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號稱「史上最低價」「剁手也要買」的商品,真的那麼便宜嗎?
全省首例網購價格欺詐案判了!
【案情】小吳看到網上一家店鋪打出打折的標語,認為很划算,各種商品原價2100多,實付款只要1600多,這不是省了500多元嗎?
付款之後,小吳心想,自己從未認真比對過同類商品的價格,不知道買到的東西是否真如店家宣稱的那麼划算,於是便翻看了商品的價格,發現一直沒有變化!
小吳向物價和市場管理局進行了舉報,行政部門也給出了處罰意見,但是雙方的民事賠償協商未果,於是小吳告上了法院。
南昌市青雲譜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的上述經營行為已構成價格欺詐,依法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遂依法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三倍賠償金4920元。
什麼是價格欺詐?
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虛構原價也系價格欺詐的表現形式之一。根據有關部門的明確解釋,商品的「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網購遇上事怎麼維權?
市民在網購過程中如果真的遇上了價格問題,投訴途徑有三種,首先,向網絡第三方平臺所在地的物價部門反映;其次,如今每家網店都有營業執照,市民可以向網店註冊地物價部門投訴;最後,市民可以向網絡第三方平臺客服投訴,作為「中間方」,該平臺可以從中協調,幫助消費者達成訴求。
在這其中,市民可先向第三方平臺客服投訴,因為消費者在購物之後,支付的貨款暫時寄存在該平臺上,如果消費者有訴求,商家也收不到錢,因此,平臺客服是第一協調員。
如果遭遇商家涉嫌虛假宣傳或欺詐,消費者最好要保留相關的網頁對話等截圖證據,購物發票、通話記錄等證據,以便維權。
來源:南昌新聞綜合江西法院、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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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南昌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