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的歐洲主權債務危機,重新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辯論,主題是金融的結構性權力以及當代國際危機管理模式對社會公正和民主的影響。
《主權債務簡史》一書旨在通過重新審視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來為這場辯論做出貢獻,這個問題幾十年來一直困擾著經濟學家:為什麼這麼多負債纍纍的國家即使在財政極其困難的時期也繼續償還外債?
雖然我們普遍認為債務國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履行其對外義務,但歷史經驗與這種情況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自然狀態的認知不符。事實上,在戰前和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時期,主權債務違約現象非常普遍。在遇到重大危機時,這是不可避免的。在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時期,幾乎所有的歐洲和拉丁美洲債務國都暫停償還外債。
20 世紀30 年代拉丁美洲債務國單邊暫停償債
20 世紀初,紐約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開始慢慢取代倫敦成為世界的主要金融中心。在巴林銀行仍在為1890 年阿根廷違約引發的危機感到心煩意亂,羅斯柴爾德家族逐漸失去在國際事務中無與倫比的地位時,摩根大通和洛克菲勒等強大的華爾街新銀行家開始接管國際借貸。
顯而易見的是,美國投資者基本沒有從19 世紀英國投資者的經驗中吸取教訓。就像19 世紀20 年代、19 世紀60 年代和19 世紀80 年代的倫敦一樣,紐約證券交易所很快就陷入了重大的投機熱潮,數十億美元湧入拉丁美洲和歐洲,尋求有吸引力的收益,主權債務在這些龐大的國際資本流動中佔了很大比例。
歷史再次重演,在隨後發生的金融危機中,繁榮不可避免地轉向凋敝,投資者爭先恐後地退出,全球資本流動突然停止。隨著信貸的枯竭和大宗商品價格的暴跌,數十個主權債務人的外匯收益下降,最終被迫暫停償還外債,從而引發了迄今為止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主權違約浪潮。
總的來說,美國投資者購買的外國政府債券中,約1/3 在大蕭條時期被拖欠,上升至拉丁美洲貸款總額的76%。據統計,20 世紀30 年代,全球幾乎一半的債務國違約。
阿根廷是唯一沒有單邊暫停償債的拉美主要債務國,而這種堅持還債的舉動在當時反而讓投資人感到很驚訝。
或許,20 世紀30 年代的違約最引人注目的一面是這在當時似乎被廣泛接受。違約的政府本身往往對採取單邊暫停償債沒有任何悔意,許多當代觀察人士認為暫停償債是貿易條件崩潰的不可避免的結果,這「使暫停償債成為合乎邏輯的防禦措施」。
人們普遍認識到,就債務人不負責任地積累過多債務而言,債權人至少也應受到同樣的指責,因為他們當初提供了如此多的信貸。與此同時,債務人也不應當為他們無法控制的客觀環境變化對本國所造成的經濟損害而受到指責。
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1943 年在白宮會見玻利維亞總統時,對華爾街在經濟危機發生前的「超級推銷」表示了自己的歉意。談到1926 年或1927 年向玻利維亞政府提供的高息貸款,羅斯福認為這是紐約銀行家的「金融剝削」行為,表示「當然……玻利維亞無法支付債務的利息或本金」。
因此,歷史的教訓相對明確:不僅違約是常見的,在危機時期被視為「正常」甚至「不可避免」的,而且戰前時期的重債國家在暫停償債時也表現出相當程度的經濟自主權,至少允許它們將部分調整的負擔轉移給外國債權人。
今天,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這種宣布單方面暫停償還債務的情況極為罕見:雖然在2010—2015年,當時歐元區危機達到戲劇性高潮,但處於違約狀態的世界公共債務總佔比卻降至0.2%的歷史低點。即使在沒有軍事執行機制的情況下,如今發生重大國際危機後陷入困境的債務人的還款記錄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好。
為什麼不能違約
我們如何解釋大蕭條之後如此高的債務人履約程度?我們如何解釋債務國寧願推進極不受歡迎的緊縮政策,給自己的經濟造成巨大的損害,給自己的人民帶來難以言喻的痛苦,而使債權人毫髮無損?為什麼不違約?
在本書中作者選取了不同的角度來研究這個問題。他借鑑了以前政治經濟學發展的見解——特別是關於20 世紀80 年代的拉丁美洲債務危機的研究——突出這些問題的社會屬性和政治屬性,而不是將主權債務償還看作純粹的經濟問題。
首先,主權債務償還是一個社會問題,因為履行或不履行外國債務償還義務的決定具有重要的再分配影響——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債務國自身內部均是如此。
同時,主權債務償還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政治問題,因為這些分配衝突又反過來會導致承擔危機調整成本的不同社會群體之間曠日持久的權力之爭。
最基本的問題由此變成:誰付錢,為什麼?經濟學文獻中對債務人履約的傳統解釋難以說明普遍發生的政策結果。作者認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過去的許多研究都傾向於將問題非政治化。而在現實世界中,遵守國際債務合同的決定不能孤立於以下問題:誰能說了算?多數情況下誰來承擔國際債務危機管理或償還主權債務所帶來的調整成本?
每當一個政府選擇償還債務而不是暫停或拒絕履行其對外義務時,它就會發現自己既要做出經濟上的考量,又要做出社會和政治上的考量。它是在國內需求和國際壓力的背景下這麼做的,這種背景可能在結構上限制政府的迴旋空間,並且系統地激勵政府去選擇某一套政策而不是另外的政策。
因此,理解這種外部制約因素和內部動機對強制遵守債務約定的作用,是發展有關主權債務和違約理論的基礎。
作者提出的核心論點是,近期的全球政治經濟轉變賦予了私人和官方債權人對其主權債務人的一種特殊權力形式,稱之為結構性權力。作者力圖證明,金融的結構性權力最終是如何圍繞一種相當直接的能力——拒絕向債務國的所有經濟行為體(國家、企業和家庭)提供再生產所依賴的短期信貸額度的能力來運轉的。
在信貸依賴日益加劇的背景下,私人和官方債權人只需拒絕提供更多貸款就能給違約國家帶來削弱性的「溢出成本」,從而釋放出一系列破壞性的衝擊效應,威脅債務國的社會和諧以及政治合法性。至關重要的是,自20 世紀70 年代以來的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重構極大地放大了這些溢出成本,導致在大多數情況下單方面暫停償債已成為完全無法想像的事情。
隨著全球化和金融化牢牢地確立了金融在資本積累過程中的中心地位,按領土劃分的民族國家的政府為了生存越來越屈從於國際債權人。這反過來又導致權力的國際平衡決定性地向私人金融利益、國際金融機構和佔主導地位的債權國傾斜,同時權力的國內平衡決定性地向與外國債權人利益大體一致的大企業和金融精英傾斜。
通過大幅增加金融的結構性權力、大幅提高違約的溢出成本以及圍繞更具對抗性的行動方針的不確定性,全球化和金融化相互關聯的進程最終對外圍重債國家的經濟主權、政策自主權以及財政迴旋空間施加了相當大的約束,削弱了它們選擇更加公平、更加響應民主的方案而不是選擇緊縮及全額債務償還方案的意願和動力。
畢竟,現如今,如果一個陷入困境的主權債務國不履行對債權人的義務並拖欠外債,那麼它不僅會因債權人拒絕提供進一步的信貸或將未償還債務進行展期而被迫立即實現財政平衡,而且必須應對相關事件對其國內經濟所產生的災難性的、基本不可預測的附帶損害。
然而,儘管近年來普遍轉向債務人履約的狀態,但是必須認識到,金融的結構性權力不是絕對的。的確,本書的主要貢獻之一在於試圖解釋為什麼這種權力持續因情況而異,以及為什麼一些陷入困境的主權債務人,尤其是2001 年的阿根廷,仍然偶爾選擇藐視其外國債權人,並暫停償還外債。
債務國從來不會簡單地以一種連貫和完全可預測的方式應對外部經濟衝擊。一個國家內的不同群體可能會受到不同政策的不同影響,有些人將從償還債務中獲得比其他人更多的利益。此外,違約的溢出成本通常是相對短暫的,持續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或兩年,預期會長期受到緊縮政策負面影響的人可能會傾向於暫停償債,以擺脫長期困苦。
因此,主權債務危機的一個共同方面是,社會鬥爭全面擴散,偶爾導致激烈的民眾爭論和要求更大的民主代表性,這可能會破壞債務國政府的合法性,並打破現有的政治平衡。
自2010 年以來,希臘的經驗為我們提供了當代最清晰的一種例證,證明了國際危機管理根本上存在爭議的本質。2015 年該國反緊縮公投的事件,清楚地揭示了國際和國內權力平衡中的分配衝突和不對稱都是主權債務償還的關鍵因素。
然而傳統經濟學方法對國際政府財政的研究往往摒棄了這些因素,認為其與分析框架無關,或者在其數學模型中無法計量而有意避開這些因素。
鑑於最近的事態發展,未來對主權債務以及更廣泛的全球金融的研究明顯已經不能再繞過其社會和政治層面。有爭議的緊縮政策和全球強大的反體制力量的崛起明確表明,外債還本付息具有重要的再分配影響,如果經濟學家和政策制定者忽視這一點,將會付出代價。因此,有必要對主權債務和違約的政治經濟學進行批判性調查,專門研究金融的結構性權力在塑造對自身有利的政治結果方面的作用。本書的目的就是提供上述調查研究。
新書速遞
歐洲債務危機重新點燃了有關金融力量的長期爭論,以及全球化世界中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令人擔憂的關係。本書回答了這些爭論的核心問題——為什麼儘管危機頻頻發生,償還成本高昂,那麼多債臺高築的國家仍然繼續償還國際債務?
在本書中,作者對主權債務政治經濟學和國際危機管理展開了全面的調查。從現代歐洲早期興起的公共債務,到19世紀末的高度帝國主義及炮艦外交時代,再到大蕭條時期導致國際資本市場崩潰的主權違約潮,本書生動描述了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各個國家的債務危機情況,並對歐元區內部的動蕩——包括希臘短暫的反緊縮政府在2015年對其歐洲債權人的戲劇性屈服——給出了新的解釋。本書通過深入研究國際政府財政的長期歷史事件,並基於當代重要的三次主權債務危機的深入案例研究,讓人們對近期的全球資本主義變革和全球金融架構中根深蒂固的債務履約與執行機制有了新的認識。
本書描繪了一幅令人不安的全球金融圖景,展示了過去40多年資本主義世界經濟的深刻變革如何賦予私人和官方債權人前所未有的結構性權力,使他們能夠在危機時期施加緊縮措施,並強制借款人不間斷地還本付息,這給民主帶來了破壞性的社會後果和深遠影響。
《主權債務簡史》
[荷] 傑羅姆·魯斯
中信出版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