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發現與研究120周年,受到社會空前的關注與重視。這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根脈,需要繼承和發展。
一般認為,甲骨文是商周時代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從1899年王懿榮發現甲骨文,迄今收集到甲骨片約15—16萬片,約4500字,記錄了殷商時期社會王室世系、祭祀、戰爭、農業、手工業、漁獵、教育、周邊民族等內容,以此為研究基礎形成了一門專門的學問——甲骨學。
始於1928年以來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在河南安陽殷墟的考古發掘,發現大型宮殿基址,王陵大墓,聚族而葬的墓地,鑄銅、制陶、制骨手工業作坊,甲骨窖藏坑、祭祀坑、青銅器、玉器、白陶、原始瓷器等重要遺存,顯示這裡是一代商都。
將甲骨文記載「商」「衣」(殷),商王世系以及反映當時社會生活內容與殷墟考古發掘出土的實物遺存相結合,從而證明中國古代文獻(如《古本竹書紀年》《左傳》《史記》)有關殷墟的記載具有可信性。安陽殷墟就是記載商王朝商王盤庚遷殷至商王紂亡國這段273年歷史的見證。
2006年安陽殷墟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017年,甲骨文入選《世界記憶名錄》。
接下來的問題是,商代早期有沒有甲骨文?如果有,商代早期甲骨文對商代早期歷史研究會起到什麼樣的推動作用。
王都之謎
20世紀50年代的鄭州二裡崗是一個東西長約1500米,南北寬約600米的土崗,因距離鄭州舊城二裡而得名。
1950年秋天,鄭州南學街小學教員韓維周,在二裡崗發現一些古代碎陶片和石器。由於他曾經參加過河南古蹟研究會,在豫北做過考古工作,有一些考古知識和調查經驗。所以他根據這些陶片特徵與殷墟文化陶片特徵相似判斷這裡應是一處商代的遺址,於是他把這一發現告訴了當地文物部門。就在這一年的冬天,河南省文物保護委員會派趙全嘏、安金槐、裴明相三位先生到二裡崗作考古複查,確認鄭州二裡崗是一處商代遺址。
從1952年秋天至1954年春天,考古工作者在二裡崗配合基本建設進行了考古發掘,發現了豐富的商文化遺存。重要的考古發現有長達2100多米的夯土城牆、居住址、夯土面、窖藏坑、水井、壕溝、祭祀坑、墓葬,出土陶器、原始瓷器、銅片、銅魚鉤、銅礦石、水晶、陶塑(虎、羊、魚、龜、人)藝術品,以及佔卜甲骨和骨刻字符等。
關於二裡崗發現商文化的性質,最初調查發現的時候,認為類似安陽殷代文化,稱為「鄭州殷商灰陶文化」。隨著考古發掘進展,根據人民公園地層關係認識到這是早於安陽殷墟文化的一種文化遺存,因此以二裡崗為典型遺址稱名二裡崗文化。二裡崗商文化上、下層分期特徵成為建立早商文化分期的標尺。
後來的考古發現證實這段城牆是鄭州商城外城東南部分城牆遺存,至今考古發現外城牆合圍面積約在1000萬平方米左右,是商代早期最大的一座城址。
1955年在外城牆內又發現了內城牆遺存,1956年經過考古鑽探和試掘,確認其周長約7公裡,合圍面積約300萬平方米。鄭州商城發現的大型宮殿,鑄銅、制骨、制陶等手工業作坊,大型青銅方鼎、玉器、象牙器、金器、甲骨文等高規格遺存,顯示這裡是早於安陽殷墟的一座王都。
鄭州商城是商代哪一位王所都,學者有不同的認識,其中最有影響力的有兩種:
20世紀50年代末,以安金槐先生為代表的部分考古學者,根據唐代文獻《括地誌》:「滎陽故城在鄭州滎澤縣西南十七裡,殷時敖地也」,認為是商代第11商王仲丁所遷敖都。安先生在20世紀60年代初,發表了《試論商代城址——隞都》,這一學術判斷加入當時的夏商考古認識,形成學術體系,即商代早期(偃師二里頭遺址、二里頭文化)——商代中期(鄭州商城、二裡崗文化)——商代晚期(安陽殷墟文化)。
20世紀70年代末,北京大學的鄒衡教授發表《鄭州商城即湯都亳說》認為是商代第一位商王成湯所居的亳都。他的理由是,仲丁所遷隞都只經歷商王仲丁一代,其子河亶甲遷相,期間歷時不過20至30年,而鄭州商城分期與年代顯示至少經歷百餘年,考古學文化編年的上限至少在商代早期,編年跨度可以容下仲丁之前從成湯到大戊十位商王。據《左傳》記載,襄公十一年,魯國聯合晉國等十多個諸侯國討伐鄭國,最終「同盟於亳城北」。鄭州商城遺址出土有戰國陶文「亳」「亳丘」,「亳丘」就是「亳墟」。於是他提出一套新的夏商考古學術體系:夏時期(偃師二里頭遺址、二里頭文化)——商代早(前)期(鄭州商城、二裡崗文化)——商代晚(後)期(安陽殷墟文化)。
關於鄭州商城是商代中期城址還是商代早期城址,是仲丁隞都,還是成湯亳都,因涉及夏文化的問題,學術討論十分熱烈。儘管「亳都說」舉出這裡出土的戰國「亳」字陶文證據,但持「隞都說」的學者提出,戰國文字不能證明商代這裡名「亳」。
那麼,鄭州出土的甲骨文中有沒有這方面的文字信息呢?
1953年4月中旬,在二裡崗考古發掘工地,有一位名叫張建中的考古工作人員採集到一片牛肋骨,長7.3釐米,寬3.8釐米,厚0.3釐米。上面刻有成行的文字。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發現,當時《新史學通訊》稱,鄭州是中國第二個甲骨文存在的場所,為認識三千年以上的中國文化,提供了新鮮可靠的材料。4月下旬,夏鼐先生把這片牛肋骨帶到北京交給陳夢家先生研究,陳夢家先生認為是「習刻」,共10個字,時代可能屬於殷墟時期。這一認識,不僅在當時幾乎成為定論,而且影響至今。
由於二裡崗沒有發現殷墟時期的文化遺存,所以推斷,這片牛肋骨刻辭不可能屬於殷墟時期。20世紀70年代末,鄒衡先生認為這片甲骨文屬於商代前期。
至於這片甲骨上到底是不是10個字,我在2003年4月22日進行核對,發現至少應殘存有11個字。為什麼是這樣?原來報導這片甲骨文材料所附照片、拓片、繪圖材料顯示字數不完全一致,因此出現6字、7字、10字、11字等不同說法。其中以11字材料顯示字數最全,這是兩條卜辭:「……又乇土羊,乙丑貞,及孚,七月。」與其他釋文最大的不同,就是補識出了一個「乇」字。由於二裡崗這片牛骨刻辭上出現的「又乇土」同於安陽殷墟甲骨文中的「又亳土」,因此可以斷定二裡崗這片早商甲骨文「乇」字,是晚商甲骨文「亳」的早期寫法。
這一學術發現引起學界的重視。
日本東京大學松丸道雄教授說:中國國家博物館李維明先生在《中國文物報》2003年6月13日裡提示過這不是「習字骨」,而開頭的4個字應該讀為「又亳土(社)羊」,卜問在亳社獻羊的可否,對他的見解我很同意。
北京大學劉緒教授:如此重要的一件甲骨文材料,竟然將一個關鍵字疏漏,而且一疏漏就是50年。
北京大學葛英會教授:這是這件刻辭出土面世半個世紀之後的一個重大發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常玉芝研究員:這個發現使牛肋骨刻辭在商代史研究中的價值大增。
鄭州商代早期甲骨文的「乇」,與東周時期陶文、金文「乇」「宅」「亳」形成乇聲地名鏈,判明鄭州商城是商代第一都——乇(亳)都。
確定鄭州商城為商都乇(亳)的重要學術意義在於,校正了漢晉以來學者有關商亳分為北亳(今山東曹縣一帶)、南亳(今河南商丘一帶)、西亳(今河南偃師一帶)等不同地望的認識,也為探討更早的夏文化提供了基礎。
2004年,鄭州被列入中國八大古都之一。2015年,鄭州市在鄭州商城遺址為鄭州商代遺址發現者韓維周、鄭州商城發現者安金槐、鄭州商城湯都亳說提出者鄒衡立了銅像,以示紀念。
商代早期甲骨文的新發現之後,接下來的問題是,夏代有沒有甲骨文?如果有,夏代甲骨文對文獻中記載的夏王朝與夏文化又會起到怎樣的推動作用?
尋找夏朝
中國古代文獻記載商王朝之前有一個夏王朝,以西漢時期司馬遷《史記·夏本紀》記載最為詳細,記有夏王世系和大致連貫的史事。
更早的周代文獻如《尚書》《詩經》《論語》《楚辭》《孟子》《墨子》《荀子》《莊子》《韓非子》《呂氏春秋》《戰國策》等也或多或少提到夏朝的事跡。出土文獻像《豳公盨》《秦公簋》《叔夷鍾》《竹書紀年》《上博藏楚簡》等也有關於夏朝人物和事跡的記載。其中大禹治水、太康失國、商湯放桀等事件為後世熟知。
有學者對甲骨文中夏事跡作過探討,比如考證甲骨文中記載的禹,利用卜辭材料探尋夏跡,探討殷墟甲骨文中「夏」字形意。翻閱殷墟甲骨文材料,其中有禹、啟、相、不降、發等文字刻辭,其中禹、啟還配有祭祀,這些刻辭與文獻記載夏王世系有無對應關係值得進一步研究。
以往有學者認為,夏族當時可能還沒有使用文字。顧頡剛先生曾經感慨道,河、洛之間為夏代政治中心自無疑義。所恨者,夏代史跡無文字可證明耳。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夏代已經出現了文字。唐蘭先生就表示,夏代一定有過很豐富的文化,可惜所能看見的材料太少了。只要能考出有一兩個字,也很能夠證明那時候已有了文字。
受1928年安陽殷墟發掘證實商代晚期歷史屬於信史的啟發,有學者開始在已經發現的考古學文化中探索夏文化遺存,比如20世紀30年代徐中舒先生提出仰韶文化是夏文化,20世紀40年代范文瀾先生提出龍山文化是夏文化。現在看來,當時發現的相關考古學文化還存有缺環、並不連貫。
20世紀50年代,在河南鄭州、洛陽相繼發掘的登封玉村、鄭州二裡崗、洛達廟,洛陽王灣、東乾溝、偃師二里頭等遺址。建立了仰韶文化、龍山文化、二里頭下層遺存、二裡崗文化、殷墟文化的考古學文化編年譜系。
二里頭遺址與夏墟的聯繫,最早可以追溯到1959年5月16日,徐旭生先生因調查夏墟而來到二里頭遺址調查。同年秋天,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工作隊發掘二里頭遺址。
二里頭遺址位於河南偃師西南約9公裡,北面有洛河流過。所謂「頭」,當地方言指凸起的高地,就是崗地。二里頭的意思是指長約二裡的崗地,當地曾經有「二裡崗」之稱,後來稱為「二里頭」。
經過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60年的考古發掘,在二里頭遺址發現的宮城、宮殿,井字形道路網,鑄銅、制骨、制陶、制玉作坊,青銅器、玉器、原始瓷、象牙器等高規格文化遺存,顯示出一代王朝氣象。1977年,夏鼐先生以二里頭遺址為典型遺址稱名「二里頭文化」。目前在發現二里頭文化遺址約400多處,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境內。
由於當時徐旭生先生認為二里頭遺址為商湯都城的可能性很不小。從此引發學界有關二里頭遺址是夏都還是商都、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還是先商文化或早商文化、二里頭文化屬夏文化一部分還是夏文化全部、河南龍山文化晚期是否屬於夏文化早期遺存等一系列討論。
北京大學的鄒衡先生認為,中原地區仰韶文化至殷墟文化之間的考古年代序列和發展線索已經比較清楚,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文化缺環,在這個範圍內的諸文化的分布及其文化性質也大致有了眉目。古代文獻記載中所見夏商兩族活動範圍即在黃河中下遊的中原地區。據此斷言,考古學上的夏文化必然就包含在這一空間和這一時間已經發現的諸文化諸類型的各期段之中。夏文化不是沒有發現,而是用什麼方法去辨認它。
於是他經過20多年的研究,體系性論證「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二里頭文化與夏文化都屬於考古學文化命名範疇。二里頭文化是以二里頭遺址介於二裡崗文化與當地龍山文化之間的文化遺存特徵命名的考古學文化。夏文化是以族屬命名的考古學文化。按照鄒衡先生的說法,「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就是用明確王朝的夏文化等同於二里頭文化。
需要注意的是,鄒衡先生認為對於進入歷史時期的遺址(文化),一般也用最先發現的地點來命名,例如小屯文化、二裡崗文化、二里頭文化等等,但是一經確證為某時代、某朝代或某族屬之後,即可直接代之以時代、朝代或族屬的命名,如晚商文化、早商文化、夏文化。所以鄒衡先生所謂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指的是同一考古學文化,因此夏文化的時限與二里頭文化相同。由河南龍山文化晚期與二里頭文化(部分)合成夏文化,或者新砦期與二里頭文化合成夏文化,或者河南龍山文化晚期、新砦期、二里頭文化合成夏文化,是由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合成的夏文化,其時限依研究者所取文獻記載中的夏紀年框架而定。由此判斷,「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與「二里頭文化只是夏(代)中晚期文化遺存」,兩者所言的夏文化概念因文化內涵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主要根據是:
二里頭文化編年位置介於當地龍山文化和二裡崗文化(早商文化)之間。
二里頭文化標本碳十四測年數據範圍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公元前1500年之間。這一數據範圍與根據文獻記載推出的夏紀年大致相合。
二里頭文化分布地域與文獻記載夏人活動區域大致符合。《國語·周語上》說「昔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伊洛竭而夏亡」。這一帶正是二里頭文化分布的中心區域。
國內外有學者強調,二里頭文化迄今沒有發現文字,更沒有發現與夏人有關的「夏」字。所以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的觀點還需要有當時的文字證據。
二里頭文化是否有文字,以往學界多關注二里頭文化陶文,有學者認為是文字,有學者認為是符號。我對二里頭文化陶文做過一番梳理研究,認為二里頭文化中有文字,也有符號,合稱為字符。二里頭文化陶字符在河南偃師二里頭、偃師高崖、洛陽皂角樹、鄭州大師姑、臨汝煤山、方城八裡橋等遺址均有發現,基本字符形不少於64種。這些字符多見象形,也見會意,存有文辭,具有屬地、數量、日期、祭祀等寓意。其中有些字符可尋源於當地龍山文化,又被二裡崗文化繼承,符合文字超越時間空間的記錄功用特徵,當屬於文字。
二里頭文化有沒有甲骨文,這個問題以往很少有學者研究。我在十幾年前曾經梳理過二里頭文化的骨刻字符,收集到偃師二里頭、密縣黃寨、澠池鄭窯、方城八裡橋等遺址出土二里頭文化牛、羊、豬骨刻辭,共5件。刻辭以雙字符居多,有3個字符者。由於二里頭文化骨刻字符具有一定數量和分布地域,與鄭州二裡崗早商文化骨刻辭、安陽殷墟晚商文化骨刻辭,在卜骨材質、施灼、使用象形文字或由象形字構成會意字刻辭等特徵上形成承接。據此判斷,二里頭文化骨刻辭性質屬甲骨文字。
二里頭文化骨刻字符與陶刻字符之間具有相似性,屬於同一系統文字。二里頭文化甲骨文與陶文形成聯證,證明二里頭文化不僅有符號,也有文字。
2008年9月25日,我在觀察河南密縣黃寨遺址出土的一件二里頭文化佔卜用的牛肩胛骨(H1:12,長23.6釐米,寬6釐米)時,發現這件卜骨上有兩個字符。由於刊出這件卜骨考古繪圖太小,所以卜骨上面的兩個字符就更小,容易被人忽略。這件卜骨刻辭與安陽殷墟晚商文化牛骨刻辭,在卜骨材質、施灼、使用象形文字或由象形字構成會意字刻辭等特徵上具有承繼性,可以斷定為二里頭文化甲骨文字。
那麼這兩個刻辭是什麼字?為此,我查閱相關的甲骨文、金文材料,進行觀察比較。
左面的一字,似兩種推測方案。一是上部類似殷墟卜辭「羌」,下部為兩豎道,或表示數量,或表示祭祀名,或表示地名。二是由兩個象形字組成的一個會意字。上部像一個奔跑的獸形動物,下部兩豎道在殷墟卜辭中也見,表示族(地),也有與豕連用的辭例。因殷墟卜辭中有相類的會意字「陷」,表現一隻鹿掉進陷坑,坑中也有表示尖樁的兩根豎道。聯繫文獻中有關夏人田獵的記載,夏王太康因沉湎于田獵而失國的故事,推測此字像陷坑(或尖樁、絆索),會意設置機關捕獸。所以暫取第二種方案。應該說,對該字的釋讀還有待實物材料發表檢驗,有待專家進一步考釋。
右面一字,上部似從目,下部從又(手)。殷墟卜辭有上部從目,下部從又(手)的「(見圖一)」族,隸定為「(見圖二)」。最初曾考慮過「得」或「夏」這兩個字。因殷墟刻辭「得」字,均從「貝」,而不從「目」,故排除了「得」字。與具有相類構字要素的商代卜辭,周代、漢代金文排列,似與凸顯目、止的「夏」字形成聯繫。據此判斷,此字似可隸定為「夏」字。
考慮到,密縣黃寨地處二里頭文化分布中心區域,屬傳世文獻記載中夏族活動範圍,推斷這一刻辭記錄了夏族的一次狩獵活動。
小結
鄭州二裡崗出土的商代牛肋骨刻辭的「乇」字,為確定鄭州商城是商代第一都(乇都,即亳都)增添了文字例證。我認為,綜合鄭州商城考古遺存內涵、出土文字、文獻等材料,鄭州商城是商代第一都——乇(亳)的學術判斷可以定論。
而密縣黃寨出土的二里頭文化牛骨刻辭,我認為是將甲骨文出現的時代由商代早期前推至二里頭文化。將其中一字試讀為「夏」字,主要根據是這片牛肩胛骨刻辭屬於二里頭文化,二里頭文化測年數據範圍與根據文獻記載推出的夏紀年大致相合,出土地點位於文獻記載夏族活動地域內,文字構成要素與「夏」字相近。對於這個字的釋讀,還需要接受未來考古發現二里頭文化甲骨文新材料的檢驗。
當然,關於夏王朝的問題,由於時代久遠,涉及問題複雜,我相信,討論還會持續進行下去,學術道路會很長,仍舊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不斷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