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現在的繁榮是離不開過去農民的貢獻的,如何讓農民也享受小康社會建設的成果?有人提出將農民納入退休制度。這種想法可能很難實現,但是希望能夠實現吧。不能實現的理由是這樣的:
第一,工人一直是有退休制度的,農民由於其生活生產的特點沒有退休制度。
現在退休制度的文件一般是指1978年104號文件,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相關文件中規定,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農民沒有設立退休制度,最初的構想是將農民納入的公社中,通過公社來進行照顧養老。可實際上,經過多年的發展現在僅僅是土地承包權歸於農民,農民可以無償使用土地種植。儘管我們現在實施了種糧補貼,獲取一些基本的糧食是可以的,但是要想滿足更好的生活需要很難。
1991年我國全面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企業職工可以通過參加養老保險的方式退休享受養老金待遇。退休費不再由用人單位承擔,我們開始了社會化養老的新模式。
第二,工人買斷工齡後可以參加社保、享受一定的優惠,但是負擔重,農民承受不起。
建國之初,我們國家的社會體系就是城鄉二元結構體系。城鎮收入水平高,農村收入水平低。1949年我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99.5元,而農村只有44元。
經過70年的發展,我國的城市化率由原先的10%多一點增加到了2019年末的60.6%。但是,2019年我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了42359元,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6021元。有些網友也說現在留在農村裡的多數是一些「老弱病殘」。
2014年開始我國推動城鄉一體化,很多就業政策農民也可以享受。比如說自謀職業參保政策,只要有錢,在多數地區隨時可以繳納。可是目前全國最低繳費基數都在3000~4000元以上,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比例20%計算,一月需要繳納600~800元,一年是7200元到9600元。相當於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了,很多農民是負擔不起的。
對於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以享受到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一般享受時間不超過36個月。如果首次申請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到退休為止。
第三,我們國家已經專門設計了農民養老保險。
50年代我國設計過一種老農保,但是並不符合時宜。2009年,國家重新啟動了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並於2014年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現了城鄉待遇一體化。
新農村養老保險是專門為農民量身打造的。農民害怕繳費負擔重,因此最低繳費檔次每年只有100元。我想要更高的養老金待遇,可以選擇更高的檔次。農民害怕會吃虧,因此個人繳納的錢數全部進入個人帳戶。如果領取不完,參保人去世後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絕對不會虧本。另外,國家還對參保農民給予額外的社保補貼,比如說按100元檔次繳費,進入個人帳戶是130元。養老金待遇有國家補貼,基礎養老金待遇是由各級政府全額補貼的。目前的最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是88元每月,今年國家承諾還會繼續調整標準,估計能提升到100元以上。再加上地方各級補貼很多地區基礎養老金水平能達到120~200元。
綜上所述,讓農民享受跟職工一樣的養老金待遇可能很難,但是希望他們能夠根據自身的收入水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國家也會不斷提升養老金待遇,努力保障他們有一份更高的養老金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