中國江蘇網8月24日訊 8月15日,海州區鷹遊水岸花園業主因未買車位,車均被物管攔在大門外,導致小區門口車輛聚集,有車位和沒車位的車都進不了小區,業主和物管爆發衝突,一直持續到深夜。8月18日,本報在A6版報導了這一事件。日前,記者經過該小區時發現,門衛依舊嚴守大門,兩三輛車停在門口,依然無法進入……
業主:
怎麼管家反把家主擋在門外了?
據小區業主王女士介紹,8月15日,未買車位的業主與物管僵持到深夜11時,後有人將大門處的欄杆抬起後,大家將車陸續開進了小區。第二天外出回來後,車照舊被堵門外一夜未能進入,而且在此期間還發生了車輛剮蹭事故,被蹭車的車主要求賠償,被蹭壞的車則被拖走定損。
「我們懷疑有人故意製造了這起小事故,目的是為了讓我們知難而退。」一位業主說。
這兩天,鷹遊水岸花園業主堵門現象有所緩解,王女士說,業主們或者不開車,或者找別的地方停車。不過有一點很多業主包括市民都想不通:「物管是業主花錢請來的吧?怎麼管家反而把家主擋在門外了?」
社區:
多次協調
但相關方面一直不露面
鷹遊水岸花園小區屬新南街道紫雲社區管轄,社區主任孫秀麗告訴記者,該小區堵門事件發生後,社區一直很關注,事情是因車位而起,所以社區電話聯繫過開發商,希望對方派出代表共同商討解決辦法,但對方卻一直沒有露面。
孫秀麗說,開發商要求業主買車位導致雙方爆發矛盾的情況在市區並不少見,據她所知,目前這些小區的開發商最終都作出讓步,車位均改為短期出租。「但不知什麼原因,鷹遊水岸花園態度非常強硬,說別的小區是什麼情況他們不管,他們只管自己開發的小區。」
談及物管不讓業主進小區一事,孫秀麗表示,社區曾與相關部門進行過溝通,但得到的回覆是,該小區物管稱若放沒有車位的車進小區,造成亂停亂放甚至佔用消防通道不好處理。「他們說,除非有人能保證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但這個怎麼保證?誰能保證?」孫秀麗說,「物管說要管理小區就必須這麼做。」
律師:
業主聘請的物管,怎能攔業主進門?
隨後,記者採訪了法律專家江蘇尚揚律師事務所的徐洪輝律師。對於小區地上停車位的權屬問題,他表示,小區建築區劃內的土地,依法由業主共同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利用小區道路用地、綠化用地及其他公共用地設立、未納入容積率計算而設立在業主共有土地之上的地面停車位權屬應歸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對於地上停車位,不管是物管還是開發商都無權出售或出租。而地下停車位,徐洪輝表示,人防工程部分的停車位,須由人防部門交付開發商方可出租,最長出租時間為3年,非人防部分而在規劃範圍內的地下車位,開發商則有權進行處理。
對於物管不讓未「買」車位的業主車進小區一事,徐洪輝明確表示,這是不合理的。「小區地上所有的物業權屬均歸全體業主所有,換句話說,任何時候,業主都有自由進出小區的權利。物管是業主聘請來管理小區的,沒有權力限制業主活動。」
徐洪輝律師表示,鷹遊水岸花園的業主可向所在的區、縣政府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反映此事。若協調不成,可在區、縣政府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組織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出業主委員會,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