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導,微軟在歐洲將無法繼續使用Skype的商標,因為歐盟法庭最新裁決認為,「SKYPE」和英國衛星廣播公司「SKY」,無論在拼寫還是發音上都太過相似,因此可能給消費者造成混淆。
「對於在視覺、發音以及概念上存在相似性的問題,法庭基本上認為,元音音節『y'在單詞’skype『中並不比在單詞’sky『中發音更短。」歐盟法庭解釋到,「此外,作為英語基礎詞彙的’sky『,在單詞’skype『中仍可被清晰辨認,儘管後者是作為一個單詞進行書寫的。對於公眾而言,’skype『中的’sky『將能被清晰識別,即使前者的後綴部分』pe『沒有任何具體的意義。」
「Skype」與「Sky」的商標糾紛要追溯到2004年。當時的Skype還只是一家向歐洲市場拓展的初創公司。該公司隨後在歐洲以「雲」作為背景圖標申請了社會服務類商標名和商標樣式,但此舉立刻招致英國天空廣播公司(Sky PLC)的反對,並將Skype起訴至盧森堡歐盟普通法庭。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儘管微軟輸掉了商標名爭奪官司,但這並非意味著公司要為Skype產品更名——至少目前來看,英國Sky公司尚未有此意圖——他們的初衷只是不希望微軟在歐盟註冊Skype的商標名和商標圖樣。
大概在一年前,微軟也曾與Sky就雲存儲服務SkyDrive的命名展開了法律戰。而最終結果是,微軟被迫將SkyDrive更名為OneDrive,放棄了「Sky」字樣的使用。
譯者: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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