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基督教都是從猶太教中派生出來的,早期的基督徒也都認識到這一點,同意他們和猶太教之間有緊密的連結。他們讀的是同樣的聖經,他們宣稱敬拜的是同一位神——創造和治理天地的耶和華。耶穌在一個猶太人的家庭中長大,他所教導和實踐的也都是猶太教教導和實踐的。所以最早的時候,基督徒們都參加聖殿的敬拜、守猶太教的安息日,也看自己是好猶太教徒,唯一和其他猶太教徒不同的是,他們相信耶穌就是猶太人所等候的彌賽亞。
所以,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可以看到,基督教信仰有一段時間是和猶太教和平共處的,保羅常常去會堂講道,基督教也和猶太教一起受到羅馬帝國的保護,因為從羅馬官員的角度來看,基督教和猶太教是非常相似的,他們看基督教為猶太教的一個分支。但是,我們也在使徒行傳8章看到,作為耶穌的跟隨者,他們很快和猶太教發生了衝突,並且在耶路撒冷遭到了逼迫。
羅馬帝國
耶穌出生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大地區。在第一世紀和第二世紀的時候,羅馬帝國的統治區域非常廣大,從英倫三島到撒哈拉,從西班牙到伊拉克,都是羅馬的疆域。帝國從西到東的跨度大約有五千公裡,相當於現在俄羅斯的一半,美國的寬度。歷史學家估算她的人口大約是五千萬,相當於同時期的中國人口(東漢)。從第二世紀開始,羅馬是歐亞非大陸唯一的超級大國。從公元前30年,屋大維消滅埃及託勒密王朝、結束了羅馬內戰開始,有兩百年的「羅馬治世」(又稱「羅馬和平」),也就是說兩百年間幾乎沒有大的戰亂。
雖然在這兩百年間羅馬沒有外部威脅,但是仍然有內部的危機。基督降生的時候,羅馬帝國正在經歷一些內部的危機。羅馬的殖民地常常發生反對羅馬統治的叛亂,猶太人當中小規模的叛亂更是頻繁發生。為了維護帝國的尊嚴和秩序,羅馬的地方官對於潛在的叛亂總是充滿警覺。
羅馬的官方宗教是多神崇拜。羅馬人相信,每樣東西都由神支配,宗教的目的是獲得神協助和垂憐。用祈禱和奉獻來博取神的好感,往往在專為某些特定的神所設立的寺廟裡進行,並由祭司主持。每當羅馬徵服一片新的領土,他們就會把當地宗教所敬拜的神納入帝國的宗教。當國家的權力擴張到一定地步的時候,對皇帝的敬拜也成為了官方宗教的一部分。
希臘哲學和宗教
除了羅馬的官方宗教之外,來自希臘的哲學和思想也為羅馬的宗教文化注入了新的血液。很多宗教陸續興起,有的自行消亡。希臘哲學和奧秘主義的宗教在第三世紀的時候興起,那些在官方宗教中找不到答案的知識分子開始從希臘哲學和東方神秘主義中尋找出路。
教會初期的擴張都發生在羅馬的統治區域裡。我們在使徒行傳裡看到,福音從耶路撒冷向外傳播,越過地中海,最後在大約主後60年到達羅馬。一百年之後,大約主後150年,在歷史材料中可以發現來自羅馬帝國各個地方的報告證明當地有基督徒的存在,包括地中海東部地區的每一個羅馬省、跨越了北非,甚至包括了現在的法國。基督教信仰也越過了當時的羅馬國界,進入了印度,甚至傳播到了衣索比亞。
在公元後150年,一位勇敢的主教,特土良,甚至敢於寫信給皇帝:我們充滿了您的一切地方——城市、鄉村、城鎮、森林、王宮、元老院、城市廣場。只有異教的宮殿裡沒有我們的人。
很多人擁抱和接受了基督教信仰,無論他們身處人生的哪個階段。很多初期的基督徒主要生活在城市中,他們大多是中產階級,雖然教會中也有比較低和草根階層的基督徒參加。有很多都是來自希臘化的猶太人家庭,當然也有其他民族和背景的人信主。
耶穌基督受難和復活的信息得到傳播的時候,正好是羅馬的黃金時期,一切攔阻信息傳播的因素都被去除了。亞歷山大大帝的徵服活動之後,希臘語言成為了地中海地區的官方通用語言,語言得到了統一,語言的障礙被消除了。不僅如此,猶太人當時散居分布在羅馬的各個地方,使徒行傳讓我們看到,保羅每到一個城市都可以找到猶太會堂,並且進去講道、宣講耶穌復活的信息。還有,羅馬的基礎設施建設正好達到了一個很高的水平。羅馬的道路四通八達,政府很致力於保護旅行者不受匪徒的傷害。政府也在境內境外都開闢了貿易通道,使商業貿易可以直達歐洲和亞洲。除了這些得天獨厚的條件之外,逼迫也導致了基督徒們把福音帶到了各個地方。正如我們在使徒行傳8:1-4所讀到的,當猶太人逼迫耶路撒冷的基督徒時,基督徒們就逃往各地,同時也把基督的福音帶到各地去。
為什麼這些羅馬人會相信基督呢?從神學的角度來說,我們知道救恩是神的預定和揀選,是神的主權所給予的恩典。從人的角度來說,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從歷史的角度來說,為什麼這個奇怪的新信仰一出現就吸引了那麼多的跟隨者?當然,那個時代離我們實在是太遠了,所以我們只能根據我們所知道的做一些推測,下面所說的,你可以有保留地接受。
【需要解釋一下,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是不相違背的,正如我們的信仰告白所說,神的主權包括了神所使用的一切達至祂目的的手段,包括各種人間的設施、條件和方法。】
首先,基督徒的品格對人很有吸引力。人們都知道基督徒是良善的人、是善於接待的人、是慷慨待人的人。第二,和羅馬帝國階層分明的社會架構不同,基督徒平等地看待每一個人,並且在教會這個共同體中,所有的社會身份阻礙都被瓦解了,大家互相稱呼弟兄姊妹。第三,基督徒看重個人的貢獻和價值。羅馬的價值觀非常看重集體和榮譽,個人只是為集體做出貢獻的一個分子。而基督教信仰則確認和尊重每一個人的價值和貢獻。第四,基督教信仰應許說邪惡終將被良善所勝過。很多羅馬人相信邪靈和惡魔,新的信仰可以帶來保護。第五,基督教信仰應許脫離死亡和進入永生。最後,針對基督徒的有組織迫害帶來很多信徒在逼迫、拷打面前仍然勇敢堅持信仰的見證,眾人對此驚訝和讚嘆。他們寧死也不放棄信仰,很多人會去思考,這個信仰一定是真的,否則怎麼會有人為他死呢?
教會是在逼迫與患難中成長的。在基督教發展的頭三百年中,無數的逼迫在各地發生,很多逼迫帶來的是死亡。這些逼迫不見得是帝國官方允許或發起的(不是自上而下的),大多是地方性的,由地方長官所發起的。儘管如此,這些逼迫仍然非常的嚴重,成千的基督徒受到嚴刑拷打,並且以恐怖和殘酷的方法被處死。
在新約聖經中,我們看到司提反的殉道,我們也看到彼得和保羅的入獄。即便在彼得的第一封使徒書信中,我們也看到彼得呼籲基督徒在尼祿的逼迫(60AD)中要堅忍。對於每一個使徒來說,受逼迫都是常態,而不是例外。教會傳統上認為他們最後都是殉道的。這一傳統應當是真實的,不過我們也有一些懷疑,因為第二世紀的時候各地的教會都聲稱他們是使徒建立的,並且說自己是某某已經殉道的使徒來植的堂。我們很難辨別這些宣稱的真偽,不過這表明早期的基督徒非常看重和敬重受逼迫和受苦的使徒們。如果你認為耶穌的死和復活只是一個騙局,那麼想想那些跟隨過他、與祂一同生活過,仍然願意為他而死的使徒們吧。
【下面的表格摘自福克斯所著《殉道史》,三聯書店2011年出版】
保羅在尼祿時期被囚禁在監獄裡,最後在羅馬被砍頭。
約翰的兄弟雅各被希律王砍頭(使徒行傳12:2)
多馬一直去到了印度,被當地土人用飛鏢(標槍)射死。
根據耶柔米的記錄,西門彼得在羅馬被尼祿倒釘十字架而死。
奮銳黨人西門在非洲傳道,最後也被釘十字架而死。
馬可建立了埃及的教會,被活活地燒死。
巴多羅買在亞美尼亞傳道,在經歷了逼迫之後,遭到了嚴重的拷打,然後被釘十字架,在奄奄一息時被砍頭。
安得烈在衣索比亞傳道,後被釘十字架而死。
馬太在埃及和衣索比亞傳道,最後被矛刺穿而死。
腓力在希臘傳道,最後被釘十字架和用石頭打死。
耶穌的兄弟雅各被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活活打死。
使徒約翰被放逐到拔摩海島,在那裡死去。
【註:對於羅馬帝國來說,「平安」是他們的偶像,所以當地方官員認為基督教信仰的傳播威脅到當地的穩定和發展時,逼迫就會發生,即便沒有得到上頭的命令。】
在尼祿統治時期,最早的官方有組織的、自上而下的逼迫發生了【注意:學生講義上列出了逼迫的批次】。在公元後64年,一場大火吞沒了羅馬城。羅馬的很多市民因此抱怨尼祿,他們的抱怨是有道理的。羅馬歷史學家塔西陀這樣記述了皇帝的反應:
為了消滅針對他自己的謠言,尼祿下令抓捕和拷打了一些因為進行邪惡敬拜而遭人恨惡的人——這些人被稱為是「基督徒」。這個教派的創始人名叫「基督」,曾經被提比略擔任皇帝時期的猶大巡撫本丟·彼拉多處死。
塔西陀繼續寫道:
那些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逮捕了,基於他們的見證很多人都被定罪,不是因為他們放了火,而是因為他們的反人類(思想)。在殺害他們之前,尼祿用他們來取悅大眾。有一些人被迫穿上動物的皮毛,被狗咬死;有一些人被釘十字架而死;有些人被當作城市照明的火把而被燒死。尼祿也在自己的花園裡做這些事,來邀請大家觀看。
塔西陀不是基督徒,你注意到他指控基督徒「反人類」。尼祿逼迫基督徒有三個理由:第一,他迫切地要把市民的注意力從羅馬大火這件事上轉移到基督徒身上;第二,因為基督徒不敬拜羅馬諸神,所以遭到社會普遍的恨惡;第三,猶太人也同樣仇視基督徒。就第二個原因而言,為什麼羅馬社會恨惡基督徒呢?因為很多羅馬人認為基督徒是無神論者和無政府主義者,因為他們拒絕敬拜皇帝也拒絕敬拜羅馬諸神。這種做法激怒了羅馬人,因為羅馬人認為他們所敬拜的諸神會因為基督徒的拒絕敬拜而給羅馬帶來自然災害、乾旱和瘟疫作為懲罰。特土良寫道,每當自然災害發生的時候——例如洪水或乾旱,群眾就會發出「把基督徒丟給獅子」的呼聲。人們對基督徒還有其他的一些誤解,因為基督徒常常談論「愛」,甚至夫妻之間也互稱「弟兄」和「姊妹」,所以有些人就誤解以為基督徒是亂倫的人。還有,基督徒的主餐被一些人誤解為吃人肉、喝人血。
【應用:從一開始,基督教的信仰和實踐就與周邊社會格格不入。思想今天的社會,有什麼事情是我們仍然和世界格格不入的呢?一夫一妻?離婚?墮胎?一男一女?】
四年之後,尼祿被反對派廢黜,他被元老院稱為「暴君」和「人民公敵」,任何人都得以追捕或誅殺。兩年之後,在公元70年,羅馬軍團鎮壓了另一起猶太人的叛亂,並且毀滅了耶路撒冷和聖殿。雖然這是一起悲劇,但是一位基督徒歷史學家指出,這也是基督教歷史的一個轉折點,因為基督教自此徹底和猶太教分開,與聖殿、猶太教再無關係,成為了一個獨特的信仰。
但是迫害很快就回來了。在公元98年,皇帝圖拉真發起了另一場大規模的逼迫,這場逼迫持續了將近20年。皇帝在與比提尼亞的總督小普林尼的書信來往中,小普林尼詢問皇帝,如果一個人只是自稱「基督徒」,他就需要被懲罰嗎?還是他必須也要有基督徒的活動才被懲罰。圖拉真回覆說,如果基督徒拒絕放棄信仰,拒絕敬拜羅馬的諸神,他就應該被懲罰。如果他們願意放棄信仰、敬拜羅馬諸神,他就可以獲得自由。小普林尼的信中這樣寫道:
我正是這樣做的。我問被捕的人他是不是基督徒,如果他們承認,我還會重複地問第二次和第三次,並且威脅他們他們會面臨死刑。如果他們仍然承認,我就會判他們死刑,這麼固執的人必須得到懲罰。如果他們是羅馬公民,我就把他們送去羅馬。如果他們願意咒詛基督,我就會放了他,因為真基督徒不會咒詛基督。
有一些基督徒的確因此放棄了信仰,在後來的幾百年中,教會也一直掙扎於如何對付背道者:如果他們悔改,要重新加入教會,教會是否應當接納?
從公元後125年直到奧勒留執政(161年)之間的30多年是教會相對比較平穩和增長的時間。奧勒留在位時期,發動了一場新的逼迫。很多基督徒在這場逼迫中受害,包括當時著名的教會領袖坡旅甲。早期歷史學家優西比烏記錄說,當總督要坡旅甲咒詛基督時,坡旅甲的答覆是:
「過去的86年間,我都做主忠心的僕人,他也從未虧待過我。我怎樣可以這樣褻瀆救我的這位君王呢?」
「我有野獸!」總督說,「如果你不改變立場,我可以把你丟給野獸。」
「那你就這樣做吧。」老人回答。
「如果你不在乎野獸,」總督說,「你不改變立場的話,我就燒死你。」
坡旅甲回答說,「你要燒死我的火只能燒一會兒就會熄滅。有一種你所不知道的火,是將來審判後在地獄中永遠燃燒的火,這火是為不敬虔的人所預備的。你有什麼好猶豫的呢?做你想做的吧!」
總督非常驚訝聽到這些話,他命令傳令兵到大廳的中央並且大聲宣告三次:「坡旅甲承認自己是一個基督徒。」……圍觀的民眾都大聲喊著說,他應當被活活地燒死!
隨後發生了什麼?群眾都去搜集木材……當柴堆被準備好的時候……坡旅甲就禱告說:「蒙愛和蒙福的聖子耶穌基督之父啊,我稱頌你,因為你認為我配得這時候、這方式。與其他殉道者一起,我分享了基督的杯,為著將來永恆中靈魂和身體的復活。」
在用「阿門」結束了禱告之後,負責點火的人點燃了火堆,大火熊熊燃起。
在這次逼迫之後,大規模的逼迫暫停了二十年,教會繼續得到增長,傳遍了整個帝國。在197-212年間,更多的逼迫發生了。在亞歷山太,基督徒被私刑處死;在羅馬,基督徒遭到暴徒襲擊;在迦太基,基督徒遭到官方逮捕和處死。教會遭到了極大的試煉。
在213年到235年,逼迫逐漸消退,然而到235年,逼迫再度開始,到250年羅馬皇帝德西烏斯執政,他想要恢復羅馬早期的輝煌。為了使羅馬人民更加團結,他要求所有羅馬公民都要公開地參與向羅馬諸神的獻祭。那些順服的、參與獻祭的,可以得到證書證明他們是羅馬忠誠的公民,參與了皇帝要求的獻祭。而那些拒絕的,則被看作是叛國者,遭到嚴厲的懲罰。有一些基督徒沒有參加獻祭,但是花錢從一些腐敗的官員手裡購買了那張證書。也有很多人背道,放棄了信仰。有一些人逃離繁榮的羅馬,選擇流亡。也有很多基督徒拒絕獻祭並且遭到處決。但是,教會因為自滿和對這樣的逼迫沒有準備好,導致基督徒開始互相指責,一些人認為另一些人的信心不是真實的,或者說是向世界妥協的。到251年,一位歷史學家寫到說「整個地中海地區的基督教都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這一點應當讓我們警醒,我們總是對逼迫「羅曼蒂克化」,認為逼迫總是能夠使教會增長或者變剛強。在德西烏斯統治期間,逼迫幾乎要摧毀了教會。
然而,在德西烏斯的計劃進一步地得到執行之前,他本人死在了戰役中,逼迫也因此逐漸褪去。然而到257年,皇帝瓦勒良又發起了一個新的大規模逼迫。他下達了非常詳細的命令,要求所有的主教、長老和執事都要立即被處死,羅馬元老和軍官如果信仰基督教的話需要剝奪權位和財產。基督徒的市政官員成為奴隸,去給皇帝的地產做苦力。很多人相信,瓦勒良的這次逼迫比以前的都更大、更長,也導致了最多的基督徒殉道。
瓦勒良在戰爭中被波斯俘虜,260年他的兒子加裡恩努斯繼任。加裡恩努斯給予國家相對的信仰自由,所以教會在四十年間得到了相對的平安,也獲得了較大的增長。羅馬各個階層的人中都有信仰基督教的,教會在北非、埃及、敘利亞和亞美尼亞得到了建立。基督教的影響力是如此之大,以至歷史學家範爾(W. H. C. Frend)認為在公元300年的時候「問題變成了教會和帝國該如何合作,教會和帝國該如何達成一個和平協議,還是要繼續血腥地碰撞?」對於這個問題,主後303年2月23日,皇帝戴克里先給出了他的答案。他的目的是為了在風俗文化、軍事、貨幣和宗教上完全地統一羅馬的秩序,在那一天他發布了一個法令,試圖結束基督徒給帝國一統帶來的威脅。剛開始的時候,基督徒並不會遭到處決,而只是坐牢和被賣為奴隸,教會會遭到摧毀,聖經被焚燒。但是第二年的時候,戴克里先生病,伽列裡烏斯繼任。伽列裡烏斯比戴克里先更加嚴厲,要求不順服的基督徒都遭到處決。這一次逼迫被稱為「大逼迫」(Great Persecution)。戴克里先因為嚴酷迫害基督徒而得到一個稱號「黑色的十字」。
主保守了他的教會。在311年,伽列裡烏斯撤回了他的命令。他承認在逼迫基督教這件事上失敗了,因為太多的基督徒拒絕服從他的命令,仍然保持自己的信仰。他發布了一個新的命令,說「讓基督徒們繼續存在吧,讓他們建立教會吧」,並且「讓他們為我們的繁榮而禱告,為我們的國家和他們自己而禱告。」不僅如此,因為基督徒的堅持、他們的良善和愛心,他們的人數,他們逐漸地得到了羅馬帝國各地群眾的接受和喜愛。
在接下去的兩年中,時有偶發的逼迫,直到君士坦丁在313年執政,並且發布了全國性的宗教寬容赦令。所以,頭三百年,教會經歷了無法想像的殘酷迫害。今天的教會可以承受這樣的挑戰嗎?
你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今天教會的聚會形式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建立的?洗禮、主餐、收奉獻、唱詩歌、講道、讀經,這些都是聖經所命令的敬拜元素,初期的教會從一開始就在聚會中包含了這些元素。在基督升天之後,基督徒們開始有規律的聚會,彼此教導和共同敬拜。在最早期的時候,正如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信徒們仍然參加猶太教的聖殿和會堂,並且仍然守周六的安息日。羅馬書16:3-5講到亞居拉和百基拉就是這樣的。很多聚會是秘密進行的,尤其在逼迫加劇的時候。直到第二世紀晚期和第三世紀早期,教會才開始建立專屬自己的用於聚會的建築。
基督徒在每周的第一天聚會,原因是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過後一天,也就是星期天,是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日子。每個禮拜的第一天又被稱為是「主日」或者「主的日子」。當使徒約翰被放逐到拔摩海島的時候,在啟示錄1:10,他就這樣稱呼星期天。初期的基督徒們也都非常清楚他們和猶太教之間的關係,所以他們的主日崇拜模式在頭幾年的時候和猶太教會堂聚會非常類似。聚會包括禱告、唱詩歌和詩篇、讀經,這些都是初期基督徒聚會的主要元素。如果他們有使徒的信,他們會公開朗讀使徒的書信。在第二世紀中葉新約聖經成形之前,大多數的讀經和教導都是基於舊約聖經,也就是猶太人用的聖經。
初期的基督徒們在聚會中實踐兩種聖禮,也是我們的主耶穌所命令的:洗禮和主餐。教會非常認真地對待洗禮,一個信徒受洗前需要參加密集性的課程來預備自己。洗禮一般要由教會的長老,或者主教來主持。由於教會處於一個被異教文化包圍的獨特處境中,而這個文化對基督教信仰是充滿敵意的,所以教會非常努力地保守他們的信仰和他們的群體聖潔。他們也認真地察驗要加入教會者的信心,確保他對福音有清楚的認識,也對教會認真地委身。
《十二使徒遺訓》是一份早期教會文件,作者不可考,相當於今天的信條和要理問答。雖然它不是像聖經一樣被聖靈默示的,但是它對早期教會如何聚會和執行聖禮做了很好的記載。對於洗禮,它是這樣說的:
關於洗禮,首先背誦這些戒律,奉父、子、聖靈的名在流動的水中施洗。不過,如果你沒有流動的水,就在其他水池施洗,如果你不能在冷水中施洗,在溫水也行。如果都沒有,就奉父、子、聖靈的名把水澆在頭上三次。在洗禮前,讓施洗者和受洗者禁食,其他人也可以禁食;並且要求受洗者在洗禮前一天或兩天禁食。
對洗禮,有兩個爭議開始分裂初期教會。第一個爭議是嬰兒是否應該受洗,第二個爭議是洗禮是否使人重生。有記錄的有關嬰兒洗禮的爭議是在主後200年開始的,特土良寫信責備了給嬰兒施行洗禮的做法。然而在主後250年左右,也有教會領袖寫信為嬰兒洗禮辯護,給嬰兒洗禮的做法也在第四世紀和第五世紀開始盛行。至於洗禮究竟帶來什麼,初期教會的領袖們也開始有了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洗禮使人重生或者能夠帶來救恩,換句話說他們相信洗禮真的洗去人的罪並使人得救。其他人則認為洗禮只是信心的外在記號和印記,表明內在的改變:對基督的信靠。
初期教會也施行主餐,或者叫聖餐。有一位初期教會的教父,遊斯丁,在公元後150年的著作《第一護教辭》中描述了初期教會的聚會是怎樣的。遊斯丁把主餐記述為「紀念基督的受難」,他這樣寫道:
在禱告之後,我們彼此親吻問安。然後弟兄中的帶領者拿起一個餅和一杯摻過水的葡萄酒來,他舉起之後就奉聖子和聖靈之名向宇宙之主獻上讚美、歸榮耀給祂,並且花相當長的時間獻上感恩,尤其感謝我們得以領受他手中一切的豐盛。他在結束禱告和感恩之後,所有的人都用喜樂的聲音回復「阿門」。……隨後,我們稱之為執事的人給每一個人分發被祝謝過了的餅和葡萄酒,並且留一些給那些沒有能夠來的人。我們稱呼這些食物為「感恩」(Eucharist)。
在很多初期教會裡,聚會的第一部分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參加。第一部分包括讀經、禱告、唱詩歌和勸勉教導。聚會的第二部分,包括主餐,是只有受過洗禮的信徒才能參加的。
我們需要停下來思考一下。聖禮不僅僅加強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心、使我們和其他信徒合一,而且也在歷世歷代的教會中被施行。當我們接受或者觀看洗禮,或者參與主餐的時候,我們也在和在我們之前所有的信徒相交,因為我們都宣告「一主、一信、一洗。」所以,如果教會有洗禮,不要以為是別人的事情,你應當參加。你所想到的,不僅僅是神的信實見證在那些今日受洗的人身上,同時也見證在歷世歷代以來受洗的聖徒身上。
聖經正典的形成是一個神跡,是令人驚訝的,因為早期教會在選擇聖經書卷的時候很快達成了一致,幾乎沒有什麼大的爭議。「正典」的英文是canon,來自希臘文kanon,意思是「量尺」。基督徒們稱呼聖經中標準的、被認可的書卷為「量尺」,意思是它們是我們正統信仰的度量。當然,由於基督教信仰是從猶太教而出,初期的基督徒們早已確認了舊約聖經的權威,看舊約聖經為神的話語。但是他們面對一個新問題,就是哪些書需要被加到聖經中成為正統的、出自神的話語。
基督徒們很快接受了使徒們的著作,例如保羅的書信,是聖靈所默示的、具有權柄的、來自神的話語。即便在聖經本身裡面,例如在彼得後書3:16,彼得就稱呼保羅的作品為「經書」。第一和第二世紀的時候,這些使徒書信在教會中廣泛地傳播。初期基督徒同樣認可四福音書,所以在第二世紀末的時候,教會普遍接受包含了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的新約聖經。
有時候,要讓基督徒澄清和捍衛他們的信仰,是需要有一些外部的壓力和挑戰的,初期教會確定聖經正典也是因為外部原因。在第二世紀中葉,在羅馬出現了一個異端,他的名字叫馬吉安,他的錯誤教導吸引了一些人跟隨他,他同時開始建立自己的聖經。馬吉安認為物質都是邪惡的,屬靈的才是美善的,所以他認為有兩個相反的神存在:舊約邪惡的神創造了這個糟糕的世界,並且以小氣、粗暴和殘忍的方式管理著這個世界;新約良善的神慈愛地差派了耶穌作為成人(不是作為小孩子生在世上)來到這個世界,並且要把基督徒帶回到屬靈的世界。【你們當中有沒有人聽到朋友抱怨舊約中的神非常殘暴,新約中的神非常慈愛?這個觀點一點都不新鮮,第二世紀就有了。】因為馬吉安厭惡舊約,所以他也厭惡猶太人。他決定要建立自己的「聖經」,並且去掉聖經中所有的「猶太味」,所以他不但不納入舊約,而且還去掉了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他只採用路加福音和保羅書信,因為這幾卷書中沒有太多的「猶太味」。
初期的基督徒們都譴責馬吉安的異端教導,但是他帶來的挑戰只是一個開始。後來出現了孟他努派,主張他們仍然在接受神聖的啟示,以及他們當中仍有先知。這些挑戰都迫使教會要定下聖經的正典,也就是確認現在已經正在使用的聖經書卷。教會首先建立了辨認是否屬於聖靈默示的標準,這標準包括:書卷或書信必須是由使徒本人或者使徒的親密朋友所寫,該書信必須贊同已經確認的使徒書信中所教導的教義和知識,該書信必須已經在教會中作為正典廣為流傳。
雖然今天我們所讀的新約聖經中大部分的書卷都符合這些標準,辨認和確認它們也毫不費力,但是早期教會仍然遇到了一些挑戰。當時盛行一些「偽經」,或者說是「偽作」,它們是由匿名的作者所寫,並且偽稱是某個使徒所著以獲得教會的認可。當時的偽經包括所謂的「多馬福音」、「馬利亞福音」、「巴拿巴福音」,甚至有自稱耶穌所寫的福音流傳在一些教會當中。這些書卷都被考慮過納入正典,但是最後都被拒絕了。例如,《十二使徒遺訓》、《黑馬牧人書》、《彼得啟示錄》、《巴拿巴書》都沒有被接受,因為它們無法確認作者是誰或者教義上有問題。希伯來書也遭到一些質疑,因為希伯來書的作者不是很確定,但是因為眾教會都確認這是使徒所寫而被接納。啟示錄也遭到一些質疑,因為啟示錄對未來的預言性質太過明顯,讓一些迷戀羅馬的基督徒感到不快。
雖然很多第二世紀的教會領袖們都已經在書信中引述了新約正典中的書卷,但有據可查的第一次列出新約二十七卷書是出自亞他那修寫給東方教會的第39封信,這封信寫於367年。著名的老普林斯頓神學家和聖經學者華菲德這樣說:新約正典是在使徒把最後一封具有權柄的書信寫完並且交給教會之後就成書的,也就是大約在公元後98年約翰完成《啟示錄》的時候。……我們不要把書信在教會中緩慢傳播、確認的時間和新約正典完成的時間混為一談。
換句話說,並不是教會建立了聖經,而是神的話形成了教會,教會印證和確認了神的話。當你今天讀聖經的時候,不要輕忽對待你手中的聖經。神透過聖經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我們和第一世紀的教會所讀的是同樣的文字。
雖然主耶穌是教會的頭,但是耶穌也從一開始就設立人作為領袖。保羅和其他使徒都很小心地在他們所建立的各個教會設立領袖。到第一世紀中期,新約聖經告訴我們教會有兩種職分:「執事」和「長老」,「長老」又稱「監督」。《十二使徒遺訓》對教會治理也做出了指示,在有關教會職分的那一章中,它這樣寫道:因此你們要自己委任監督和執事,他們應該是不辜負主,性格溫順,不貪錢財又真實可靠的男人。他們為你們行使先知和教師的職分。
剛開始的時候,每個教會都有自己的長老們或者說是監督們。到第三世紀時,由於教會的飛速增長,監督的數量已經遠遠跟不上信徒增長的數量。這時候「主教」就成了幾千個信徒的領袖,需要負責同一個地區十多個甚至幾十個教會。教會也設立了「長老」或者說是「輔祭」來幫助監督完成祂的工作。
所以,一個城市裡所有的教會都由主教來負責和帶領。例如在羅馬,主教執行所有的聖禮——洗禮、在主餐時祝謝餅杯,然後由長老(輔祭)們把餅和杯送到分散在城市裡的各個教會。主教們同時也負責教會的財務,這一點後來給主教們留下了濫用職權的空間,也給教會帶來了流言蜚語。
從理論上來說,所有的主教都是平等的。但是在實踐上,大城市的主教往往獲得更大的影響力。貿易和學術的中心城市往往被看作是具有更高權柄的地方。一直到主後70年羅馬軍隊毀滅耶路撒冷之前,耶路撒冷的教會都一直被看作是最有權柄的。嗣後,權力中心向西移動,落到亞歷山太、安提阿、羅馬和迦太基的教會身上。在基督教歷史的一開始,羅馬的教會就成為一間舉足輕重的教會。羅馬是帝國的首都,又是彼得和保羅殉道的地方,這使羅馬教會很快被看作眾教會中最重要的教會。到第二世紀,也就是羅馬正式成為基督教中心的200年前,裡昂主教愛任紐就宣稱:每一間教會都必須與本教會(羅馬教會)一致,這是必須的,這是因為羅馬教會具有特別的權柄。
當然,這並不是說第二世紀的羅馬主教就已經擁有像教皇那樣的權柄和無誤的權威了,但很清楚教皇制度的種子從這裡開始生根,教會之間分出了上下層級。
羅馬教會的最高權柄並非沒有受到過質疑。雖然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發生分裂,也就是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之間的分裂一直到11世紀才發生,但是第二世紀隨著羅馬教會獲得最高權柄,就已經種下了分裂的種子。權力的分歧、方法的分歧和教義的分歧混合在了一起。189-199年的羅馬主教維克託一世就曾經威脅要開除小亞細亞的東方教會,因為他們在復活節的具體日期上和他產生了分歧。在此之前,東方教會因為強調使用希臘語、追求對信心的神秘主義體驗就已經和西方教會漸行漸遠,西方教會以羅馬為帶領,使用拉丁語也更強調信仰的邏輯與理性。
我們前面所看到的初期教會所犯下的錯誤,包括洗禮的方式、教會的帶領、東西教會間的分歧,都讓我們好奇為什麼教會那麼早就開始犯錯誤。我可以給大家一些理由。首先,只有基督是絕對無誤的,我們是罪人,所有的基督徒都會犯錯誤。我們在新約聖經中看到,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二章告訴加拉太人說他當面指責彼得,因為彼得成為了律法主義者。第二,初期教會並不總是有聖經清楚的指引,因為那時候聖經很少、有文化可以讀聖經的人很少,聖經正典也還沒有得到確認。第三,當時文化的很多部分,例如教育上的、屬靈上的、道德上的,都是和基督教信仰相違背的,也都給信仰帶來負面的影響。初期的教會只是最早開始和這些問題爭戰而已,我們今天都借鑑著他們的經驗而在繼續爭戰。
使徒們去世之後,其他領袖湧現出來接替了使徒們的地位。這些初期教會的領袖們給教會教義的建立和教會的實踐帶來了極其深遠的影響,所以他們被稱為「教父」。我們會花一些時間來向大家介紹他們當中最重要的幾位。最重要也是最早的兩位教父,被稱為是「使徒教父」,因為他們是使徒訓練出來的,這兩位就是安提阿的伊格那丟和示每拿的坡旅甲。
伊格那丟是第二世紀早期安提阿的主教,當時的羅馬皇帝是圖拉真,圖拉真的手下抓住了伊格那丟並且把他帶到了羅馬。在他去到羅馬殉道的漫長旅途中,他寫了七封信給各地的教會,這些書信使我們了解了他和他的神學。伊格那丟主張每個教會應當有且只有一位主教,他不同意革利免給哥林多的書信中所主張的每間教會都應當有多位長老的觀點。為了能夠作為一個殉道者而死,也藉此捍衛自己的信仰,他到達羅馬後請求當地的教會不要做任何攔阻他受死的事情,最後他在主後117年殉道。
伊格那丟的七封信中,有一封是寫給另一個極具影響力的早期教父坡旅甲的,坡旅甲是示每拿的主教。坡旅甲曾經是使徒約翰的門徒,而啟示錄中基督所命令的七封信中有一封就是給示每拿的教會的。坡旅甲寫過很多封書信,但是留到今天的是他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我們在上個主日的課堂上講到過他的殉道,他的殉道經歷是他的教會所記錄的,也是最早的基督徒殉道記錄。
第二和第三世紀的很多教父都關注來自學術界的對基督教信仰的挑戰。他們相信基督教信仰能夠勝過任何人的哲學,所以他們就寫下了很多護教著作來解釋和捍衛基督教信仰。基督教信仰面對的是一個充斥著各種哲學和屬靈觀點的世俗世界。在使徒行轉17:21,保羅在雅典所說的話可以說同樣是針對整個地中海地區的:「雅典人,和住在那裡的客人,都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伊壁鳩魯學派、斯多葛學派、柏拉圖學派、亞里斯多德學派、諾斯底主義、神秘主義……,各種各樣的宗教和哲學都在那時湧現,並且吸引著人們的注意力。
最重要的護教學家可能就是遊斯丁了。遊斯丁是東方教會的初期領袖,最早是巴勒斯坦地區的一個異教哲學家。有一天他在海邊,可能是以弗所一帶,沉思默想的時候,一個陌生人來到他的面前,指出他的思想中錯誤的地方,並且幫助他認識到猶太先知所說的話,和這些話如何見證了基督。遊斯丁本來就被基督徒們在殉道面前的鎮定所震撼,此時就被這個陌生人大大說服,並在132年成為基督徒。他很快就看到自己的恩賜是向希臘哲學家證明基督教信仰的正確。他從基督是「道」成肉身這個角度出發,根據約翰福音第一章,遊斯丁認為基督成全了所有柏拉圖哲學的缺欠。遊斯丁在公元後165年殉道,他在羅馬被砍頭,因為他在一場辯論中贏了異教的哲學家。
另一個非常有才華的護教學家是雅典的雅典那哥拉。雅典那哥拉在希臘哲學中受到過很好的訓練,他極力地證明基督教信仰的超越性,因為他看到基督信仰是從神而來的啟示,而不是僅僅人的理論的堆積。不僅如此,他看到異教的神都是按著人的形象受造的,都是不完全的而且是有限的,只有聖經中的神是超越的、全然智慧的、完美的、全能並且良善的。雖然他付出了很大努力捍衛基督教信仰,但是雅典那哥拉過多地依賴希臘思想,讓神聽起來更像一個哲學理念而不是一個又真又活的上帝。
隨後在西方教會出現了愛任紐,他是坡旅甲的學生,在177年成為裡昂主教。愛任紐寫下了大量反對諾斯底主義的著作。諾斯底主義既是一個神秘主義的小教派,同時又是一個哲學的錯謬理念,它認為物質的都是邪惡的,屬靈的才是良善的,他們拒絕相信是一位神創造了世界,他們宣稱自己擁有秘密的知識,也就是「諾斯底」,透過擁有這些秘密的知識,人才能夠得到救恩。愛任紐在《反異端》這本書中用「使徒統緒」加以反駁,使徒統緒就是真理的治理,從使徒傳遞下來保守了教會,是解釋聖經的唯一鑰匙。為了反對諾斯底主義所主張的物質和身體都是邪惡的,愛任紐指出神自己道成了肉身、成為人的樣式,就是耶穌基督。
特土良是西方教會在迦太基的主教,也是第一個大量用拉丁文寫作的基督徒。是特土良建立了今天教會仍然會使用的神學語言和神學名詞,例如,他第一個使用了「三位一體」這個詞來描述神的「一個實質、三個位格。」他的主要著作是《護教學》,在這本書中他使用了非常精確地法律語言來向羅馬官員證明基督教信仰應當被接納和寬容。作為一個論述非常嚴密的作家,特土良的名言是「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但是這位很有智慧的教會領袖卻轉了一個不幸的彎,在公元後220年,他加入了孟他努主義。孟他努主義是一個異端小教派,認為自己知道歷史的走向和預備基督的再來。再一次地我們被提醒,即便是最早期最優秀的教會領袖也免不了被錯謬所影響。
另一位東方教會的重要領袖是亞歷山太城的革利免(不要和羅馬的革利免混起來)。革利免受到很多遊斯丁的影響,努力地想要幫助兩個世界的和解。他想教育基督徒認識希臘哲學的智慧之處,也想勸告哲學家們認識基督教的真理。這使他發明了一個叫做「煉獄」的概念,煉獄是煉淨靈魂的地方,天主教會最後採納了他的觀點。革利免更多的是從靈意而不是從字面來解釋聖經,這使他的思想中出現了很多問題和漏洞。他擔任亞歷山太的主教直到202年,由於受到逼迫,他不得不逃離這座城市。
當逼迫最後告一段落時,俄立根,開始擔任主教。俄立根是革利免的門徒,也是教會歷史上的一個重要人物。他於主後185年出生於亞歷山太,是那個時代非常聰明的學者,也是多產的作家。他寫下了早期教會最多的學術作品,他編訂了《六文本合參》(Hexapla),把希伯來文的舊約和五個不同的希臘譯本放在一起來作文本比較。他是第一個寫下系統神學著作的人,把基督教信仰用系統化、邏輯化的形式呈現出來,也盡最大的努力用當時的柏拉圖哲學去解釋基督教的神學體系。然而,和其他的一些教父一樣,希臘哲學帶領他走上了另一條道路。他主張靈魂的先存說、普救論,被教會定為異端。他在皇帝德西烏斯在位的時候殉道。
最後,我們要認識居普良。居普良是西方教會的一個重要領袖,在公元246年信主的時候就已經是迦太基極有影響力的一位市民。居普良非常強調教會的合一和教會的權柄。他是第一個稱呼羅馬主教為「彼得之座」的人,是他把使徒權柄加在了羅馬之上,為後來的教皇制度做了鋪墊。在德西烏斯逼迫期間,他反對把那些曾經背道的基督徒重新接納回教會。因此,他寫下了他的重要作品《大公教會的合一》來主張這樣的觀點:教會之外沒有救恩。他在公元後258年殉道。
初期教會面對很多來自政權的逼迫和挑戰。到第一世紀晚期的時候,所有的使徒都死了,大部分都是殉道而死。教會中間流傳著很多使徒書信和經文,但是聖靈還沒有帶領教會對聖經正典達成一致和做出共同的決定。教會之間也沒有一個清楚的、大家都同意的教義綱領,也沒有信仰告白或者信條來界定何為正統的基督教。教會中也產生了一些分歧,有一些教會領袖開始主張不同的觀點和實踐,有一些領袖則引入了「新穎的」、毫無裨益的,甚至是異端的教導和實踐到教會中。所有的這些混亂都發生在教會的政治地位尚未確定的時期。但是突然到公元312年的時候,羅馬帝國對基督教階段性的、殘酷的逼迫告一段落,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不但容忍了基督教,而且自己也接受了基督教信仰。這個改變發生的時候,教會對於自己和政府之間的關係產生了困惑,天上的權柄和地上的權柄之間是什麼關係呢?所以,我們看到在基督教發展的最初幾百年間,外部的爭戰和內部的紛爭一直威脅著教會,初期基督徒們在恐懼和戰兢中活出了他們的信仰。
在312年,羅馬帝國發生了一件大事,這件大事對基督教信仰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當時的羅馬領袖君士坦丁正在預備與馬克森提烏斯展開最後的大戰,這也是他邁向皇位的最後一仗。根據君士坦丁自己後來所寫的回憶錄,他聲稱他當時正在向「至高的神」禱告,求神賜予他勝利。當他在禱告時,他看到一個異象,就是天空中懸掛著一個燃燒著的十字架,上面寫著「憑此徵服」。那天晚上,基督在他睡覺的時候向他顯現,並且向他展現了凱樂符號(Chi-Rho,希臘語:XP),這是希臘文「基督」的頭兩個字母。君士坦丁說基督要他將這個神聖記號畫在士兵們所有的盾牌上,基督會因此確保他的勝利。當君士坦丁的軍隊與馬克森提烏斯的軍隊在羅馬城外臺伯河上米爾維安大橋決戰時,馬克森提烏斯的軍隊被包圍,馬克森提烏斯在逃跑中落水而死。君士坦丁獲得了羅馬的皇權,同時宣稱他將效忠和事奉這位新的神,他認為是這位神幫助他贏得了戰爭和皇位。
第二年,君士坦丁發布了米蘭敕令,宣布基督徒有公開敬拜的權利,要求各地政府發還他們的教產和教堂,並且補償他們在逼迫中所遭受的其他財產損失。他同時也允許基督徒公開地在羅馬政府中擔任官職。這些命令都給教會帶來了極大的釋放。君士坦丁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相信基督,這個問題直到今天都仍然是一個謎。看起來他對基督教信仰的接受更多地是看重背後所帶來的政治上的利益,而不是真誠地悔改相信。羅馬一貫的傳統是皇帝為了國家的益處尋求新神的祝福,或許君士坦丁對上帝的認識和他對其他異教之神的認識差不了多少。
君士坦丁並不完全理解基督教的教義,對其實踐所知就更少。雖然他不再允許羅馬的神廟繼續懸掛和敬拜他的畫像,但是卻繼續保留了原有的異教敬拜,並且仍然在引入其他的異教風俗。他同時繼續在硬幣上保留異教之神的畫像,尤其是他所喜歡的太陽神。歷史學家猜測他可能把太陽神和基督等同起來。在神學上,他在正統信仰和亞流主義之間搖擺不定(認為基督是低一等的、介於神和人之間的受造物),經常取決於哪一方支持的人更多、實力更強大,而不是哪一方更正確。他是一個脾氣惡劣的人,他以通姦的罪名處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兒子(這個指控是否有效不得而知)。君士坦丁一直拒絕受洗,直到死前才接受洗禮,很有可能是為了讓自己可以在生前繼續犯罪、縱情聲色,或者對洗禮有不正確的認識。在君士坦丁死後,他的繼任者們繼續在正統信仰、亞流主義和異教之間搖擺,直到第四世紀末,皇帝狄奧多西一世才下令摧毀所有異教寺廟並且確認基督教為帝國國教。
君士坦丁給教會留下了非常複雜的遺產。一方面,他減輕了對教會的迫害,使基督徒們能夠自由地敬拜,他同時也給教會帶來了從未有過的自由,使基督教信仰得到了公開的尊重。他也用自己的權柄和地位幫助教會解決了很多內部紛爭,例如他下令召集了325年的尼西亞會議。但是,在他試圖駕馭基督的權柄、使之為羅馬服務的過程中,他也建立了「皇帝教皇合一」(ceasaropapism)的觀點,這是後世政教合一的前身。在他的觀點裡,世俗的統治者是神所設立的,神同時也授予他教會元首的地位。君士坦丁甚至看自己為「第十三個使徒」。由於國家對基督教信仰的推崇,相信基督成為政治晉升的工具,而不再是信心和悔改的基礎。基督教成為了一個社會現象,教會和世界變得越來越像。很多異教的做法開始進入到基督教會的敬拜當中,例如敬拜瑪利亞和敬拜死去的聖徒。最後,基督徒甚至從被逼迫者變成逼迫其他信仰的人。在羅馬廢除異教崇拜之後,羅馬官員禁止偶像崇拜者加入軍隊,判處亞流主義者(反對三位一體的人)和重複受洗的人(多納徒派)死刑。政府而不是基督,成為了教會的頭。這一點應當成為我們今天教會需要小心和防範的。
除了君士坦丁以外,還有這些第四世紀的教父值得我們認識和記住。
米蘭主教安波羅修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在羅馬政府極具影響力的教會領袖。他成功地抵制了羅馬皇太后賈絲泰娜想要把亞流主義帶進教會的企圖,後來他還成為皇帝狄奧多西一世非常親密的私人顧問。基督教信仰至此終於從三百多年前受逼迫的地位變成了皇帝的座上賓。在米蘭主教,一位亞流主義者死掉之後,信徒們自發地擁戴安波羅修成為米蘭的主教。這也是早期教會的「會眾制」——會眾自發地選立他們的領袖,並離棄了亞流主義這一異端。後來安波羅修成為了奧古斯丁的師傅,這是他留給教會最大的遺產。
第四世紀末、第五世紀初最著名的聖經學者是耶柔米,他住在安提阿。耶柔米是一個脾氣糟糕並且好鬥的人,常常在批評異端的同時也批評自己的夥伴們。在374年,耶柔米去羅馬成為教皇達瑪蘇的秘書。在他擔任秘書期間,達瑪蘇要求他把聖經翻譯為拉丁文。達瑪蘇死後,耶柔米搬到伯利恆居住,並且完成了拉丁文聖經的翻譯,我們稱之為「武加大譯本」。這個譯本是天主教會的官方聖經譯本。耶柔米同時也寫了很多的聖經注釋書,是優秀的教師和解經家。耶柔米認為基督化了的羅馬帝國是人類歷史上神所設立的文明巔峰。當羅馬衰亡的時候,耶柔米的信心受到極大的削弱,他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萬國之母為何成為墳墓?」
當然,最有影響力的教父就是希波的奧古斯丁了。奧古斯丁不僅僅是他所在的時代最偉大的基督徒思想家,而且由於他的先知性、他的優秀和洞察力,他應該也是教會歷史上直到今天都無出其右的偉大神學家。我們可以說,今日世界的神學、政治哲學和倫理學都被他的思想所影響和塑造。奧古斯丁於354年出生在現在阿爾及利亞的一個小鎮裡,他的青少年時期是沉淪在世俗享受中、聲色犬馬的生活,他甚至還有一個私生子。多年的思辨和屬靈追尋最後使他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接受了基督成為他的救主。這給他帶來了一個戲劇性的轉變。在他所寫的《懺悔錄》這本基督徒靈修經典著作中,他這樣描述自己的轉變:
我靈魂深處,我的思想把我的全部罪狀羅列於我心目之前。巨大的風暴起來了,帶著傾盆的淚雨。……我向你說了許多話,字句已記不起,意思是如此:「主啊,你的發怒到何時為止?請你不要記著我過去的罪惡。」我覺得我的罪惡還抓住我不放。我嗚咽著喊道:「還要多少時候?還要多少時候?明天嗎?又是明天!為何不是現在?為何不是此時此刻結束我的罪惡史?」
我說著,我帶著滿腹辛酸痛哭不止。突然我聽見從鄰近一所屋中傳來一個孩子的聲音——我分不清是男孩子或女孩子的聲音——反覆唱著:「拿著,讀吧!拿著,讀吧!」……我急忙回到阿利比烏斯坐的地方,因為我起身時,把使徒的書信集留在那裡。我抓到手中,翻開來,默默讀著我最先看到的一章:「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我不想再讀下去,也不需要再讀下去了。我讀完這一節,頓覺有一道恬靜的光射到心中,潰散了陰霾籠罩的疑陣。
在回顧自己早年的叛逆和掙扎的時候,奧古斯丁不僅認識到了人生中的意義,而且還意識到了整個人生的價值所在。他對此做出的結論是:「我們的心焦躁不安、沒有安息,直到我們在基督裡得著安息。」
奧古斯丁在安波羅修門下學習,也正是在那裡他進一步地從哲學角度去思考信仰的真理。在擔任北非希波地區的主教之後,奧古斯丁沉浸在對神學和哲學的進一步學習之中。這並不是說他喜歡躲在學術的象牙塔中,而是作為一個牧師,他看到錯誤的教導和錯誤的神學給信徒的生活帶來多大的混亂和困擾。例如,有一個信徒群體叫做多納徒派,他們竭力地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完全聖潔純全的教會,他們教導說如果任何一個聖禮——洗禮或者主餐——不是由一個無可指摘的、聖潔的牧師執行的,就是無效的。這導致了聖禮的有效性不是建立在神和神的話語之上,而是建立在執行聖禮的神職人員之上。這也讓很多基督徒感到焦慮和失去安全感,甚至進入信仰危機,因為他們發現當初給自己施洗的人現在犯罪了、或者跌倒了,他們就不能夠確認自己的洗禮是否有效,他們也因此懷疑自己的救恩。或者他們開始對教會的神職人員吹毛求疵,生怕影響自己的得救。為了反對多納徒派的錯誤觀點,奧古斯丁教導說是神建立和掌管聖禮,只要聖禮在執行時是按照神的命令而做的、奉著神的名、做在真信徒的身上,它就是有效的。
奧古斯丁最著名的論戰是在反對伯拉糾主義上。伯拉糾是不列顛的修士,他的教導被他的跟隨者傳播到北非。伯拉糾反對原罪論,主張說人生來的本質是好的,借著人自身的努力可以得著成全和完美。它帶出的一個結論是說,既然我們不是真的罪人,那麼我們也不需要一個真救主。所以基督並不是在我們的地位上代替我們而死,而是成為一個我們應當效法和跟隨的榜樣。【注意:雖然伯拉糾主義是一個古老的異端,但是今天仍然換一個形式存在。例如看耶穌為道德主義榜樣或者革命家的自由主義基督教、「財富與成功」的成功神學、摩門教、基督教科學派,等等】為了回應伯拉糾主義這一異端,奧古斯丁首先依靠聖經,其次倚靠他自己的經歷——他曾經是一個可怕的、悖逆神的罪人,後來卻依靠神的恩典而得救。奧古斯丁辯稱,人類不但作為亞當的後裔生來有罪,而且人不可避免地選擇犯罪,無論我們怎麼努力都不可能拯救自己。惟有透過上帝主動的施恩,我們被揀選、得著在基督裡的信心這一白白的禮物,以至於我們能夠悔改並且信靠基督。
奧古斯丁最著名的著作是《上帝之城》。當時羅馬城已被蠻族攻破,人們把羅馬帝國的衰退歸咎於基督徒之離棄傳統多神宗教。奧古斯丁覺得有必要著書回應此攻擊,也是為了安慰像耶柔米這樣因為羅馬衰亡而信心軟弱的基督徒,於是提筆寫作此書,時當公元413年。奧古斯丁在書中說明,羅馬的衰退是肇因於道德的衰退;基督教不但不是羅馬衰退的原因,反而有助於道德的提升。但基督徒所歸屬的不是羅馬帝國或任何地上之城,而是上帝之城。地上之城與上帝之城最根本的差別在於,前者人民的共通點在於對自己的愛,後者則是結合於對上帝的愛和因此而生的對彼此的愛。在對比這兩個城從起源到結局的過程中,他對人類的群體生活有深入的討論,也建構了基督教的歷史觀。奧古斯丁指出,我們同時身處兩座城,也是這兩個城裡的好市民,但是我們不要把這兩座城混為一談。天國不被地上的國所束縛,正如基督徒不能自己完成自己的救恩,我們也不能在地上建立天國,真正的家鄉是在那將來天上的國裡。
在初期教會,教會確認和建立自己的信仰的方式是透過信條。正如我們上周所講到的,初期基督徒們會在受洗之前被要求背誦一些簡單的信條,來宣告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和抵擋異端。最早的信條是使徒信經,我們能夠找到的最早的使徒信經是安提阿主教伊格納丟在公元後110年寫的。
隨後,教會中間產生了其他的挑戰和新的觀點,從第四世紀到第五世紀教會舉行了四次大公會議來解決教會當中的神學爭議,也同時解決一些政治性的議題。這四次大公會議是要分別處理四個問題,這四個問題都是和耶穌基督的本質有關的。第一,基督是神嗎?第二,基督是人嗎?第三,如果我們對第一個問題和第二個問題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麼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是如何聯合的?第四,我們該用什麼樣的語言或詞彙來描述基督?
1. 尼西亞會議(325年)
325年的尼西亞會議回答了第一個問題。這一爭議是從318年開始的,當時亞歷山太城首先陷入這一可怕的爭論當中。亞歷山太的一位長老亞流,因為深受柏拉圖主義的影響,也高舉聖父神性的超越性,開始主張說耶穌是受造的,而不是在永恆中就存在的,也不擁有像聖父那樣的神性。亞歷山太的其他長老,以及主教亞歷山大和亞他那修都反對這一錯誤的觀點,並捍衛三位一體和道成肉身的教義。在321年,亞歷山太召開了一次主教會議,在會中主教們譴責了亞流的觀點,並免去了他長老的職務。然而這一會議並沒有解決爭端,反而加速了爭端的擴張。亞流的口才相當地好,同時極具個人魅力,他贏得了教會中很多領袖和信徒的支持,情況並沒有因為主教會議而變好。最後,皇帝君士坦丁在寫信給雙方試圖「和諧」兩方的觀點未果之後,決定使用他的權力(作為教會的元首)在尼西亞召集一次全國性的主教會議來解決這一衝突。尼西亞是小亞細亞西北部的一個小城。君士坦丁本人更同情亞流主義,然而他其實並不在乎神學的正確性,他在乎的是教會的合一和社會的和諧。亞歷山太學派的亞他那修在會議上極力為「聖子與聖父同質」這一重要觀點而辯護,成功地說服了所有的參會者和皇帝本人。亞流在會議上被免職和絕罰,大會形成了一個信條,也就是我們今天仍然在誦讀的、代表正統基督教信仰的《尼西亞信經》。
亞他那修為正統神學的辯護是基於三個前提的。第一,聖經所教導的真理——聖經中很多的經文都在教導基督的神性。其次,從救恩的邏輯上說,既然基督為我們眾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神與人得著合好,基督就必須有完全的神性。第三,很多基督徒的經歷見證也支持基督的神性。歷代以來信徒都是奉父、子和聖靈的名而受洗的,也向基督獻上禱告。所以信徒們都支持亞他那修的觀點,因為亞流主義顯然和他們所經歷、所認識到的基督教信仰不同。雖然有不少神職人員受到亞流主義的影響,但是大部分的信徒都拒絕了這一異端。英國作家魯益師在稱讚亞他那修的時候尖銳地指出,「他站出來為三位一體的教義而辯護,毫不遲疑、堅定不移,儘管當時看起來好像整個文明世界都從基督教信仰退後進入了亞流主義的異端,包括了他們當中很多優秀的神職人員。」
有一位基督教歷史學家這樣評論:「亞流主義是基於單一神論的邏輯而推導出來的,在整個基督教神學的歷史上,這種錯誤反覆地出現,這種錯誤的本質是試圖要把神所啟示的真理塞到當時社會認為『合理』的框架裡面去。」【亞流主義今天仍然以不同的方式出現在我們當中,例如耶和華見證人就持有這種觀點。】我們要記住,我們對基督位格的認識是建立在神自己的啟示——也就是聖經——之上, 而不是建立在當時當代所認為的「合理」之上。在歷史的不同時期,基督徒信仰的不同部分都被當時的世代堪為「不合理」、「缺乏理性」,有的時候是基督的神性、有的時候是三位一體、有的時候是聖經論、有的時候是創造論、有的時候是人人受造而平等,也有的時候是一男一女的婚姻。今天的世界可能反對聖經所教導的地獄、排他性的唯獨基督、神的無所不知和無所不能、聖經的婚姻觀,等等。
2. 君士坦丁堡會議(381年)
君士坦丁死後,尼西亞會議所得出的結論又開始引發新的問題。尼西亞會議確認了基督是完全的神,然而新的異端群體又帶來了新的問題。有一個亞波裡拿留所帶領的團體主張亞波裡拿留主義(Apollinarians),也就是否認基督有人性和人的靈魂,因而帶來了有關基督人性的問題。與此同時,另一個團體主張「聖靈受造說」(Pneumatomachians),認為聖靈並不具有完全的神性。他們的異端教導和奇怪的名字——人們一般不太會想加入一個自己連名字都無法發音的團體——使得他們沒能吸引多少跟從者。381年召開的君士坦丁堡會議認定這兩種觀點都是錯誤的,確認了三位一體中三個位格都有完全的神性,也確認了基督有完全的人性。這一會議同時對尼西亞信經做出了細微的修改,我們今天所讀的尼西亞信經就是修改後的版本。基督教歷史學家樂馬可(Mark Noll)指出,「尼西亞信經代表著教會在選擇人的智慧還是神的智慧這件事上做出了歷史性的選擇。」人的智慧是什麼呢?哥林多前書告訴我們,人的智慧根本就不是智慧,而是神所看為愚拙的。
君士坦丁堡會議也標誌著亞流主義的徹底失敗。雖然尼西亞會議已經否定了亞流主義,但是亞流主義仍然存在在教會中,並且深刻地影響著很多人。因為君士坦丁的繼任者君士坦丁二世支持亞流主義,所以亞他那修在尼西亞會議後五次被放逐,因為羅馬皇帝在基督教信仰、亞流主義和異教崇拜中來回搖擺。很多亞流主義的神學家重新回到主教的位置上,有些人甚至成為皇帝的顧問。從一個方面來說,亞流主義也觸及了政教關係的問題。主張亞流主義的皇帝和亞流主義的跟隨者們常常操縱政府權力進入到教會裡面,他們說,因為聖父在聖子的權柄之上,所以國家在教會的權柄之上。基督徒們反對這種說法,教會應當是自主的,尤其在屬靈的事務上教會不應當受到國家的支配。米蘭主教安波羅修有一個做法是一個絕佳的詮釋。他曾經拒絕了皇帝狄奧多西一世的主餐,直到狄奧多西在那件具體的事情上認罪和悔改。【舉例:艾森豪和埃爾森牧師,某總統候選人最後未能加入國會山浸信會。無論你認為自己有多重要、工作有多忙碌、是多麼了不起的大人物,你首先應當委身於一個地方教會,並且順服教會的權柄。】
3. 以弗所會議(431年),雙城記
在基督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被確立以後,很多人認為教會終於可以停止紛爭、和平發展了。然而這一盼望卻落了空。如果耶穌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那麼第三個問題就產生了:這兩個本質如何並存呢?這一問題給東方教會帶來的困擾尤其的大,因為西方教會正在把精力放在對付異教入侵上,而且西方教會並不像東方教會那樣熱衷於純粹的哲學思辨。這個問題雖然聽起來很理論,但是卻很重要。在東方教會出現了兩個學派,這兩個學派分別出自兩個城市,他們帶來的分裂不但是學術上的,也是政治上的。一個是安提阿學派,強調基督的人性,主張說這兩個本質是截然不同的、在基督的位格中鬆散地連接在一起。另一個是亞歷山太學派,強調基督的神性到一個地步,以至於他們會忽視和減弱基督的人性。
在428年,聶斯多留成為君士坦丁堡的主教。聶斯多留是在安提阿學派的教導下成長的,他主張說基督的人性和神性是互相脫離的,他也無法相信基督的神性是受造的,也無法接受基督的神性被釘了十字架。他說,「神不是一個小嬰孩。」 亞歷山太的主教奚利爾激烈地批評他,並且指控他為異端。奚利爾認為基督的兩個本質是高度合一的,他認為聶斯多留的觀點會帶來二元論或者基督本質的二分。他的觀點是,如果聶斯多留是對的,基督的人性和神性是完全分開的,而被釘十字架的僅僅是基督的人性,那麼單單人的受苦和死亡不能夠成就救恩。皇帝於是在431年召集主教們在以弗所開會,來對這個問題做出回應。奚利爾和他的支持者們先到了以弗所,在聶斯多留的支持者們到達之前就率先召開了會議,並且立即宣布聶斯多留被絕罰。一報還一報,所以當安提阿主教約翰抵達以弗所的時候,在城市的另一頭開了另一個會議,宣布他們自己才是真大公會議,並且絕罰了奚利爾。為了反擊,奚利爾召開的會議掀起了又一波絕罰,這次出名的是主教約翰和其他的安提阿學派的主教們。皇帝狄奧多西二世為了避免無休止的互相絕罰最終介入了以弗所會議。他逮捕了奚利爾和約翰,宣布雙方作出的絕罰均為無效。從神學上來說,皇帝更支持亞歷山太學派,他流放了聶斯多留,會議確定耶穌的神性和人性不能分割,確定瑪利亞所生為形作耶穌的天主,因此是名副其實的「上帝之母」。另外,此會議同時將伯拉糾主義(主張「無原罪,自由意志」)斥為荒謬主張。最後,會議確認第一次公會議和第二次公會議的決定,認為《尼西亞信經》是完整的,任何更改是不允許的。此
會議的結果沒有超過《尼西亞信經》的決議。
4. 迦克墩會議(451年)
以弗所會議所形成的結論相當混亂,幾乎沒有達成什麼有意義的共識。雖然以弗所會議確認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並存,但是如何描述這兩者之間的關係仍然是一個問題。幾年之後,這一紛爭死灰復燃。在主後446年,君士坦丁堡有一位修士名叫歐迪奇,他主張說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就已經有人性和神性了,而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後,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完全混合在一起,基督的人性被神性所吸收,就像一滴水被大海吸收了一樣。所以,耶穌本質上來說並不是完全的神,也不是完全的人。狄奧多西在449年再一次地召集了大公會議來解決這個爭議。亞歷山太的主教狄奧斯庫若一世這次支持歐迪奇,他給了皇帝很多黃金並且縱容他的修道武士們恐嚇與會者要服從他的主張,更令他們毆打君士坦丁堡牧首夫拉維亞(Flavian),因為夫拉維亞在448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中曾將歐廸奇定罪。羅馬主教裡奧給第二次以弗所會議寫了一封信,捍衛基督二性論,他們連讀都不讀。狄奧斯庫若在第二次以弗所會議上宣布正統的基督二性論為「異端」,並且認為持有基督二性論的人不能夠擔任神職人員。因此,羅馬主教裡奧稱第二次以弗所會議為「強盜會議」。混亂、分裂和異端給教會帶來極大的威脅。
在這個混亂而充滿轉機的歷史時期,一匹笨馬幫助解決了這個問題。我說的不是一匹黑馬,這不是一個比喻,而是一匹真正的馬。在第二次以弗所會議之後的第二年,皇帝狄奧多西所騎的馬突然失腳,皇帝從馬上摔下來並且折斷了脖子死了。繼任的新皇帝同意正統派的基督二性論觀點,並且在451年召集了一個新的大公會議,就是迦克墩會議。迦克墩在君士坦丁堡的海峽對面。在這次會議上,羅馬主教的信被宣讀,裡奧的觀點被接受,他的措辭是基督是一個位格,這一位格「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不僅如此,裡奧把基督論聯繫到救恩論上,正因為基督的神人二性,基督「勝過了死亡,魔鬼原本在死亡之上的權柄被摧毀了。我們本不能勝過罪和死亡的權勢,除非那位罪不能玷汙、死亡不能抓住的主成為我們的樣式。」
迦克墩會議確認了正統的基督論,而迦克墩會議沒有說的也同樣重要。一方面,迦克墩會議捍衛了正統的基督論:一個位格,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同時迦克墩會議抵擋了人裡頭那種想要清晰定義不可清晰定義之事的誘惑。使徒保羅多次把福音描述為「奧秘」,奧秘的核心就是神怎樣成為人。為什麼這麼多初期教會的重要人物後來都陷入錯誤呢?一個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想越過聖經已經啟示的去理解基督。神使用了迦克墩會議拒絕這些誘惑和錯謬,確認合乎聖經的基督論,並且阻止我們越過聖經、單純靠著哲學思辨去認識基督。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迦克墩會議加速了教會的分裂。雖然東方教會接受了迦克墩神學,他們同時也對西方教會有了更大的不滿,尤其是羅馬教會自迦克墩會議之後自認為具有最高權柄。雖然正式分裂在六百年之後才發生,但是分裂的種子卻在迦克頓會議之後就埋下了。
我們從第五世紀開始,主要是440年到460年。這是一張羅馬帝國第五世紀的地圖,你可以在這張地圖上認出義大利嗎?對,就是伸到地中海中、像一隻女士穿的高跟靴子一樣的半島。這就是第五世紀的羅馬世界。請你記住兩個關鍵城市:羅馬和君士坦丁堡。君士坦丁在公元330年把國家的首都從羅馬搬到了君士坦丁堡,這是一個重大的搬遷,國家的首都從西方搬到了東方。還有兩個對基督教世界非常重要的城市:安提阿(地圖上叫做安條克,Antioch),這是一個文化中心,也是初期教會的宣教中心,安提阿的主教對文化、教義都很有影響力。還有一個城市是亞歷山太(地圖上叫亞歷山大裡亞,Alexandria),亞歷山太的主教也是很有影響力的人。
到第四世紀的時候,匈人對羅馬產生了威脅,他們的領袖叫做阿提拉。匈人原本在北方,後來向南方遷移,他們在往南方遷移的時候導致了其他西方民族——羅馬人稱之為「蠻族」,因為他們在文明世界之外——往今天的西歐遷移,並且逐漸滲透到羅馬帝國裡,而羅馬其實也給他們機會進入到文明世界裡來。這些蠻族是誰呢?他們有東哥特人、西哥特人(這兩個民族後來都匯入日耳曼民族)、盎格魯-撒克遜人等等。他們都進入了羅馬,他們來幹什麼呢?他們是來搶劫的。例如亞拉裡克——西哥特的領袖——被羅馬安頓在邊境,成為羅馬軍團的一部分,羅馬本來希望他們能夠抵抗其他蠻族,卻不料他們叛亂進入了希臘,洗劫了哥林多、阿爾戈斯和斯巴達。他們先是到羅馬來避難,後來卻叛亂,給羅馬帶來很大的混亂。
到公元410年的時候,羅馬陷落,被蠻族佔領和洗劫。對羅馬帝國在西方的半部分,也就是西羅馬帝國而言,在此之後他們就被蠻族佔領了。匈人的威脅消失之後,這些蠻族就在西羅馬帝國裡開始建立自己的小王國。所以西羅馬不再存有一個統一、穩定的中央集權,先後出現甚至同時並存多個小王國。而在東方(君士坦丁堡),皇帝卻一直在位並且掌權,東羅馬帝國始終是一個穩定的國家。換句話說,從政治版圖來看,東方政權是強大穩固的,西方是軟弱無力的。
那麼,教會的情況是怎樣的呢?這時候基督教發展到什麼局面了呢?上周的時候,我們談到在451年召開了迦克墩會議,迦克墩會議的核心是基督的人性和神性是如何一同工作的。還記得這個議題的正反兩方是誰嗎?是安提阿學派和亞歷山太學派,這兩個學派都是東羅馬帝國的。他們在451年在迦克墩開會試圖達成一致,但最後一錘定音的是羅馬主教利奧一世。他寫了一封信,這封信被迦克墩會議接納,我們稱這封信為《大卷》。這說明什麼呢?在當時,西方教會——西羅馬帝國的教會——已經在基督論上達成了一致,他們進一步地探討救恩論,而奧古斯丁的傑出貢獻是對救恩論的本質有深入的研究和清晰的結論。東羅馬帝國的教會卻還在關注基督論,並且爭論不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分別,也幫助我們理解後來所發生的一切。
我再強調一下,我們今天的一個重要神學根基是救恩論,人應當怎樣得救?對這個問題做出最大貢獻的是奧古斯丁,我們的教義也基於他的總結。奧古斯丁是北非希波的主教,希波屬於西羅馬帝國。現在我們回到上周的內容。上周我們提到一個人名叫伯拉糾。伯拉糾是誰呢?【提問】伯拉糾是英國的一個修士,他是阿民念主義的鼻祖。他生於354年,和奧古斯丁同年,他和奧古斯丁之間爆發了激烈的辯論。伯拉糾認為,我們並不是生來就有罪的,罪是我們「學來的」。我們來到世上的時候是中立的,世界是罪的孵化器,罪是我們成長的時候所建立起來的習慣。我們在本質上並不是罪人,罪是世界給我們的。所以,我們該怎樣得救呢?靠著神的律法,我們需要從神那裡來的正確規則,我們才知道該怎麼做,並因此得救。這就是伯拉糾的觀點。
反對伯拉糾的是奧古斯丁,他同樣出生於354年,北非人。奧古斯丁認識到伯拉糾的錯誤,我們上周講到他的轉變。奧古斯丁讀到聖經中神的話和伯拉糾的觀點是相反的,在羅馬書3章(「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馬太福音15:19(「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約翰福音8:34(「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奧古斯丁從這些經文中看到我們生來按著本性就是罪人,這不是我們靠著道德、教育可以改變的。這不是一個生活習慣,我們可以借著7步或者21天去重新建立的。我們的罪靠律法不能解決,我們的罪需要基督的犧牲和獻祭。如果伯拉糾是對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就不再必要,因為耶穌只需要教導我們律法就夠了。根據伯拉糾的觀點,基督不是為我們的罪而死的。這是一個很大的區別。
在431年的以弗所會議上,伯拉糾主義被正確地定為異端。儘管如此,伯拉糾主義的影響依然存在,甚至深入教會內部。後來出現了半伯拉糾主義的,在我們學習的內容中也提到它。半伯拉糾主義和伯拉糾主義的不同在於,它承認我們生來是有罪的,我們也被這世界引導去犯罪;但與此同時,我們裡面有向善的努力,神會回應我們裡面向著神所作出的努力。你看到半伯拉糾主義的錯誤在哪裡嗎?他們認為神的恩典不是先在的,而是根據我們向著神的努力而給予的,我們的努力在先,神的恩典在後。
奧古斯丁則認為恰恰相反,他相信我們自己無法邁出那一步,不能向神做出任何努力。因為我們裡面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神因著祂的恩典重生和呼召我們來回應福音。如果你想學一點神學詞彙的話,現在是時候了。奧古斯丁所主張的是我們稱之為「神恩獨作論」(monergism),而半伯拉糾主義者們所主張的則是「神人合作論」(synergism),意思是神和人合作共同才能完成救恩。「神恩獨作論」這相信是神單方面發出恩典和成就恩典,我們是被動的,上帝才是完全主動的,無論在歷史中還是在救恩上都是如此。你明白了嗎?
當然,你會說,我們不是也要向神做出回應嗎?我們不是要悔改和認罪嗎?是的,但是我們的悔改和認罪也是神在我們身上工作的結果,我們的本性是無法做到的。
所以,半伯拉糾主義在西方教會中得到發展,在529年的奧朗日會議(Synod of Orange)上被定為異端,半伯拉糾主義至少在理論上在西方教會是被看為異端的。但是半伯拉糾主義的影響卻沒有因此消除,教會中仍然有人公開的或暗暗地接受半伯拉糾主義。在東方教會,他們沒有奧古斯丁,他們完全接受半伯拉糾主義、對此毫無疑惑。所以我們在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都看到半伯拉糾主義的影響和實踐,西方教會雖然譴責和定為異端,但半伯拉糾主義仍然滲透到教會的很多地方。
現在我們來看看第六世紀。在第六世紀的時候要比較東羅馬和西羅馬,我們只需要看兩個代表性人物就可以了。各位看到講義上有查士丁尼大帝,皇帝至上(Caesaropapism,字面意思是皇帝-教宗制);以及大格裡高利,教宗至上(papal monarchy,字面意思是教宗-王權)。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呢?我們從第六世紀東羅馬帝國的查士丁尼開始。東羅馬當時是麼樣子的呢?查士丁尼從527年開始擔任東羅馬的皇帝,首都在君士坦丁堡。他開始了對羅馬統治的恢復時期。他主張皇帝至上主義的觀點,也就是說凱撒同時也是教宗,有權柄治理一切。既然神設立皇帝來治理國家,皇權就應當大於教會的權柄,所以從某種程度來說,教宗應當在凱撒的權柄之下,國家高於教會。
從地理上來說,查士丁尼發動了一系列的戰爭要贏回被蠻族佔領的西羅馬帝國。他向西進軍,從蠻族手中奪回了北非、西班牙南部和義大利,恢復了往日羅馬帝國的榮光。但是隨著他在565年的去世,短暫的榮光很快暗淡了下來,這是東羅馬歷史上的短暫輝煌。查士丁尼同時也推動了文化的恢復,他們建立城市、城牆,也建立水壩。他在君士坦丁堡建設了聖索菲亞大教堂,這是一個非常宏偉的建築物。所以在東羅馬,因為有強有力的中央集權,所以秩序仍然存在,同時在帝國的外圍出現了一些威脅。伊斯蘭就是這樣的一個威脅,伊斯蘭教當時剛剛開始在阿拉伯半島傳播,並在後來大大地威脅了東羅馬帝國。
查士丁尼死於565年,默罕默德生於570年,也就是查士丁尼去世的五年之後。默罕默德在40歲的時候退到一個洞穴裡去默想,當他默想的時候,他聲稱得到了上帝的啟示,他把這些啟示寫下來,就形成了可蘭經。在麥加,有一些人開始跟隨默罕默德。當時的阿拉伯地區是實行多神崇拜的,每一個部落都有自己的神,所以麥加的統治者無法接受默罕默德所主張的一神教,並且逼迫他。默罕默德因此逃到了麥地那,並以那裡為根據地建立了自己的軍隊。630年他帶著軍隊回到了麥加,並且佔領了這個城市。自此,伊斯蘭教以麥加為中心,向整個阿拉伯世界開始傳播。
在十年之內,他的跟隨者們就已經佔領了敘利亞、巴勒斯坦和波斯,他們建立了一支強大的軍隊。在一百年之內,他們就徵服了埃及、北非、法國南部,以及西班牙的一部分,並且逐漸靠近君士坦丁堡——東羅馬的首都。這些都是在一百年之內發生的。所以在第六世紀的時候,雖然東羅馬帝國看起來很好很強大,有秩序又有高度發達的文明,但是伊斯蘭正在興起,也在給羅馬帝國帶來威脅,甚至最後佔領了大部分羅馬帝國的土地。
西羅馬帝國怎麼樣呢?正好和東羅馬相反。在西方,真正掌管大權的不是皇帝,而是教宗,或者叫「羅馬主教」。這就是我所說的「教宗至上」。教皇在實質上治理著整個今天的西歐地區。為什麼會這樣呢?首先,西羅馬帝國分裂為多個小王國——義大利的東哥特王國、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國,英倫三島上有盎格魯人和撒克遜人各自建立的王國。他們互相爭鬥,他們需要有人能夠給他們帶來秩序。於是最後他們就轉向了教會,這是為什麼羅馬的主教開始走上權力舞臺——因為那時候舞臺上沒有主角。這和東方正好相反。
西羅馬沒有秩序的文明帶來了什麼呢?給基督教的發展帶來怎樣的影響呢?有很多重要的影響,我今天只講兩個。一個是修道運動,一個是「可見的恩典」。
首先,什麼是修道運動?早期教會就產生了一些修道傳統(比方沙漠教父),而西方的修道運動是從第六世紀開始的,有一位著名的修士名叫努西亞的聖本篤,他寫了一本如何成為修士的小冊子,也就是《本篤會規》。格裡高利一世接受了這本會規,並且幫助推廣了它,修道主義因此而產生並得到了普及。修道主義的目的是為了追求純粹的屬靈生活來潔淨自己,使自己從物慾橫流的世界中脫離出來、住到一個聖潔的地方,使自己能夠專注於舍己和愛主的操練,專注地尋求神。這是修道的目的。修道士們要花大量的時間禱告、讀經,他們保持獨身(為了拒絕屬世的娛樂),並且單單追求親近神。
為什麼修道主義在第六世紀開始盛行?有很多原因。第一個原因是當時已經沒有逼迫了,基督教成為羅馬世界公開被認可的宗教,那麼你還能怎麼背十字架、為主受苦呢?那就是舍己和苦修,修道生活因此得到了一些敬虔主義人士的歡迎。借著修道,我們可以試煉自己對基督的忠心,因為沒有人試煉你了,你就只好試煉自己。第二個原因是當時的流行觀點是苦待自己的肉體,以使自己的靈魂得到純潔,拒絕物質的世界以使裡面的生命得以長進。第三個原因是政局的紛亂,看看國家成了什麼樣子:蠻族、混亂、戰爭,這離神所要的世界太遠了,所以我們就逃離這個世界吧、到山上去吧,遠離這世界的各種嘈雜。
對基督徒來說,修道生活有哪些優點和缺點呢?是有優點的,我想說四個優點:第一,修道的確讓人可以從某種程度上專注基督和拒絕試探,離開世界的同時也逃離了很多試探,使人可以專注在主的身上。第二,福音得到廣傳。那時候有很多修士走出去、去到蠻族佔領的國家分享福音。派屈克去了愛爾蘭,今天美國人還慶祝聖派屈克日,那一天也是愛爾蘭的國慶節。聖馬丁在高盧(現在的法國)布道。因為修士們去到各個蠻族國家,福音傳遍了西歐。第三,修院保存了正統的神學。在世界的混亂、戰爭當中,修院因為遠離城市,所以文明得以保存,修士們傳抄聖經和其他屬靈書籍,為今天的基督教世界提供了龐大的圖書館。第四,修道運動使修士們為社會提供了很多服務,他們教導孩子、建造房子和孤兒院、建設醫院、種地和提供食物等等。
修道主義有什麼缺點呢?首先,修道主義給救恩論帶來威脅。你可以想到,半伯拉糾主義因此大有市場,救恩是神人合作完成的,你需要非常努力地靜修,才能得到神的恩典,你需要與神好好的合作才能救自己,修道主義促進了半伯拉糾主義的傳播和被認可。其次,修道主義教導人離開世界,這和聖經的教導是不相符的。基督徒需要完全離開這世界嗎?不,在聖經裡,神呼召我們成為這世界的光和鹽,治理受造的世界,愛我們的鄰舍,以及向別人分享福音。所以修道主義所主張的基督徒完全離開世界是錯誤的。第三,修道主義帶來了權力的集中和腐敗。權力被集中到修道院去了,因為修道院開墾土地、提供食物,他們逐漸就控制了土地,當修道主義發展到一個階段的時候,人們把土地和商品捐獻給修道院以贖他們自己的罪。修道院因為物資和土地的集中而在社會中越來越有權力,這給腐敗提供了溫床。
什麼是「可見的恩典」呢?天主教稱之為「成聖恩典」,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教義發展。如果你想想當時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的——無序、缺乏教育、沒有學校,人們也不會自己讀聖經。教會,尤其是教皇格裡高利一世,就很努力地想要向人們解釋基督教信仰,特別是在人們都不識字、不能看書的情況下,該怎麼辦呢?格裡高利一世的答覆就是:讓恩典更可見!他們給人很多視覺性的管道,讓人看見恩典怎樣在他們的生活中發揮作用。於是,天主教的聖禮和很多敬拜禮儀因此開始得到發展。
有哪些「可見的恩典」呢?我們舉一個例子,就是主餐和天主教所主張的「化質說」——餅和葡萄酒就是基督的身體和基督的血,所以在領受主餐的時候,你就是按著字面意義吃基督的身體。這是可見的神的恩典臨到了你的生命中。「可見的恩典」還有對聖徒和瑪利亞的尊崇。耶穌太遠了,耶穌在聖經裡,我讀不了聖經,但是聖徒們就在旁邊,他們是那些和耶穌一起行走過、同工過的人們。我可以和聖徒們一起禱告,他們就會幫我在耶穌面前祈求。瑪利亞也可以這樣幫助我,她是耶穌的母親。因為當時很多蠻族還在敬拜異教的神,教會就說:與其敬拜那些異教的神,為什麼把你的敬拜方向轉向聖徒和聖徒的遺物呢?就像有人走進毛主席紀念堂,看到毛澤東以前用過的東西,就會有人說,「哇,這是毛主席的帽子,他親自戴過的,上面一定有些特別的力量。或許我可以對它許個願,或者收藏這樣偉人用過的東西就會給我多點運氣。」當時也有人是這樣想的,有聖徒的骨頭,或者聖徒用過的東西,有人就會收藏它、認為它有特別的能力給到收藏的人、向它禱告的人,或者是摸過它的人。告解也是一個可見的恩典。還有什麼?我們該如何讓恩典可見呢?我們可以把自己的罪告訴主教或者神職人員,讓他們把神的恩典施加在我的身上,對於告解的人來說,他們只需要認罪,然後「看」神的恩典可以怎樣臨到他。
格裡高利一世帶領了把恩典「可見化」的努力,想讓人更多地了解教義。這種做法今天在天主教會仍然存在,比如搖香爐、敬拜聖徒、尊崇瑪利亞等,當你看到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上了今天的課程你就會明白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雖然今天很多天主教信徒自己也不見得明白。
從上面所說的,可能你已經看到了宗教改革的種子。馬丁路德為什麼要發起宗教改革?什麼讓他不能忍了?馬丁路德一生努力地想要討神的喜悅,他知道神恨惡罪惡,他持續地禱告,並且依靠這些途徑來得著神的恩典,然而他得不著,心裡沒有平安。臺徹爾販賣贖罪券的行為最後激怒了馬丁路德,臺徹爾宣稱當你奉獻金錢給教會的時候,你就在神那裡積累了一點功績,因為你奉獻了錢。這些觀點都是從第六世紀開始,因著「可見的恩典」這一觀念而開始形成的,最後導致了宗教改革,也就是回到對救恩的正確認識上——救恩是唯獨上帝的恩典,而不是我們參與了或者做了那個。
關於第六世紀東西方的差異,我們就講到這裡。
現在我們需要快進一下,快進到第九世紀。第九世紀發生了什麼?東羅馬在萎縮——因為穆斯林的入侵。到第九世紀的時候,穆斯林已經在君士坦丁堡大門之外了,東羅馬也失去了很多權力、文化影響力和土地。同時,他們仍然派遣宣教士——也就是修士——去到斯拉夫語系的世界,這些宣教運動都結出了果子。這是東羅馬。那麼西方呢?當東羅馬在萎縮、失去影響力和權力的時候,西羅馬卻在堅固和得到加強。前面我們說到,在西羅馬有很多叛亂的蠻族國家,這些小王國的權力慢慢地被統一,因為這些國王和領袖們想要彼此合作。最後,法蘭克國王成為西歐世界的主要領袖。他和教皇進行了親密無間的協作,為要能夠彼此保護和互相增強權力。他們之間建立了互惠的關係,例如,當教皇利奧三世和羅馬的貴族產生衝突,以至於被威脅和追殺的時候,他逃亡到法蘭克國王查理一世那裡避難。查理一世於是引兵進駐羅馬,參加教皇主持的彌撒。那天突然被教皇在彌撒中加冕為羅馬皇帝,也就是我們所知道的查理大帝(查理曼),也就是我們玩的撲克牌上的紅心K人物。現代歐洲自此開始形成。
那麼,第九世紀有哪些重要現象、觀點使我們需要注意的呢?
首先,是政治上的分裂。當時有教廷,也有國家,教皇試圖通過控制皇帝和國王來獲得更大的權力。在第六世紀的時候,記得嗎?教皇【誰?】加冕了皇帝【誰?】,那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教皇有加冕皇帝的權柄,皇權是透過教會授予的。當然,皇帝會不甘心並且企圖增加影響力,他們會借著各樣機會爭奪權力和擴大影響力。但是總的來說,在歐洲權力在集中、在得到穩定,歐洲的共同身份在得到鞏固。這是當時的政治圖景。
這時教會內部也出現了分裂。讓我們先看一下整個教會的政治架構。在東方,有很多主教,包括耶路撒冷主教、安提阿主教、亞歷山太主教,以及君士坦丁堡的主教。這些主教並沒有互相轄制的權柄,他們是平等的,他們形成主教會議來共同決定。而在西方呢,則恰恰相反。羅馬主教對其他主教用有權柄,他就是教皇,因為羅馬教會是彼得所建立的,彼得是門徒當中為首的。所以羅馬主教得到了彼得的權柄傳承,他聲稱自己對整個教會都有權柄。所以,西方有一個教皇,東方有多個主教,西方教會和東方教會的權柄架構是不一樣的、教會論也是不一樣的。
其次,是東西方在神學上的分歧。西方教會深受奧古斯丁的影響,他們的救恩論也是建立在奧古斯丁的基礎之上,但是並不是完全的奧古斯丁救恩論,我們稱之為半伯拉糾主義。一方面,他們說「半伯拉糾主義是錯的」,另一方面他們實際上又接受了半伯拉糾主義。在東方,他們深受俄立根的影響,公開地教導和主張半伯拉糾主義。所以,在西方教會,救恩的本質被理解為從罪的狀態進入恩典的狀態,他們相信借著一個人的歸信,他從受咒詛的地位遷移到神的恩典之下,並且活出悔改的生命。在西方教會的神學中,人的地位會從有罪到被赦免發生一個改變。在東方教會呢,則主張人的神化,也就是說隨著人的努力,人性中會逐漸融合神性,這不是一個立即發生的轉變,而是隨著我們的努力和善行最後才達到的成果。
第三,方法論的分歧。西方教會的神學是命題式的,你提出一個命題,然後討論它,最後得出結論:這個命題正確,或者錯誤。西方教會的神學總結是:這些是對的、那些是錯的。這是法庭式的語言。而在東方教會呢,沒有這種命題式的處理方式,神學是建立在禮儀之上的,神學是充滿了神秘和悖論的。如果我們想想東方宗教——包括東正教,它們都充滿了神秘主義色彩。在東方教會,他們會說,「你不能用語言跟神溝通,因為沒有人類的語言可以表達神是誰。」「神是誰」是透過教會的崇拜禮儀來傳達的,而不是通過命題來表達的。這是為什麼東方基督教和西方基督教有那麼大的區別。在西方教會,聖經是權威、信條是權威。在東方教會呢,禮儀、傳統是權威,禮儀和傳統中充滿了神秘主義色彩和悖論。
所以,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走上了完全不同的方向,無論從政治上、從文化上、從神學上和從方法論上都有了很大的差異。那麼,什麼最後導致了雙方的分裂呢?為什麼最後出現了羅馬天主教會和東正教會呢?引發分裂的導火線是一個詞彙:「和子」(Filioque)。這個詞是一個拉丁文,意思是「和兒子」。這個詞彙是怎麼分裂教會的呢?我們回顧一下尼西亞會議,尼西亞會議所要解決的焦點問題是三位一體中的三個位格是怎樣互動的,聖父、聖子、聖靈是怎樣協作的。亞流認為耶穌是受造的,耶穌原本不存在,是從某一天開始有的。尼西亞信經反駁了這一點,耶穌是永恆的、首生的,而不是被造的。三一神是一個實質、一位真神,有三個位格。在西方教會,尼西亞信經被加入了這樣一條,在聖靈論中:「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從父和子出來,與父子同受敬拜, 同受尊榮,祂曾借眾先知說話。」東方教會提出異議,就是聖靈是單單從父而出,還是從父和子而出。在西方教會,奧古斯丁看到「聖靈是聖父和聖子之間的愛」,所以聖靈是從父和子而出。在聖經中,約翰福音15:26也告訴我們同樣的信息:是耶穌「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所以西方教會把這句話加到尼西亞信經裡,來澄清三位一體之間的關係。
東方教會對此非常生氣,「你們怎麼又在製造問題了!你以為你們有了個教皇就可以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了嗎?你們居然還敢修改信條!我們這裡所有的主教都認為你們不應該隨便修改信條。」西方教會答覆說,「這樣的修改是合乎聖經的,它應該被放在信條裡。」於是他們反覆爭論,最後在1054年,君士坦丁堡的牧首宣布羅馬主教是「異端」,並且對羅馬主教處以絕罰。羅馬主教利奧四世做出了反擊,他也對君士坦丁堡的牧首(主教)處以絕罰。他們互相絕罰,直到1965年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才互相撤銷。他們宣布說,「對方是異端,我們沒法交通。」
這是為什麼今天有東正教會和天主教會。
當時的歐洲是怎樣的:
正如我們在上次所講到的,查理曼大帝統一了歐洲的大部分領土和人民。但是,歐洲在被查理曼統一之後,立即就面臨了新一波的入侵,這波入侵發生在第九和第十世紀,包括來自北歐的維京人、來自南方的伊斯蘭教軍隊,以及來自東方的匈牙利人。隨著時間的流逝,查理曼的帝國逐漸瓦解為被本地的貴族和男爵們所管理的很多小王國。一般人很少指望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能夠保護和幫到他,他們更多地向本地的君主尋求幫助,這使帝國的皇權進一步被消弱。
教會的擴張:
在第九和第十世紀,教會得到了地理上極大的擴張,這是在過去的幾個世紀裡從未有過的。在過去,教會的擴張主要是因為蠻族入侵羅馬、成為羅馬的一部分之後接受了基督教信仰,現在基督教會的擴張則是因為宣教士去到那些掃蕩歐洲的蠻族所在的地方傳揚福音。所以在很短的時間之內,整個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上的人民——包括丹麥、挪威和大部分的瑞典——都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在歐洲的島嶼(冰島、格陵蘭)和東歐地區(匈牙利、俄國),人們接受了基督教信仰,甚至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上的穆斯林部落都有成為基督徒的。
封建制度下的敘任權:
1. 第九世紀晚期到第十世紀早期的教會並不那麼強大
歐洲處於封建制度之下,這裡所說的封建制度是一種分封的領地制度,中央政府並不強大,國王擁有所有的土地,然後國王把土地分租給地方上的領主(高等貴族),領主再分租給低等的貴族,貴族再分租給農民。在這種體制之下,教會沒有得到太大的權力。教會成為這種封建制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在它之上。
例如,一個修道院擁有一片土地,耕種這片土地的農民要把租金付給修道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神職人員,例如修院的院長、地區主教,往往是一個富有的地主。他們的宗教事務權力是地方領主授予他們的,就像地方領主同樣也授予他們土地一樣。這裡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教皇沒有辦法命令地方領主必須讓某個人做主教,主教任命權不在教皇手裡,而是在地方領主手裡。原先存在的政教關係問題就重新浮上了水面:政府和教會的權柄分界線究竟在哪裡0。這個問題被稱為「主教敘任權之爭」
2. 在任命一位主教的時候,國王、貴族或者領主會把一片土地授予一個神職人員,以表示給這位教會領袖一個屬靈權柄的職分。教會官員的任命儘管理論上是羅馬天主教會的任務,但實際上由世俗權威履行。所以很多神職人員透過積累這些財產,而成為了非常富有的人,他們同時也不再是獨立的神的僕人,而依賴於地方貴族和領主。這樣,地方領主逐漸地掌管了他們領地上主教的任命權,即便是一個小貴族,也對教區內的神父任命有很大的影響能力。
這種做法帶來了很多問題。由於大批財富和土地與主教或修道院院長之位緊密相連,故販賣教會職位(即販賣聖事活動)成了世俗領袖的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因為由於其識文斷字具備管理能力,主教們以及修道院長們自己通常是世俗政府的一部分,故任命(或賣職給)忠心之人對世俗統治者有利。此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具備特別的任命教宗權能,而教宗則會任命和加冕下一位皇帝。因此,這樣一個對教會職位的世俗敘任便成了永不停止的周而復始。
1. 軟弱的教皇
在第十世紀到第十一世紀,教會和羅馬皇帝之間發生了尖銳的衝突,主要原因是羅馬皇帝認為皇帝有權力任命主教,而教會認為任命主教是教廷的權力,而不是帝國皇帝的。所以在開始的幾十年,教皇和反對教皇權力的人頻繁地在政治和宗教的舞臺上交替,上臺、下臺、流放。最多的時候同時有三個教皇都聲稱自己才是彼得的主教座位的合法繼承人。
逐漸地,有能力的教皇不得不讓位給軟弱的教皇,因為統治者們需要的是聽話的教皇,他們就像君權底下的小狗一樣。所以教皇的素質越來越差。例如,教皇本篤九世(Benedict IX)十二歲就當上教皇,他是一個聲名狼藉的惡棍,1044年7月他由於想結婚,而將他的教宗職務以650公斤黃金的代價賣給他的義父。
2. 教皇利奧九世(1049-1054)
在這混亂的年代裡,亨利三世(1039-1056)成為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他決定要停止這一混亂局面,當時有三個教皇都聲稱自己才是正宗的(西爾維斯特三世、本篤九世和格列高利六世)。
在1049年,亨利三世在德國召開了一次宗教會議,在這個會議上他把教皇西維斯特三世革職,同時格列高利六世辭職,並將他放逐到德國。他又召開另一次會議,將本篤九世革職。最後,他使利奧九世——他的表兄弟——成為了教皇。
利奧九世是當時想要改革教廷,並且使教廷從君權的手下解放出來的一個重要思想家。所以利奧九世並沒有立即出任教皇的職位,相反,他穿著乞丐的衣服,從德國開會的地方長途跋涉到羅馬,在教廷和羅馬人民確認他的任職之前拒絕就任教皇的職務。利奧不願意讓教皇職位成為皇帝的玩物,他要把教會從君權之下解放出來。
在亨利三世的去世之後,另一位教皇尼古拉二世(1058-1061)發布了《教皇選舉令》,該命令宣告說紅衣主教團(樞機團)——也就是教皇所選擇出來的一群主教——擁有選舉教皇的權力,君主對教皇的選立沒有權柄。【注意:直到1179年的第四次拉特朗公會議,現在通行的教皇選舉法才確認下來。】
3. 教皇格裡高利七世(1073-1085)
尼古拉發布《教皇選舉令》並不是他自己的主意,因為尼古拉本人並不是一個優秀的靈修和思想家,而是羅馬教會的一位名叫希爾德布蘭(Hildebrand)的總執事所主張的。希爾德布蘭在羅馬很有影響力,他經歷了多任教皇的變遷,是教廷的一位老臣。他非常有智慧地開展他對教皇制度的改革。
在1073年,當時的教皇亞歷山大二世死在任上,希爾德布蘭被信徒從家裡抬到了羅馬廣場,紅衣主教團迅速地舉行了正式選舉,他被以一致歡呼的方式當選教皇。他就是格裡高利七世。格裡高利一共擔任教皇十二年,他非常努力地想要使教皇的權柄得到提升,使教廷從被義大利的君主奴役的處境下拯救出來。所以他比以前任何一個教皇都要努力地宣告教皇的權柄和尊嚴。
在1075年,他發布了教皇諭令,聲稱沒有人可以判斷教皇的對錯,教皇可以任命和免職主教,教皇也可以免職君王和皇帝。教皇的權力範圍包括了世俗統治者,世俗統治者在和教皇見面時必須親吻教皇的腳,而且所有的教皇——包括他自己——都自動成為聖徒。
格裡高利的這一命令同時也是向當時通行的君主任命的敘任權做法發動了戰爭。亨利四世立即寫信表示反對,收回他對格裡高利七世擔任教皇的支持,並且用這句話作為結尾:「朕,亨利,上帝恩眷之國王,同朕全體主教,曉諭爾,下臺,下臺,而且永被詛咒。」
當亨利四世任其專職司鐸(chaplain)為米蘭主教,而當時已有一位侯選人在羅馬被教廷選中時,形勢變得更緊迫了。1076年,額我略的反應是絕罰國王,將其開除出教會,並罷免其德國國王之位。這是自公元4世紀後首次發生的國王被罷免事件。
德國貴族很高興聽到國王被罷免。他們利用宗教掩護作為藉口試圖奪取皇家保有地,他們同時宣布支持教皇。最後,亨利四世在1076年被迫戲劇性地披了件剛毛襯衣並翻越阿爾卑斯山,在數九寒冬赤腳立於雪中三天,教皇才赦免他並且允許他親吻自己的腳,亨利四世的這次跋涉後來被稱為卡諾莎之行。
在此之前,教皇從未如此得到世俗權力的尊重。世俗權力終於在教權面前低下了頭。雖然格裡高利七世最後失敗,並於1085年在流放途中去世,卡諾莎門外的這一幕始終成為後世教皇們常常回味的榮耀時刻。
格裡高利七世相信教會是上帝創造的,其目的是將全人類組織在一個單一的,執行上帝的旨意的社會中。因此教會高於任何人造的機構,尤其高於國家,而教宗作為教會的首領是上帝在人間的統治者,因此任何對他的不服從也是對上帝的不服從,也就是背離基督。但這個解釋的結果是教會得消滅所有的國家。因此作為一個政治家,格裡高利七世不得不採取一個折衷的手段。他承認國家作為一個統治機構的存在,他將教會與國家的同時存在解釋為上帝的意願並強調教會與帝國的統一的重要性。但他從未想到過將這兩個勢力作為平等的來看待。對他來說教會在國家之上是毫無疑問的和不可討論的。
4. 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 ,1198-1216)
在格裡高利七世之後,繼任者中好幾位很有能力的教皇,所以在十二世紀和十三世紀,教皇的權力達到了巔峰。在這些很有能力和權勢的教皇當中,最偉大的應當算是英諾森三世,他在1198-1216年間擔任教皇的職務。
英諾森進一步地鞏固教皇擁有絕對屬靈權柄的這一說法。他宣布說,「彼得的繼承者是基督的代理人……教宗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保,在上帝之下,在人之上;比上帝微小,比人偉大;教宗能判斷一切,卻沒有人能判斷他。」他進一步地得出結論說,君王在地上所擁有的權柄也是教皇授予的。他說,「正如月亮反映的是太陽的光輝,君主權力的神聖性也是從教廷權柄而出。」
英諾森是一個傑出的外交家。他常常斡旋在歐洲的君主們之間,透過合縱連橫來增強自己的權力。他集合中世紀當時所進展一切有利的傾向,轉化成為教廷大而統一的組織。他決意要把教廷在義大利建成一個強大國家,世俗君主不能隨便使用經濟力量來逼迫羅馬教會就範。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英諾森使用他的權柄命令法國國王和休掉的王后複合,法國國王不願意,英諾森就停止了整個法國境內所有民眾參與彌撒的權利(interdict),直到法國人民成功地說服他們的國王復婚為止。然而,教皇們想要控制的不只是歐洲……
第一次十字軍東徵
我們需要簡短地討論一下十字軍運動,我們無法迴避這一話題。十字軍事件極大地影響了基督教世界的格局。
在1009年,第六任埃及法蒂瑪王朝哈裡發暴君哈基姆(Al-Hakim bi-Amr Allah),當時耶路撒冷的佔領者,下令摧毀包括聖墓教堂在內的所有耶路撒冷基督教堂和猶太會堂,加深了對非穆斯林的迫害。雖然這些教堂後來都被重建和回復,可是前往耶路撒冷的朝聖者被越來越粗暴地對待。1070年,塞爾柱突厥人佔領了耶路撒冷,但是他們對基督徒也並不友善,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互相對立氣氛更加嚴重。
教皇烏爾班二世於1095年11月在義大利皮亞琴察召開宗教會議,正好東正教的拜佔庭皇帝派來特使在會議上痛陳突厥人西侵的壓迫,於是教皇在會議上疾呼西歐應收復聖地並解救同為基督教兄弟的危難,但對抗強大的穆斯林勢力必須有更多的團結勢力,於是教皇在同年11月冬天在法國克萊芒召開更大的基督教會議發表演說以號召更多響應者,此次參與會議多達數萬人並且包含了各地大主教與封建貴族騎士與平民,造成貴族與平民間熱烈響應,並且確立以十字記號為軍隊徽幟,制訂大量徽章大量發放,十字軍的名稱由此而來。到1098年的時候多個東方城市被奪回,包括埃德薩、安提阿和耶路撒冷。
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徵之後的六十年,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與穆斯林軍隊展開了巴勒斯坦地區的爭奪戰,也就是隨後的幾次十字軍東徵。
第四次十字軍東徵是在教皇英諾森三世在位的時候發生的,我們前面剛剛提到他。這次東徵最初的目標是埃及,希望能夠給當時的穆斯林領袖撒拉丁以迎頭痛擊,並使埃及成為日後行動的基地,來解救被穆斯林控制的耶路撒冷。一位名為小阿列克修斯的東羅馬王子要求丹多洛羅總督幫他奪回東羅馬帝國王位,並換取幫忙付給十字軍欠威尼斯商人的糧錢的承諾,於是,丹多洛利用這東羅馬國內的糾紛轉而進攻君士坦丁堡,最終在1204年4月13日攻陷君士坦丁堡後對城中居民搶劫和破壞後血腥屠殺三天。雖然君士坦丁堡是拜佔庭——東羅馬帝國——的首都,而不是伊斯蘭的首都,但是十字軍居然不加區別地加以屠戮。雖然天主教會對君士坦丁堡的佔領只持續了五十年,雖然東羅馬帝國後來復國,但是第四次東徵中十字軍的行為使十字軍東徵在道德上破產,東西教會交惡,並且最後聲名狼藉。
隨後,多次十字軍東徵相繼發生,但是都沒有什麼戰果。神聖羅馬帝國在1229年通過談判得到了耶路撒冷,又在1244年丟了它,自此巴勒斯坦被穆斯林控制,直到20世紀的聯合國181號巴以分治決議。
關於十字軍的一些其他問題:
十字軍不限於朝向東方穆斯林的進攻,在中世紀時發生了許多其他方向、針對不同敵人的「十字軍」。比如收復西班牙的十字軍戰爭(中世紀大部分時間內西班牙被穆斯林佔領),攻擊異端的十字軍(例如針對阿爾比派,以及後來針對胡斯派的戰爭),天主教國家與新教國家之間的戰爭(例如1588年天主教的西班牙進攻新教的英國)。
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與十字軍的聯繫並不強烈,宗教裁判所的目的是處理異端,因為在中世紀盛期及以後,西歐的異端問題日趨嚴重。另外,與一般的印象不同,宗教裁判所的司法程序相比當時世俗國家的司法過程並不更糟糕,甚至更好。宗教裁判所的「糾問程序」在當時更有助於查明事實真相。
引起不良名聲的宗教裁判所,是十五世紀晚期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這是西班牙國王設立的裁判所,而非教廷設立。它也從屬於獨特的歷史背景,因為當時西班牙光復不久,需要面對穆斯林數世紀佔領留下的複雜局面。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確實是相當殘酷的。
十字軍東徵同時也帶來了其他後果和影響,例如增強了教皇的權力,使西方基督教世界和穆斯林世界的敵意加深,但同時也使阿拉伯的哲學思想影響到了西方世界,亞里斯多德哲學因此重新復活,最後影響了一代思想家,例如我們今天會提到的託馬斯·阿奎那。十字軍在事實上也促進了商路的開通和東西方交流。
今天的基督徒該如何評價十字軍運動?
今天的基督徒該如何回應十字軍東徵呢?非基督徒常常在我們和他傳福音的時候提到這段令人尷尬的歷史,他們會因此批評基督教的虛偽和攻擊性。我覺得我們可以下面四點來回應:
首先,我們需要理解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戰爭」是一種常見的活動,甚至是日常活動。而我們生活在一個長期和平的世界,且有可能賦予「和平」本身過高的價值。十字軍戰爭與當時的其他戰爭相比並不更殘酷和邪惡。
如今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穆斯林在東方和北非一些地區的統治,對待基督徒確實是相當殘酷的。這表明在這段歷史中,並不存在完全清白的一方。十字軍東徵也不是現代國家意義上的「侵略戰爭」。
十字軍戰爭中確實發生了許多罪行。作為基督徒,我們知道人性是有罪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對罪人所犯下的可怕罪行——即便這罪行是以上帝之名而犯下的——而感到驚訝。我們的身份是建立在基督的身份之上,而不是建立在過去的基督徒、其他的基督徒做了什麼之上。
我們需要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來看待十字軍東徵,十字軍運動是在中世紀教會面臨許多挑戰和威脅的處境下發生的,當時的教會正面臨著腐敗、政教關係的混亂、異端的攪擾、政治鬥爭,以及救恩論的不明確。所以,我們要為著上帝最後仍然保守了祂的教會而感恩。
修道運動和教皇權力的上升並不是中世紀教會僅有的改革途徑。你還記得嗎?幾個禮拜之前我們討論到在早期教會,他們怎麼解決教義上的分歧?他們會召集一個會議,這個會議被稱為「公會議」。在中世紀早期,他們偶爾也也會這麼幹。例如,在787年召開的第二次尼西亞公會議說在敬拜中使用圖像是可以接受的,查理曼就召集了法蘭克福公會議譴責了尼西亞會議的這一決定。我們需要知道的兩個主要公會議有:
第四次拉特朗公會議(1215年)。這一會議在羅馬的拉特朗山召開,這一會議召集的原本目的是為了改革教會,也就是解決教權和政權之間的問題。但是這一會議最後形成的決議卻是教義性的,這些決議引發了整個中世紀無休止的辯論,這些教義包括:聖餐禮中的「變質說」、反猶主義、建立異端裁判所等等。
康斯坦斯公會議(1414~1418年)。記得嗎,當時悲劇再度發生:三個人都自稱自己是正宗的教皇,然後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再次介入,把三個教皇都罷免了——這時權力就集中到皇帝手裡。然後皇帝召集了康斯坦斯會議來選拔一位新的教皇。這是中世紀最大規模的大公會議。兩大成果:1)罷免前面的三位教皇,重新選舉新的教皇馬丁五世;2)大公會議的權柄高於教皇,並且應當頂起照看。這樣,公會議應當至少十年召開一次(儘可能五年一次)來處理教會的問題。該公會議同時還定了約翰·胡斯(我們一會兒就要提到他)的罪,宣布他是一個異端。
在中世紀,好幾個條件開始融合在一起,使16實際的宗教改革變為可能。這些條件包括:修道主義運動、歐洲中央集權的弱化和地方君主的權力增長、修道院的復興和經院哲學的興起。這些都給宗教改革提供了土壤。
我們先來認識修道運動。當格裡高利和英諾森在自頂向下地推動改革時,很多改革也在下層神職人員中發生,主要是在修道院裡。我們要認識三股改革力量:克呂尼改革、熙篤會和方濟各會。
阿基坦公爵威廉一世於910年建立了首個克呂尼修院(法國勃艮第),這位公爵因為謀殺了自己的兄弟而感到不安,所以建立了這個修院。該修院直接向教宗而不是向一位本地君主匯報,所以不受地方君主的控制。進而,克呂尼隱修院院牧對他的修士們所建立的分院保留權威。到12世紀,克呂尼修會已經有了超過1000座修院。該修會強調與世界分別和保持獨立,很快因為快速地發展而擁有了大量財富。逐漸地,這些財富使克呂尼修院陷於腐敗,教會需要另一種改革。
在1098年熙篤會建立,熙篤會的建立是為了反對克呂尼修院的腐敗。所以他們主張生活嚴肅,重個人清貧,終身吃素,每日凌晨即起身祈禱。他們在黑色法衣裡面穿一件白色會服,所以有時也被稱作「白衣修士」。他們所寫的詩歌我們今天還在唱,例如《哦!至聖之首受創傷》。熙篤會的擴張也是非常迅速的,在1119年,他們只有五座修道院,而到1150年的時候有了150個,1250年的時候647個。
熙篤會最著名的僧侶,也是當時最著名的教會人物就是克勒窩的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聖伯納德,1090-1153)。他可以說是歐洲的屬靈指導者。因為他擁有優美的人格,口才很好,擅長講道與寫作,會寫神學論文以及美妙的詩歌,所以當時有這樣的一句話「做母親的把兒子藏起來、做妻子的把丈夫藏起來、朋友把朋友藏起來」,免得他們受感化去做修道士。在他 《論愛神》(On Loving God)這部著作中,伯納德清晰地表明,愛的本質和動機是神自己。若非神把祂的愛放在人裡面,人不可能認識神。因此,人被貪婪驅使,用那些不能真正滿足他們的東西來充塞生活——因為人所真正缺乏的,乃是神自己。伯納德的影響力超過他所在的時代,加爾文就深受伯納德的影響,並且非常尊重他。
最後,我們要認識一下方濟各會。在1209年亞西西的方濟各(Francis of Assisi)建立了方濟各會。方濟各會比熙篤會走的更遠,他們宣布放棄所有世上的財產。很多僧侶支持他,他們強調神的良善和憐憫,以及基督的體恤。隨著方濟各會的增長,方濟各本人最後宣布放棄帶領這一運動並且選擇了隱修。
經院哲學
當修道士們致力於改革修道院時,在大學裡另一場運動正在進行著,就是經院哲學。經院哲學發展的目的是為了查明和確認理性與信仰之間的關係。經院哲學家們常常使用希臘哲學家——例如亞里斯多德——的觀點來完成這一工作。在十字軍東徵的時候,十字軍遇到了穆斯林學者們正在學習和翻譯亞里斯多德的著作,所以他們把這些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帶回了歐洲。
安瑟倫(1033-1109年)
經院主義的重要代表人物是安瑟倫,出生於1033年,死於1109年。安瑟倫是坎特伯雷大主教(英格蘭主教長),一個很有才華的領袖,也是一個優秀的神學家。安瑟倫深受柏拉圖的影響,他主張說理性的思考必須符合信仰的原則。「我決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因為我相信;除非我信仰了,我決不會理解。」
作為經院哲學之父,他首先提出了對上帝之存在的本體論論證:上帝就是「無法設想比它更偉大或更完美的那一位存在者」,上帝的不存在是無法設想的。如果一個人的意識能夠設想一個比神更偉大的存在,那麼這個受造物就會比神還要偉大並且審判上帝,這是不可能的。他不信任人的感覺,所以他認為神的存在是我們研究其他一切領域的前提。
安瑟倫最傑出的貢獻是《神為什麼成為人》(Cur Deus Homo),在這本書裡,他把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基督的受難聯繫在一起了。他強調說,因為我們的罪是如此幹犯這位聖潔的神,所以沒有一個人可以為我們的犯罪付上贖價,惟有一位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的完美的神-人才可以,那就是耶穌基督。
經院主義哲學在託馬斯·阿奎那身上達到了巔峰。
阿奎那在1225年出生於一個富裕的義大利家庭,託馬斯很快就表現出他在學習上的天分,並且要求加入一個多明我會(道明會)修道院。他的父母為此感到非常驚恐,在去羅馬的路途中,阿奎那被他的幾個兄弟逮住、押送回聖齊奧瓦尼城堡,並在那裡監禁了一兩年,以迫使他放棄自己的志向。根據最早有關阿奎那的傳記的記載,他的家人甚至安排娼妓去誘惑他,許諾花錢給他買個那不勒斯主教噹噹,但他不為所動。在教皇諾森四世的幹預下,最後其家庭還是妥協了。十七歲時,他終於穿上了多明我會會服。1245年,他跟隨大阿爾伯特去巴黎大學三年,隨後在巴黎和義大利任教
阿奎那主要是基於亞里斯多德的哲學討論基督教的真理。
和安瑟倫不同,阿奎那常常從人的觀察和理性來作為出發點,他相信從人的理性和觀察倒推,人是可以理解和確認上帝的存在的。
阿奎那發展出了有關神是否存在的「第一因」論證,他主張說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原因,都是另一事物造成的。既然如此,從邏輯反推,最後我們就認識到神才是第一因,他才是一切事物存在的首要原因。
他相信特殊啟示(聖經)和自然都是同一位神所創造的,所以信仰和理性不應該互相矛盾。
阿奎那還發展出了「自然之法」這一觀點,他認為借著人的理性,人可以理解神所賜予人的道德法則,並不需要特殊啟示,也不需要特別的恩典就可以順服。自然法也是根基於他的「第一因」觀點之上。
阿奎那的偉大之處是為基督教信仰提供了一個堅實的理性基礎,在基督教信仰的範疇之內對信仰進行了很好的理性總結。
阿奎那對人類理性和本性的過分樂觀是受到早期天主教傳統的影響而來,他的這些觀點逐漸被後來的神學家所吸收,導致了半伯拉糾主義的興盛:人稱義是神的恩典透過神與人的合作而達成。(這一錯誤觀點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國的唯名論主義者。例如,加百列·比爾教導說,「神不會拒絕任何把恩典賜予哪些按著本性而行的人。」根據唯名論主義者的觀點,人的本性是良善的,所以即便沒有恩典的幫助,人也是有能力愛神的,即便只是那麼一小會兒。所以,根據比爾的觀點,當一個人盡他的努力做到最好時,他可以得到對等的恩典,也就是說「一個罪人有可能根據他天然的能力和善行向神索取些什麼,甚至要求些什麼。」路德在愛爾福特(Erfurt)時就是比爾的門下受教,並借著比爾認識到了阿奎那的神學。所以,從一方面來說,由於阿奎那的著作和神學,教會能夠更好地和當時歐洲大學中興起的人文主義更好地對話和互動,而這一互動進一步地帶來了宗教改革。從另一方面來說,阿奎那對人性的樂觀主義導致了唯名論神學家進一步地發展出錯誤的神學。這導致路德首先絕望,然後被因信稱義的福音所吸引,最後帶來宗教改革運動。)
在15世紀末期路德出生之前,很多宗教改革的先行者們已經被教廷定罪為異端,為著改革教會而獻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你有機會去到德國的沃木斯(路德就是在那裡受審判的,我們下周就會認識路德和他的偉大貢獻),你會有機會看到路德紀念雕像,在雕像的底座上有四個人物,他們被看作是路德之前的宗教改革先行者:約翰·威克裡夫,約翰·胡斯,彼得·瓦勒度,以及可能你很少聽到的薩佛納羅拉(Girolamo Savonarola)。
1. 彼得·瓦勒度(生卒年份不詳,可能是1140-1218),他因著認識耶穌基督而將財產分給了窮人,然後開始巡迴宣教。
在他的講道中,他激烈地抨擊教會的道德敗壞和錯誤的神學,尤其是主餐的變質說和有關煉獄的教義。雖然瓦勒度本人沒有留下什麼著作讓我們去了解他,但是他的跟隨者們,被稱為「瓦勒度派」,從十三到十四世紀建立了一套清楚的教義,後來被改教家們所認識和同意:他們認為惟有聖經才是教會生活和個人生活的最高權威;他們認為聖經應當被翻譯為大家可以理解的預言,瓦勒度本人也把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翻譯為法語;他們認為施捨和憐憫窮人應當是自願的,而不是為了得到罪得赦免。
儘管他們飽受來自教廷和國家的逼迫,瓦勒度派仍然傳遍了法國南部和義大利西北部。在宗教改革時期,瓦勒度派因為法惹勒(William Farel)的邀請而加入了新教的改革宗陣營。他們對加爾文翻譯和出版法語聖經提供了基礎和資金的支持。
2. 約翰·威克裡夫(約1328-1384年)
約翰·威克裡夫是十四世紀晚期牛津大學的教授,也是英國政府的官員,他對當時教廷的分裂感到非常不解,當時有兩位教皇都聲稱自己才是正統。
威克裡夫認為,既然是神設立權柄,那麼那些擔任領導職分的人就應當效法基督的榜樣,做謙卑的僕人,而不是貪婪的掌權者。因為大量閱讀奧古斯丁的著作,威克裡夫開始認識到基督的真教會不一定是教廷。基督的身體是那些神所揀選、得著救恩的真信徒。這一認識帶來了兩個重要改變:首先,威克裡夫相信教皇和很多當時的宗教領袖都是值得懷疑的;其次,因為所有的信徒組成教會,所以信徒應當能夠讀到自己語言所寫的聖經,這樣他們才能夠為自己、也為教會正確地認識神和神的旨意。在威克裡夫死後,他的跟隨者們把聖經翻譯成了英文,這些人被稱為是威克裡夫譯經者。
最後威克裡夫指出,聖餐的變質說主張是錯誤的。變質說是十三世紀開始成為教會的官方教義的,該教義認為餅和酒在祝謝之後,真實地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基督的血。威克裡夫認為這違背常理,並且沒有聖經依據。他認為,基督雖然在主餐的要素中與我們同在,但是餅還是餅,酒還是酒。
雖然威克裡夫並沒有被除教,他很快地發現教會領袖們開始厭惡他,最後他退休並且隱居,並在1384年去世。他的跟隨者被稱為是羅拉德派(Lollards),努力地傳播他的教導,並且散發英語聖經。雖然很多羅拉德派的信徒因為信仰而被處死,他們還是努力地把威克裡夫的著作帶到了波西米亞和捷克斯洛伐克等地區。
在1415年的康斯坦斯公會議上,威克裡夫被宣布為異端,在1428年他的骸骨挖出並焚燒,且經他的骨灰丟至史威福(Swift)溪中。雖然威克裡夫死後仍遭到這樣焚骨揚灰的對待,但是老湯姆福勒(Tom Fuller)在他的教會歷史裡寫道:「他的骨灰流至亞芬河(Avon),又流至塞芬河(Severn),然後流入海峽,最後流入汪洋大海。就這樣象徵威克裡夫之教義的骨灰,如今已散布至各地。」(《不列顛教會史》)。威克裡夫被成為是「宗教改革的晨星」。
3. 約翰·胡斯(1369-1415)
威克裡夫的著作在波西米亞(今捷克)遇到了一個饑渴的讀者,他就是約翰·胡斯。胡斯是一個神學教師,在1402年的時候成為布拉格大學的校長。
胡斯一開始是對教會的腐敗、教會領袖的爭鬥而感到厭惡,他希望能夠恢復教會到聖經的樣式。在讀了威克裡夫的著作之後,胡斯認為真教會應當是由神所揀選的百姓所組成,他也相信聖經才是最高的權威,所有的基督徒——包括教皇——都應當在聖經的引領之下。胡斯也警告當時的信徒,敬拜雕像、圖像和聖徒遺物都是錯誤的,對虛假神跡的信仰和盲目跟從也應當被丟棄。
當時的教皇是約翰二十三世為了對抗那不勒斯王(支持另一個教皇格裡高利十二世),大事聚斂金錢,推銷贖罪券,企圖發起一場新的十字軍運動。胡斯表示公開的反對:胡斯相信只有神能夠赦免罪,所以煉獄、贖罪券都是錯誤的做法。所以他反對教皇販賣贖罪券的做法,教皇因此而將他絕罰(除教)。
這時同情胡斯的皇帝給了他赦令,並邀請他來到康斯坦斯公會議為自己的觀點辯護。但是狡猾的教皇欺騙了胡斯,最後胡斯在康斯坦斯公會議之後,因為拒絕放棄自己的觀點,而被燒死在火刑柱上。當他要被綁在火刑柱上時,胡斯大聲地禱告:「主耶穌啊,我為了你而靜默忍受這殘忍的死,我求你施憐憫給這些我的仇敵。」
在胡斯的去世之後,胡斯的跟隨者們發誓要傳揚他的教導和精神,儘管天主教發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武裝徵服,但是他們仍然矢志不渝。受胡斯影響的先行者們一直沒有停止過努力,直到德國的馬丁路德給宗教改革帶來新的希望。
在我們講到路德的改革之前,我們先要花一點時間討論一個大的背景,是這個背景使路德的改革成為可能,這個背景就是在路德的年代剛剛開始結束的運動——人文主義。
中世紀時,人們的文化水平較低,對於古典文化所知甚少。到十四世紀末,義大利開始出現對古典文藝的重新發掘,逐漸開始有詩人、藝術家和學者。君士坦丁堡陷落後,許多學者和古典書籍轉移到西歐,進一步推動了新學術的產生。同時,商業和精緻文化的發展也使貴族有錢和意願資助藝術和學術。文藝復興早期繁榮於義大利,隨後傳播到西北歐。義大利學者瓦拉通過學術研究的方法,有力地證明了教廷長久以來用以主張權利的重要文件「君士坦丁的贈禮」是一份偽作。
相比義大利人文主義注重希臘羅馬作品,西歐人文主義則同時重視對聖經的研究。當時最著名的人文主義者是來自鹿特丹的伊拉斯謨(或譯伊拉斯姆,Erasmus)。伊拉斯謨是他所在時代最傑出的學者,也是西方文明史上最傑出的學者之一。他寫了相當多的書和聖經注釋,其中公認最引人注目、也值得你一讀的是《愚人頌》(譯林出版社,2010)。在《愚人頌》中,伊拉斯謨以「愚人」的口吻評論當時的世態世象,對以羅馬教廷為代表的宗教權威和以君主制度為代表的世俗權威極盡諷刺之事。
我們前面講了教會的問題和改革的努力,我們該如何使教會歸正?伊拉斯謨的答覆是,我們要回到根源(ad fontem),這也是人文主義所發出的呼聲。我們要回到聖經裡面去。我們既不能夠自上而下,也不能夠自下而上地改革教會,因為無論怎樣改革還是在用人的方法、人的傳統,和聖經無關。我們必須回到神原本所說的話裡面去。當時教會使用的拉丁文譯本存在不少錯誤,而現在因為古卷的不斷發現和收集,所以擁有了這些資源,我們可以從聖經原本中找到答案。
為了達成這一目的,伊拉斯謨搜集了聖經的各種抄本,經過考訂校勘後,在1516年出版了第一版的新約希臘文聖經(希臘文-新拉丁文對照本),路德也基於伊拉斯謨出版的希臘文聖經完成了德語聖經的翻譯。
這就是伊拉斯謨和人文主義對於宗教改革的貢獻。我要指出,伊拉斯謨本人並不是勇敢的改革者,從未加入過宗教改革。他欣賞宗教改革所提出的一些主張,他尤其欣賞瑞士宗教改革,也對改教家們非常友善。但是當逼迫來到的時候,伊拉斯謨被嚇壞了,因為天主教會威脅說要把他絕罰(除名)。他迅速宣告對天主教會的忠誠,並且在餘下的歲月裡隨從教廷的指揮而批判路德。他把自己藏在幽默後面(就像今天的一些「段子手」),卻不敢付代價挑戰教會的錯誤。路德評價說,伊拉斯謨就像摩西,他可以帶領神的百姓去到應許之地的邊上,但是自己卻進不去。
馬丁路德於1483年11月10日出生於德國,他的父親希望他讀大學、畢業以後做一個律師。從青少年時期開始,路德就非常敬虔。他在教會裡長大,並且從小懼怕上帝的審判和地獄的刑罰。22歲的時候,他旅行中遇見一場暴風雨,因為電閃雷鳴而跌倒在泥濘的道路上。因為恐懼,路德大聲喊著說,「聖亞拿,救救我!我願意做修道士。」他當然沒有死在暴雨中,他遵行了自己的諾言,從法學院退學並且加入了德國威登堡(Wittenberg)的一間奧古斯丁修道院。他開始了自己漫長的苦修之路,目的是為了借著禁慾除掉自己身上的罪,使自己得以進入天國。
在修道院中,路德成了「修道士中的修道士」,他花大量的時間用禱告、禁食和苦修使自己沉浸在宗教的敬虔之中。雖然他非常努力地想要得到神的喜悅,但是路德從未從瘟疫般的恐懼中得著釋放。路德窮盡了教廷和修道院導師所建議的一切苦修之道,他參加彌撒,他尊崇聖徒和聖物,他甚至參與了前往羅馬的朝聖之旅。羅馬拉脫蘭教堂前有二十八級聖梯,相傳是彼拉多審訊耶穌時的臺階,任何人手膝並用地爬上聖梯,並在每一級念誦主禱文一遍,便能從煉獄中解救一個靈魂。路德親吻了每一級臺階,但是這些方法並沒有使他得著釋放。路德也嘗試為自己的罪而苦修,但是他卻發現無論怎樣苦修都不能補贖自己的罪。即便他可以透過苦修和痛悔補償自己心裡和行為上的罪,還有很多罪是他不知道的,也是他不能發現的。路德只能相信,神是一個可怕的法官,在天上等著懲罰他。他的指導老師輔導了他,勸告他在基督那裡得著安慰,但是聖潔的基督也是他不能注視和思考的。
路德發現,一個人成為修道士,或者按照教會所規定的方式而生活,並不能使他勝過罪。其實這並不是路德的發現,早在500年前,法國神學家圖爾的貝倫加爾(Berenger of Tours)就已經用下面這段話給那些企圖脫離基督想要勝過罪的修道士們以警告:
修道士一個人在他的格子間裡,但是罪卻在門口徘徊,並且用迷人的話語尋求進入到修道士們的房間裡。「我才是你所愛的,我是你在世上所奉承的。當你吃飯的時候我陪著你,當你睡在床上的時候我也陪伴著你,沒有我你什麼都做不了。你怎麼敢以為自己能丟棄我呢?我跟隨著你的每一個腳步,你真的以為你可以在那個格子間裡躲著我就找不到你了嗎?當你在世上吃喝飲酒的時候我在你身邊,現在你在修道院裡只吃麵包喝清水的時候我一樣可以在你身邊。地獄裡並不是只有紫色和絲綢,還有僧侶的鬥篷。
路德發現貝倫加爾說的是對的,罪的確是如此纏繞著我們、揮之不去,進入修道院只是讓他從一個犯罪的法學生變成了一個犯罪的修道士。由於路德在良心上如此之敏感,他給修道院造成了很多麻煩。他願意追求完美的聖潔,他願意徹底地除去自己身上的罪,他盡了一切努力,甚至給他的指導老師和其他修道士帶來很多困擾。
薩克森選帝侯剛剛開設了威登堡大學,路德的指導推薦路德去那裡教授神學課程,路德非常高興地接受了這個任務。他的第一門課是詩篇,他非常努力地嘗試系統性依次教導每一篇。當他教到詩篇22的時候,他被第一節震驚了:「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路德知道這句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呼喊,但他不知道為什麼耶穌會這樣呼喊。神為什麼要離棄基督?他是那位完美公義的救贖主,這是罪人才會發出的呼喊,為什麼這位完美的神之子也會這樣呼喊?
在努力地研究了羅馬書、加拉太書和奧古斯丁的著作之後,路德被得出的結論驚呆了:上帝讓那位沒有罪的為我們成為罪,他承擔了我們的罪,好像是他自己犯了罪一樣。神差遣基督是要成為我們的代替者,承擔本來要我們承擔的罪的刑罰。這一發現震驚了路德。這位曾經痛苦、曾經被負罪感重壓的年輕修道士現在對神的憐憫有了全新的認識:不是靠功德賺取救恩,而是靠著白白的、本不配得的恩典。救恩不是因為苦修和善行,而是惟獨因為信靠這位被釘十字架的救主。這一全新的認識使路德在研讀其他新約書信、教父著作的時候一下子豁然開朗。我需要強調,路德和其他改教家並不認為自己發明了全新的教義,也不是建立了新的神學。他們只是呼籲教會回到起初,回到奧古斯丁等早期教父所討論過的神學,最重要的是——回到聖經。
路德後來才明白,對福音的這一認識給當時流行的教導帶來多大的挑戰、自己要付上多大的代價。現在他首先要面對的是,他對救恩的理解是神白白的恩典,而教會卻通過販賣贖罪券的方式在出售救恩。當時贖罪券的問題變得更糟糕了。教皇利奧十世是一個不但腐敗而且無能的領袖,他希望在羅馬建造一座宏偉的新教堂——聖彼得大教堂。所以他發起了一輪新的贖罪券促銷行動,目的是籌得更多的款項來建造大教堂。在1517年10月31日,路德把九十五個論點寫在紙上,並且釘在了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這就是「九十五條論綱」。
雖然被稱為「九十五條論綱」,但是其實講的主要是兩個論點。第一,如果教皇真的有能力控制煉獄,能夠通過贖罪券減少人在煉獄裡受苦的時間,那為什麼教皇不直接讓人從煉獄裡被釋放而不用再受苦?第二,也是最重要的,路德認為從罪中悔改是一件好事,人們不應該用其他方式來減少刑罰——無論是購買贖罪券還是訪問拜訪聖地。這些手段都讓人更多地依靠自己而不是悔改信靠基督。
九十五條論綱很快激發了路德始料未及的反應,整個德國都陷入了這一極具爭議的話題。其他學者們,尤其是人文主義者們,特別喜歡路德所提出的觀點。他們同樣對教會的腐敗感到不滿,同樣支持路德所主張的從根源——也就是聖經——中去尋找答案。因為印刷業的發達,路德的九十五條論綱很快在全德國境內被廣泛傳播,連教皇利奧十世的官邸裡也出現了一張。
在1518年,路德被命令到德國的奧格斯堡接受被指控為異端的質詢。路德拒絕撤回他的觀點,他指出教皇和教會的公會議也是會犯錯的。
在1520年,路德出版了一系列的小冊子,批評教皇和進一步澄清、辯明他自己的觀點。在這些著作中,最著名、傳播最廣的應當是《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一書。在這本書裡,路德指出教廷就是巴比倫,是教廷把教會擄去了,正如當年的巴比倫擄走了以色列人一樣。他宣稱,只有洗禮和主餐才是基督在新約聖經中所命定的聖禮,天主教會所主張的其他五個(堅振、懺悔、婚姻、聖秩和傅油)並不是聖經中的聖禮。任何被腐敗的教廷認為可以給人帶來救恩的實踐和要求,在路德看來都是迷信。路德指出,聖禮的有效性並不取決於執行聖禮的教會,而是取決於接受者的信心。換句話說,主餐要有效,領受主餐的人必須是真實悔改和信靠基督的人,而不是靠著餅和酒魔術般的變化為基督的身體和血。聖禮是神給祂百姓的禮物,而不是腐敗的教會手中有魔力的器具。
這可以說是中世紀的天主教會所面臨的最大挑戰!教會曾經與伊斯蘭大軍進行了殊死搏鬥,與歐洲的君主們在政教關係上進行了反覆的拉鋸,但現在她面臨著從未有過的威脅:教會的權柄被動搖了。如果教會不能夠借著聖禮控制神恩典的發放,人們怎麼會繼續信任和支持教廷呢?
《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令教皇利奧十世非常煩惱,他發布了一道名為《願主興起》的訓令(Exsurge Domine),這道訓令用詩篇中的一句話作為開頭:「主啊,願你興起,為你的緣由施行審判。有一隻野豬已經闖進了葡萄園!」這一訓令給路德六十天的時間來向教皇表示順從,在最後一天的時候,路德透過公開燒毀訓令和其他支持教皇的著作來慶祝截止日期到了。
正如我們在歷史上的其他事件中所看到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沒有放過這個機會,他很快想要介入這一分歧。當時的皇帝是查理五世,是開啟西班牙日不落帝國時代的君王,也是「哈布斯堡王朝爭霸時代」的主角。他要求路德在1521年4月17日到沃木斯接受質詢。路德到達沃木斯的時候,被要求和他所寫下的著作一同出庭,並且當庭宣布自己撤回自己的觀點。路德說,我要一點時間想一想。於是皇帝給了他一天,一天之後他答覆說他不能撤回他的觀點。因為桌子上有三類書,第一類是任何人——包括天主教會——都會贊同的書,所以他不能撤回。第二類是因為他的個性,他越過了界限、對反對者過於嚴厲,所以他很樂意撤回這些書。還有第三類書,則是批評現今時代的邪惡,他的良心不允許他撤回。檢察官認為路德在狡辯,並且要求路德給予一個簡單、直接地回答。路德於是回答道:
既然由於陛下要有一個簡明的答覆,我要毫不退縮、也毫不憤怒地回答:除非用聖經和明白的理由證明我有罪——我不接受教皇和公會議的權威,因為他們彼此矛盾——我的良心是被上帝的道束縛的;我不能而且不願撤銷這些,因為違背良心是不對的,也不安全的。願上帝幫助我,阿門!
有一位學者說,「隨著這些擲地有聲的宣告,新教(英文「抗議」,Protestantism)誕生了。」同時,聖經作為最高和最終權柄這一觀念也得到了確立。
路德的教義被教廷咒詛,但是法庭給了他四十天時間回家,在四十天之後,任何人都可以把他交給官府並且燒死他。路德不知道的是,他所在薩克森的領主腓特烈親王早就做好了計劃要保護他。在路德回家的路上,路德被「綁架」到了腓特烈親王在瓦爾特堡的城堡。他在那裡整整躲藏了一年,雖然路德在與抑鬱症掙扎,他仍然非常高效地寫作。他在瓦爾特堡寫下了很多重要著作,包括一本今天仍然在使用的德文聖經。這本聖經用詞精確,語言優美。在瓦爾特堡的這一年中,路德還經歷了非常嚴重的心理掙扎和屬靈危機。他一遍又一遍地面對良心的這一質疑:「你是唯一一個看明白的嗎?你以為你是誰?這麼多智慧人都不明白嗎?」因為路德遠離教會所主張的一切除罪的手段,路德只有依靠基督。在這屬靈的幽谷,路德面臨著極其嚴重的屬靈攻擊,他甚至相信撒旦在對他說話、在誘惑他、在攻擊他。有一次,他甚至拿起墨水瓶朝著撒旦說話的方向扔過去,結果打在了牆上。如果你有機會去瓦爾特堡旅遊,你會在那裡看到路德的墨水瓶砸在牆上的印子。
回到威登堡之後,路德的跟隨者們根據他的教導改革了教會。在1521年的聖誕節,威登堡教會舉行了全新的崇拜,神職人員穿著普通的衣服,不把主餐看作獻祭,而且用德語進行。敬拜的主權被交還給信徒,而不是神職人員的專利。在威登堡,神父和修女可以結婚,路德自己在1525年和凱薩琳,一位前修女結了婚。
從1517年到1525年,正如一位歷史學家所說的,路德「既是歐洲最受尊敬的人,也是歐洲最遭人恨惡的人。」直到1546年路德去世,他都非常低調地生活,牧養教會、寫文章、寫書和寫詩歌。他和當時的很多著名神學家進行了辯論,例如他和伊拉斯謨就人的自由、罪的後果、我們是否有能力選擇神的問題上進行了辯論。這一辯論就是我們今天所讀到的這本小書:《論意志的捆綁》。
路德同時也和他的主張所帶來的超出意料的改革進行了鬥爭,這些改革是他把九十五條論綱釘在教會大門上時從未預料到的。他認為有些人讓改革走得太遠了,甚至帶來了革命。例如,很多德國農民把路德當作是一個平民英雄,所以他們非常羨慕路德站起來反對掌權者,他們就發動了武裝叛亂來反對領主。路德大為驚恐,要求這些農民平靜下來停止叛亂。農民拒絕了路德的請求,路德於是寫了一篇文章題為《反對殺人越貨的農民暴徒》。在這篇文章中,他主張農民的武裝叛亂只有通過暴力鎮壓才能結束。路德還寫過一些非常粗暴咒詛猶太人的文章,主張把猶太人從祖國趕出去。因為路德被一些信息誤導,他以為猶太人正在勸說基督徒放棄信仰。所以路德對德國的反猶主義負有一定的責任。
與此同時,宗教改革的神學原則在歐洲大陸得到了廣泛的傳播。我們在接下去的兩個星期都會學習到宗教改革在瑞士和英國帶來的影響和後果。
馬丁·路德的核心教義究竟是什麼,居然給他帶來那麼多麻煩?為了幫助大家簡明扼要地理解路德神學,我主要講四個讓天主教抓狂的路德神學。如果你想要對路德的觀點了解更多,在你的講義後面有一些推薦閱讀。
1. 聖餐觀
首先,我們從路德最有爭議的論點開始:聖餐觀。天主教和非路德宗的基督徒都不同意路德的聖餐觀。我們先認識路德的聖餐觀,這樣我們下禮拜天就可以在這個問題上少花點時間。
如果我們把新教的聖餐觀看作一個光譜,那麼最左邊的就是路德。路德認為,在主餐裡,基督存在於餅和酒之中和之下。當我們領受餅和酒時,我們就是領受了基督的身體和血。路德說這不是變質(餅還是餅,酒還是酒)而是同時存在。換句話說,路德想要平衡耶穌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和餅酒本身的象徵性含義。他嘗試繼續抓住天主教的觀點,但是用屬靈的視角去重新解釋。這就是路德的觀點,它在新教聖餐觀的最左邊。最右端呢,是再洗禮派(又譯「重洗派」)的觀點。我不知道他們的主餐觀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形成的,但是重洗派認為主餐就是象徵性的,沒有別的含義。所以我們領受主餐是因為順服,因為耶穌這樣命令我們,主餐給世界、給我們一個救恩的圖畫。主餐中沒有其他屬靈的意義。這是主餐觀光譜的另一端、最右側。在這個光譜的中間,有慈運理和加爾文。慈運理認為在主餐中,耶穌是屬靈地、但不是實體地與我們同在。所以,我們作為一個教會聚集在一起領受主餐時,聖靈會特別地在我們當中做工,和往常不一樣。主餐並不僅僅是一個象徵性的行動,主餐也是一個屬靈的操練,能夠給我們帶來屬靈益處,能夠幫助我們成聖,能夠讓整個教會更加親近基督,有著別的屬靈操練所無法達到的目的。所以,主餐是一個特別的、來自基督的、屬靈的命令。這是慈運理的觀點——耶穌屬靈的同在。加爾文則更進一步地指出,在聖餐中基督沒有從天上降在地上,信徒與基督最初的聯合是透過聖靈的大能得以實現,儘管這個空間距離是如此之遠,信徒與基督在聖餐中持續地相交,真正地分享基督的身體和血,同樣是透過聖靈的大能得以實現,聖靈「足以克服一切的阻礙,超越一切的空間距離」。加爾文說,最終這是一個奧秘,但這是一個寶貴的奧秘,在這個奧秘中,上帝來到我們的軟弱中,他不但在傳道人所宣講的話語中來到我們中間建立我們的信心,也在看得見的聖言(聖禮)之中來到我們中間建立我們的信心。還是那同一個道,同一個基督,同樣的意義,但在聖餐中我們對基督有了不一樣的經歷,對基督過去為我們所作的應許有了新的確據。
這就是路德的聖餐觀,以及新教傳統中其他的聖餐觀。(註:我們教導的是加爾文的聖餐觀)我們接下來看看路德的其他教義。
2. 十架神學/榮耀神學
加拉太書2:16的結尾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你有沒有認真地想過這節經文的意思究竟是什麼?保羅在這裡不是談論罪的問題,而是談論我們所認為的「美德」。路德讀到這節經文和其他相關經文的時候感到很困擾,因為保羅似乎是在說我們一切行善的努力不能救我們。所以,路德指出,救恩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付了罪債加上我們的好行為(例如,捐錢給慈善團體,或者從不殺人等等)。救恩不是基督的工作和我們裡面的良善之間的合作。路德指出,我們裡面只有罪惡。聖經命令我們愛神和愛我們的鄰舍,聖經也告訴我們我們盡力去擺上的愛其實是出於自己,而不是因為愛神,所以仍然是罪惡的。
當然,這一觀點是非常冒犯我們這些罪人的。罪人不希望在犯罪的時候有人告訴他他是個罪人,罪人更不希望在做自認為的好事的時候被告知他仍然是個罪人。路德說,這是因為我們在本性上都是「榮耀神學家」,我們都要建立自己的義和自己的榮耀,儘管我們心裡也知道這義和這榮耀非常微小。即便我們到了墳墓裡,我們也會辯護說這一點點榮耀的火星是配得上救恩的。
與這一人的「榮耀神學」相對的,是路德主張的十架神學。當你發現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不足夠的,都是有罪的,並且都釘在十字架上時,救恩就會臨到。你要釘在十字架上的,不僅僅是你主動地犯罪,也包括你所謂的善行美德,基督的義因此遮蓋在你的身上。路德努力地想要找一個好比喻來說明這個問題。有一天他在瓦爾特堡上廁所的時候,他從窗戶往外看,看到白雪皚皚覆蓋了外面的田地,也因為他正在上廁所。所以他突然有了靈感。後來他常常對福音所使用的比喻,就是我們都是馬糞堆,福音像乾淨、純潔的白雪毯子,因著神的憐憫而蓋在我們身上。
問題是,我們該如何讓這美好的福音應用在我們身上呢?如果我們不能通過我們的好行為賺取它,我們該怎麼得著福音的好處呢?這就是路德的第三個教義:
3. 惟獨因信稱義
既然我們最美善的努力在神的眼中看來也是罪惡的,那麼我們就不能依靠我們的功勞和德行得救。那麼福音如何可以應用在我們的身上呢?路德借著羅馬書第一章回答這個問題:義人必因信得生。路德在那裡找到了答案:神拿走我們的罪、神把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並把基督的義披戴在我們身上,是透過信心,並且唯獨透過信心。路德是如此地高舉因信稱義,以至於他在翻譯德文聖經的時候給這節經文加了一個詞。路德翻譯的德文聖經中,羅馬書1:17寫的是「義人唯獨因信得生。」雖然神學上是正確的,但是修改神的話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所以,義人因信得生,並且唯獨依靠信心。這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麼呢?我們從律法的桎梏下被釋放出來,我們既不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也不再被律法所要求,我們該如何生活呢?路德的回答是:我們有完全的自由。
4. 基督徒的自由
既然基督已經完完全全地成就了救恩所需要的,我們的罪債已經被償清了、律法已經被基督順服了,我們還需要做什麼?路德的回答是,只要你沒有犯罪,你做什麼都可以。他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說,「愛上帝,並且做你想要做的事情。」例如,教會要不要買一架管風琴?路德的回答是:「因為聖經對此沒有要求,我們想要,就可以買,不想要,就不買。」路德本人是一個優秀的管風琴音樂家,如果你會唱或者聽過《堅固保障》這首歌,你會明白。但是路德說,因為福音,我們是自由的,我們可以從教會中和世界上得著喜樂。不是因為我們自己很優秀,而是因為十字架帶來的救贖功效。基督徒的自由是偉大的教義,使基督徒不再被各種教廷的要求、聖經以外的命令所捆綁。
馬丁·路德在1546年去世,在他去世之後,其它領袖興起來帶領路德宗教會。這些領袖包括路德的好朋友墨蘭頓(Philipp Melanchthon),奧西安德(Andreas Osander),以及馬丁·布瑟(Martin Bucer)——雖然布瑟更靠近改革宗和聖公會。他們雖然都沒有達到路德的影響力,但是都和路德一樣優秀(尤其是墨蘭頓,他後來被稱為「德國訓導師」),甚至比路德脾氣要好。
在1580年,《協同書》被總結完成。《協同書》總結了路德宗教會所共同認信的重要文件和觀點,雖然他們在其他問題上可能仍然持有不同立場。從1618年到1648年,歐洲陷入了有史以來最糟糕的一場戰爭(三十年戰爭),因為這是一場大混戰。名義上來說,這是更正教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的戰爭,主要是在德國展開,他們的爭奪在於到底是新教還是天主教掌控歐洲的宗教。但從本質上來說,這場戰爭有經濟、政治甚至倫理的訴求。戰爭的結果是給德國中部帶來了極大的破壞,雙方最後都認識到新教和天主教之間的差異不是透過暴力和戰爭能夠解決的。
這場戰爭的另一個結果是路德宗雖然是宗教改革最早的分支,但是卻沒有在歐洲大陸成為主要的新教教會。主要原因是他們把精力都花在戰爭上了,所以沒有致力於宣教和神學教育。這也是為什麼聖公會、改革宗,以及改革宗中的清教徒隨後興起,在神學質量和教會數量上都超過了路德宗。
路德宗在歷史上有兩次大的擴張。第一次是向北擴張,到16世紀結束的時候一直擴展到斯堪地那維亞半島。這對路德宗來說是很有利的,因為三十年戰爭開始後,瑞典作為新教的一方參戰。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是一位偉大的政治家和軍事家,被稱為「北方雄獅」。他將軍人「職業化」,「正規化」的理念引入了國家軍隊,這種軍事理論影響了當時的整個歐洲,成為了歐洲軍隊的立軍標準,並推行軍隊統一著裝,紀律嚴明化,他的「全新戰術」在歐洲軍事界延續了一百多年,被喻為「現代戰爭之父」。他也是一個非常敬虔的基督徒。瑞典軍大敗神聖羅馬帝國軍,結束了三十年戰爭。
第二個大的擴張是德國在17世紀初的時候大規模向美洲大陸移民,而大復興(大覺醒)運動隨後發生,這導致了今天在美國有大量的路德宗教會。
一個人無法發動一場革命,甚至連改革都不可能。如果宗教改革只是因為路德的機靈和執著,那麼這場改革無非是一個好戰的天主教修士和一個腐敗的教皇之間的鬥爭而已,在歷史課本裡只能成為一個註腳。然而宗教改革絕不是各人好惡之爭,宗教改革是神的手在歷史中的偉大作為,神在同一個時代裡在不同的地區興起不同的領袖,而且帶來同樣的結果。他們雖然身處不同的國家、說著不同的語言,甚至彼此之間從未見過面,但是他們都深深地相信:神在歷史和救恩中是至高的掌權者;救恩是惟獨借著恩典、透過信心,而不是透過好行為或是神秘的禮儀;以及聖經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最終權柄。
路德的這些觀點並不是孤立的,歐洲大陸上有很多的基督徒或者和路德想的一樣,或者被路德所影響並且跟隨他。然而,在不同的地方,宗教改革所強調的重點可能會有所不同。雖然福音都同樣地被高舉,但是教會領袖們在被恢復的福音在哪些領域該如何運用卻產生了不同的認識。例如,我們應當怎樣按照福音敬拜?教會和政府、教會和世界是什麼樣的關係?教會和教會之間又有什麼樣的關係?
我們今天這一課主要想向大家分享的是宗教改革時期另外兩個重要的歷史人物:加爾文和慈運理。但是我也想提醒大家,我們不要忘了,宗教改革的精神在歐洲大陸無數人的心中燃燒。這一精神是從哪裡來的呢?他們是被聖經所激勵的!他們是被廣泛傳播的、用他們本民族語言所寫成的、被新近成立的無數印刷所所生產的聖經所激勵的。從1520年到1530年,聖經被翻譯成了德語、法語和英語,並且被分發到無數饑渴慕義者的手中,他們都渴望想要借著神的話語明白神的心意。
蘇黎世的改革:烏利希·慈運理(1484-1531)
當路德在和羅馬天主教會進行殊死爭戰的時刻,一場類似的的爭戰也發生在威騰堡和羅馬之間的一個微不足道的、新近建立的郡縣裡,那個地方叫蘇黎世。蘇黎世是現在的瑞士聯邦最大的城市。當我們想到瑞士的時候,你可能會想到什麼?高級手錶、好吃的巧克力、銀行家和政治中立,對嗎?事實上,瑞士的獨立是和宗教改革有關的,瑞士的歷史和宗教改革的歷史纏繞在一起,瑞士在神聖羅馬帝國擁有相對的高度自治權,這使宗教改革在瑞士得以相對自由地開展。這是為什麼宗教改革的三位重要人物——路德、慈運理和加爾文——有兩位是在瑞士開展改革的。
慈運理出生於1484年,他是路德的同輩。他在1506年被按立為神父,在擔任神職人員之後,他因為深入地研究聖經而得出結論:教會已經深深地被腐敗所影響,教會的教義在很多領域都是錯誤的。慈運理的想法是受到了威克裡夫、胡斯和伊拉斯謨的影響,我們在上個禮拜提到了這幾個名字。
在認識到聖經是最高權威之後,慈運理毫不猶豫地把聖經應用在自己的生活和教會生活中。真正的改革,不是僅僅從一個人的想法裡面蹦出來的,也不是因為一個社會群體的不滿,而是因為神的話,因為人們找到了真理。蘇黎世的宗教改革是從1519年的新年開始的,當時的慈運理已經是一個廣受歡迎的布道家,從那一天開始,他從馬太福音開始了一系列的釋經講道。令人驚訝的是,他連家譜都沒有放過,他從新約家譜開始,逐章地傳講聖經。
因為慈運理忠於聖經地傳講教義,他很快就面臨一個危機。他意識到,如果要堅持聖經所教導的,他就無法在天主教的系統裡面繼續呆下去。於是在第二年,他就停止接受羅馬發的薪水,在1522年10月,他向天主教會提出辭職。蘇黎世市政當局立即聘用他做城市的傳道人,這充分表現了慈運理在當時的蘇黎世已經廣受歡迎和支持。蘇黎世市政府的行為反映了群眾的意見,慈運理自己也承認,他的支持是來自普通信徒,他說,「並不是城市的官員們想要福音,而是信徒們堅持福音。」
幾個月之後,在1523年初,蘇黎世正式地與羅馬決裂了。慈運理為了反駁來自羅馬天主教會的批評而召集了一個特別的市政會議。在這個會議上,他發表了《六十七條》,包含了六十七個他總結的、他和羅馬之間不同的觀點。慈運理宣布說,這六百個聚集的基督徒是一個合法的教會會議,並且挑戰當地由少數幾個人組織起來、卻代表羅馬的主教們敢不敢和他辯論這六十七條。再一次地,我們在這裡看到某種形式的會眾制:慈運理認為,在聖經的權柄之下,一群普通的基督徒的聚會,和由教皇、樞機和主教們帶領的教會公會議是平等的。慈運理和蘇黎世的基督徒們,因為聆聽四年之久釋經式的講道,相信這樣做是正確的。當地的天主教主教派他的副主教,約翰內斯·法布裡率領代表團參加。法布裡沒有料想到慈運理會在會議上突然跟他討論聖經,他在外行人面前避談神學,只是一再地強調堅持教會權柄的必要。這一會議後來被稱為「第一次蘇黎世辯論」,也是宗教改革中的一個重要裡程碑,因為這一會議使慈運理免於被當作異端起訴,並且也形成了第一個改革宗的信條。
慈運理的教義
慈運理同意和確認宗教改革的核心教義——唯獨靠著恩典、唯獨透過信心、唯獨在基督裡、唯獨基於聖經,以及唯獨神的榮耀。在這一基礎之上,慈運理尤其關注新教和天主教之間的一個非常基本和關鍵的區別:受造物和造物主之間的區別,也就是人和神之間的區別。因為慈運理認為,拜偶像是人類所犯下的最基本、最可怕的罪惡。什麼是拜偶像呢?就是把受造物當作造物主來敬拜。羅馬有種種錯誤、腐敗和濫用權柄的問題,慈運理認為根是在偶像崇拜上。雖然當時的迷信泛濫,但是慈運理勇敢地主張把所有的聖徒遺物、聖像,以及其他形式的偶像從他的教會和教會生活中完全移除,讓敬拜單單是向著坐在寶座上的真神上帝。教會歷史學家蒂莫西·喬治在《改教家的神學思想》一書中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況:
不經過大腦的禱告、被要求的按時禁食、洗得發白的鬥篷、修道士精心打理的髮型、遵守聖日、焚香、點蠟燭、撒聖水、修女的禱告、神父的吟唱、守夜、彌撒和晨禱,這些「禮儀的垃圾堆」毫無價值,只是一堆「愚蠢的舉動」罷了。想要依靠這些東西得救恩,就像「把冰塊放在冰塊上」一樣毫無意義。
慈運理所做的,不僅僅是在講道中反對這些禮儀和偶像,他做的更多:他直接參與清理這些玩意兒。一位深受其擾的天主教徒寫信給1530年的羅馬皇帝,並且描述慈運理改革後的蘇黎世教會是這樣的:
聖壇被搗毀和丟掉了,聖徒的畫像和聖經繪畫被燒毀、被破壞。他們不再需要教堂,他們只要馬廄就夠了。
慈運理希望基督徒的敬拜是專注在那位不可見、高坐在寶座上的真神和活神,而不是人所造的塑像或是畫像。
雖然路德和慈運理相信同樣的福音,也都同意改革教會是非常必要的,他們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差異。其中最重要的,是他們在主餐的本質這一問題上的爭議。路德反對天主教的彌撒,因為天主教認為彌撒是一種功德,我們望彌撒是為了得到神的喜悅。但路德仍然認為,基督是在主餐中實質的同在【我們在上周講到,路德對主餐的觀點和天主教的聖餐觀在某些層面上是相似的,某些層面上是不同的。】慈運理強烈地反對天主教的彌撒,因為他認為彌撒是一種拜偶像,是迷信式地敬拜基督以外的受造物,是用迷信代替基督。同樣,慈運理在聖餐觀上和路德不同,他看主餐為紀念基督,或者說是基督的記號。這一分歧帶來了兩個人之間彼此敵對的情緒。慈運理希望路德保持沉默,「這樣我們就不必吞吃你那令人噁心的嘔吐物。」路德則抨擊慈運理:「比支持教皇還要危險七倍。」最後,他們倆在1529年碰面進行了一次著名的辯論,想要消除他們之間的分歧。很遺憾的是,這一辯論沒有達成目的,他們到死都把對方視為敵人。
慈運理在基督徒應該怎樣敬拜這個問題上的觀點和路德不同。路德允許基督徒在敬拜中使用聖經沒有禁止的元素和方法,慈運理則認為只要聖經沒有寫的,敬拜中就不應當使用。慈運理所主張的就是現在我們所常常講的限定性原則(規範性原則)——教會的敬拜應當僅僅包括聖經所命令的要素,即禱告、讀經、信仰告白、唱詩、講道、洗禮和主餐。一個實際的應用就是管風琴:路德熱愛管風琴,並且認為管風琴是對教會音樂的有力幫助,而慈運理——雖然也是一個優秀的音樂家——卻主張從教會中拆除管風琴。
最後,路德和慈運理在兩個國度——人的國和神的國——這個問題上也持有不同的觀點。這是由於他們的基本關注點是有所不同的。一位歷史學家說,「路德的改革是從他自己饑渴的尋求出發的,他想要回答的問題是『我可以怎樣得救?』慈運理則更關心改革所帶來的社會和政治影響,慈運理所關注的核心問題是『我的百姓可以怎樣得救?』」所以,慈運理認為教會和政府之間應該有更親近的關係,教會和市民社會幾乎是合為一的、是神的國在地上的彰顯。用慈運理的話來說,「基督徒不是別的,就是一個忠心良善的好市民。基督徒城市也不是別的,就是一個基督教會。」路德認為,只有政府官員才可以佩劍(使用暴力),而且目的是保護和平,而不是為了捍衛信仰。慈運理則不這麼認為。慈運理是一個熱心的瑞士民族主義者,他後來還擔任了瑞士軍隊的軍牧。他拿起武器對抗天主教軍隊。在1531年10月11日,慈運理在戰場上受了很重的傷,最後在死前留下了他的名言:「你可以殺害身體,但你不能殺害靈魂。」
雖然慈運理和路德在很多神學問題上有不同的觀點,但是他們對福音的講解都非常清楚,他們也相信是神話語的大能帶來人心中的改革。所謂「第二代」的改教家們都繼承了他們的思想,但是後續的宗教改革則有了更多不同的側重點。慈運理在蘇黎世的繼任者們延續了慈運理的改教思想,尤其是神學家海因裡希·布林格(Heinrich Bollinger)。布林格的著作對那些因為躲避天主教女王血腥瑪麗而逃到歐洲大陸的新教信徒帶來了深遠的影響,這些信徒是我們會在下周的時候講到的清教徒們的鼻祖。與此同時,慈運理的教導也影響到了一個很有影響力的法國年輕人——約翰·加爾文。
約翰·加爾文(1509-1564)
加爾文1509年出生於法國巴黎北部不遠的努瓦永(Noyon),在他年輕的時候他就非常敬虔、端正,並且對信仰很認真。他的父親原本是希望他學習神學,但是因為和教區主教有一些不和而改變了主意,把加爾文送去讀法學院。在學習法律的同時,加爾文也沉浸於對哲學和文學的學習之中。此時,當時方興未艾的人文主義所強調的清晰的思考、嚴密的邏輯,以及強調對原文的學習影響到了他。正如其他改教家——路德和慈運理一樣,加爾文被聖經所吸引。
在加爾文後來的學習中,他經歷到了所謂的「神抓住我的心,使我受教」這樣的迴轉經歷。很快,他對新教的教導很感興趣,並且因此受到了政府的監控。當他的朋友、巴黎大學校長科普因傳播新教論點而遭到追捕時,加爾文也受到牽連。為了避免坐牢,他在1535年逃到了瑞士的巴塞爾(Basel)。伊拉斯謨說,巴塞爾是政治避難的天堂。在巴塞爾,26歲的加爾文寫下了《基督教要義》的第一稿。他寫這本書的目的是為了向法國國王提出抗辯,你知道這本書原來的題目是什麼嗎?原來的題目表達了加爾文心裡真正想說的話:基督教要義:包括所有敬虔之要義以及一切認識救恩所必須明白的教義。一部值得所有熱誠追求敬虔之人閱讀的新作。附獻給至為基督教化的法國國王的序言。序言中加爾文將本書作為信仰的告白獻給國王。這本書一出版就成為了暢銷書,然後加爾文進一步地修改、擴充並且重新出版此書。我們所看到的是他窮其一生不斷修訂的最後版本:1559年版。
在日內瓦
巴塞爾是講德語的,所以這年輕的法國人最後決定去法國的斯特拉斯堡(Strasburg)。為了避免被捕,加爾文選擇了迂迴的路線,先去瑞士的日內瓦過一夜。在日內瓦他遇到了另一位新教傳道人,威廉·法惹勒(William Farel)。法惹勒已經紮根日內瓦,並且開始在那裡反對天主教的教義和改革教會。根據歷史學家培登的描述,法惹勒是「一個來自法國的難民,一個脾氣暴躁的紅鬍子以利亞,正在向巴力的祭司們宣戰」。法惹勒意識到他需要幫手,於是他堅持要求本來只是路過的加爾文留下來和幫助日內瓦的改革。加爾文則認為他的恩賜和呼召是窮其一生地研究、沉思和寫作。法惹勒威脅加爾文說,「假如教會在急需之時,你拒絕伸出援手,願神咒詛你的進修!」加爾文後來承認說,「這些話搖動了我,破碎了我,使我停止了剛開始的旅程。」這位年輕的法國人因此留了下來,致使日內瓦,甚至整個基督教世界,都變得不再一樣。
留在日內瓦意味著加入到當時的神學論爭中去。在頭兩年,加爾文和法惹勒主要是向市政當局爭取教會有開除不悔改的罪人的權利。市政官員並不理解、也不同情加爾文對教會聖潔和成員制度的熱情,反而認為這樣做太過於嚴格,所以最後加爾文在1538年被開除了。於是加爾文和他忠誠的朋友法惹勒前往斯特拉斯堡。在那裡,加爾文度過了三年快樂又多產的時間。他和一個寡婦結婚,成為那寡婦兩個孩子的父親。在1541年,日內瓦市政廳意識到他們的錯誤,並且重新邀請加爾文回去帶領教會。剛開始的時候,加爾文不願意放棄他在斯特拉斯堡的快樂生活,但是責任感和使命感最後迫使加爾文回到了日內瓦,並且在那裡度過了餘生。
在三年的流亡之後,加爾文回到了日內瓦。在第一個主日,他走上原先那個教會——聖皮埃爾大教堂的講臺時,會眾都期待他會發表一篇凱旋歸來的講道,或者是自義的講道來證明自己的正確和市政當局的錯誤。但是,令人驚訝的是,加爾文打開了聖經,繼續他三年前沒有結束的釋經式講道。借著釋經式的講道,加爾文見證了他是如何降伏在神話語的權柄之下、並且拒絕扭曲神的話、或者是借著講道服務自己目的的誘惑。在日內瓦的23年中,他有一個非常嚴格執行的講道時間表。他每個主日講兩篇來自新約經文的道,也在周間每天講一篇來自舊約經文的道。當他不需要講道和研究的時候,加爾文忙碌地牧養、輔導、教導和與不同的人溝通,從國王、皇帝到窮人、以及坐牢的新教徒。同時他還忍受著身體的病痛。他的身體狀況很差,加爾文曾經列出他所有精力的病痛:關節炎、腎結石、痔瘡、發燒、腎炎、消化不良(「不管吃什麼營養品,我都感覺把棍子塞進了胃裡。」)、膽的問題,還有潰瘍。但是他從未讓這些病痛影響自己的服事,他在講最後一篇道的時候是躺在床上被抬上講臺的。
當加爾文在日內瓦擔任牧師的時候,每一個日內瓦的市民都在教會的紀律看管之下。雖然加爾文僅僅是傳道人,而且他非常努力地保守教會的獨立地位和在屬靈上的權柄,教會和市政當局仍然緊密協作,以使日內瓦成為一個「基督教的」城市。加爾文成為日內瓦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他甚至能夠影響到教育政策和商業貿易政策的制定。雖然加爾文和教會領袖們有時會和市政當局產生衝突,但是他們仍然成功地塑造了一個合一的基督徒共同體,這些基督徒們既是忠心的教會成員,又是聲譽良好的市民。與此同時,日內瓦成為了一個被逼迫的新教難民的天堂,也成為歐洲宗教改革的培訓中心。加爾文的異象並沒有局限在日內瓦,他差派宣教士四處傳揚福音,不僅在歐洲,甚至遠到巴西。
很快地,對加爾文的批評和毀謗開始攻擊他,主要的毀謗是跟他在日內瓦任職期間所發生的一個不幸事件有關的。有一位來自西班牙的米格爾·塞爾維特(Michael Servetus)先生,他是一個醫生,又喜歡研究神學問題。塞爾維特反對三位一體,所以他的著作激起了歐洲基督徒們對他的憤恨,也被法國宗教裁判所定為異端。他逃亡時路過了日內瓦,在那裡被人認出、遭到逮捕,審訊之後被定罪,最後被燒死在火刑柱上。今天,我們都正確地相信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這意味著公民有相信跟我們不一樣的信念,甚至錯誤信念的自由,但是在十六世紀這一觀點對人們來說是聞所未聞的。一個好公民怎能拒絕上帝的真理呢?雖然是市政當局而不是加爾文判處了塞爾維特的死刑,雖然加爾文當時主張不用火刑而用痛苦少一點的斬首,加爾文的確同意了這一對異端的處決——當時歐洲任何一個天主教或者新教領袖都會這樣做。歷史學家培登說,「即便塞爾維特逃離了天主教法國為他的異端教導所預備的火刑柱,他在新教的日內瓦還是付上了同樣的代價。」當然,我們不需要在這件事上為加爾文過多地辯護,但是我們也不應該脫離當時的歷史環境用我們現在的價值觀去判斷加爾文的做法。
寫作:《基督教要義》與釋經書
把加爾文放到他所在的歷史處境中,他是名副其實的第二代改教領袖,第一代領袖是路德和慈運理。是路德和慈運理等第一代領袖們恢復了聖經所教導的福音、打了美好的仗,並且果斷地決定離開天主教,為他們的繼任者們打下了美好的基礎。加爾文因此得以在第一代領袖的根基上繼續建造,繼續調整、整合和進一步地把宗教改革落實在地方教會的建制和牧養之上,也實實在在地落實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被廣泛地認可,被公認是新教改革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本書,也是基督教歷史上最重要的神學著作之一。加爾文寫在《要義》中的,他也努力地在日內瓦教導和實踐,並且期待會眾照此而生活。加爾文甚至為聖經中的每一卷書都寫了注釋書,他的注釋書今天仍然在世界各地被出版和被牧師們、學者們使用。加爾文注重的不僅僅是教導聖經,而且把自己完全擺上去研究聖經。
加爾文把《要義》分為四卷,也是為了和使徒信經的大綱一致。第一卷是「認識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第二卷是「在基督裡認識神是拯救者,這認識首先賜給律法時代的以色列人,其次是福音時代的我們」,第三卷是「我們領受基督之恩的方式:我們從這恩典獲得何益處,以及這些益處所產生的結果為何」,還有第四卷「神採用外在方式吸引我們與基督交通,並保守我們在這交通裡」。
雖然加爾文主義常常只是被認為是關乎人的罪和神的主權的救恩論,但一個認認真真讀過《要義》和其他加爾文著作的人會承認說加爾文的著作其實全面論述了神對基督徒生活的指引。《要義》的第一卷是從對神的認識開始的,第一章的題目就指出:認識神與認識自己是緊密相關的。加爾文認為,一方面「若有人省察自己,就不得不立刻思想到神,因為他的『生活、動作』都在乎神。」另一方面,「除非人先仰望神的面並由對他自己的沉思謙卑地省察自己,否則就不可能清楚地認識自己。」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加爾文最關注的是什麼?他關注的不是對一個沒有人格的上帝所建立的理論,而是饑渴地想要抓住人與神之間關係的關鍵。如果說路德所發出的問題是「我們做什麼才能得救?」加爾文所發出的基本問題則是兩個:「我是誰?神是誰?」加爾文對人的本性有非常敏銳的認識,他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宗教的種籽」在裡面,都有想要敬拜某樣東西或者某個人的欲望。這一種籽帶來的結果,或者是拜偶像——愛自己、敬拜自己,或者是敬虔——愛上帝、敬拜上帝。
加爾文對於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即神是誰,常常被誤解。雖然加爾文主義被廣為人知的是對神至高無上的主權的強調,但是對加爾文而言,神的主權指向的是神的偉大和神的榮耀。用加爾文的話來說,「雖然神一無所缺,但是神創造人類最根本的目的仍然是要他的名透過人類而得著榮耀。……如果不是這樣的話,聖經為什麼還要給我們這麼多證據來告訴我們,救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神的榮耀呢?」
加爾文看到,神的榮耀最直接、最明顯的彰顯是在基督的工作裡——基督成就我們的救恩。基督作為我們的代贖,代替我們承受死的刑罰,這刑罰原本是我們的罪所應得的。基督因此成為聖潔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唯一的中保。那些出於信心信靠基督的人應當確定自己的救恩,確定神將保守他們。這是為什麼加爾文非常強調神在救恩中的揀選,加爾文對預定論的強調並不是為了讓基督徒驕傲、自滿,而是出於教牧的關注,為了讓焦慮的基督徒認識到神在拯救他們這件事上是絕對可靠的。誰是那些「選民」呢?雖然我們無法透過地上人的辦法百分之百地確認一個人是不是真的重生了,加爾文還是相信有三個聖經所教導的方法來分辨誰是真正得救的:參與聖禮——洗禮和主餐,活出合乎聖經倫理的道德生活,以及公開地認信。
加爾文對神的榮耀、神在救恩中的主權的強調自然地會帶領基督徒產生對教會這一基督在地上的身體的愛。路德專注的是有關稱義的教義,加爾文則進一步地強調成聖——信徒在領受神的恩典之後應當怎樣活出一個全新和聖潔的生活。對加爾文來說,教會是關鍵,教會既能幫助信徒成聖,又能透過造就一群聖潔的子民向世界展現神的榮耀。加爾文區分了無形教會,即包括了歷世歷代以來各地靠著基督得救的真信徒,以及有形教會,也就是基督身體在特定地方的實現。在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之間總會存在著一種張力。因為無形教會由所有的被揀選的真信徒組成,只有神知道誰在無形教會裡;而有形教會是地方性的堂會,成員中既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加爾文希望有形教會能夠儘可能地體現無形教會,他認為真有形教會應當有兩個重要的標記:正確地教導神的話語,以及正確地施行聖禮。如果教會在這兩件事上忠心,福音就會得到傳揚。
加爾文去世於1564年,到那一年的時候,宗教改革已經不再是一場短暫的騷亂,也不是一個地方性的攪擾。宗教改革在很多領域都帶來了革命性的改變,它既是一個社會劇變,又是一個政治革命,是一個學術上的復興,也是福音被完全恢復。宗教改革沒有局限於路德的威騰堡、慈運理的蘇黎世,或者是加爾文的日內瓦。宗教改革的理念和教義很快地傳遍了歐洲,在有的地方受到了歡迎並且紮根成長,在有的地方遭遇了抵擋甚至暴力鎮壓。在幾十年之內,改革宗教會和路德宗教會在瑞士、德國、斯堪地那維亞半島、荷蘭、法國的一部分,以及英格蘭和蘇格蘭得到廣泛建立,我們會在下周特別關注英國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同時也帶來了超過改教家們原本估計的範圍,產生了極端的團體,例如再洗禮派(重浸派,Anabaptists),他們受到宗教改革的影響,採納了改教家們的一些觀點,但是他們走得更遠、超出了正統教義,他們遠離社會,甚至互相孤立。當然,極端和異端的出現並不是宗教改革的錯誤,而是提醒我們罪在各個地方都會找到機會滋生和蔓延。借著宗教改革,基督徒們喜樂地信靠神在自己的應許上、在福音上和保守祂的百姓上有諸般的信實。
改革前的英格蘭
第一件我們要強調的事情是,宗教改革並不僅僅是從馬丁路德開始的。羅馬天主教的腐敗和錯謬也不僅僅在路德所在的德國才有,宗教改革也不僅僅從德國產生。路德在當時的時代是一個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但是正如我們在上周和今天會看到的,宗教改革是在各地以某種彼此獨立的方式迸發的,都是自發卻又同時地在歐洲各地開始發生。當然,我說「某種獨立的方式」,並不是說他們之間毫無影響和毫無聯繫,他們之間有互相的影響和聯繫。所以宗教改革是一個非常少有的情形:勇敢的基督徒們在歐洲各地自發地努力想要恢復福音和改革教會。他們很快發現,自己並不是孤獨的,他們開始互相鼓勵、互相影響,甚至互相聯盟,也有的時候彼此分開。雖然宗教改革本身帶著瑕疵、時代局限性和領導人自身的錯誤,我相信我們仍然可以把宗教改革看作是神的手在人類歷史中行動和工作的明證,神的手在威登堡,在蘇黎世,在日內瓦,也在英格蘭。
在幾周之前,我們提到了威克裡夫和他的跟隨者。他們被稱為「羅拉德派」(Lollards)。因為他們,從十四世紀末開始,英國教會就開始經歷一些騷動和自身的改革。在同一時期,英國議會通過了一系列的旨在給予國王更多超越教廷權柄的法律。雖然這些只是零星的努力,而且也收效甚微,亨利八世在兩個世紀以後在和羅馬爭奪權力的時候卻兌現了這些法律。
同時在十六世紀初期,劍橋大學的一小群牧師和神學家們開始討論對教會的改革。到1520年,他們的聚會開始充滿熱情、急切地閱讀路德的著作。雖然這些著作被宣布為非法,但是它們還是流入了英國。劍橋學者和牧師們的聚會常常在一間酒吧進行,這間酒吧的名字叫做「白馬驛站」(White Horse Inn)。由於他們的聚集常常閱讀路德的書籍,所以這間酒吧以「小德國」而聞名倫敦。英格蘭宗教改革的其他領袖人物,例如丁道爾、克萊默、拉蒂默、裡德利都在那段時間參與白馬驛站的聚會,也成為這一聚會的重要貢獻者。
我想這一點是可以鼓勵我們的。當信徒為著一個共同、具體的目的而常常聚集的時候,神常常借著他們的聚集和友誼結出果子來。教會歷史中充滿了類似的例子,無論這一具體的目的是建立學術機構、改革社會還是福音布道,都是從一小群基督徒充滿熱情地為同一目標禱告、相交和討論開始的。我們也要思考,我們可以怎樣主動地為著彼此之間的屬靈造就而聚集,希伯來書10:24也這樣期待我們「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神不見得要我們做什麼改變世界的偉大革命,但是我們可以思想、禱告和討論如何改變我們周圍的文化、傳福音、學習某一個特別的神學議題,或者開始一個跟你所看到的需要有關的事工。
在這個重要的歷史時期,英語聖經開始應運而生,這應當歸功於威廉·丁道爾的帶領和努力。丁道爾畢業於牛津大學莫德林學院(魯益師的校友),然後在劍橋繼續學習。丁道爾看到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準確翻譯而來的英語聖經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一方面當時禁止英語聖經發放給平信徒閱讀,另一方面當時的英語聖經有很多錯誤,因為這本英語聖經是從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翻譯過來的,武加大譯本是天主教會唯一的官方譯本。不準確的翻譯可能帶出錯誤的神學。例如,武加大譯本中的馬太福音4:17裡,耶穌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苦修。」而路德和丁道爾經過研讀希臘文本,發現最準確的翻譯是「你們應當悔改。」我們很容易看到「苦修」和「悔改」之間的區別,這節經文的翻譯可能帶來很嚴重的神學分歧。耶穌告訴我們的是,饒恕是為那些悔改和相信的人所準備的,而不是為那些通過懲罰自己、苦修的人所準備的。
因為這些原因,丁道爾意識到英國人民需要讀一本用他們自己的語言所寫的、準確的聖經。教會的掌權者禁止英語聖經的流通,所以丁道爾只好流亡到歐洲大陸去完成他的翻譯。他在1525年完成翻譯,即便按著今天的標準,他的翻譯也是準確而且優雅的。100年後的詹姆士國王欽定本(KJV)使用了丁道爾90%的譯文。與此同時,這些英文聖經開始流通到了英國,並被廣泛閱讀。到1537年的時候,赫裡福德(Hereford)主教愛德華·福克斯(Edward Fox)告訴其他神父說:
不要讓自己成為世界的笑柄,火把已經被點亮,烏雲已經被驅散。現在平信徒比我們當中很多人要更明白聖經。
丁道爾為自己的工作付上了極大的代價。歷史學家狄更斯(A.G. Dickens)這樣描述他的結局:
在1535年5月,丁道爾被一位背叛他的門徒亨利·菲利浦(Henry Phillips)所出賣,菲利普假裝是一個熱心跟隨他的人,把他騙離了享有豁免權的安特衛普(Antwerp,比利時城市)英國會館。他立即被信奉天主教的皇帝所派遣的官員逮捕並且下獄。在十六個月的審判和辯論之後,他在1536年8月被定為異端,在10月份的時候被絞死,屍體被公開焚燒。
在這些改革的努力中,英國也面臨著德國和歐洲其他地方天主教會所帶來的同樣問題。很多神職人員和修士非常的腐敗,並且不從事他們的宗教職務。當時的英國樞機主教是沃爾西(Thomas Wolsey),他使這一情形變得更糟。沃爾西是教皇任命的,在英國教會和政府都擁有空前的權柄。歷史學家羅蘭·培登這樣描述沃爾西的權力:「他集英國教會、羅馬教廷和英格蘭王國的權力於一身,因為他是約克總主教、樞機主教,同時也是教皇特使和大法官。」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他兼任了美國副總統、華盛頓特區樞機,以及國會山浸信會的主任牧師。沃爾西可以任命和解職其他神職人員,可以發放神學、文學和醫學學位,決定一個人是否能夠參與聖禮,也可以解除一個人的絕罰。英國人民對這一高度集中的權力做出了激烈的反彈,但不僅僅是因為權力集中,更是因為沃爾西本人放蕩和奢華的生活方式。作為羅馬在英國的全權代表,沃爾西成為了反天主教運動的靶子。
亨利八世的改革
在當時的局勢下,英國國王亨利八世所遭遇的婚姻問題就成為了宗教改革的導火線。亨利八世的家庭問題很複雜,所以我們需要做一點回溯。亨利八世的第一個妻子是凱薩琳,然而凱薩琳其實是他的嫂子,亨利八世的哥哥亞瑟在十五歲的時候去世,亨利七世因此要次子續娶西班牙籍長媳凱薩琳。這樣的做法是違反教會法規的,凱薩琳的母親伊莎貝拉一世(西班牙女王)遂求得教皇發布教皇訓令(Papal bull)表示允準。凱薩琳在第一任丈夫死後14個月,與只有12歲的小叔訂婚。1509年,亨利七世去世。同年6月11日,18歲的亨利與24歲的西班牙公主、阿拉貢的凱薩琳正式結婚,6月24日在倫敦的西敏寺加冕。凱薩琳與亨利八世懷孕六次,最後活下來的只有女兒瑪麗,其餘都早夭。情勢對她非常不利,因為亨利害怕女性繼承王位,會引發第二次玫瑰戰爭。雖然亨利早就和一個侍女產下一個私生子,他仍然非常希望自己的王后能夠生一個繼承王位的兒子。
最後,亨利八世決定廢除與凱薩琳的婚姻,改為娶侍女安妮·博林(Anne Boelyn)。於是他指使沃爾西(樞機主教、大法官)向教皇申請離婚,並派遣大臣威廉·奈特前去羅馬教廷遊說,他的理由是先前與凱薩琳的婚姻違反了利未記20:21的命令。教皇拒絕了他的請求,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教皇不願意否定他的前任早已做出的決定,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當時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剛剛入侵和佔領了羅馬(1527年羅馬之劫),這位皇帝是凱薩琳的侄子,他不希望自己的姑媽受羞辱。到1528年,沃爾西仍然沒有取得太大的進展,亨利八世對此非常惱怒,於是讓議會指控沃爾西多項罪名。沃爾西令人驚訝地認了罪,並且被解職。這是亨利八世第一次勝過了教會的權柄,但他所要的不僅於此。
至1533年初安妮·博林已經懷孕四個月了,亨利八世非常著急地需要找到解決方案。通過賄賂和施惠,1530年,英國國會提交了有利亨利的決議:教皇一開始就沒有權力許可亨利與凱薩琳的婚姻。託馬斯·克萊默作為約克主教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準許了亨利與凱瑟領婚姻的作廢,並且為亨利和安妮舉行了婚禮。克萊默是一個敬虔的人,也是「白馬驛站」改教討論的重要人物。克萊默對於教會改革有一個長遠的計劃,他並不是想幫助這個好色的國王,但是他認為這是一個機會讓英國教會從羅馬的權勢下獲得釋放,並給英國教會帶來改革。
1534年,英國議會通過了《至尊法案》(Act of Supremacy)。《至尊法案》授予了國王高於英國教會的權柄,使國王成為國家實質上的統治者。讓我們來看一看《至尊法案》中的一段文字就明白它有多極端:
我等全權之主、其繼承人和繼受者、本王國諸王,享有完全的權力和權威,不時處理、鎮壓、糾正、改革、命令、矯正、限制及修正一切該等錯誤、異端、濫用、犯罪、藐視及惡行,無論何種狀況,並得運用一切應當及可能之方式,合法地改革、鎮壓、命令、糾正、矯正、限制或修正屬靈權威以及管轄權,以求全能上帝的喜悅、在基督宗教裡美德的提升,並保持本王國之和平、統一和安寧。
至此,英國教會與羅馬徹底分裂。
這意味著什麼呢?到目前為止,英國的普通百姓並沒有感覺到自己的教會生活和敬拜有什麼不同。亨利仍然認為自己忠誠於天主教的教義,只是羅馬不再擁有最高的權柄,此前他還寫過一本反對馬丁路德的書。亨利也繼續參加天主教的彌撒。議會通過了更多認可天主教教義的法令。亨利的婚姻悲劇也仍然繼續進行。他死於1547年,他一共有六次婚姻,其中有兩個妻子被其下令斬首。在這些年間,克萊默大主教持續地推動著教會的改革,包括把英文聖經引入教會,讓具有改教精神的人擔任各地主教,以及在英國傳播正統的教義。
愛德華六世((1547 – 1553)
亨利死後,他九歲的兒子愛德華(亨利第三個妻子珍·西摩的兒子)繼承了王位。愛德華從小受新教教育長大,因此新教的勢力開始抬頭和掌權。雖然這位國王對信仰非常認真,但是他畢竟還年輕,所以王室指定了兩位成人擔任顧問,這就是「攝政議會」。攝政議會實施了很多傾向於新教的改革。議會取消了確認天主教教義的法令,教會中的圖像被移除,神職人員被允許結婚。到1549年的時候,克萊默所寫的《公禱書》第一版出版。在這本書中,克萊默開始帶領英國教會遠離天主教有關主餐的教導。1552年的第二版進一步加深了這一分離。天主教的「祭壇」被改為「桌子」,「祭司」被改為「傳道人」,並且公禱書教導基督徒領受主餐的時候是「帶著信心和感恩在心裡領受基督」,而不再是天主教會所教導的「化質說」——主餐的元素實實在在地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第二年,克萊默寫下了《四十二信綱》,最後這份文件經過修改變成了《三十九信綱》,也就是今天普世聖公會的綱領性文件。愛德華六世的六年掌權給英國的新教帶來了繁榮和發展。
瑪麗·都鐸「血腥瑪麗」(1553-1558)
世事無常,1533年,十六歲的愛德華去世,而且沒有子嗣。根據英國歷史學家和神學家萊爾的說法,這年輕的國王死前最後的禱告是「哦,主啊,保護這片土地免於教皇的勢力,並保守你的真信仰。」因為愛德華知道他的繼任者瑪麗是亨利八世與凱薩琳的女兒,教廷的擁護者。這一前景令英國新教人士感到恐懼。篤信天主教的瑪麗女王獲得了王位之後,就立即恢復了天主教在這片土地上的官方信仰地位。很快,她在暴怒中採取的行動為她獲得了「血腥瑪麗」的稱號。
瑪麗在位五年多,在這段時間裡她盡了一切努力要把英國帶回到教皇權柄之下。她讓議會否決了所有愛德華時代的法律,禁止公禱書的流傳和使用,恢復了對聖徒的敬拜和節日,並且要求已經結婚的神職人員立即離婚。在1554年11月,雷吉納爾德·博勒(Reginald Pole)到達英格蘭上任,擔任新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和教皇特使。博勒撤銷了對英格蘭分裂教會的定罪,並且歡迎英格蘭回到羅馬的懷抱。博勒個人對新教也滿懷仇恨,因為亨利八世謀殺了他的母親。大量的新教信徒因為懼怕將要來的逼迫而逃亡歐洲大陸,也有很多新教基督徒獻出了他們的生命。
我們要停下來,想一想地上的安全具有暫時性的本質。新教徒在愛德華治下所享受的自由和繁榮一下子就消失了,患難和逼迫迅速來到。幾個禮拜之內,他們所習慣的世界就被顛倒了。作為基督徒,我們應當為我們所享受的自由、安全、平安和繁榮而感恩,因為這些是不見得會持久的。這就像保羅在腓立比書4:11-13所說的: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這段經文可能也鼓勵了即將面臨逼迫的英格蘭新教基督徒們。從1555年開始,瑪麗就開始用火刑處死那些不願意放棄新教信仰的基督徒。有三百多人因此而受刑被處死。這些殉道者們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而不是神職人員——農夫、鐵匠和商人。當然也有一些教會領袖被火刑處死,尼古拉斯·裡德利主教和休·拉蒂默是殉道的神職人員中最著名的。是他們把宗教改革帶到了英國,裡德利是倫敦主教,也是一位非常優秀的神學家。拉蒂默是一位深受民眾愛戴的布道家。瑪麗下令在1555年10月16日把他們燒死在劍橋的火刑柱上。當他們被關在監獄裡等候審判的時候,拉蒂默就寫了一封感人肺腑的信件給裡德利,他這樣說:
沒有補救之法,只能忍耐。與其激動神的義憤,不如忍受他們加在我們身上的一切。因此,要在基督裡喜樂,思想基督所要求你擺上的,並且思想祂給你的諸般應許。我們的敵人所做的不會超越神的許可。神是信實的,神的信實保守我們所受的苦不會超過我們的力量。
他們持守了自己的信仰。當執行死刑的人要求拉蒂默和裡德利走向火刑柱,並且把火炬拿到他們面前時,拉蒂默轉向他的朋友並且最後說:
當大得安慰,裡德利弟兄,借著神的恩典,我們今天將在英格蘭點燃一支蠟燭,我相信永遠不會熄滅。
作為改教精神的繼承者,我希望我們配得上這樣的榜樣。
血腥瑪麗的屠殺還沒有結束。隨後受刑的是託馬斯·克萊默,前坎特伯雷大主教和英國教會改革之父。他由於不願意向羅馬教廷宣誓效忠而被捕入獄,並且親眼目睹了他的朋友拉蒂默和裡德利被燒死在火刑柱上。瑪麗女王個人對克萊默也有復仇的願望,因為是克萊默宣布他的母親凱薩琳與亨利八世的婚姻無效。瑪麗對僅僅下獄和燒死克萊默感到不滿足,它要克萊默成為公開宣布放棄新教信仰的榜樣。由於極度的肉體折磨和其他原因,克萊默最後籤署了一份放棄信仰的聲明。瑪麗高興地印刷了他的聲明,並且在英格蘭全境傳播。這給很多新教基督徒帶來極大的影響,令他們沮喪。但是這並沒有拯救克萊默的生命,他仍然受到了死刑判決。
這位年紀老邁然而勇敢的基督徒並沒有被擊垮。這位大主教被帶到牛津的聖瑪利亞大教堂,被要求在處死之前當眾放棄信仰。克萊默以懺悔自己的罪和軟弱開始,在場所有的人都期待他會當眾懺悔自己犯下了脫離羅馬教會的罪作為結束,然而他卻收回了自己在放棄信仰的聲明上說過的話:
我寫下了與自己內心的真理相悖的話,之所以寫下它們,是因為我懼怕死亡。如果可能,我想挽救自己的生命……既然我已經寫下許多與我心相悖的話,我的手將先受到懲罰;如果我走向烈火,它將先被焚燒。至於教宗,我否認他和他的所有假教義,因為他是基督的敵人和敵基督者。
克萊默最後的話恢復了他的榮譽和良心,也使他面對自己最終殉道的命運。當火焰向他撲來的時候,他先把手伸到火焰之中,直至手被燒焦。他可能是歷史上第一個和唯一一個人,按字面意義遵守了耶穌在馬太福音5:30的警告:「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地獄。」歷史學家萊爾在總結克萊默的一生、他的功績和他的失敗時,這樣說:「他最後離開世界的方式以超越他所做的一切的方式成就了他的美名。他的確曾經大大地犯罪,但是他也大大地悔改。」
伊莉莎白一世(1558-1603)
天主教的反撲是戲劇性的、激烈的,同時也是短暫的。從童年時期開始,瑪麗就從來沒有享受過快樂和健康,她的婚姻是政治婚姻、並不幸福,同時也沒有子嗣。她死於1558年,統治英國僅僅五年。瑪麗的繼任者是伊莉莎白,伊莉莎白是亨利八世和他的第二個妻子安妮·博林的女兒。但在她兩歲八個月的時候,生母安妮·博林即被父親處死,她是血腥瑪麗同父異母的妹妹。歐洲大陸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瑪麗的嶽父)幾次建議瑪麗把伊莉莎白害死,以免新教奪取了英格蘭的王位,但是瑪麗卻一直沒有這樣做。
作為女王,伊莉莎白很快地翻轉了姐姐制定的政策。她很快地接受了新教的信仰,一部分是出於個人的認信,一部分是出於政治的原因。如果她接受天主教的信仰,她不得不面對一個尷尬的事實:她的出生是非法的,她的媽媽不是合法的王后,她本人也不是合法的王位繼承者。因為她的媽媽安妮·博林是在亨利八世宣布脫離教皇管轄之後才舉行的婚禮。但是,她本人也的確熱誠地相信新教的福音。伊莉莎白是被她的繼母,凱薩琳·帕爾(亨利八世的最後一個妻子)撫養長大的,帕爾是一個激進的改教主義者。所以伊莉莎白是在一個福音派和人文主義的環境中長大。她每天閱讀希臘文新約。無論她的動機如何,她開始恢復英格蘭的新教教會,她也恢復了至尊法案的地位,教皇的權柄再次被否定。1558年頒布的《單一法令》(Act of Uniformity)則規定了全英國教會敬拜時必須使用克萊默所編寫的第二版《公禱書》。流亡歐洲大陸的新教徒們開始喜樂地回歸英格蘭。
然而,伊莉莎白在改革上並不激進,甚至是充滿猶豫的。畢竟她的首要責任是恢復和保持國家的統一,所以她想要建立的是一個在當時的英國神學上足夠寬泛,又能接納各種差異的國家教會。她的宗教政策被稱為「宗教和解」(Elizabethan Settlement),企圖在教義差異上尋找一個「中庸之道」(via media)或稱「中間路線」。伊莉莎白的努力形成了今天的聖公會,介於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一個國教教會。很多學者這樣描述聖公會:「在教義上是新教,在禮儀上是天主教」。聖公會的崇拜中依然包括了天主教的蠟燭、祭司的服裝、主餐時需要跪下等等天主教的禮儀。
伊莉莎白一世統治英國長達半個世紀,在她在位的頭幾年,她處死了一些天主教的人士,因為他們反對伊莉莎白繼承王位,也保持著對教皇的忠心。然而,作為教會歷史黑暗的一面,也是因為人的罪性,仍然有一些新教的基督徒認為對他們之前所受的逼迫最好的反擊就是用同樣的方式逼迫天主教徒。到伊莉莎白統治晚期,伊莉莎白和境內的英國天主教領袖們似乎達成了一個共識:天主教可以繼續保持他們對教皇在宗教上的忠心,但是在他們的政治關係上他們只對英國女王忠心。這是宗教改革所達成的一個偉大成就:宗教寬容。到十六世紀晚期,一些對「半途而廢」的英格蘭宗教改革不滿的新教基督徒開始尋求從內部繼續改革聖公會——也就是英國國教會,他們認為改革沒有完成,教會沒有回到聖經根基上。這些人就是清教徒,我們下周會繼續地介紹他們。
英格蘭宗教改革是因為一個邪惡的人,亨利八世,最後被神使用帶來了一個好結果——英國教會的歸正。我們也同樣看到,神允許了祂忠心的僕人,包括丁道爾、拉蒂默、裡德利、克萊默,還有很多其他的僕人,在這樣的邪惡之下受苦和殉道,並且最後結出了教會歸正的果子。歷史的主最後成就了祂在永恆中所定的旨意。從永恆的角度,我們也應當為此感恩和讚美神。最後,我想用胡珀的見證結束今天的內容。英格蘭宗教改革的殉道者約翰·胡珀被帶到火刑柱面前時,他的一位老朋友安東尼·金斯頓爵士乞求他放棄自己的信仰以拯救自己的性命。這位好朋友提醒胡珀說,「想想,生則甜蜜,死則痛苦。活著今後還可以做有益的事。」 胡珀則堅定、勇敢地回答他的朋友說,「將至的永生更加甜蜜,將至的永死更加痛苦。」
「清教徒」(Puritan)是1550到1662年間在英國的一部分基督徒和神職人員,在宗教改革和英國王室復闢的那些年間,他們極力地主張根據聖經的樣式改革英國國教,以使教會按照聖經來構架和開展事工。
宗教改革的兩個唯獨
清教徒運動是英格蘭宗教改革的後續,所以要探討清教徒運動,我們先要簡單地回顧一下宗教改革的兩個重要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有關救恩論的神學:唯獨因信稱義(Sola Fide)
稱義,就是被神宣告為無罪的義人,是唯獨靠著信心領受的恩典。宗教改革的一個重要爭論就是神究竟是怎樣稱罪人為義的:
新教:基督的義被「歸算」在我們的身上,這是外加的義——「算我們為義」。路德稱之為「同時既是義人,又是罪人。」
天主教:基督的義注入(infusion)到我們的裡面。救贖的方法是靠個人在神的幫助下,借著各種恩具(七樣聖事)來得到「注入的恩典」(infusion of grace)。換言之,羅馬天主教認為,人墮落時只是喪失部分功能(impaired),他仍然可以靠自己的工作(雖然有神的恩典的幫助)來取悅神。
新教認為,好行為是救恩的證據,但不是救恩的原因。所以我們的善行在我們的救恩這件事上毫無功勞。基督徒的「義」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基督的義披戴在他的身上。
第二個原則就是聖經的權威性和講道的中心性——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
在此之前,天主教會堅持聖經是的權柄是在教會的權柄之下的,唯獨教會才有權利解釋聖經,教會的傳統與聖經有同等權柄。同時天主教會禁止聖經被翻譯為各國語言和流通在平信徒中,只有受過訓練的神職人員才能讀拉丁文的聖經。
改教家們則反對這一做法,他們認為,教會也就是神的百姓,必須服從在神話語的權柄之下。改教家們把聖經翻譯成人們日常的語言,路德翻譯了德文聖經、丁道爾翻譯了英文聖經,這樣每個人都可以讀聖經。教會的權柄是聖經賦予的,而不是教會賦予聖經權柄。教會需要服從聖經的命令。
既然每個人都有聖經,那麼教導和解釋聖經就成了新教教會的首要責任和主要工作。清教徒的教會非常強調釋經式的講道,講道和教導是教會崇拜和聚會的主要內容,也是清教徒生活的中心。這同樣帶來了教會論:教會是被聖靈重生的神的百姓的聚集,由聖靈招聚,由神的話來保守。
這就導致清教徒教會的聚會形式與天主教,乃至聖公會都有很大的分別。聖經的權威性和獨一權柄改變了教會聚會的形式,甚至教會建築的形式。
在天主教,彌撒和嬰兒洗禮、以及其他聖事都是救恩的工具(恩具),講道並不那麼重要。在天主教堂的內部空間結構裡,你可以看到嬰兒洗禮池(Baptismal Font)在教堂進門的地方,彌撒用的聖壇(altar for the mass,也可以說是天主教的主餐桌)在前面的正中央,而講臺則是在角落裡。天主教的彌撒不一定講道,如果講的話,一般在5-10分鐘。
而在清教徒的教會裡,講道成為聚會中最主要的部分,講臺被抬高放在教堂的正中央,主餐桌相對而言在旁邊或者低於講臺。
清教徒對牧師的角色認識也和天主教有很大的不同。因為教會的權柄改變了,教會聚會的元素也改變了,牧師的職責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牧師的角色不再是執行聖禮、讀聖經和主持彌撒,牧師的主要工作是講道、以及牧養神的羊群。清教徒非常關注牧師的訓練,他們對人選進行嚴格的考核,確保只挑選那些有恩賜、受過釋經和神學訓練的人擔任牧師。在十六世紀,牧師們有非常繁重的工作要做。
在十六世紀中期(英格蘭宗教改革初期),霍柏主教(Bishop Hooper)在考核他所主管的教區傳道人的時候,要求每一個傳道人回答下列問題:
在西奈山上上帝一共頒布了多少條誡命?
我們可以在聖經的哪裡找到這些誡命?
背誦這些誡命。
基督教的福音和神學應當包括那些要素?
從聖經證明這些要素。
背誦主禱文。
你怎麼知道這是主的禱告?
主禱文在聖經中的哪個位置?
他一共考問了311名神職人員,其中只有50個能回答這些問題,50個中有19個回答得很糟糕。有10位不能背出主禱文,還有八位一個問題也回答不出來。
英國清教徒歷史
我們在上周講到了英格蘭宗教改革是如何在亨利八世、愛德華六世、血腥瑪麗,以及伊莉莎白一世的統治下逐漸發展的。
在伊莉莎白一世統治期間,英國教會維持著一種微妙的平衡。一方面,在神學和教義上英國教會是改革宗的和加爾文主義的,但是在教會的敬拜和治理上則更加類似天主教,包括維持了主教制度、紀念聖徒的節日,以及神職人員需要穿著華麗的聖袍。
在英國國教中的清教徒們希望廢除這些沒有聖經依據的制度,包括主教制。他們希望建立區會替代主教制度,有些清教徒是獨立派,認為地方教會除了聖經之外別無權柄,所以區會即便建立也不應當轄制地方教會。這些清教徒都非常渴望改革英國國教。
伊莉莎白一世在1603年去世,她沒有孩子。接替她即位的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兼任英格蘭國王,他也因此成為了英格蘭和愛爾蘭王國的詹姆士一世。他的曾祖母是亨利八世的姐姐。
蘇格蘭的宗教改革比英格蘭更徹底,由於約翰·諾克斯(John Knox)的努力,蘇格蘭教會是長老制的,這給英格蘭的清教徒帶來很大盼望。1603年4月清教徒向他呈遞請願書(Millenary Petition),請求改革英國教會。但是詹姆士一世宣稱「沒有主教就沒有國王」(No Bishops, No King),堅持主教制度。
在蘇格蘭,詹姆士一世需要服從長老會議會,他對此大為不滿。所以他就需要主教制度來維護自己的權威。1603年出版《神權》,主張「國王是法律的創造者,而非法律創造國王.假如人民認為國王濫用權力,他們只能選擇祈求上帝開導國王,把他們引導正確的道路上去..正像爭論上帝能做什麼是無神論和瀆神一樣,作為一個臣民去爭論國王能做什麼,或者國王不能做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恥辱.」概括為「君權神授」。
1604年1月在漢普頓(Hampton Court),聖公會主教和清教徒與國王一起參加會議,當時在英國下議院有很多的清教徒,這也是第一次清教徒正式提出改革的要求。但是國王沒有批准任何要求。當時只決定將聖經譯成英文,它就是1611年問世的著名的詹姆士國王欽定本聖經(KJV)。
在同一年,詹姆士一世讓坎特伯雷大主教理察·班克羅夫特(Richard Bancroft,1544-1610)批准了一系列旨在宣告主教制合法和合乎上帝心意的命令。
詹姆士一世在1625年3月去世,他的兒子查理即位,就是查理一世。在查理一世的統治之下,清教徒們想要推動的改革遭到了很大的挫敗。
1625年5月11日,查理在缺席的情況下與法國國王路易八世的妹妹瑪麗亞在巴黎聖母院的門外舉行了婚禮,瑪麗亞是一個天主教徒。查理也因此更加親近天主教。國會中的大多數人都反對國王娶一個羅馬天主教的王后,害怕他因此而放鬆對羅馬天主教的限制從而削弱辛苦建立的英國國教教會。雖然查理信誓旦旦的向國會宣布對拒不參加英國國教的天主教徒(recusants)不會放鬆限制,但實際上在他與路易十三的秘密婚約中,英格蘭將會協助法國壓制在拉羅歇爾地區活動的胡格諾教派(新教),於是英格蘭在法國宗教戰爭中長期堅持的支持新教的立場被徹底改變了。
在英國國教眾,阿民念主義的勢力也在逐漸增長。這給加爾文主義所強調的神的揀選和主權預定帶來很大的挑戰。阿民念主義同時更加強調敬拜的禮儀、使用聖禮,以及對神職人員更加尊崇,這些都使英國國教和天主教越來越趨同。
1633年,威廉·勞德(William Laud)被任命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實施了一系列不得人心的改革。例如為了確保宗教的一致性而解除那些不願按照聖公會禮儀敬拜的牧師的職務,以及取締清教徒組織等。他的政策是與加爾文主義背道而馳的,他還堅持所有英國教會的禮拜儀式都要符合公禱書的規定,於是英格蘭所有教堂的內部結構都進行了重新布局,以便強調聖餐禮的祭壇。勞德利用兩個最恐怖、最專制的法庭來懲罰那些敢於拒絕執行改革的人——最高刑事法庭(Court of High Commission)和星室法庭(Star Chamber)。前者可以強迫任何人自證有罪;而後者,除了不能把人直接處死外,可以用任意方法懲罰任何人,包括肢體折磨。這導致了「大遷徙」(Great Migration),很多清教徒因此而遷徙到美洲大陸。我們一會兒就會談到這個情況。
查理一世反覆地解散國會和重新召集國會以迫使國會無條件地服從他,這段時間被稱為「十一年暴政時期」。最後,查理一世的逆行倒施導致了國會和國王之間的戰爭。國會取得勝利之後,國王查理一世被公開審判、以叛國者的罪名處決。雖然英國王室後來復闢,但是英格蘭君主都再未獲得過像都鐸王朝或者早期斯圖亞特王朝時期那樣強大的權力。輝格派歷史學家稱之為清教徒革命(Puritan Revolution),馬克思主義歷史學者稱之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我們沒有時間繼續討論英格蘭內戰的其他細節,如果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查找跟英國內戰有關的維基百科詞條。
隨後,從1649年到1660年這個短暫的歷史時期被稱為是「空位期」,即沒有國王的時期。這段時期的英格蘭更像是一個共和國,領導國家的是議會的新模範軍指揮官奧利弗·克倫威爾。由於他拒絕成為國王,所以出任護國公。
克倫威爾是一個清教徒,並且對教會改革和國家的改革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計劃。在他的統治時期,教會得到了宗教寬容的保護。1658年克倫威爾去世後,其子理查·克倫威爾繼稱護國公。理查無力鎮壓反叛的貴族與軍官,英國政壇混亂,國會遂聲明由君主制復闢,查理二世因此得以返回英國,也重新恢復英國的秩序。
1660年5月,查理在多佛登陸,重回英國;5月29日他30歲生日時,在倫敦接受公眾祝賀並即位登基,史稱「王政復闢」(Restoration)或「王室中興」。查理二世的復闢也帶來了教會回到主教制和恢復使用《公禱書》。
查理二世繼續他父親把清教徒趕出英國的宗教政策,他為了順應民心,長期保持英國國教的信仰;但他生前一向同情天主教,臨死前就皈依了天主教。他頒布了一條法令,要求每一個傳道人都必須在在1662年的聖巴多羅買日之前同意《公禱書》裡的每一句話,否則就得辭去教會的職務。在那一天,6000多個牧師中有兩千多位(三分之一)辭職或者被革職,他們面臨著經濟上極大的挑戰,也不能留在他們所牧養的會眾中間。這一歷史事件被稱為是大驅逐(Great Ejection)。
在「空位期」,由於克倫威爾治下的宗教寬容,有三個新教宗派都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長老會、浸信會和公理會。「大驅逐」事件中被革職的牧師也都是出自這三個宗派。他們被革職後就開始建立「家庭教會」,使不從國教的教會遍布英格蘭。
「清教徒」原本的意思是指那些想要從英國國教裡面改革和淨化(purify)英國國教的信徒和神職人員們。因為這些人現在被革職了,所以嚴格意義來說「清教徒」已經不能從內部改革英國國教了。他們只能建立新的教會。另外,從1662年到1870年,如果你不贊同《公禱書》,你就不能在劍橋大學或者牛津大學上學。所以1662年的「大驅逐」同時也意味著清教徒結束了在英國接受正規教育的可能性。這一情形一直到1688年才結束,威廉三世和妻子瑪麗二世給予了英格蘭宗教寬容。
美洲大陸的清教徒
在伊莉莎白一世執政末期、詹姆士一世執政初期,很多清教徒認為改革英國國教是沒有前途的,所以他們決定要找一個能夠自由地建立合乎聖經的教會的地方,來完全按照聖經而生活。他們希望這樣的努力能夠成為這個時代的榜樣,讓其他的教會看到和效法。所以,他們需要找一個有自由的地方,又不能跑的太遠,不然英國的教會就沒法看到了。那麼最後他們找到的地方就是北美大陸。
第一批抵達的清教徒建立了「麻薩諸塞灣殖民地」,並且建立了他們的章程,以避免英國的幹預和控制。他們所乘坐的船隻名字叫「阿貝拉」(Arbella),他們的帶領者是約翰·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他們在1629年抵達麻薩諸塞灣。溫思羅普擔任了二十多年的麻薩諸塞灣總督,當選十二次。
1630年,溫思羅普做了一次著名的講道,被後世稱為「山上之城」。在這次講道中,他引用了馬太福音5章14節耶穌的登山寶訓中關於鹽和光的隱喻:「你們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來提醒在新英格蘭建立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清教徒殖民者,他們的新社區將成為一座「山上的城」,被全球矚目:這成為新英格蘭殖民者放置在他們的山丘首府波士頓的理想。他說:「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將成為一座山上的城。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著我們。因此如果我們在我們所作的這件事上對我們的上帝虛妄……我們將成為全世界的傳說和笑柄。我們將使敵人開口說毀謗上帝道路的話……我們將使上帝許多可敬的僕人臉面慚愧,使他們的禱告化成對我們的詛咒,直至我們離開正前往的美好土地。」但是他們並沒有徹底離開英國國教,他們仍然保留自己的國教身份,他們只是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基督教社區成為英國國教效法的榜樣。
溫思羅普並不是狂傲的宣稱,而是謙卑的自省。他承認說,雖然他們希望成為世上的光,但是如果他們對神不信實,神會挪走祂的祝福,他們必將失敗。多位西方領導人,包括多任美國總統,都會在演講中引用這段話。「大遷徙」:在1630年代,有一萬多名清教徒逃往美洲大陸。
另一批前往美洲大陸的清教徒也被稱為「朝聖者」,他們和清教徒又有區別,因為他們是分離主義者。清教徒認為英國國教還有內部改革的可能,或者為英國國教設立一個榜樣。而朝聖者則認為英國國教已經無藥可救,教會應該從裡面分別出來,正如新教從天主教分離出來一樣。
他們更早離開英國。在1608年,他們就離開英國前往荷蘭。因為荷蘭的屬靈狀況每況愈下,所以他們就乘坐五月花號來到了美洲大陸。1620年,他們在麻薩諸塞灣的普利茅斯登陸。其實普利茅斯並不是他們原本想去的的地方,他們原本想去的是維吉尼亞殖民地(南面)。
清教徒和朝聖者們在新英格蘭地區散布開來。來自劍橋的牧師託馬斯·虎克於1636年在現在的康乃狄克州建立了哈特福殖民地(Hartford),John Davenport於1638年建立了紐哈芬(New Haven)殖民地。由於1650年代的空位期,很多清教徒返回了英格蘭。隨後,由於王政復闢而又被趕回了北美大陸。
清教徒對於一個「基督徒社區」的觀點之核心就是「盟約」。清教徒認為,教會、家庭、政府和社會都要圍繞著盟約而被建立。「盟約」就是一個約定。對於個人來說,一個人得救是因為神把基督的義給予了他,代替了他所犯的罪。這是「恩典之約」,神給我們信心並且與我們立約。教會是由基督徒們彼此立約來組成的,為要事奉神和榮耀神。神同樣與列國立約。如果自然災害發生,這就是神在警告那些沒有按照立約的責任而生活的國家和國民。自然災害是神在呼籲祂的百姓悔改。
所以根據「盟約神學」,一個社會應當全部是由基督徒構成的。屬靈生活和世俗生活是聯繫在一起的,整個社會都建立在神的百姓與上帝建立的盟約之上。在清教徒城鎮——如果你有機會去美國東部的新英格蘭地區——教堂是城鎮的中心,城鎮的布局圍繞著教堂展開。
那麼,進入這一整體性盟約的起點是什麼呢?是嬰兒洗禮。借著嬰兒洗禮,一個人成為教會的成員,也因為他是教會的成員,所以他有資格參與公共事務和投票。
對於第一代的清教徒而言,整個體系都沒有問題,因為第一代清教徒移民絕大部分都是重生的基督徒,所以他們才付了那麼大的代價背井離鄉到美洲大陸來。但是這一情況慢慢地發生了改變。對於主張嬰兒洗禮的清教徒來說,「洗禮」意味著恩典之約的「印記」。但是在清教徒的第二代中,很多人雖然受了嬰兒洗禮,但卻並沒有真正相信基督,他們也開始游離於教會之外,甚至根本沒有教會生活。當他們的孩子出生的時候(第三代),清教徒們就面臨著一個兩難。他們認為應該讓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加入教會成為成員。他們同時想要讓教會繼續影響社區和政府,包括影響這些第三代的孩子。
在1662年,他們做出了一個決定:允許教會中並未真正歸信基督的成員的孩子接受嬰兒洗禮,但是這些孩子不能夠領主餐。這被稱為是「半途盟約」(Half-Way Covenant),因為這些第三代的人並不被真正看作是基督徒,但同時仍然是教會成員。這樣,個人、教會和社會仍然是聯繫在一起的。「半途盟約」帶來了很多的後續問題,這讓我們看到清教徒們建立的社區很快受到世界的影響並向世界妥協。
另一個清教徒運動失敗的標記是,1636年清教徒們建立了哈佛大學,目的是訓練和裝備傳道人。但是哈佛大學很快被世界所影響,偏離了純正的基督教信仰,清教徒們不得不在1701年再建立耶魯大學。
到十八世紀初,清教徒運動作為一個運動基本上已經消亡和結束了。但是清教徒運動在神學上的深度和福音事工上的敬虔卻繼續存留並且影響了後來的基督徒。我們在下一周將會進一步地看到這一點。
清教徒著作
如果你讀過清教徒著作,你就知道並不那麼容易讀。當清教徒決定要對一個主題寫本書的時候,他們是非常認真去寫的。我的意思是說,他們會就一個角度觀察他們所要表達的主題,你在讀了他們的書幾頁後就會陷入思考,明白作者在講什麼。然後作者會另起一章,從另一個角度觀察同樣的問題。他們會重複地這樣寫作。他們的寫作方式是對待一個觀點或主張就像對待一顆鑽石一樣。他們盯著這顆鑽石看,他們從一個角度看到光線的折射,在仔細地觀察後,他們把鑽石轉過一個角度,重複這一觀察過程。
所以,閱讀清教徒著作需要很好的默想。如果你像我一樣看書非常快,總是用掃視的方式讀書,那麼都清教徒著作就會很困難。但這也是為什麼你應該讀清教徒著作,慢下來讀,用放大鏡去讀,耐心地讀,關注閱讀的質量而不是數量。
很多清教徒著作是作為講章或者講道集而寫下來的,所以你可以大聲地朗讀它。但並不是所有的清教徒著作都是講道集。約翰·班楊的《天路歷程》就是一個故事。班楊是一個浸信會的牧師,他也做修補鍋子的工作。他在講道上很有恩賜。查理二世有一次聽了班楊的講道,就問約翰·歐文(清教徒,牛津大學校長),為什麼這麼多人都要去聽一個補鍋匠的講道。歐文回答說,「陛下,我願意用我所有的學識去交換一次班楊那樣的講道。」
清教徒神學
巴刻總結了六個清教徒神學可以幫助和指導今日基督徒的方面。
日常生活的整合:清教徒反對「聖俗二分」,我們一切所思想的、所說的和所做的都是分別為聖的,生活的每個層面都應當能夠榮耀神。
「屬靈生命的質量」:他們常常讀經、默想聖經和默想神的性情,他們也常常在真理的光照下檢查自己的的罪。
「充滿熱情地採取有效的行動」:巴刻說:「他們是充滿行動的人,而且是完全地倚靠神。他們毫不依靠自己,卻願意為神付大代價。他們總是在自己的工作中為著自己所做的而讚美神。」
「強調家庭的穩定」:丈夫和妻子之間彼此相愛,並且彼此委身。他們也願意陪伴自己的孩子、重視敬虔的家庭教育。
「重視生命價值」:每一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每一個人都有價值和尊嚴。
「樂於改革和更新教會」:他們總是願意在地方教會裡歸正到聖經的命令和復興神的工作。
最後,我也要特別提出清教徒神學中尤其強調的三個重要的觀念:
神的主權。雖然清教徒們在嬰兒洗禮、教會體制的問題上有分歧,但是他們都同意加爾文主義所強調的——神的主權。恩典之約是神主動與人建立的,而不是我們與神立的、可以輕易打破的合同。恩典之約是神建立、也是神所維護的盟約。
心靈與頭腦。清教徒們並不把心靈和頭腦分開看待,他們也不把基督徒生活的任何層面分開看待。他們認為,對上帝的真知識一定會激發人心中對上帝的愛和熱情,反之亦然。
教牧神學。他們看牧師是靈魂的醫生,牧師需要借著詢問一些令人不快的問題來檢查靈魂的健康,並確認一個人的生命中是否有神恩典和更新的印記。
這些清教徒中雖然也有背道者,但是他們是我們在對聖經的熱情,對福音的理解和認識,對在生活和教會上不斷歸正的榜樣,最後,我們都是為著神的榮耀而這樣做的。
約翰·吉爾(John Geree)在1946年寫了一篇文章介紹清教徒的特色,他說:「在古英國,清教徒是一個尊神於萬有之上的人,神則按各人所當得的賜與人。這個人的大前題是事奉神,不為自己的好處,只為神認為美好的;他按著神的話語敬拜,重視神家裡的次序。他按著良知遵行神的教訓。他重視祈禱,以此開始和結束每天的生活,他在密室禱告。這是他們對馬太福音六章的了解:『你禱告的時候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他們亦有家庭與公眾的祈禱,他們認為禱告是義務,亦是一種恩賜,但他們比較強調禱告是聖靈的恩賜,幫助我們運用這個特權。清教徒重視閱讀神的話語,認為這是神給個人與大眾的一條誡命,但卻強調宣揚神的道比閱讀神的道重要。」
在遭遇逼迫的時候,有一些清教徒逃往歐洲大陸,隨後又遷移到新大陸——北美洲。
到達北美洲的先驅者們並不僅僅是清教徒,也有商人和探險者。他們最先抵達的是今天的麻薩諸塞州(麻省)。不同的移民們建立了不同的殖民地。這些到達美洲大陸的清教徒、「朝聖者」和其他商人、探險者們對於應當如何組織社會有不同的觀點。新英格蘭地區(今天以波士頓為中心的東北部六個州)以清教徒為主,並且主張建立「聖約」的社區。
在整個十八世紀的後半葉,在北美洲的新教基督徒們經歷了一系列的復興,這段時間被稱為「大覺醒時期」,又稱「第一次大復興」。可以說這次復興為美洲大陸的居民們建立了共同的社會身份和宗教身份,催生了美國革命,深遠地影響了福音派神學思潮。
美國清教徒:十七世紀的生活和思想
一、盟約神學
清教徒對教會和基督徒生活的神學可以總結為「盟約神學」,在盟約神學中:「盟約」就是一個約定。對於個人來說,一個人得救是因為神把基督的義給予了他,代替了他所犯的罪。這是「恩典之約」,神給我們信心並且與我們立約。教會是由基督徒們彼此立約來組成的,為要事奉神和榮耀神。
神同樣與列國立約。如果自然災害發生,這就是神在警告那些沒有按照立約的責任而生活的國家和國民。自然災害是神在呼籲祂的百姓悔改。所以根據「盟約神學」,一個社會應當全部是由基督徒構成的。屬靈生活和世俗生活是聯繫在一起的,整個社會都建立在神的百姓與上帝建立的盟約之上。在清教徒城鎮——如果你有機會去美國東部的新英格蘭地區——教堂是城鎮的中心,城鎮的布局圍繞著教堂展開。
那麼,進入這一整體性盟約的起點是什麼呢?是嬰兒洗禮。借著嬰兒洗禮,一個人成為教會的成員,也因為他是教會的成員,所以他有資格參與公共事務和投票。對於第一代的清教徒而言,整個體系都沒有問題,因為第一代清教徒移民絕大部分都是重生的基督徒,所以他們才付了那麼大的代價背井離鄉到美洲大陸來。但是這一情況慢慢地發生了改變。
二、「半途盟約」
對於主張嬰兒洗禮的清教徒來說,「洗禮」意味著恩典之約的「印記」。但是在清教徒的第二代中,很多人雖然受了嬰兒洗禮,但卻並沒有真正相信基督,他們也開始游離於教會之外,甚至根本沒有教會生活。當他們的孩子出生的時候(第三代),清教徒們就面臨著一個兩難:他們認為應該讓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加入教會成為成員。他們同時想要讓教會繼續影響社區和政府,包括影響這些第三代的孩子。
在1662年,他們做出了一個決定:允許教會中並未真正歸信基督的成員的孩子接受嬰兒洗禮,但是這些孩子不能夠領主餐。這被稱為是「半途盟約」(Half-Way Covenant),因為這些第三代的人並不被真正看作是基督徒,但同時仍然是教會成員。這樣,個人、教會和社會仍然是聯繫在一起的。「半途盟約」帶來了很多的後續問題,這讓我們看到清教徒們建立的社區很快受到世界的影響並向世界妥協。
三、教育
對英國的清教徒運動而言,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非常重要,這兩所大學為清教徒運動培養了大量人才。當清教徒們來到美洲大陸的時候,他們也充分重視教育的重要性。清教徒們意識到,要讓後代敬虔,他們首先要能看聖經,他們要能看聖經,就需要普及的基本教育和訓練傳道人的高等教育。
在1636年,清教徒們在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建立了哈佛大學。哈佛大學是「山寨」了劍橋大學的以馬內利學院(Immanuel College),連地名都拷貝了英國的地名。建立哈佛大學目的是訓練和裝備傳道人。但是哈佛大學很快被世界影響,開始接受自由派神學的影響,偏離了純正的基督教信仰。清教徒們認為建立另一間大學、多一些選擇會更好。於是在1701年,康乃狄克州的清教徒們建立了耶魯大學。耶魯大學建校時的校規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間學府在建立之初時的目的是什麼:
所有的學者都要按照神的話語敬虔地、無可指責地生活,他們需要殷勤地閱讀聖經——聖經是真理之光的泉源,也需要持續地參加公開或私下的敬拜。……本校的每一位學生都要在行為和言語上對自己的教師顯出足夠的尊敬和敬畏……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爭競的、不尊重的語言或是對抗教師。
四、約拿單·愛德華茲(1703-1758)
1. 愛德華茲·簡介
愛德華茲是耶魯最早的畢業生之一。他十三歲進入耶魯學院,接受嚴格的人文課程訓練。他精通拉丁文、希臘文與希伯來文,所寫的自然科學論文顯示他具有罕見的觀察輿分析能力。而神學方面,他對牛頓和洛克的思想特別感興趣,他們對他的影響在日後產生了深遠的意義。人們普遍認為他是北美洲最偉大的一位學者和思想家,他是一位神學家、一位哲學家,他同時也是一位傑出的心理學家和自然科學家。他的生活和思想很好地反映了十八世紀美國的基督教神學。
2. 愛德華茲·早期生活
愛德華滋於1703年10月5日在美國東岸康乃狄克州的溫莎鎮(Windsor)出生,在十一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但卻是唯一的兒子。父母都是出身於敬虔清教徒後代的家庭:父親是公理會的牧師;母親是北安普敦(Northhampton)極具影響力的教牧領袖斯託達(Solomon Stoddard)牧師的女兒,他自幼在家受虔誠的宗教教育薰陶。
愛德華茲從小就顯現出恩賜,他花很多的時間在田野裡、在鎮外,思想創造和創造主。1716年,也就是13歲的時候,他進入耶魯學院,四年後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1720年畢業,繼續在校研讀神學,同時受聘服侍於紐約的一間小教會——蘇格蘭長老會。
3. 愛德華茲·在耶魯(1716-1721)
在耶魯的時候,他對神學和聖經研究、聖經語言、啟蒙運動所推動的科學和哲學都非常感興趣。他也注意到啟蒙運動給傳統的基督教信仰帶來的挑戰,為了回答這些挑戰,他深入地學習正統的基督教神學。然而他在人的罪、神的恩典和主權這兩件事情上有很大的掙扎,無法確信。
在1721年,也就是愛德華茲18歲時,根據他的自述,神在情感、理性和靈性上都給他特別的帶領,讓他認識到他需要救恩,以及神已經在他的心裡工作來拯救他。愛德華茲默想提摩太前書1:17所說的:「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這段經文讓愛德華茲對神有了全新的認識,他在日記中這樣寫道:「我的靈裡好像有什麼東西滲透了進來,一種神聖的榮耀進入我的心中,這是一種我以前從未有過的感覺。」
從某種意義來說,愛德華茲其實使用他的餘生都在默想、反映和擴展這種神聖的榮耀,他幫助人們認識神的偉大、神的超越和神的榮耀。
4. 愛德華茲·北安普頓
應外公斯託達(Solomon Stoddard)牧師主理的教會之邀,愛德華茲於1727年開始在麻薩諸塞州的北安普敦出任聖公會副牧師。
斯託達是康乃狄克河峽谷當之無愧的、最有影響力的屬靈權威,也受到信徒們的愛戴。北安普敦在波士頓的西郊,這間教會在新英格蘭地區也頗有聲望。愛德華茲在那裡作為副牧師服事了三年,並在1729年斯託達去世後升任主任牧師。
5. 愛德華茲·第一次大復興
斯託達講道有能力,聲譽也很好,卻主張「半途盟約」(Half-Way Covenant)。如此一來,信與不信的界限無形中消失、混雜了,既然聖與俗仿佛一體,基督徒也就沒有必要分別出來過聖潔生活,以致信徒反應淡漠,而更大多數是不冷不熱。愛德華茲和當地其他的牧師都感受到教會昏睡的情形,不只信仰生活,就連道德生活也鬆懈不堪,他因對人的靈魂極其關心,多次想改革這種情況。
在愛德華茲開始牧會後,教牧事工佔據了他幾乎全部的時間。從早上4點或者5點開始,他一天用十三個小時學習、回覆信件、寫作,以及預備自己的講道。他認為宣講神的話語是他作為牧師對教會最重要、最基本的服事。他的講章和作品迅速地傳播開來。
從1731年到1734年,他看到人們對屬靈的事物開始感到興趣,好像復興的火在那個地區蔓延開來。愛德華茲對此感到興奮,並在給朋友的信中提到了這一現象。後來在1737年,他將屬靈復興現象的觀察和報導,寫成一本書,是《神奇妙工作的忠實記述》(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同時在倫敦和波士頓出版,到1738年末,已經再印了許多版。此書被普遍傳誦,為「大覺醒運動」作了準備。他這樣描述當時的屬靈復興:
在整個鎮上,人們都迫切地關注信仰所揭示的偉大事情,他們也關心未來永恆的世界。無論年齡、無論文化程度,那叫枯骨復活的聲音在他們當中迴蕩。所有其他的信仰和其他的「屬靈」觀點都被迅速地丟棄,所有的談話都建立在上帝的榮耀和永恆之上,除了那些必須的日常對話以外。其他跟宗教信仰無關的話題都很少被提到或聽到。人們的思想和意念都奇妙地從世界轉離開,世俗生活對我們似乎已經沒有什麼吸引力。
6. 愛德華茲·《聖靈將神超自然之光直接照徹人心》,1733年傳講,1734年出版
這是當時最重要的一篇講章。這篇講章的首要關注是:分辨基督徒經歷的真正核心,特別是要分辨知識主義和情感主義。在這篇講章中,愛德華茲解釋說,神使用一種直接的方式與祂的百姓溝通,這種溝通是超越理性的,是單單依靠理性無法企及的。
一個真正重生的人,神也給他一個全新的能力,讓他能夠理解跟神有關的事,能夠理解基督的美麗和基督的偉大。這種能力是不信的人所不會擁有的。
愛德華茲在這篇講章中做了這樣的一個比喻,他說「這就像你知道蜂蜜是甜的,擁有這一理性知識,和你嘗過蜂蜜的滋味、感覺過它的甜,這兩者是不一樣的。」所以,被聖靈重生的信徒「不僅僅在理性上知道神是榮耀的,而且在心裡還品嘗到神的榮耀是什麼滋味的。」
由於愛德華茲忠心的布道,他的講道很快地傳遍了北安普頓和周邊的小鎮,很多人或者因為他的講道而重生、成為真基督徒並嘗到這種真信仰的滋味,或者原本冷淡退後的信仰得到了更新。
7. 愛德華茲·北安普敦復興的冷卻
雖然知道基督最後必然得勝,但是愛德華茲也明白撒旦在竭力地攪擾和播撒稗子,而撒旦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停止福音的傳講。
在1735年6月,愛德華茲的一位叔叔Joseph Hawley,因為對自己的罪充滿絕望,也對救恩充滿疑惑,最後選擇了割喉自殺。Hawley是教會的成員,也是北安普頓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領袖。愛德華茲心情沉重地寫道:「這一消息很快給我們帶來了沉重的打擊和影響。」這一事件也給這位年輕的牧師帶來困擾,他很努力地想要理解這件事情,他稱之為「神可怕的護理。」雖然Hawley的自殺幾乎結束了北安普頓的復興,但是愛德華茲卻仍然忠心地在教牧的崗位上服事。這一悲劇成為愛德華茲的一個重要提醒和警告:一個敬虔的復興很可能變成只是一個過度的情感經歷而已。
8. 愛德華茲·「大覺醒」
康乃狄克峽谷和北安普頓的復興很快地影響了北美其他殖民地,甚至影響到了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斯等地。也湧現了其他的復興布道家,包括長老會的坦能特兄弟(Tennent Brothers)和塞繆爾·戴維斯(Samuel Davies)。
大覺醒的幾個要素:巡迴布道家、簡單易懂的信息,卻紮根於福音、既用理智分析吸引人,也用真實的情感影響人、帶來教會成員數量的增長、同時也強調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五、喬治·懷特腓(1714-1770)
1. 懷特腓·簡介
懷特腓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超過了其他的布道家,也超過了愛德華茲。喬治·懷特腓是英國人,也是聖公會(英國國教)的牧師。他畢業於牛津大學,是衛斯理兄弟的好朋友。懷特腓在英格蘭的布道激勵了很多人悔改、離棄罪中的生活,並信靠基督得救恩。
懷特腓的聲音非常響亮,他的講道往往有非常戲劇化的表現能力,也對失落的罪人宣講福音極有激情。在英格蘭,他很有爭議,因為他直接批評很多聖公會的傳道人是沒有重生的。同時,他選擇不僅僅在教堂布道,而且也在野外、在田地裡、在露天廣場甚至市場裡布道。
他有一個摺疊的講臺,無論到哪裡他都會帶著,以便隨時站上去講道。聽說懷特腓要講道,數千人會跑去參加,有的時候甚至會有兩三萬人聚集聆聽他的講道。在那個時候沒有擴音器,他完全靠自己的聲音布道。有的人是出於好奇來聽道,有的人是出於靈性的饑渴而來聽到,還有一小部分人是為了製造麻煩而來聽道。
有一次,他在英格蘭的一個公園布道。有人帶著石頭、臭雞蛋和死貓來聽道,並且在他講道時扔到懷特腓的身上。懷特腓勇敢地講完了自己的信息,並帶領很多人——包括一些暴徒——歸信了基督。
2. 懷特腓·來到新大陸
1738年,懷特腓在喬治亞州建立了一間孤兒院。1739年,懷特腓來到賓夕法尼亞州和其他南方殖民地開始布道。可以說,懷特腓是美國第一個「名牧」:很多人跋涉數裡地來聽他講道。報紙報導和預告他的行程,並且會有記者到場採訪和發稿。懷特腓很好地利用各種傳媒工具,因為他非常希望更多的人能夠來聽到福音的信息。
3. 愛德華茲與懷特腓
愛德華茲開始讀到年輕的懷特腓所取得的成就。在1740年,愛德華茲寫信給懷特腓,並且邀請他在新英格蘭布道的期間能夠來一趟北安普頓。懷特腓讀了《神奇妙工作的忠實記述》一書之後,欣然同意前往。在1740年10月17-19日,懷特腓來到了北安普頓並且被招待住在愛德華茲家裡。
撒拉·愛德華茲,是愛德華茲的妻子,是一個有學識、敬虔並且對家庭忠心的好姊妹。撒拉養育了十一個孩子,同時也是她丈夫事工的好助手。當時懷特腓還沒有結婚,他住在愛德華茲的家中的時候非常震驚於這個家庭的敬虔。他看到撒拉有個安靜和謙卑的靈,她總是信靠神,並且是丈夫的事工好助手。懷特腓回憶說,他被撒拉的服事所吸引,並且好幾個月努力地向神禱告,求神賜給他一個亞伯拉罕的女兒作他的妻子。
懷特腓1740-1741年的新英格蘭之旅成為大覺醒運動的高潮。每一次都有數千人聚集來聽他講道,並且以熾烈的情感回應福音信息。由於確信自己的罪和神的審判,他們會向神哭喊、尋求救恩。很多人轉向基督,大量的人加入教會。
懷特腓和愛德華茲的區別所在:愛德華茲很少在教會以外的地方布道,而懷特腓則一生都在公共的場所而非教會裡布道。愛德華茲是一個牧師,也是一個神學家。他的著作涵蓋了很多領域。而懷特腓則是一個單純的布道家。
4. 班傑明·富蘭克林與懷特腓
美國的建國元勳班傑明·富蘭克林是懷特腓三十年的好友,他們的友誼一直持續到懷特腓1770年去世。富蘭克林為懷特腓印刷講章,最後還籌款為懷特腓設立了賓州大學。
大覺醒之後的愛德華茲
一、《宗教情操真偽辨》
懷特腓為「大覺醒」提供了聲音,而愛德華茲則為「大覺醒」提供了思想。
在新英格蘭的很多地區,復興開始變得失去控制。有的地方人們在聚會時尖叫、大笑、精神恍惚、看見異象等等,甚至抽搐、混亂也很常見。有一些傳道人運用語言和情感的渲染力在有意識地製造這種熱烈場面。波士頓地區的很多牧師和教會對這種情況開始感到警覺,並且很快走向另一個極端:反對復興。由於他們的反對,愛德華茲要寫一本書來為復興運動辯護,同時也要批評復興運動中的亂象。
在1741年,他在耶魯大學的畢業典禮上發表演講,題目是「區別上帝之靈工作的標記」,這篇講章後來擴充為他的名著《宗教情操真偽辨》。在這本書中,愛德華茲首先講到十二個標記是不能夠作為聖靈工作的充分證據的,包括超自然的經歷、對宗教的興趣,甚至是在知識上和理智上理解聖經,他認為這些都是不夠的。在這本書的後半部分,他給出了十二個標記他認為是足夠證明聖靈工作的,包括愛上帝、尊榮基督,以及一個敬虔的、公義的生活。
二、北安普頓的麻煩(1744-1750年)
最後,是一個神學問題導致了愛德華茲和北安普頓教會之間的紛爭和衝突。他的外祖父斯託達認為,主餐是一個帶來改變的聖禮。他教導說,餅和杯能夠把福音真理傳遞給接受的人,所以沒有信主的人也能夠領主餐。愛德華茲則認為,唯獨在基督裡宣告真實可信信心的人才能夠領主餐。當愛德華茲想要教導教會和改變教會做法的時候,會眾非常反對。在經過長時間的辯論和教導之後,在1750年6月22日,教會的會眾投票解除了愛德華茲的牧師職務。
三、成為向印第安人傳福音的宣教士(1751-1757)
愛德華茲被解職之後,就去到麻薩諸塞州的斯託克布裡奇(Stockbridge)擔任宣教站的牧師。在那裡,他寫下了大量作品,包括《原罪》、《論自由意志》、《上帝創世的目的與真美德的本質》(未寫完)等。
四、擔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1758)
在1758年2月16日,愛德華茲開始擔任新澤西學院(即現在的普林斯頓大學)校長。愛德華茲對科學探索很有興趣,在1758年2月23日他自告奮勇接種一種新的天花疫苗,但是實驗失敗了。愛德華茲死於1758年3月22日。
愛德華茲一生最關注的是什麼?在寫給狄波拉——一位在大復興中悔改歸主的姑娘的信中,愛德華茲這樣鼓勵這位初信徒:
雖然我們充滿罪惡,但是我們有一位從天父那裡來的好朋友:就是耶穌基督這位義人。他的寶血,他的公義,和他的愛與信實,都足夠地、無限地蓋過我們的罪所堆成的高山。
從1750年到1850年,世界發生了哪些變化,這些變化如何影響人們的世界觀,並且最後如何影響到基督的教會——尤其是新教的教會。
所以,今天我們要認識這些事情:
啟蒙運動
什麼是啟蒙運動?啟蒙運動是指在17世紀及18世紀歐洲地區發生的一場哲學及文化運動,該運動相信,理性發展知識可以解決人類實存的基本問題。人類歷史從此展開了在思想、知識及媒體上的「啟蒙」,開啟現代化和現代性的發展歷程。德意志哲學家康德以「敢於求知」(dare to know,拉丁語:Sapere aude)的啟蒙精神來闡述人類的理性擔當。他認為啟蒙運動是人類的最終解放時代,將人類意識從不成熟的無知和錯誤狀態中解放出來。
啟蒙運動強調:理性是認識真理的唯一途徑;世界是建立在完美的自然法則之上的;啟蒙運動同時也樂觀和自信地相信人類有能力發展社會。簡單地來說,啟蒙運動就是人類理解世界和理解自己在世界裡的身份、地位和角色的一個世界觀的轉變。
誰是啟蒙運動重要的思想家呢?主要哲學家包括:牛頓、洛克、休謨和伏爾泰。他們的思想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包括:人類有能力理解這個世界,並且人類有能力改變這個世界。
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們認為,宗教信仰的基本觀點是可以從理性推導而出的。他們認為,宗教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們可以通過理性認識宗教的主要觀點。所以,宗教是源於自然的,又是合乎理性的。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們透過他們的寫作,主要形成了三個有關宗教信仰的觀點:
受到牛頓機械宇宙觀的影響,哲學家們認為神是一個偉大的設計師,神創造了世界,神為世界提供了一套自然法則,世界因此得以持續地運作。
全體人類都感覺到對待身邊其他人有某種責任或者道義上的倫理。
因為人類所共有的善惡觀,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合理的結論:人還有死後的生命,今生的善和惡都會在死後的生命中被審判、得到獎賞或者懲罰。所以啟蒙運動把宗教信仰壓縮到了一個最簡化、最基本的層面。
啟蒙運動對宗教的觀點給傳統的基督教信仰帶來了很多挑戰,主要表現在:
在啟蒙運動的思想家把人類的理性看作是真理的首要來源之前,聖經一直被看作是真理的權威,也是認識真理的源泉。
雖然啟蒙運動同意上帝是創造者,但是他們認為三位一體是理性無法理解的,所以三位一體這一教義必須被摒棄。他們也同樣拒絕神今天仍然在主動護理世界這一觀點。
耶穌教導的主要是基督徒應當效法和跟從的倫理,但耶穌的神性是應當被拒絕的,因為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這完全違背經驗與理性。人的救贖是透過效法基督的道德性影響和榜樣,而不是透過神要基督去死。
由於啟蒙運動思想家深信理性、科學和因果關係,所以違背自然法則的神跡奇事是不可能發生的。
對於當時在美洲大陸被廣泛接受的加爾文主義來說,啟蒙運動給加爾文主義帶來了嚴重的挑戰。啟蒙運動相信人的自由意志,反對加爾文主義所教導的原罪論、有限的救贖和預定論。所以在十九世紀,美國教會普遍修改了他們所相信的教義或者徹底放棄了加爾文主義。
到十八世界末的時候,啟蒙運動帶來了一個重大成果:美國革命和美國的最終獨立。
美國革命
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嗎?如果我們仔細讀《獨立宣言》的話,你會讀到這句話:「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創造了平等的個人,並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句話足以讓我們相信,美國的建國者們的確受到基督教信仰某種程度的影響。
首先,他們相信人的罪性和人的墮落本性,因此他們認為權利必須是被分割和制衡的。這一信念同時也在美國憲法中得到了體現。
他們相信神的護理。在字裡行間,獨立宣言和其他早期建國文檔都體現出建國者們相信是神引導、保護和護理著這片土地。
他們同時也確信宗教信仰是重要的,能夠為人類社會提供道德指引和保護良心的自由。
在美國革命期間,北美殖民地組成了「大陸會議」來帶領各個殖民地一同反抗英國。在1777年,大陸會議通過了一項「感恩節公告」並且送到各個教會。這一決議呼籲美國人民「要懷著感恩承認一切的恩惠都是從神領受的.同時要為他們的罪懺悔,因著這些罪他們喪失了各樣的恩寵;獻上他們在耶穌基督裡蒙神喜悅的謙卑和迫切的祈禱,使他們的過犯被饒恕並不被記念. 因此建議.分別星期四.作為莊嚴的感恩和讚美,良善的人民用一口和一心表達他們的感謝和獻上他們自己服侍他們的恩主.帶著感恩的心承認他們領受神的恩惠要承擔的義務.為了傳揚和拓展神的國度而興旺福音。」他們要認罪,要在基督裡,要尋求被饒恕。這些都是基督徒信念的表達。
大陸會議第一次開會的時候,是邀請了聖公會的神職人員來獻上禱告的。這位聖公會的牧師同時也是大陸軍的軍牧。在1776年,就美國國徽的提案中,富蘭克林和傑弗遜都主張採用這樣一個方案:在國徽上,神將法老的軍隊淹死在紅海中並拯救了以色列人。他們希望藉此表達「上帝給祂的選民帶來自由和拯救」這一重要觀念。
雖然美國國父們非常尊重聖經,也看重聖經的觀點,但是美國的建國並不是基於聖經,或是基於傳統的基督教信仰的:「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這種說法是出於自然神論的觀點,也是美國早期政治思想家託馬斯·潘恩的觀點。早期的美國國父們不是福音派的基督徒,他們中大部分甚至不能夠認信和加入我們這間地方教會。
有兩個例外:約翰·傑伊(John Jay,《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他後來擔任美國聖經公會的負責人;還有一位是派屈克·亨利(Patrick Henry,被稱為「美國革命之舌」,「不自由,毋寧死」的演講者),他也是一位篤信聖經的福音派基督徒。還有一位是在獨立宣言上簽名的約翰·威瑟斯普(John Witherspoon),後來擔任普林斯頓大學的校長。
其他的美國國父們包括:道德主義者,以及懷疑和反對神跡、三位一體和基督復活的「基督徒」們。富蘭克林、麥迪遜和傑弗遜對基督教信仰抱有敵意。在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的第二層有一個小室,裡面有一本18世紀時期的《聖經》,書中全都是洞。這些洞都是精心用剃鬚刀刮掉的結果,因此這不能被視為是破壞活動。實際上,這是託馬斯·傑斐遜的「傑作」,當年他只有27歲。他刪除了什麼?他刪除了他認為耶穌的追隨者傳下來的「錯誤的觀念」,在他看來,這些人「難以向他人表述連他們自己都沒有弄明白的東西」。著名觀點包括:「我最近已經檢查了世界上所有所知的迷信,在我們特有的基督迷信中我沒有發現贖罪這一特點。他們都是建立在神秘傳說之上。百萬計的無辜男女,因為基督教的勸導,被焚燒、折磨、處罰和禁閉。這種威權的作用何在?讓一半人成為傻瓜,另一半成為偽君子,去支持地球上的欺詐和謬誤。」 「總有一天,所謂耶穌以上帝為父,在處女的子宮中神秘誕生的說法,將與彌涅耳瓦從朱比特的腦中誕生的說法一樣,被視為寓言。」「基督教是曾經照射人類的體系中最不正當的體系。」所有的建國文獻都沒有確認聖經中的這位神,而是用「護理」、「造物主」、「自然之神」之類的觀點來表述。在美國憲法中也沒有提到上帝。
當時教會的情況:只有5%-10%的美國人是教會的成員,雖然有40%的美國人主日參加崇拜。根據歷史學家的估計和調查,到1776年,全國基督徒的比例大約是17%。北方比南方稍高一點,北方是20%,南方是12%。但是這一情況很快得到了翻轉,耶魯大學歷史學家Jon Butler稱之為「內戰前的屬靈溫室」,我們很快就會談到發生了什麼。所以總的來說,美國在建國時期並不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當然美國也不是一個基督徒國家,更不是新的選民以色列。借著美國革命,啟蒙運動的思想得到了廣泛傳播,也給美國社會帶來了很多改變。那麼基督徒和教會的反應是什麼呢?
基督徒的反應
在前面我講到啟蒙運動給傳統的基督教教義帶來很多挑戰。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基督徒並沒有很好地回應這一挑戰。有些基督徒甚至犧牲了基督教信仰中重要的教義以迎合啟蒙運動的挑戰。
弗裡德裡希·施萊爾馬赫(Freide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19世紀的德國神學家。啟蒙運動攻擊基督教的信仰不夠「合乎理性」,施萊爾馬赫對此感到很苦惱,因為他已經讓步於理性主義者們,認為他們是對的。為了解決這一困擾,施萊爾馬赫提出說教義和歷史證據其實都不重要,基督教信仰的本質是「感覺到對上帝的絕對信靠。」他進一步解釋說:神是那位我們應當依賴的對象。罪就是我們沒有完全依靠神。基督是那位真正、完全、在每一個思想言語和行動上都倚靠神的人。這樣對神的依靠最後致使神存在在基督裡面。基督的使命就是把這種對神依靠的感覺傳遞給更多的人。
施萊爾馬赫在教會中今天仍然有很多的影響力,尤其是對情感、經歷的強調,認為情感和經歷比對真神的知識還要更加重要。雖然我們的感覺也是神所給的恩賜,感覺是我們之所以為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感覺總要降伏於基督在十字架上客觀的工作,和上帝已經啟示的客觀性的真理。
索倫·克爾凱郭爾(Søren Aabye Kierkegaard, 1813-1855),丹麥神學家、哲學家及作家,存在主義之父。克爾凱郭爾是一個丹麥哲學家,他對國家教會(所有丹麥人一出生就自動成為路德會信徒)的教導有很多疑惑,同時又受到啟蒙運動帶來的理性主義的影響。克爾凱郭爾於是選擇輕看教義和道德性教導,他認為福音的核心本質是徹底的自由意志和徹底的信心。於是克爾凱郭爾發展出了「基督教存在主義」,這種觀點認為每個人主觀的、對意義的尋求是最重要的,「真理就是主體性」是他的主要觀點。他認為,每個人都要向著神作出「信心的跨越」,即便這一「信心的跨越」缺乏對客觀真理的認識作為根基。雖然克爾凱郭爾的存在主義所帶來的害處沒有施萊爾馬赫的觀點那麼明顯,他的理論仍然向理性主義作了很多妥協,強調個人主義的基督教,沒有給教會任何空間,而且讓很多人面臨著陷入焦慮的風險。
蘇格蘭常識哲學
與此同時,在美國也有相當一部分思想家、哲學家和神學家,尤其是當時普林斯頓神學院的教授們,在啟蒙運動的挑戰面前堅持傳統的基督教信仰。
在十八世紀,長老會牧師約翰·威瑟斯普(John Witherspoon, 1723-1794)擔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他從蘇格蘭引入了一整套的哲學系統,被稱為「蘇格蘭常識哲學」,又叫蘇格蘭常識學派。
雖然蘇格蘭常識學派在某種程度上同意啟蒙運動對人類理性的認可,但同時它更借著「普世經驗」來證明基督教信仰的真實性,而不是貶低和否定信仰。威瑟斯普和他的同事們提出,看一看這個世界,我們就會同意神的存在,也會看到一套普世性的道德準則。同時,透過聖經我們可以認識到有關基督的真理和人對救恩的需要。
在十九世紀,兩位普林斯頓神學院的神學家在為傳統的基督教信仰辯護、反擊理性主義的入侵這件事上有著傑出的貢獻。他們分別是阿奇伯德•亞歷山大(1772-1851)神學院的第一位教授,和他的學生查爾斯·賀智(1797-1878)。賀智後來在普林斯頓任教了半個世紀,他既堅持和忠於改革宗信仰,又在知識界對基督教的挑戰上積極參與,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所以,到目前為止,這些都是知識界和學術界發生的事情,他們當時在為我們看來離我們很遠的事情進行爭論。但是這些僅僅發生在知識界和學術界嗎?在象牙塔外,教會在發生什麼?我們需要認識第二次大復興。
第二次大復興
1. 簡介
美國革命爆發於1765年至1783年,到1795年的時候,美國教會陷入了停頓。美國革命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是一場內戰,教會生活被迫停滯。不僅如此,美國革命也破壞了教會之間的關係,與英國關係比較緊密的宗派——例如聖公會——遭到了人們的猜疑,人數因此衰減。啟蒙運動的影響和威脅也隨之來到了教會。
對於教會衰退的反應之一是很多布道家們滿有熱情地在全國進行巡迴布道,以期帶來教會的復興。這一熱情的布道發生在1795年到19世紀初。這一布道運動帶來的結果是全國性的屬靈復興,人們對宗教和屬靈的事物爆發出濃厚的興趣。無論是浸信會、長老會還是循道會,都積極地參加到戶外布道和在山野間舉行的特別營會中。在1801年,大約有兩萬五千人在肯塔基州的蔗嶺(Cane Ridge)聚會,聆聽布道信息,並且對布道信息表現出情緒激動、狂熱和歇斯底裡等情緒。當時也有很多忠心傳講福音的布道家,他們帶來了大量的人群歸信基督,並且開始建立教會。
我們稱之為「第二次大復興」,但是和第一次大復興相比:兩次大復興都是出於想要帶領更多的人信主和得救,兩次大復興都影響了整個美洲大陸和部分歐洲地區。然而, 他們之間又有顯著的區別:在第二次大復興中,更多的機構被動員和參加,很多機構成立,目的是要更好地傳揚福音。到1827年,最有影響力的六個大福音機構是:美國聖經公會(American Bible Society)、美國主日學協會(American Sunday School Union)、美國福音單張協會(American Tract Society)、美國本土宣教協會(American Home Missionary Society)、美國教育協會(American Education Society),以及海外宣教委員會(American Board of Foreign Missions)。
神學上的差異:第一次大復興的領袖人物是愛德華茲、懷特腓和坦能特兄弟,他們強調的是加爾文主義所高舉的「神恩獨做」:是神的恩典拯救罪人,罪人是死在罪惡過犯中、靠自己無能為力的。
但是在第二次大復興中,由於受到啟蒙運動的影響,強調個人的能力和個人的關係,神學上偏向「神人合作論」,他們相信救恩是神的恩典和人的自由合作的結果。所以,第二次大復興認為,人可以拒絕或者接受神的恩典。在信主之後,人的救恩是不確定的,人可能會因為不敬虔而失去救恩。
2. 第二次大復興的兩個重要人物:法蘭西斯·亞斯理和查爾斯·芬尼
法蘭西斯·亞斯理(Francis Asbury, 1745-1816)是循道會傳道人。出生於英格蘭,1771年他回應了衛斯理的呼召來到美國大陸傳福音。美國獨立革命於1776年爆發時,21歲的亞斯理是當時留在美洲的唯一一位循道會傳道人。他在美國巡迴布道45年,騎在馬上旅行了三十萬英裡,他六十次翻越阿巴拉契亞山脈。
查爾斯·芬尼(Charles Finney, 1792-1875):十九世紀最廣為人知的奮興布道家。芬尼在加入布道運動時,他也帶著改良社會的目的。他使用了布道運動作為平臺而傳播別的理念,包括廢奴主義、提倡戒酒、關心窮人和推廣教育。
芬尼在神學上是膚淺的,他非常強調傳福音的手段。他輕看罪和罪的後果,他認為人可以靠著自己選擇上帝。衛斯理認為,神透過恩典預備人的心(先在的恩典)、然後人才能相信神,而芬尼則認為任何人都可以選擇信神。新的布道方法:如果有合適的氣氛、使用合適的方法,你可以勸告某個人接受成為基督徒的建議。於是產生了「講臺呼召」和「接受禱告」。這是以前從來沒有的東西。在第二次大復興之前,人們透過去教會、聽道、學道、受洗而成為基督徒;現在,人們通過一個接受禱告成為基督徒,這是聖經從來沒有教導,傳統基督教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雖然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也有很多忠心的牧師和巡迴布道家投入他們整個的生命來傳揚福音,主也使用了他們帶領了多人歸主。
到1850年,美國的基督教面貌大為改變。第二次大復興使教會人數大大增長,但是卻又改變了美國基督教的版圖。原先最大的宗派是聖公會和公理會,但是現在最大的宗派是循道會、浸信會和長老會。有很多教會在和現代思潮進行爭戰、有的做出了妥協,也有很多教會和神學家們堅持聖經的真理,並且按著真理敬拜上帝。
第一是浸信會的歷史,「給他們施洗」是大使命的一部分,我們是一間浸信會教會,浸信會強調信而受洗,忠實地遵行耶穌所命令的「給門徒施洗」的命令。我不是要高舉宗派主義,我們非常樂意和其他福音派的基督徒相交,即便在聖禮和教會體制的問題上可能大家對聖經有不同的解讀。但是我們就是一間浸信會教會,我們也需要理解浸信會的歷史。
我們也應當是一間宣教的教會。我們需要理解宣教運動是如何開始的,以及我們可以怎樣在世界宣教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浸信會的起源——四個源頭
就像可能有許多條溪流匯入大河一樣,浸信會這個基督教新教最大的宗派擁有多個不同的源頭,我們確知的至少有四個源頭。所以,我們需要認識和學習這四個源頭的起源、他們的主要教義,和他們後來的發展。
在認識這四個源頭之前,首先我們要區別一下主幹:究竟什麼是浸信會?浸信會是相對於其他幾個主要的新教宗派而言的:長老會、聖公會、公理會和一些其他的宗派。浸信會主要相信什麼呢?
1. 宗教自由。浸信會非常強調良心的自由,認為只有神能夠審判人的良心,國家無權判斷信仰的正確與否,信仰屬於良心自由的層面。國家的權柄是在有限領域裡的。因此,浸信會也強調地方教會的自治。教會的權柄來自於教會的全體會眾,沒有任何教會以外的機構(包括教會間的聯會、機構,或者國家)能夠把他們的意志強加於地方教會之上。
2. 信而受洗。浸信會——無論什麼支派——都認為只有那些真正從罪中悔改並且信靠基督的人才能夠接受洗禮和加入教會成為成員。教會是由基督的門徒,也就是真信徒組成的。
第一個源頭是再洗禮派(重洗派,Anabaptist),1525年
起源:
從瑞士的蘇黎世開始,他們是慈運理的追隨者中比較狂熱的那一群人。
格列伯(Conrad Grebel)是慈運理的支持者和擁護者,剛開始的幾年間,他遵照慈運理的教導,在信徒各人的家中查考聖經,就在主後1525年的1月間,當他們在聚會時,其中一位弟兄,布老若克(Blaurock),他請求格列伯為他再重新施浸(他曾接受過嬰兒洗禮),而格列伯也同意並確實執行了。因為他們這樣「重新」施行浸禮的緣故,所以他們被外界稱為「重浸派」。
因此,他們從其他新教教會中逐漸分離出來。因為路德和慈運理與政府有緊密的合作關係,是政教合一的。重浸派的弟兄們則認為這樣是教會腐敗的根源,所以加以反對。
因此,政府抨擊他們為異端、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人。他們遭到了嚴重的逼迫,甚至有很多的人被支持路德和慈運理的新教政府處死。然而因為他們對聖經的認真和和平主義的態度,重浸派的觀點和教會都在歐洲得到了廣泛傳播。
主要教義:
重浸派的教義非常多元,在很多問題上沒有一致的立場。但是在重浸派中有一些極端的元素,可以作為區分的標誌:有一些重浸派是強烈的和平主義者,他們認為基督徒不應該擔任政府公職。有一些重浸派挑戰原罪,並不認為人生來就有罪。有一些是極端的平權主義者,取消教會中所有的職分,包括允許姊妹在教會中進行帶領和講道。還有一些是完美主義者,他們極度地追求回到使徒行傳中教會的樣式,凡物公用、共同生活。
發展:
今天的阿米希人和門諾會被認為直接起源於此運動,而弟兄會則是重浸派後續所發展出來的教派,基督徒聚會處也是重浸派發展的結果。
第二個源頭是一般浸信會(1608年)
起源:
約翰·史密斯(John Smyth, 1570-1612),英國人,他在1607年帶領一群基督徒逃往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因為在英國遭到了迫害。在荷蘭,他們建立了自己的教會。1609年,史密斯被信而受洗的觀念所說服,他相信唯獨信徒受洗是聖經所教導的觀念,嬰兒洗禮是不符合聖經的。在接受了這一原則之後,史密斯先給自己施行了信徒洗禮,然後給其他四十個人施行了洗禮。接受史密斯洗禮的人中有託馬斯·赫爾威斯,後來成為倫敦很有影響力的一位牧師。在史密斯的帶領下,他們在荷蘭成立了第一間英文的一般浸信會教會。然而,史密斯後來在1610年被教會除名,因為他受到門諾會的影響,試圖把教會變成門諾會的一個支派(Waterlander)。
託馬斯·赫爾威斯(Thomas Helwys,1550 -1616)後來回到了英國,在1612年建立了倫敦第一浸信會,這間教會的位置是在斯皮塔福德(Spitalfields)。赫爾威斯倡導宗教自由,教會與國家分離,寬容無神論者、外教人、其他信仰者。後來他向英王詹姆斯一世寫信請願,呼籲宗教自由,他說,「國王只是一個人,不是神,無權在屬靈的事上管轄百姓」。詹姆斯王將他投進監獄,1616年死在獄中。
主要教義:
為什麼我們叫他們「一般浸信會」呢?因為他們認為基督的代贖是為所有人預備的,代贖是普遍的。基督為所有人而死,每一個人可以選擇接受或相信,救恩可能因為人的回應而失落。這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一個來回拉鋸,在之前的課程中我們講到奧古斯丁與伯拉糾、加爾文主義者與阿民念主義者、第一次大復興與第二次大復興,一直在這件事上有不同的觀點。
發展:
一般浸信會在1650年建立了47間教會,1664年建立了全國性聯會。由於一般浸信會在教義上不那麼嚴謹,所以經歷了很多內部的紛爭。到1800年幾乎消亡,有很多一般浸信會教會變成了一位論(否定三位一體)的教會。
第三個源頭特別浸信會(Particular Baptists)
起源:
特別浸信會是從一個清教徒的分離主義教會(從聖公會中分離出來)開始的,這間教會的領袖是亨利·雅各(Henry Jacob),建立於1616年。
在1638年,第一間英國加爾文主義浸信會開始聚會。到1644年,七間加爾文主義浸信會開始建立聯會,他們寫下了1644年倫敦浸信會信仰告白,這份文件宣告了他們與重浸派和一般浸信會的不同。
主要教義:
有限的救贖——基督是為選民而死,而不是為所有人死。基督的死是為神的百姓所預備的,救恩是不會失落的。這是和一般浸信會截然不同的教義。
特別浸信會是加爾文主義者,他們相信神恩獨作(Monergism):只有神能夠發起救恩和成就救恩,人毫無功勞。
發展:
在英國內戰期間(1642-1649)、空位期(1650-1660),由於宗教信仰的自由,特別浸信會和一般浸信會都得到了快速發展。到1660年,全英國一共有三百多間浸信會教會。
兩個主要的特別浸信會領袖:約翰·班楊和司布真
約翰班楊在24歲時,1653年受洗,隨後開始講道和教導。在1660年,查爾斯二世把他逮捕入獄,一致拘禁到1672年。班楊拒絕停止講道的命令,因此他在1675年再度被捕。在獄中,班楊寫下了《天路歷程》這本名著,成為基督徒世界的經典讀物。《天路歷程》以比喻的方式描述了基督徒的生命成長。他在獄中寫的另一本書是他的自傳,《豐盛的恩典》一書(三聯書店出版),描述他的生命歷程。
司布真,被稱為「講道王子」。司布真於1850年受洗,19歲的時候就成為倫敦最大的教會的牧師。1861年,由於人數的繼續增長,教會建堂完成。新堂可以容納五千人的座位,還容許一千人站著聽。教會的名字叫倫敦都市會幕教會。在1880年代, 英國的浸信會發生緊張的局勢, 導致「下坡之爭」(Downgrade Controversy)。自由主義的神學入侵浸信會聯會,結果司布真和其他人於1887年退出聯盟。司布真一生講道3600多次,著作49本。
第四個源頭美國的浸信會
起源:
美國的第一間浸信會是1639年由羅傑·威廉士建立的。他畢業於劍橋大學,在劍橋學習時成為一位清教徒和分離主義者。威廉士認為英國國教會是腐敗而錯誤的,等到他和妻子在12月初登上裡昂號的時候,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分離派。1631年,他來到麻薩諸塞州殖民地。
當時,殖民地政府禁止清教徒去印第安部落傳福音,威廉士認為政府對教會事務增加限制是沒有理由的。當時的殖民地政府還要求人民必須主日去教會,以及制訂了一系列規則把聖經的屬靈責任以立法的形式要求人民遵守。威廉士認為,這不是政府的權柄。
因此,麻薩諸塞總督溫思羅普禁止威廉士去英國布道,於是威廉士在1635年離開了麻薩諸塞州,1636年來到了羅德島。由於威廉士公開認為殖民者不應該奪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從而得到印第安人信任,賣給他一片土地,建立了普羅維登斯莊園,並隨後建立了美國第一個浸信會。
教義:
早期的美國浸信會教會包括了特別浸信會和一般浸信會。特別浸信會於1707年在費城成立了聯會,稱為費城聯會。費城聯會是美國第一個加爾文主義浸信會聯會。到1879年,費城聯會共有81間教會,兩萬四千多成員。
發展:
浸信會早期發展較慢,直到1740年才開始展現影響力。我們會在後面繼續談到這一點。
浸信會的信仰告白
「不要信條,只有聖經」
現在,讓我們糾正對於浸信會一個常見的偏見,主要是一些改革宗的基督徒們,認為浸信會是沒有信仰告白、反對信條、認為只有聖經就足夠了。事實並非如此。首先,什麼是信條(信仰告白),就是一個有關教義的宣告性文件,內容是這個信仰團體所共同持有的關鍵教義,例如使徒信經就是一個典型的信仰告白。由於浸信會強調地方教會自治,所以有人認為浸信會是個人主義的、反權威的、不一致和沒有信條的,甚至進一步說浸信會不像聖公會和長老會那樣重視教會歷史、忽視歷史上神學家們所建立的信條,是一群驕傲自大的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和不公平的。浸信會非常注重信仰告白的建立,信仰告白設立教會的思想邊界。所以我想談一談浸信會有哪些重要的信仰告白。
首先,是1644年的倫敦浸信會信仰告白。1638年由特別浸信會的眾教會在英國內戰期間共同制定。1644年信仰告白是一個溫暖的、靈修式的、溫和的加爾文主義信條,目的是為了和一般浸信會區分開來。
在1689年,出版了倫敦浸信會第二信仰告白,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改革宗浸信會信仰告白。這一信仰告白其實是1677年寫成的,是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浸信會版。為什麼要根據長老會的信仰告白改寫出一個新版本替換1644年的告白呢?因為教會們想要強調浸信會和長老會之間的相同之處,以追求宗派間的合一。這份信仰告白只在教會治理(會眾制)和洗禮(信而受洗)這兩個章節上與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不同。
1833年,三年大會制訂了新罕布夏信仰告白,也就是我們教會現在在用的信仰告白。這份信仰告白是浸信會教會使用最廣泛的一份,它也有各種各樣被修改的變種出現在各個浸信會和福音派教會的網站上。國會山浸信會建立於1878年,使用了這份信仰告白。1925年,美南浸信會採用了這份信仰告白並加以修改,形成了美南浸信會信仰告白(Baptist Faith & Message,簡稱BFM)。BFM在1963年和2000年經過了兩次修改,所有美南浸信會聯會下屬的大學、神學院和機構都需要認信BFM。
我們認為,1833年新罕布夏信仰告白強調了我們所關注的、出自聖經的最重要的教義,總結了我們所需要教導的核心觀念,也能夠幫助我們在神的話語和真理上保持忠心。
不是說你要認信這份信仰告白才是基督徒,但是對於加入一間地方教會和促成教會的合一而言,這樣的一份信仰告白是一個有利的邊界。
第一次大復興中的美國浸信會
第一次大復興
問題:教會和政府的關係應當是怎樣的?
第一次大復興帶來很多成人的信主,而這些成人原本也是受過嬰兒洗禮、看自己是基督徒,這就對嬰兒洗禮的教義提出了挑戰。
浸信會教會因著第一次大復興而得到增長,主要是加爾文主義的特別浸信會。在美國北部,新英格蘭地區1740年只有25間浸信會教會,到1804年有312間。在南方,到1770年有上千間浸信會教會。但是,相對於其他大宗派(長老會和公理會)而言,仍然不是很大的數目。
由於浸信會反對嬰兒洗禮,而當時來到美國的清教徒主要是長老會和公理會的基督徒,他們受到聖公會的影響,仍然主張嬰兒洗禮,並且在盟約神學的基礎上建立民事政府。美國並不是一開始就有宗教自由的。除了賓夕法尼亞和羅德島州這兩個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仍然要求傳道者和教會都必須是聖公會、長老會或者公理會的。浸信會開始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施加影響力,並且呼籲政府放鬆控制。
麻薩諸塞州北部開始施行一條新的法令,就是政府有權扣留那些不願意奉獻給教會的人的財產,並強制奉獻給教會。有一位浸信會牧師以撒·巴庫斯(Isaac Backus)開始反對這樣的做法,他的母親因為沒有把錢奉獻給國教(公理會)而遭到逮捕。巴庫斯於是寫作主張教會與政府分離,國家不應當設立國教。他主張說,基督的國不在這地上,我們也不應當把地上的國當作天上的國。
南方的情況更糟糕。維吉尼亞州的教會以聖公會為主,如果傳道人不是來自聖公會的,他就需要政府頒發執照給他。浸信會的傳道人往往是拿不到執照的,但是他們又急切地想要傳揚福音,讓那些受過嬰兒洗禮卻自認為是基督徒的人悔改。於是他們就被政府逮捕和投入監獄。暴徒們衝進教會、毆打信徒和破壞聚會。政府官員強迫關閉教會。1777年,有一位來自麻薩諸塞的浸信會傳道人約翰·利蘭(John Leland)來到了維吉尼亞。他與憲法之父麥迪遜都是維吉尼亞州的居民,是麥迪遜和傑弗遜的朋友和同盟。麥迪遜本來不打算在憲法中加入一條保護宗教自由的權利法案,所以浸信會人士決定提名利蘭作維吉尼亞州的代表在1789年憲法大會上批准憲法,利蘭勝選希望很大。於是,麥迪遜拜訪利蘭,承諾若當選為維吉尼亞州代表就將保護宗教自由的權利法案作為修正案加入憲法中,因此利蘭支持麥迪遜當選為1789年美國第一屆國會議員。麥迪遜為了兌現對利蘭和其他浸信會人士的承諾,堅持將第一修正案加入憲法中:「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第一修正案也是權利法案的一部分。浸信會的努力帶來了我們今天所知道的政教分離:國家不設立國教。
不過我們要指出的是,政教分離的目的是為了限制政府的權利在公務的範圍之內,而不至於幹涉到屬靈和思想自由的領域。政教分離不是說基督徒,或者教會,沒有對公共政治的看法,也不是說基督徒不能擔任政府公職。政教分離的起初目的,是為了避免政府強制收稅去支持某個宗派。
傑弗遜總統在1802年寫給Danbury浸信會聯會的信中說,修正案的目的是為了在教會和政府之間建立一道分隔的牆。但這帶來另一個後果,就是政府的世俗化和世俗主義成為另一個主流的意識形態。作為浸信會教會,我們認為政府的管理和政策應當是為了促進基於聖經原則的普遍和公共的善,而不是說教會對政府的管理和治理絲毫不關心。
第二次大復興
上周我們已經講了第二次大復興,發生在1795年到1820年。第二次大復興呼籲每個人都要向神做出自主的決定。浸信會和循道會在這方面起了很大的領導作用。
1812年,全美只有二十萬的浸信會成員。但到1850年的時候已經超過了百萬。大多數的浸信會教會在當時美國拓荒的前沿,包括俄亥俄、維吉尼亞、肯塔基和田納西。同時,第二次大復興建立了很多支持宣教的機構。這使世界宣教運動走上了歷史舞臺。
普世宣教運動(World Missions Movement)
在此之前的新教宣教努力:我們在之前講到,愛德華茲在印第安人當中傳道。除了愛德華茲以外,還有其他的印第安宣教士。威廉·克理,是英國浸信會的牧師,是啟動了普世宣教運動,也被稱為是「近代宣教之父」。
1761年8月17日,威廉克理生於Paulerspury,這是位於英國北安普敦郡西南隅的一個小村落。威廉的父親埃德蒙·克理原本是一個舊毛布的織工,他的祖母與父母親是基督徒。在他十六歲那年,由他的父親幫他尋找到鄰村的一個鞋匠師傅學習,但兩年後這個師傅突然去世,他改往Hackleton,名為 Clarke Nichols的師傅那裡學習,他學會了修鞋,也學會了製鞋。
在他三十一歲之前,已經可以閱讀希臘文、希伯來文,荷蘭語、法語和英語等不同譯本的聖經。他成為一個敬虔的基督徒,這是因為和他一起製鞋的同事John Warr的影響,後者是一個敬虔的基督徒。因著這位大他三歲的弟兄帶領,他也加入「不奉國教者(Dissenters or Non-Conformists)」的祈禱會。
隨後,克理受一個浸信會牧師的影響加入了浸信會,並在1783年10月5日,由Dr. Ryland施浸,成為一個浸信會的會友。克理在1786年8月1日,他25歲那年在Moulton 這個地方接受按牧成為牧師。
1791年,克理完成他的第一本書《基督徒當竭盡所能引領異教人民歸正》(Enquiry into the Obligation of Christians to Use Means for the Conversion of the Heathen)。內容分三大類:(一)世界各國宗教概況,(二)異教徒得救之道與基督徒之義務,(三)前人引領異教徒歸成功歸主事例,與未來可行的方法。原稿計長87頁,花了八年的時間,這本小書在第二年出版,被讚譽為「現代傳教事業的憲章」。
浸信會牧師團契於1792年10月2日接受了克理的建議,終於通過以下的議案,特命差會為「浸信會異域傳播福音差會(Baptist Society for Propagating the Gospel Among the Heathen)」。近代第一個傳教士差會就這樣成立了。克理是第一位被差派出去的宣教士,他在印度所寫的書信,使許多宣教事業的出現,例如1795年成立的倫敦會(London Missionery Society),就是一個超宗派聯合主辦的宣教事業,就是回應克理的鼓勵而建立的。也正是因為克裡,教會開始建立跨教會的機構,以專注於某個特別的事工。
克裡後來舉家前往印度,妻子和孩子都死在了印度。他強調自給自足的宣教,力主宣教士能夠依靠當地經濟而生活,並沒有得到本部的完全理解。他和他的同事們把聖經翻譯成了42種亞洲語言,並在印度建立了二十多間教會。
美國的宣教運動領頭羊是美部會(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ABCFM,全稱美國公理宗海外傳道部)
1806年8月,威廉士大學的5名學生(塞繆爾·約翰·米爾斯、詹姆斯·理查茲、弗朗西斯·L·羅賓斯、哈維·盧米斯和拜勒姆·格林)聚集在Hoosic河附近的樹叢,當時稱為史洛恩草地(Sloan's Meadow),討論亞洲人的屬靈需要。他們的會議被雷暴打斷,躲避在乾草堆下,直到天空放晴。1808年,乾草堆禱告小組和威廉士大學的其他學生,開始了組成名為「弟兄們」的團體,宗旨在於向非基督徒傳播福音。1810年,這些成員在麻薩諸塞州成立美國第一個海外傳教差會:美國公理會海外傳道會,簡稱美部會。1812年,美國公理會差會派出了第一批5名傳教士到達印度。
第一批美國宣教士包括了耶德遜(Adoniram Judson)和萊斯(Luther Rice)。他們被公理會的差會派遣前往印度的加爾各答傳福音。在那裡他們遇見了威廉·克裡,克裡影響他們成為了浸信會主義者,放棄了嬰兒洗禮的觀點。
萊斯後來回到美國,組織了1814年浸信會宣教大會,這一會議當時決定每三年召開一次,又名「三年大會」(Triennial Convention),這是美南浸信會的前身。
耶德遜後來去了緬甸,最後死在那裡,他先後有三任妻子,都死在緬甸,他也在緬甸身受牢獄之苦。但是,他在緬甸的事工大有果效。到他去世時,有七千個緬甸基督徒,和一百多個緬甸本地的傳道人。
三年大會從1814年開始,在頭二十年裡一共差派了一百多位宣教士去到海外。
美南浸信會
到1830年代,在北方和南方的浸信會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張,主要是奴隸制的問題。首先,浸信會並不主張奴隸制。相反,浸信會由於本身的神學主張民主、良心自由和平等,所以浸信會從一開始就致力於廢奴運動,呼籲消除不平等,也挑戰了根據人種和階層劃分教會的做法。但是,新一代的傳道人由於在南方長大,習慣了奴隸制度,也習慣了上層人士的舒適生活。他們發展出一套捍衛奴隸制度的神學來(私有財產權)。
1845年,三年大會拒絕接受蓄奴的傳道人成為宣教士,這激怒了南方蓄奴州的浸信會。
於是,南方蓄奴州的大部分浸信會教會都脫離了三年大會,自行組織了美南浸信會,以表示對三年大會的抗議和不滿。
由於美南浸信會是全新的組織,所以也採用了和三年大會不同的組織方式,特別是在宣教和植堂上採用地區聯會而非機構推動,帶來了不同的果效。
當然,對於浸信會歷史上來說,這是羞辱的一頁。美南浸信會公開正式地在1995年為當時的蓄奴主義而道歉和悔改。
正式地譴責奴隸制度和種族主義。
為歷史上支持奴隸制度和種族主義的行為道歉。
從各種種族主義表現中悔改。
請求美國黑人的原諒。
在新教中,美南浸信會是最大的宗派。2015年的統計是45793間教會,一千五百萬成員。美南浸信會有六間下屬神學院,和幾十所大學。
為不滿世界浸信會聯盟容忍同性戀和按立女性牧師,2004年,美南浸信會正式脫離世界浸信會聯盟。美南浸信會曾是世浸聯最大的會員及奉獻來源。世浸聯4600萬成員中,美南浸信會1600萬人,佔1/3。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