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討論個人崇拜問題,現將涉及的一些理論背景做一些整理,供思考這個問題的朋友參考。
一、權力與權威
什麼是權力,按照韋伯的看法,權力是一種強制的能力,即在他人不願意、不合作的情況下,也能實現自己意志的能力。
依照社會認可或接受的標準,權力又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一種是為社會認可和接受的權力,又可以稱之為合法的權力。一種是不為社會認可和接受的權力,稱為非法的權力。
為社會認可和接受的權力,又可以稱之為權威。所以,權威與權力的不同點就在於,權威是以社會的接受和認可為基礎的,而權力則既可能有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基礎,也可能沒有。因此,擁有權力者,並不一定具有權威。
按照權威的來源和基礎,韋伯將權威的類型分成三種。
一種是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即以確立已久的傳統和習俗為基礎的權威,在這當中,傳統和習俗賦予權威以神聖性。如世襲制。比如說,中國古代的皇位繼承制,就是由兩個世代沿襲的規則所構成。一是父死子繼制,二是立嫡以長制。如果違反了這兩個規則,皇帝的合法性和權威就要受到質疑。
二是克裡斯瑪型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也就是人格魅力型權威。這種權威的基礎是個體的人格力量,也就是人的超凡魅力。魅力的願意是天國授予特殊個人的恩賜。
三是法理型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這種是以理性的規則和法律的程序為基礎的。比如美國,其總統是依據法律的規則和程序選舉出來的。我們很難想像一個沒有經過這種規則和程序而依靠政變的方式產生的總統,能獲得社會的認可和接受。這也是為什麼像美國這樣的國家不會發生軍事政變以改變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原因。
二、克裡斯瑪型權威與個人崇拜
為了解釋個人崇拜的現象,這裡我們簡單探討一下克裡斯瑪型權威。
克裡斯瑪(charisma)最早是一個神學術語,專指神賜予之物,是天主教教義中門徒的權力的來源。韋伯把這一神學概念用於解釋社會現象,指代個人力量或魅力通過對其他人的心理控制而確立領導地位。
韋伯把克裡斯瑪即魅力分為四種:
第一種是北歐神話中的暴虎之勇,即英雄,標準的形象就是,具有異常強大的力量,發怒時常不著鎧甲即迎向戰鬥。
第二種是薩滿之魔,他能夠通靈性,經常通過癲癇性舉止傳達某種神秘的旨意,經常被視為神靈在人間的信使。
第三種的代表者是摩門教的創立者史密斯。他用欺騙的方式宣稱自己受到天使的宣諭,並在自己的住處附近找到了以象形文字記述的救世福音全文。
第四種文人型(litterateur),具有獨特的鼓動能力,能夠憑藉生花之筆或如簧之舌來鼓動或引導群眾。
可見,克裡斯瑪型權威有幾個特點。第一,克裡斯瑪型權威都有著某種神秘或異於常人的特質;第二,在對這種權威的認同中包含著崇拜、忠誠、情感依賴甚至獻身精神等因素;第三,這種認同往往是非理性的,不再問為什麼。
三、個人崇拜及其類型
上面整理的主要是韋伯關於權威特別是克裡斯瑪型權威的基本理論。藉由這些理論,我們可以對個人崇拜及其類型做一些探討。
經歷-功績型崇拜:
在20世紀,這是一種最常見的個人崇拜。20世紀是一個革命的世紀,這個世紀不僅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而且在20世紀下半期,很多國家經由民族革命或民族解放戰爭獲得了國家獨立。革命和戰爭是最容易誕生克裡斯瑪型權威並形成個人崇拜的背景。在革命勝利之後,革命領袖往往會以其傳奇的經歷和功績成為克裡斯瑪型的領袖。
個性-魅力型崇拜:
在非戰爭、非革命的和平時期,相對來說難以產生克裡斯瑪型權威和個人崇拜,因為這時候的舞臺太平庸了。少數能夠具有個人魅力並形成一定程度個人崇拜的,往往與其獨特的個性和能力聯繫在一起。其中,塑造得最成功的,普京應當是一個,在過去這些年中,個人的特性加之媒體的成功塑造,普京在人們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種酷、硬漢的形象。再如利比亞的卡扎菲,其生前在利比亞也因其個人魅力享有民眾的崇拜。甚至其怪異的生活方式(如即使是出國訪問也要住在帳篷裡等),在力量懸殊條件下與美國的抗衡的「傳奇」,都成為其個人崇拜形成的重要因素。
神諭型崇拜:
比如天主教會的教宗。按照傳統的說法,教宗是基督12使徒之一彼得的繼承者,是上帝指派的整個基督教世界的最高領袖。再有如政教合一體制中的宗教領袖,如伊朗精神領袖又稱為伊朗革命領袖、伊朗最高領袖。他和伊朗總統同時是國家元首。根據伊朗憲法,他是伊朗在宗教上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領導人。尤其是其第一任精神領袖霍梅尼,更是在伊朗民眾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這三種個人崇拜的類型,實際上也是現代社會中個人崇拜有可能形成的來源和基礎。有人問,那金正恩搞的是不是個人崇拜?我的看法,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崇拜。如果說,朝鮮人對金日成的個人崇拜還具有某種個人經歷及功績的基礎的話,那金正恩實際上是連這樣的基礎都沒有,其所謂的個人崇拜完全是高壓與恐懼的結果。
長按或掃描二維碼關注本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