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撫州一則老師體罰學生的事件上了熱搜。事情很簡單,15歲的女高中生因為5個單詞默寫不合格(總共15個單詞),被老師罰做200個深蹲。
女學生做完深蹲隨後的幾天感到不適,去醫院檢查,醫生初步斷定為橫紋肌溶解症,已經有點嚴重了,需要住院治療。
老師懲戒學生是否合理合法?2019年,教育部發布關於《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表示,適當增加運動要求,屬於合法的懲戒手段。但問題在於這個「適當」很難把握,200個深蹲屬於適當還是不適當顯然就是區分「體罰」還是「懲戒」的關鍵。
懲戒學生,本身具有制裁和教育的雙重作用,目的就是想讓學生好好學習,未來成長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既然是制裁,那麼必然需要有一定的力度,假設老師罰深蹲10個,學生一分鐘做完後揚長而去,這顯然達不到制裁的目的。
但罰蹲200個,學生身體出現了意外狀況,罰蹲和學生出現問題,這個因果關係是客觀存在的,無論怎麼說,老師是有責任的。儘管老師確實不知道會引發這樣的後果。
但懲戒真的對學生學習有用嗎?能起到所謂的讓學生好好學習的效果嗎?坦率地說,很難。懲戒的效果更多地體現在這3個方面。
l 維護課堂紀律和學習秩序
老師需要維護正常的課堂紀律和學習秩序,這個學習秩序包括準時上下課,按時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等等。
大部分學生,都能遵守這些規定,即使偶然犯個小錯,老師最多也就是批評幾句,一般情況下不太可能懲戒。
而一旦老師開始懲戒,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學生屢教不改,另一種則是明知故犯,故意搗亂。無論是哪一種行為,都可能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了,必須予以制止。
對於這部分學生,批評教育基本已經無效了,只有懲戒,才能讓他們安分下來,不然必然影響到學校的教學秩序,這是懲戒的第一個目的。
l 懲戒改變不了學生的學習態度
沒有人喜歡被懲戒。通常情況下,被懲戒的學生多半都比較調皮,而因為學習問題或者學習成績被懲戒的學生,大部分心思都不會放在學習上。
極少看到學霸被懲戒,這並不是說學霸不會犯錯,學霸並非書呆子,他們也愛玩愛鬧,也會惹事闖禍。但區別在於他們能分清是非,一般情況下他們不會在學習上開玩笑。
而經常被懲戒的學生不同,他們最大的問題在於心思並沒有放在學習上。比如,經常不做作業,偶然一次作業不做,老師最多批評幾句,讓學生補齊作業,不會大動幹戈。
如果出現懲戒的情況,必然是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但這種懲戒,對學生的作用微乎其微,更多的是維護老師的權威。根本改變不了學生的學習態度。
l 懲戒更多的時候是做給其他人看的
如果有學生經常性地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輕則批評,重則懲戒。無論是批評還是懲戒,都包含著兩層意思,一個是針對犯錯的學生,另一個是針對全體學生。
對前者制裁,對後者教育。事實上,無論是批評還是懲戒,大部分的意義都在後者,也就是教育其他學生,不要犯類似的錯誤。
至於被制裁的學生,說實話,很難改變。對於偶然犯錯的學生,一般情況下,老師最多批評幾句,根本不可能懲戒。
一般懲戒的都是屢教不改的學生,對於他們,懲戒的效果相當一般。或者說,這些學生對懲戒也不是很在乎,自然也沒有什麼教育意義。
綜上所述,懲戒事實上只有3個作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老師的尊嚴;教育其他學生。但對於被懲戒的學生來說,作用微乎其微。
當然,這並不是讓學校和老師放棄教育學生,相對於懲戒來說,批評,教育,引導等正面教育手段的效果要好得多,至少不會讓學生產生強烈的牴觸情緒。
至於那些批評教育引導等正面教育手段均無效的學生,懲戒也同樣不會有多大的作用,更大的可能是讓學生產生逆反心理,根本於事無補。
學習是一種主動行為,那些靠老師逼著才能學習的學生,除非哪天自己醒悟過來,不然很難在學習上有較大的進步,最多也就是不那麼落後而已。
因此,因為學生的學習態度或者學習成績而懲戒學生,無論是深蹲還是罰抄100遍的行為,本質上都一樣,都無法改變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
學生學習不好,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老師的教學有問題,一個是學生的學習能力或者學習態度有問題,無論哪個原因,懲戒都不會有太大作用,根本沒有這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