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感情經不起考驗,夫妻關係也會隨之破裂。女方不和解不提離婚,男方就不能夠先提離婚了嗎?男方先提離婚,是不是就拿不到一分錢?就上述問題,法律快車為您一一解答。
網友諮詢:我結婚不到3個月,我老婆經常不在家住,算了一下她在家住的時間還不到2個星期。準備結婚時候,給了彩禮8萬,三金2萬,下挑1萬2,買車首付2萬6,父母給了一兩萬。然後我們在相處期間,我轉帳1萬9給女方。還有女方已經懷了孩子4個月了,沒有和我商量過,就直接去醫院做流產手術的。昨天她讓我去商量離婚的,但是我一去到,她反咬我一口說我提離婚。作為男方的我,我提離婚就一分錢沒有了,女方不和解不提離婚,我該怎麼辦?
一、女方不和解不提離婚,男方就不能夠離婚了嗎?
離婚分為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方雙方自願離婚的,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並沒有規定哪一方可以先提離婚,哪一方後提離婚。所以像網友的情況,他可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
二、男方先提離婚,一分錢都分不到嗎?
1、如果網友兩夫妻事先沒有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那麼一般是平均分割,誰先提離婚並不會影響他們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2、如果他們有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網友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女方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的,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約定是有效的。
3、「男方先提離婚,男方拿不到一分錢的」,這一句話實質上是限制了網友的離婚自由。限制他人離婚自由的條款,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而無效。法律快車小編提醒,一句話的無效,並不影響協議書的其他條款的效力。
三、女方到醫院流產4個月的孩子,需要經過男方同意嗎?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婦女有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女方不願意生育,到醫院做流產手術,男方不能夠以生育權為由強迫女方生育。而男方的生育權也是受法律保護,如果他想要行駛生育權,女方不同意,他可以到法院起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為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