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犯罪行為一般適用於《刑法》,糾紛一類則適用於《民法典》等民事相關法律,而一些日常生活中的違規行為,大多可以依據《治安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常見的如違法行為小偷小摸金額較小社會危害也較小的,打架鬥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等等未構成刑事責任的,就可以適用於該規定,今天就來聊聊相關的一些規定和處罰。
首先來說相關的處罰力度都有哪些,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和規定分為下列幾種種:
警告。罰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其他違法規定,違者處15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和查獲的違禁品,依照規定退回原主或者沒收。違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規定沒收。具體辦法由公安部另行規定。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如果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簡單來說,根據相關規定的話,如果不涉及刑事責任的話,最高處罰款5000以下,15日以內拘留。
其次就是相關的追責時效,根據相關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然後說下常見的一些違法行為的一些規定: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注意只是輕微傷害,尚構不成「輕傷」定義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最後說下和個人私人財產相關的一些規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元以下罰款:
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所以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如果碰到以上行為,建議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治安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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