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峰峰礦區政法系統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全面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和「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形成了預防和化解並重、政府治理與社區自治並舉、訴訟與非訴訟方式並行、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有力提升了市域社會治理水平。
訴調對接+「一鄉一庭」。峰峰礦區政法系統充分利用訴調對接平臺,與各鄉鎮黨委政府、村委會、婦聯、民調組織等建立聯繫機制,將訴調對接工作統一部署至基層各調解中心,原則上實現「鄉鎮立案調解,法庭規範指導」的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全區11個鎮級調委會、157個村級調委會、68個社區居委調委會全部設立完成,971名人民調解員全部到位,88名人民陪審員到位並開展工作。「以案定補」政策資金全部落實,其中品牌調解室12個,骨幹調解員33人,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13個,涵蓋交通、醫療、勞動爭議、物業糾紛等各個領域,形成了「覆蓋全區、網格聯動」的非訴糾紛解決機制。峰峰礦區將民間調解作為化解社會糾紛的第一道防線,無論是法院受理或是民調組織接收的民事案件,全部經由民調組織先行調解,順利調解結案的,可由當地司法所出具核驗書、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的,再經訴調對接系統推送至法院進行立案審理。基層法庭充分發揮「一鄉一庭」和「訴調對接系統」的便捷性,為無法線上操作立案的群眾直接進行糾紛登記、遠程立案及訴前調解等工作,大大方便了群眾反映訴求。為提高民調員工作積極性,區政法委協調資金,司法局按化解案件數發放給人民調解員一定補貼。截至目前,峰峰鎮已順利調解121起糾紛,調解成功率100%。
特色調解+專業審理。2018年以來,峰峰礦區政法系統大力推進調解室建設,建立了兩個以模範特邀調解員個人命名的調解室:全國人大代表安際衡調解室、省優秀人民調解員白泉林調解室;成立了交通事故、家事糾紛、勞動爭議、社區糾紛、行政爭議、金融借貸及律師調解7個專業調解室。同時對繁案專審精審,組建家事、金融、勞動爭議等專業化審判團隊,對案件進行「門診式」分流,達到多元參與,集類案指導。行業調解,促心服口服。峰峰礦區成立了區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2018年12月以來,該區通過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平臺錄入案件204件,調解成功148件,且均已通過法院司法確認,調解率為72.5%。峰峰礦區還成立了區家事調解委員會,總結出「離婚解困三步法」飽含實踐心得的智慧結晶,取得良好效果。勞動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每月召開聯席會,溝通隱患苗頭,提前介入,儘早解決,減少勞動爭議涉訴案件。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在處理行政糾紛時,區政法系統將化解原則貫穿始終,以「調解在前,無訟少訴」定紛止爭。金融巡迴法庭2018年以來共審結涉金融案件237件,涉案標的近10億元,為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深化「登」字號改革。峰峰礦區人民法院根據「一人一事一號」的原則,做到來案必登記。對於當事人起訴的民商事糾紛,一律以「登」字號予以登記,掃描起訴材料形成電子檔案。除當場登記立案的案件,對以「登」字號登記的糾紛,首先徵詢訴訟原告人是否同意先做案件登記,由人民陪審員和特邀調解員調解,對於適宜訴前化解的立「訴前調」字號,分流訴前化解糾紛,努力將矛盾糾紛徹底化解在源頭;對不適宜或者當事人不同意訴前化解的,起訴材料補正後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做好法律釋明工作。為做好不同案件程序之間轉換銜接工作,峰峰礦區邀請了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退休人員和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組成調解團隊,負責線上調解及回訪。同時,將「登」字號和「一鄉一法庭」相結合,與鄉鎮調解組織、村委會、基層司法所聯繫,建立矛盾糾紛調解聯絡機制,充分利用鄉賢調解、人民調解等各類調解資源,利用「法庭+村居委會」「法官+人民調解員」「法官+鄉賢」等形式,構建大調解格局,實現了法院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機整合。(孫樂冀、張徵強)
來源:邯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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