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奧森多醫療器械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籤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716 證券簡稱:塞力斯 公告編號:2017-041
武漢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奧森多醫療器械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籤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履約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本次戰略合作不存在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業務合作實現的效益需根據實際合作情況進行核算。
●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有助於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擴大公司經營產品規模及降低採購運營成本,提升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對公司未來業績增長帶來積極影響。
一、戰略協議籤訂的基本情況
2017年4月5日,武漢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或「塞力斯」)與奧森多醫療器械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森多」)籤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本戰略合作協議籤訂的基本情況如下:
(一)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奧森多醫療器械貿易(中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3246572012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美約路222號505室
法定代表人:YUAN LIN
註冊資本:5836.066700萬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營業期限:2014年12月10日至2044年12月09日
經營範圍:一類、二類、三類醫療器械、藥品、電子產品、計算機軟硬體及其輔助設備、化工產品(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製毒化學品)、儀器儀表設備及零配件的批發、進出口、佣金代理(拍賣除外)及其相關配套業務,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區內企業間的貿易及貿易代理,區內倉儲及分撥業務(除危險品),區內商業性簡單加工及商品展示,商務信息諮詢,自有設備租賃(不得從事金融租賃),機械設備維修(除特種設備),從事醫療器械科技專業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技術轉讓。【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奧森多系Ortho Clinical Diagnostics的全資子公司,Ortho Clinical Diagnostics是一家全球體外診斷供應商,主要業務領域有臨床實驗室(包括檢測儀器平臺和臨床檢測試劑)和免疫血液學,產品涵蓋化學和免疫診斷系統和輸血醫學等。
奧森多與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協議籤署的時間、地點、方式
公司與奧森多於2017年4月5日在武漢以書面方式籤署了《戰略合作協議》。
(三)籤訂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審批或備案程序
本次籤訂的是戰略合作協議,是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框架性約定,不涉及具體的交易金額與交易事項,無需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也無需進行審批與備案。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依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二、戰略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的主要內容
集中打包採購:塞力斯未來可能作為總供應商在產品區域和/或合作區域內承包某個項目所有的設備、產品或服務。塞力斯有意在集中打包採購中與奧森多進行合作。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奧森多)責任:
(1)就未來合作項目, 凡甲方擁有之產品,都應及時的、足額的、準確的按乙方需求為乙方提供。
(2)尊重乙方的客戶範圍,在本協議確定的合作項目實施中以及在約定的產品區域和/或合作區域內, 在屆時確定的合作項目中僅通過乙方供貨給最終用戶,亦不直接向最終用戶供貨。
(3)甲方保證商品來源的合法性及提供相關證照資質。
(4)甲方嚴格執行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若有用戶反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應予以退換。
(5)甲方對產品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售後服務。
2、乙方(塞力斯)責任:
(1)在屆時確定的合作項目中於產品區域和合作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在已裝機的終端醫院,做好客戶維護服務工作並完成甲方的增長指標。
(2)乙方在指定合作區域銷售甲方產品時,必須取得必要的政府有關經營許可和認證,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維持有效。
(3)乙方有責任與甲方保持密切配合及順暢、及時的信息溝通並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的銷售及庫存數據。
(4)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其進行的盡職調查。
(三)協議的生效條件、生效時間,以及交易各方的違約責任等
1、生效條件、生效時間
本戰略合作協議於2017年4月5日籤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2、合作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合同籤訂之日起兩年。
3、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違約方」)實質違反本協議條款或條件且違約方在收到書面違約通知之後30日內並未更正該等違約行為之後,以書面通知方式立即完全終止本協議。前述違約通知應合理指明此違約行為的性質和範圍。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前述違約行為而遭受的損失。
(2)如本協議被任一方因任何原因提前完全終止的,雙方同意在本協議被終止後的合理時間內按對方的要求銷毀或向其返還任何及全部的合作數據。
(3)若乙方拒絕配合甲方開展的盡職調查、 未通過盡職調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甲方在盡職調查後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改進或者雖改進但仍未達到甲方的要求,視為乙方構成實質性違約。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承擔任何責任。
(四)協議實際履行的前置條件、附加或者保留條件
本戰略合作協議未約定實際履行的前置條件,協議條款無附加或保留條件。
三、對公司的影響
1、本協議的籤署,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需要。雙方將作為重要的戰略合作夥伴,將有助於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擴大公司經營產品規模及降低採購運營成本,提升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
2、本協議的籤署,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公司業務發展空間,對公司未來業績增長帶來積極影響。
四、重大風險提示
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協議,業務合作實現的效益需根據實際合作情況進行核算,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跟蹤有關事項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武漢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