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商法》實施 有微商用英文發朋友圈賣貨規避監管

2020-12-12 人民日報

2013年,根據全國人大十二屆常委會立法規劃,財經委牽頭國務院12個部門組成了起草組。

根據立法法,我們國家的法律一般都是經過三審,但是電子商務法是四審。從提出到2018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一共用三年起草,兩年兩屆常委會四次會議審議。原因在於電子商務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複雜,涉及面廣,規模大,又是新生事物,因此制定過程中比較慎重。

 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在這部法律中,對包括個人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為給予了規範。

 代購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也需要進行登記和納稅,一些代購暫停業務,保持觀望,而一些自營電商平臺則認為《電商法》對自己是利好消息。

《電商法》還對商家刪差評刷好評、捆綁搭售、大數據殺熟、押金退還等消費者關注的問題做出了規定。不過,專家表示該法規是電商領域的基本法,其中仍有一些細節需要進一步解釋說明。

影響1:代購也需登記和納稅

在新《電商法》中規定,包括「代購」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且依法納稅。具體規定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代購小劉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自己長期在海外生活,暫時還不知道如何操作,打算暫時「觀望」一下。小劉是一名義大利留學生,她在學習之餘通過「代購」為自己賺取生活費,每月收入穩定在萬元左右,靠的就是一些奢侈品國內外的定價差及稅率優惠。

 有人發現,為了躲避監管,一些代購甚至用英文在朋友圈發送商品信息。「不會英文都別想做代購和微商了!可是用英文寫就可以不受監管了?」有網友質疑。

事實上,個人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除了代購還有許多,包括「帶貨」主播、朋友圈微商、抖音賣貨,以及在淘寶、微店、小程序等平臺開設小店的個人賣家等等。中消協表示,微商是近年來新興的網絡交易模式,但進入門檻低,無實體店、無營業執照,出現消費糾紛後消費者維權困難。《電商法》明確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有利於加強對相關領域的監管,更好解決此類消費糾紛。

影響2:刪差評刷好評面臨罰款

在電商購物,「商品評價」是許多買家非常看重的一點。「一般我會看『買家秀』和追加評論,如果評論好的話就毫不猶豫下手了;但商家說得再好,要是有差評,我也不會買。」經常網購的孫女士對記者表示。

以往為了一個「好評」,賣家會大費周章,比如「超過50字評論加3張圖好評加店主好友可以立即返現2元,追加評論後再返3元紅包」。而為了刪除一個「差評」,有的店家會打「奪命連環電話」,威脅買家修改中差評,有平臺還可以刪除、隱匿中差評,有時消費者為了避免麻煩往往無法給出客觀評價。

新《電商法》出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同時法律還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否則可能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影響3:捆綁搭售必須明示

捆綁搭售是一些OTA電商機構的「套路」,比如在購買飛機票時,默認被捆綁各類保險、接送機券、酒店優惠券、門票紅包等。

有消費者表示此前在購票時經常被「搭售」:「本來是衝著特價票去的,結果一個不留意就被默認勾選了一堆附加選項,平臺解釋是跟特價票捆綁的,不能單獨購買特價票,真是吃了啞巴虧。」

今後,這種搭售也要被禁止了。「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電商法》規定,違反者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影響4:「大數據殺熟」被禁止

去年被關注的「大數據殺熟」也在《電商法》中被提及,「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電商網站根據大數據實行「個性化推薦」時,不能僅展示推薦的商品,也要將其他商品選項共同推薦給消費者,讓買家平等選擇。這就避免了一些電商或提供電商服務的平臺利用「個性化推薦」當藉口,為一些對價格不敏感的人群推薦價格較高的商品,而將同類型的低價商品進行屏蔽。

 影響5:押金退還不及時也不行

在《電商法》中也對押金事宜做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如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影響6:B2C平臺優勢顯現

前騰訊京東戰略分析、電商分析專家李成東對記者表示,此前許多所謂的「代購」實際上是靠賣假貨賺錢的,真代購的利潤比較微薄,而這些造假的「代購」僅僅把假貨帶出國再寄回國內,就能當正品來賣,今後他們的違法成本將大大提升,新《電商法》將對他們產生震懾作用。

難怪一些自營平臺和品牌旗艦店對新法規表示歡迎。「《電商法》實施後,增加的稅收最終會讓私人代購商品的價格上漲,導致其失去價格優勢。同時,在商品的信譽方面,企業顯然更有優勢。雖然如此,但是中國的代購行業不會徹底消亡,還會持續一段時間。」唯品會韓國子公司總經理辛龍山說,相比私人代購,擁有跨境電商的企業在供應鏈、規模和信譽方面的優勢十分明顯。

京東則表示,京東集團將一如既往堅持依法經營,做貫徹落實《電商法》的典範。前不久,京東集團商事創新部還展示了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電子商標快速辦理以及自然人商家便捷稅務登記三大平臺首創服務。

專家分析

部分細節仍需進一步解釋

不過,《電商法》仍是一部基本法,其中一些細節還待進一步解釋說明。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師于波認為,《電商法》的一些內容是框架性、原則性規定,有些地方仍需要進一步細化,並且由於電子商務領域的迅速發展,各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也需要不斷出臺相關規定進行完善。

比如,《電商法》第十條規定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的例外,即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不需要進行登記,這裡的「小額零星」如何界定,各地區間界定標準是否應當有差異,都需要進行後續的細化,需出臺實施細則或實施條例、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

前阿里研究院、現電子商務法律網CEO阿拉木斯也認為,目前,《電商法》並沒有要求那些沒有工商登記的個人網店在2019年1月1日關店,「是否必須辦理工商登記,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而在關於『零星小額』的主管部門解釋出來之前,任何人都是無法判斷的。」

(來源:北京青年報)

相關焦點

  • 新《電商法》實施 不會英文都別想做代購和微商了?
    從提出到2018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一共用三年起草,兩年兩屆常委會四次會議審議。原因在於電子商務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複雜,涉及面廣,規模大,又是新生事物,因此制定過程中比較慎重。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在這部法律中,對包括個人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為給予了規範。
  • 電商法落地 代購行業將加速洗牌 有微商為躲監管改用英文賣貨
    電商法實施後,有的代購為逃避監管「手繪」產品圖樣,用英語賣貨。受訪者供圖部分商品或會漲價但質量將更有保證在新《電商法》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這意味著,此前處於法律盲區的個人海外代購將受到約束,納入監管範疇。
  • 新電商法下的合規大考,微商該何去何從?
    原標題:新電商法下的合規大考,微商該何去何從?新《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將有一個季度,過去的3個月,微商從業人員為行業巨變喜憂參半。喜的是,身份「轉正」了,終於得到法律認可了;憂的是,「危」機近在眼前,合規大考利潤壓縮。
  • 《電商法》來了 微商改用英文賣貨?
    從提出到2018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一共用三年起草,兩年兩屆常委會四次會議審議。原因在於電子商務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複雜,涉及面廣,規模大,又是新生事物,因此制定過程中比較慎重。  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在這部法律中,對包括個人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為給予了規範。
  • 電商法正式實施 圖文:代購微商不發商品圖片改發漫畫
    電商法元旦起正式實施 網絡出現逃避監管「教程」圖文:代購微商不發商品圖片改發漫畫圖為微信朋友圈裡的英文漫畫版代購廣告1月1日,讓微商和代購們「瑟瑟發抖」的《電商法》正式實施了。代購朋友圈「畫風突變」「為啥微信裡的代購們都開始發手繪圖案了,是『你畫我猜』又流行了嗎?」家住東西湖區常青花園的奚女士,指著自己朋友圈裡的信息向記者吐槽。記者在奚女士手機上看到,一個手繪的黃色瓶子,被代購者描述成「隔壁村倩倩的弟弟倩壁,很好的小夥子,小名有油、很清新,目前待業,工作後期望薪水188元」。奚女士笑著告訴記者,「這應該是倩碧黃油」。
  • 代購微商 瀕臨滅絕?
    代購比微商關注新法規距離新法規實施還有80多天,而社交網絡上進行代購的個人與以「寶媽」為代表的微商群體,看似並沒有什麼變化,依舊在刷屏發布著商品信息。另一位在微信全球購開店的德國代購表示,小代購都是靠平臺在做,自己也在關注《電商法》,到時官方要求什麼證件去辦就好了,不過目前平臺還沒有通知任何新規定,店鋪一直正常接單發快遞。針對即將實施的新規,10月10日下午,微信全球購的客服透露近期會發布宣導類文件。
  • 微商請注意!3月起,朋友圈賣隱形眼鏡和玻尿酸需有實體店
    未取得經營許可,沒有線下實體店,擅自在朋友圈賣隱形眼鏡和玻尿酸是違法的。 近日,《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發布,並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對網上銷售醫療器械提出了「線上線下一致」的監管原則。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醫療器械監管司副司長王樹才透露,2017年,中國網絡醫療器械銷售規模已經達到了100億元。 但是在繁榮的背後,卻出現了許多「違規」操作。隱形眼鏡、玻尿酸這種看似與人體健康沒那麼大關係的醫療器材,是要植入體內或是與身體重要部分長期接觸的三類管理類別醫療器械,購買不當會產生嚴重後果。
  • 新電商法實施兩天,不會說散裝土味英語的靈魂畫手不是好代購!
    上兩周,科技君給大家科普過從2019年1月1日開始,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開始實施,代購和微商的日子沒以前好過了,說不定還會就此沉寂一段時間。然而,科技君發現,還是低估了這群人!沒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實施還激發了他們的隱藏技能。根據新《電商法》的規定,不管是正規電商平臺,還是朋友圈私人代購、微商、網絡直播,都算是電子商務經營者。不管是代購產品是什麼,都需要營業執照。
  • 今年起電商法落地 你朋友圈的代購微商還好嗎?
    2019年元旦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以往靠「人肉」通關帶貨的微商們,都將成為電商經營者中的一員,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履行納稅義務。為了規避風險,一些代購暫時關閉了朋友圈,而更多的代購微商轉入「地下」,在朋友圈啟用限流、降權,甚至變身文案高手、靈魂畫師。
  • 首部《電商法》正式實施 微商、代購偷漏稅將負刑責
    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該法規定,電商領域的大量自然人經營者,需要進行工商登記,依法納稅。  網上賣家需工商登記  由於不受法律法規約束,微商憑藉低門檻、高回報的特點,吸引越來越多人入行。
  • 朋友圈裡的代購、微商要涼涼了?
    我身邊有很多朋友都習慣這樣購物,而且買著買著一些人自己也會做起來。如今許多人就算自己沒做過代購微商,也會在朋友圈裡看到他們的身影。網上很多人唏噓,做代購和微商的朋友估計要「涼涼」了!2018年8月31日,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不論是電商平臺的代購、朋友圈的微商還是網絡直播賣東西的博主,現在都統一有了一個專業名詞稱呼——電子商務經營者。
  • 微商注意:在朋友圈賣商品也要納稅了
    在微商刷屏的朋友圈,和好友之間的交易,看似私人之間的行為,其實,這也是生意,也要依法納稅。日前,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法》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記者 楊田風【亮點一】 微信朋友圈賣商品納入管理微商是近年來新興的網絡交易模式,發展迅速,但也存在不少問題。
  • 拿貨周期長、亂價問題頻現!憑藉微商渠道崛起的凱兒得樂未來將走向...
    雖然整個事件最後官方進行了澄清,但「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了眾多網友議論,曾經紅遍朋友圈的凱兒得樂紙尿褲,現今問題頻發,憑藉微商渠道崛起的凱兒得樂未來將走向何方?Part1.凱兒得樂如何藉助微商渠道順勢「出道」?隨著網際網路的大規模滲透,自媒體和社群的崛起,個體力量在信息傳播的廣度、頻率和精準度上都實現了質的飛躍。
  • 消費- 成本2元減肥果朋友圈賣159元微商賣的產品能信嗎
    隨著微信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因此便出現了一大波做微商的人,很多人都曾看到一些微商總是在朋友圈發布各種廣告宣傳吧,而近期一起成本2元減肥果朋友圈賣159元的案件就引起了大家的關注,誰想得到成本2元減肥果朋友圈賣159元呢?
  • 微商強行推送廣告或上黑名單 朋友圈賣東西今後需先報備
    原標題:在朋友圈賣東西 今後也需要先報備   商務部下發《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為了推銷商品,商家不厭其煩地給你發簡訊、微信;從網店上購買商品,商家卻拒絕提供發票及購物憑證……這些現象或將得到遏制。
  • 微商朋友圈洗腦語錄,不發幾條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微商
    人人微商已經成為了一種潮流,好友裡沒幾個微商,不好意思說用過微信。想要做微商,發發朋友圈是成為必備的手段,今天為大家分享下,那些比較洗腦的微商朋友圈文案,供各位老闆鑑賞。其實,你不要煩,馬雲曾說過:當你發現你朋友圈賣的東西你還買不起的時候,你就該開始奮鬥了,當你發現你朋友圈裡賣的東西你都不認識的時候,你就該補課了,精明人看朋友圈是商機,土豪看朋友圈是購物,屌絲看朋友圈是廣告!說得太對了。3、有人27歲買寶馬,有人27歲打遊戲,有人30歲存款80萬,有人30歲工作都找不到。
  • 朋友圈賣有毒「減肥藥」7名微商被判刑
    吃了朋友圈減肥藥,轉身做了代理2017年底,麗水蓮都的林某某從淘寶網上購買了一瓶「中藥減肥丸」,吃完之後效果不錯,體重明顯減輕,引得親朋好友紛紛前來詢問她有什麼「減肥秘訣」。見自己吃的減肥藥如此受歡迎,林某某打起了做微商生意的算盤。她聯繫到銷售該減肥藥的商家,做起了該藥的代理。
  • 新電商法來了代購化身「靈魂畫師」掩耳盜鈴律師:避不開法律規制
    在朋友圈發廣告圖片,不再套路「出牌」——不少人發現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裡冒出許多「靈魂畫手」,推銷商品的圖片全變成了手繪圖。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而就在《電商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天,微信朋友圈代購間一股「手繪」熱開始風行,有不少人宣稱這是為了規避《電商法》新規。北青報記者採訪多位朋友圈代購獲悉,「手繪」營銷熱其實更多的是為了吸引顧客眼球。
  • 「朋友圈微商」陷「中國式尷尬」 消費者維權難成硬傷
    在微商生態仍處於野蠻生長的前提下,「朋友圈賣貨」的商業模式似乎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質疑。  「朋友圈又不能看了。」重慶市民王先生記得上個月才清理了一次微信好友,因為實在受不了朋友圈裡鋪天蓋地的「代購」、「面膜」廣告。最近,他覺得自己的手機屏幕又離淪陷不遠了。原本希望有個能與朋友交流平臺的王先生,最近甚至想過徹底離開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