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做些什麼?

2020-12-12 律圖

一、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做什麼?

(一)、律師接受委託

律師介入時間 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律師辦理收案手續

1、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籤署《委託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託人,一份 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2、委託人籤署《授權委託書》一式三份,一份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 師存檔,一份交委託人保存;

3、律師事務所給承辦律師開據信函,由律師交辦案機關。

(二)、與公訴機關聯繫

1、承辦律師接受委託後,應及時與公訴機關取得聯繫,向其提交《授權委 託書》、律師事務所信函,並出示律師執業證。

2、辯護律師有權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三)、會見和通信

1、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無需經過檢察機關批准, 可以隨時會見。

2、辯護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進行通信,但內容應與本案有關。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關案件的情況:

4、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

5、是否參與以及怎樣參與所涉嫌的案件;

6、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和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

(四)、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要求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承辦律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2、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的,應向有關機關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事實、理由及保證方式,並註明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姓名、通信地址及聯繫方法等。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第四十二條 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四條 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幹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第四十五條 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託辯護人辯護。

在法律條款之中,律師的作用就是為了根據案件的事實來證明犯罪嫌疑人沒有進行犯罪。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確犯了國家的相關法律,那麼律師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變故,辯護律師和犯罪嫌疑人不能夠有作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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