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報紙新聞的,應該對尋釁滋事不陌生,很多時候會以該罪名處罰一些社會人員,而很多朋友對於尋釁滋事可能也是一知半解,其實尋釁滋事罪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裡面的,今天就來聊聊治安管理條例和尋釁滋事的一些規定。
首先來看看一般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一些處罰相關的規定:
一、警告。
二、罰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文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免於處罰:情節特別輕微的,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由於他人脅迫或誘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有較嚴重後果的,脅迫、誘騙他人或者教唆不滿十八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對檢舉人、證人打擊報復的,屢犯不改的。
六、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七、嚴厲禁止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宿暗娼,違者處15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嫖宿不滿14歲幼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條的規定,以強姦罪論處。
八、 嚴厲禁止違反政府規定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違者除剷除其所種罌粟等毒品原植物以外,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罌粟殼的,收繳其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的罌粟殼,要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嚴厲禁止下列行為: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像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有上述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面說完治安管理的幾種處罰規定,下面來說關於尋釁滋事罪的一些規定: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隻等公共運輸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結夥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謊報險情,製造混亂的;
七、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上面這幾類都可以歸屬於尋釁滋事罪,所以日常生活工作中發現以上情形的,都可以認定為尋釁滋事罪。#治安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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