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17日,四川省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關於對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對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5號)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省局」)發布的《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20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天全縣西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黃豆芽」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省局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報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樣單編號:SC20510000003930578;食品名稱:黃豆芽;規格型號: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0-01-17;被抽樣單位:天全縣西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不合格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情況
天全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天全縣局」)於2020年2月2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天全縣西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因當事人依法履行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義務,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天全縣局於2020年3月25日對其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天全縣西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購進該批次黃豆芽時履行了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義務,天全縣局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不再購進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
二、雅安市名山區鑫御隆斑魚莊銷售的「烏魚」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省局2020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報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樣單編號:SC20510000003930609;食品名稱:烏魚;規格型號: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0-01-19;被抽樣單位:雅安市名山區鑫御隆斑魚莊;不合格項目:氧氟沙星。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情況
雅安市名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名山區局」)於2020年02月2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雅安市名山區鑫御隆斑魚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鑑於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名山區局於2020年02月24日決定對其免予行政處罰。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雅安市名山區鑫御隆斑魚莊在購進該批次烏魚時履行了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義務。名山區局已責令其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
三、雅安市福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省局2020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報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樣單編號:SC20510000003930634;食品名稱:黃豆芽;規格型號: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0-01-19;被抽樣單位:雅安市福隆商貿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情況
雅安市名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名山區局」)於2020年3月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雅安市福隆商貿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二款以及「兩法」銜接的相關規定,參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名山區局於2020年3月16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雅安市福隆商貿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和索票索證義務。名山區局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違規行為、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
名山區局已於2020年03月21日組織複查驗收,雅安市福隆商貿有限公司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