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鄉村因為是農耕為主,也就形成了人畜混雜的生存環境。但彼此之間也算是和睦,主僕關係一樣的佳話也有不少傳說。可偏偏有古語云:「雞不三年,犬不六載。」這又是什麼意思?這句話出自清代儒生袁枚的散文筆記《子不語》,提到了晉代的一部叫做《搜神記》的志怪小說,所謂「人畜改常」,也就是說家中牲畜雖然見通人性,但根本上仍是禍害,總會傷人。因此,以前的農村都有個不成文的習俗,只要牲畜傷人,不管怎樣,一定要除掉犯事的牲畜。
大家似乎從來不會關心為何家畜會襲擊主人,聽村裡老人說是因為「撞克」(中邪),牲口得了「撞克」就「邪性」上頭,就控制不住要害主人。到底真相如何,無人知曉。村中老輩人口中總是有很多故弄玄虛的東西,想必袁枚和紀曉嵐當年也是這樣創作的。不過,這麼多年來還在口耳相傳,看來確實有幾分道理。儘管這些逃脫不了迷信,但一些事還是很難說清,到底忌諱頗多。那麼,袁枚他們的筆記裡,到底記載了些什麼呢?
在《子不語》的《人畜改常》篇中,就說有個叫孫會的人,平日裡特別喜歡狗,就養了一隻取名「長歲」。孫會格外喜歡它,平日裡同吃同處,視若己出。長歲也知道報效主人,每天都會搖頭擺尾地到門前迎接主人。某天,孫會買回些好肉,先要給長歲吃,但哪曾想這畜生發了瘋,一口就把主人的手掌咬穿,呲著牙還要繼續襲擊!孫會一時震怒,讓身旁家丁將其亂棍打殺。自此,孫會說貓狗本是畜生,無情無義,永遠也養不熟,再不養狗。
另有一例,有個叫楊九的揚州人,在一次進山打柴時救下來一隻幼虎,多日好生照料下幼虎痊癒,還留在家中不肯離開。楊九素來孤苦無依,也就收養下了這隻幼虎,平日裡形影不離,被人稱作「虎漢」。老虎長大了,楊九便想來雜耍賺錢餬口,於是開始和虎一同在街頭賣藝。他輕拍老虎額頭,老虎就張大嘴巴讓楊九把腦袋伸進去轉圈,多日無事。可就在一次表演時,老虎直接咬死了楊九!當街啃食起來。民眾慌忙報告官衙,衙門趕忙派獵戶用火槍才將其打死。之後還貼出告示警示民眾遠離禽獸。
那麼,真的只有禽獸才反目無情嗎?二十四孝裡不是照樣有埋兒奉母嗎?善惡只在一念思量,人畜都概莫能外。想來,人們馴養牲畜,不也是違逆了它們的本性嗎?這和剝削勞苦大眾的封建倫常又有什麼區別呢?總該是掃除舊日壓迫,方是正道。
對此,你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