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稅制」飽受詬病 國稅地稅「二合一」難題待解

2020-12-20 搜狐網

本報記者 潘慶照

  隨著「營改增」試點的推廣,地稅將面臨「被架空」的尷尬。國地稅能否合併,形成「大財政」體系,再成關注焦點。據《21世紀經濟報導》披露,有消息人士透露,目前針對財稅改革流傳這樣一個方案:地稅系統將拆分,部分併入國稅,部分併入財政系統。

  分稅制下國稅與地稅的徵管之爭由來已久,學界、人大代表等直指其機構設置不科學,腐敗頻發,並極力倡導兩套徵收機構合併。但多年來,這一直是個未解命題。此次「大財政」傳言備受關注概緣於此,但至今國稅總局等相關負責人並未確認以上說法。

  「大財政」傳言再起

  地稅系統將拆分,部分併入國稅,部分併入財政系統。據稱,以上「大財政」方案大致思路如下:將地稅中原來涉及營業稅等稅收業務的人員劃歸國稅,其他人員分流到財政系統。分流到財政系統的人員,主要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地方性費用的徵收工作。

  早在2009年,國家提出在部分地區試點基礎上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時,國地稅合併的提議便開始流行,但至今一直沒有具體運作實施。

  此次「大財政」方案的提出也難免以往的爭議:支持者認為「能加強部門間的協調,提高效率」,反對者認為「大部制應更多針對產業主管部門,對財稅系統的調整,政府決策部門需要傾聽更多不同的聲音。」

  對於「大財政」體系的傳言,國家稅務總局並未確認。其相關負責人強調國稅總局為執行機構,有關機構調整事宜,應向中編辦求證。

  「分稅制」飽受詬病

  稅務系統一位官員表示,「(國地稅)當初不該分,現在想合很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的形勢。

  我國在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將國稅與地稅機構分設。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分稅制」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財權、調動地方政府理財的積極性、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矛盾和問題也日益突出:「兩稅」為爭奪稅源競相違規操作,致使國家稅收遭受大量損失,且直接影響政府正確決策;稅收徵管成本和運行成本急劇攀升;稅務機構設置不科學加之監督缺失,導致重大稅務腐敗;稅收徵管秩序混亂,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稅務法規缺失,激化稅企矛盾;機構分設不利於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的統一。

  多次建議國地稅合併的政協委員黃少良舉例:河北省國稅局原局長李真受賄814萬元;江西省國稅局原局長滕國榮受賄被判7年;陝西安康市國稅局原局長李玉貴貪汙受賄被判12年;廣西柳州市國稅局原局長楊立峰貪汙、挪用上千萬元。「分稅制是這些國稅腐敗大案、要案頻出的重要體制根源。」

  當務之急則是隨著「營改增」試點的推進,國地稅在分工上已出現矛盾。營業稅本為地稅收入的大頭,改革後,徵管部門將從原來的地稅局變為國稅局,地稅系統將面臨「業務被架空」的尷尬。

  「合稅制」大勢所趨

  曾任中南財大外國財稅教研室副主任的葉青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營改增」試點的大力度推廣,使得地稅機構職能進一步弱化,這給國稅地稅合併帶來了契機。

  而從國地稅分家以後的稅收成本上看,這種合併也是勢在必行。葉青表示,國地稅分家至今已近20年了,目前國稅與地稅加在一起的稅收成本比20年前沒分家時提高一倍。事實證明,目前,我國已是稅收成本最高的國家之一。美國的稅收徵收成本佔稅收收入總額的0.58%,日本為1.13%,而我國已接近8%。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施正文教授也認可以上說法,「從整個稅收徵管、將來完善或者改革的方面來看,目前我國國地稅機構分設已經帶來了很多負面問題,比如管轄交叉、管轄不明確給納稅人的稅收登記、申報及稅務稽查帶來了很多重複與不便。徵管成本與納稅成本顯著上升。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即便『營改增』不推行,目前國地稅分開運行這個機制產生的實際效果也是弊大於利。」

  在施正文的眼中,隨著改革試點的推進,問題就不再是國地稅該不該合併,而在於怎樣試點與如何擴大試點,怎樣分行業、分地區讓改革最終完成,讓這種合併進行得更加順暢與合理。「國地稅合併並不會影響到中央稅收收入目標的完成。且從長遠來看,這是我國稅收系統改革的一大趨勢,從正當性、合理性、科學性和規範性上看都具備可行性。」「上海模式也證明了國地稅合併的合理性」,1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後,仍有個別省份沿襲了國地稅不分家,或者財政地稅不分的局面。上海即是國地稅不分家,實踐證明,上海市的財稅系統現已被公認是「我國人員最為精幹、效率最高的財稅系統」。

  「二合一」難題待解

  然而必須承認的是:「分稅制」是符合市場經濟原則和公共財政理論要求的,這是市場經濟國家運用財政手段對經濟實行宏觀調控較為成功的做法;其實質上就是為了有效地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權關係。「兩稅合併」的阻力也顯而易見:一是來自利益集團的阻力,這或許是影響稅務機構改革最重要的一環。譬如,國稅地稅合併後,人員的分流與安置問題(特別是官員崗位與級別的調整);二是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博弈問題,都不容易解決。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顧海兵指出,在兩稅合併問題上,相關方面沒必要再患得患失,時機早就成熟了,不會有任何影響,越晚成本越高,越早越有利於中國在世界上樹立法治國家的形象。

  對於國地稅「二合一」難題,曾多次建言國地稅合併的黃少良委員曾給出解決方案: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機制;國稅、地稅應是合併後「稅務局」內部業務的分工;一塊牌子,一套機構,一種管理體制,執行一個政策法令;建立、健全稅務有效監督機制;合併後的稅務部門增設專門機構,加強對偷漏稅和稅企、官企勾結違法違紀的打擊力度……

  延伸調查

  上海國稅地稅不分家

  如果你撥通上海市稅務局的電話,會聽到總機小姐告訴你:「這裡是上海市財稅局」。據稱,上海市是國內目前唯一國稅、地稅不分家的城市。

  上海沒有實行分稅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稅務機構的精簡和效率。現實的情況是,上海在稅種方面劃分向來清楚,在全國一直是一個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交中央的稅收一直名列全國榜首。

  上海人對國稅、地稅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們總結稅務不分家有三大好處:一是機構精簡,辦事效率高。二是納稅成本低。企業不需要同時跑兩個地方交稅,不需要接待兩個稅務局的檢查,不會接受兩個稅務機關的培訓。三是稅務機關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在其他地方出現的『賣稅』現象上海就從沒有過。」在最近幾年內,上海的稅收顯示出十分強勁的增長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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