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生產關係視角重新理解「三種社會形態論」
對於「三種社會形態論」,目前學界主要關注的是《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的表述。這一理論是以集中的、顯性的表述形式出現的,可以稱之為「顯性的三種社會形態論」。其特徵是,以貨幣交換關係、物化關係的歷史發展為基本視角看待人類社會及其主體(即現實的人)的發展史,以個人與社會關係、人的社會結合方式以及人的發展程度為標準劃分「三種社會形態」。具體來看,《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的「貨幣」章先從貨幣交換關係的普遍發展引出物化關係的普遍發展,並將此標明為現代資產階級社會不同於前現代社會和未來社會的關鍵特徵。所謂物化,就是指人與人的社會聯繫顛倒地表現為物與物的社會關係(貨幣與商品的關係、交換價值),由此,個人間互相的全面依賴就表現為毫不相干、利益衝突的獨立個人。而後,「貨幣」章才集中揭示了社會發展的三種形式、三個階段。第一種社會形態通常簡稱為「人的依賴關係社會」,即「人的依賴關係(起初完全是自然發生的),是最初的社會形式,在這種形式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小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所謂「人的依賴關係」具體是指自然發生的或歷史發生的個人相互之間的統治從屬關係(血緣的、地緣的、家長制的、古代的或是封建的)。第二種社會形態簡稱為「物的依賴性社會」,即「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這種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係、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所謂「物的依賴性」是指個人對異己的物化關係(交換關係和生產關係)的依賴和從屬。所謂「人的獨立性」是指,個人由於普遍發展的物化關係而從人身依附關係中解放出來而獲得的相對「獨立性」。第三種社會形態簡稱為「自由個性社會」,即「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的生產能力成為從屬於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馬克思還特別指出了三種形態之間的關係:「第二個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同步發展起來。」①顯然,劃分三種社會形態的主要線索是人的發展方式與發展程度,而劃分的歷史基礎則是交換價值、貨幣關係的發展程度。進一步看,三種社會形態中還貫穿著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的矛盾關係的發展:第一形態是個人勞動直接隸屬於地緣共同體無法全面社會化的階段,第二形態是個人勞動通過普遍商品交換的中介而間接社會化的階段,而第三形態是揚棄了勞動時間價值化這一中介機制,使得個人勞動可以直接社會化的階段。由此,三種社會形態就可以理解為,自然經濟、商品經濟和產品經濟(或時間經濟)三種經濟形態的發展階段。然而,也有論者認為,「三種社會形態論」是依據貨幣交換關係區分的,沒有達到生產關係的深度,因而沒有建立在生產關係分析基礎上的「五種社會形態論」深刻。那麼,「三種社會形態論」真的只是局限於交換關係層面麼?
實際上,《資本論》已經從生產關係層面提出了一種新的「三種社會形態論」表述。只是這一表述僅僅作為服從於論述主題的歷史背景而存在,並非集中系統的表述,因而是一種「隱性的三種社會形態論」。雖然是隱性的,但卻構成了馬克思在過去、現在與未來之中把握資本主義社會歷史特性的基本歷史視野。為了更加深入地理解「三種社會形態論」,就要闡發《資本論》中的「三種社會形態論」表述,從而把該理論從交換關係層面深化為生產關係層面②。具體說來,此處的生產關係具體表現為,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結合方式、所有制形式、剩餘勞動佔有方式以及勞動控制方式等方面。
首先,馬克思從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結合方式角度區分了三種社會形態。由此,三種社會形態的特徵就是勞動者與生產資料(勞動的客觀條件)結合的三種方式: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天然統一、歷史分離和更高的統一。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結合方式是任何一種社會的生產方式的基本要素之一,因而也就構成了劃分不同社會經濟形態的重要標誌。馬克思明確指出:「不論生產的社會的形式如何,勞動者和生產資料始終是生產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離的情況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產因素。凡要進行生產,它們就必須結合起來。實行這種結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會結構區:分為各個不同的經濟時期。」③《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在分析「資本的原始積累」「資本主義生產以前的各種形式」和《資本論》第1卷分析「原始積累」問題時,都強調了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方式的歷史更替,及其對資本主義形成、發展和消滅的標誌意義。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統一,是資本主義以前的各種社會形式的基本特徵,相當於三種社會形態中第一形態「人的依賴關係社會」。其中,勞動者通過人身依附關係而隸屬於某個共同體從而成為生產資料的直接佔有者,或者勞動者本身作為生產資料的一部分而隸屬於共同體或剝削者(如在奴隸制中)。從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統一向二者分離的過程,就是所謂資本原始積累。由此形成第二形態「物的依賴性社會」。通過原始積累過程,一方面,分離出來的勞動者被轉化為自由到一無所有、只能出賣勞動力的僱傭工人,另一方面,分離出來的生產資料被貨幣化並轉化為資本。這分離的二者通過勞動力商品的買賣在生產過程中再度結合,然而這是一種非直接的、以資本為中介的結合,並始終伴隨著對抗性矛盾。只有揚棄資本統治,才能揚棄勞動與生產資料的這種對抗性關係,使之在更高基礎上實現歷史的統一,由此形成第三形態「自由個性社會」。
其次,馬克思從所有制形式角度區分了三種社會形態。由此,三種社會形態的特徵就是三種所有制形式:以個人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資本主義私有制和社會所有制。《資本論》第1卷分析「原始積累」後,宏觀把握了「資本主義積累的歷史趨勢」,並揭示出三種所有制形式,即「以個人自己勞動為基礎的分散的私有制」、「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產生的資本主義佔有方式,從而資本主義的私有制」、生產資料的共同佔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或「社會所有制」,三種所有制呈現為「否定之否定」的歷史演進關係④。顯然,其中的以個人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可以泛化為勞動者與生產資料(勞動客觀條件)的統一,就可以對應於三種社會形態中的人的依賴關係社會。資本主義私有制對應於物的依賴性社會,而社會所有制對應於自由個性社會。
再次,馬克思還從剩餘勞動佔有(剝削)方式的角度區分了三種社會形態。三種社會形態的特徵表現為剩餘勞動佔有的三種方式:剩餘勞動的直接佔有、剩餘勞動以剩餘勞動方式的佔有和剩餘勞動轉化為自由活動、自由時間。在人的依賴關係社會中,居於主導地位的剩餘勞動佔有剝削方式是以直接勞動或勞動產品形態佔有剩餘勞動,例如原始共同體中的勞動產品共同佔有,奴隸制下的奴隸勞動,農奴制下的徭役,地主制下的實物地租等。而只有在物的依賴性社會中,剩餘勞動才以普遍的價值化方式被佔有:「把剩餘價值看作只是剩餘勞動時間的凝結,只是對象化的剩餘勞動,這對於認識剩餘價值也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使各種經濟的社會形態例如奴隸社會和僱傭勞動的社會區別開來的,只是從直接生產者身上,勞動者身上,榨取這種剩餘勞動的形式。」⑤而揚棄了資本統治,就揚棄了剩餘勞動價值化這一佔有和剝削方式。在社會的調節下,剩餘勞動就能夠轉化為自由時間和自由的創造性活動,服務於自由個性的全面發展。
最後,馬克思從「勞動控制方式」的角度區分了三種社會形態。由此,三種社會形態的特徵表現為勞動控制的三種方式:「超經濟力量」的勞動控制、經濟力量的勞動控制和社會調節下的自由勞動。在人的依賴關係社會中,統治階級主要通過人身依附關係中的超經濟力量(政治的、軍事的、宗教倫理的、血緣宗族的力量)來控制勞動者人身,進而間接地支配勞動過程。在原始積累階段,統治階級則通過國家暴力等超經濟力量作為保障手段推動了資本主義生產的基本條件的形成。而在資本主義生產制度確立之後,各種超經濟力量就退居次要補充地位,而作為經濟權力的資本就實現了對生產過程的直接支配,即通過監督、指揮和紀律(規訓)等方式直接控制僱傭勞動者的勞動過程:「經濟關係的無聲的強制保證資本家對工人的統治。超經濟的直接的暴力固然還在使用,但只是例外地使用。」⑥這也體現了現代社會與前現代社會的結構性變化,從政治經濟未分化的混沌總體發展到政治與經濟的領域分化結構。
將《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與《資本論》中的「三種社會形態論」綜合起來就會發現,社會發展規律本身既是生產方式的發展規律,又是現實的人的活動規律,是歷史主體的活動方式發展演變的內在聯繫。歷史作為現實的個人的能動的生活歷程,至少包含如下幾個關鍵層面:一是人的生產方式、生產關係的發展演變,二是人的交往方式、交換關係的發展演變,三是人的本性與社會化方式的發展演變。要言之,「三種社會形態論」本身就是蘊含著歷史規律性與主體能動性的有機統一。更進一步地,我們也應該從這種總體性視野出發去理解「四種生產方式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