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向大家分享的這個案例,是由我們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燕薪律師代理的一起房屋強拆維權案件,面對拆遷方「流氓式」野蠻拆遷,被拆遷人該如何維權?下面通過解讀這個案例,帶大家進行了解!
高某在湖南省邵陽市某村擁有土地房屋,現當地以棚戶區改造的名義對高某的土地房屋實施徵收。
在具體的徵收過程中,縣政府在徵收程序方面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並於2016年作出征收決定;在拆遷補償方面則按照集體土地房屋進行評估,給出的補償價格非常低。
因拆遷補償問題達不成一致,高某未與徵收方籤訂補償協議,後2017年3月11日凌晨,一夥不明身份人員闖入高某家中,將一家人強拉硬拽拖出門外,隨後對其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
面對徵收方蠻橫粗暴的違法行為,高某準備啟動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對法律一知半解的高某此時卻慌亂了手腳,因為根本看不懂,也不清楚對方的違法點在哪,更別提如何訴訟了。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高某帶齊所有的資料來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與專業的拆遷律師面談,經過幾個小時的分析,燕律師正確的指出政府的違法點和維權思路,遂後高某便全權委託給燕薪律師進行代理。
燕律師介入後,根據高某的情況,先以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調查其餘徵收建設手續,根據調查結果進行下一步有針對性的司法打擊。律師在得知縣政府為強拆主體後,遂提起行政複議,確認縣政府強制拆除高某房屋行為違法。同時針對縣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通告》提起行政複議。
市政府認為本次的複議需以縣政府作出《通告》複議是否合法一案為依據,因而作出《中止行政複議通知書》,市政府查明拆除高某房屋的為湖南XX拆遷工程有限公司,就認為縣政府不承擔高某房屋被拆除的責任。故而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駁回高某的行政複議請求。
燕律師收到複議決定後,第一時間和高某取得溝通,告知對方此複議決定存在的違法點,同時整理資料將市政府訴至法院。燕律師認為:高某所在房屋徵收屬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但是根據國務院590號令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被告市政府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該拆遷公司為何參與棚改項目,是否受委託進行房屋拆除。因而市政府作出的複議決定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認定不當。
最終,邵陽中級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師的觀點,判決:
一、撤銷被告邵陽市人民政府市政複決字(2017)XX號《邵陽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書》;
二、被告邵陽市人民政府對原告高某的複議申請在法定期限內重新作出複議決定。
徵地拆遷中補償協議的籤訂確實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可是因為拆遷關係著被拆遷人的重大利益,自然不會輕易地作出妥協和讓步。但是最終讓被拆遷人低頭的應當是神聖的法律和透明的程序,而不是地痞流氓式的暴力,更不是卑鄙地半夜下黑手。所以,廣大被拆遷戶在遇到徵地拆遷問題時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選擇法律途徑,只有這樣才可以以最低的成本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