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中國籍人才能否申請東莞特色人才認定評定?
答:可以。我市特色人才的認定評定對象,不受國籍、戶籍和身份限制。按照《東莞市特色人才認定評定實施細則》規定,在我市可申請認定評定東莞特色人才,年齡要求一般在6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2.、哪個部門單位負責東莞市特色人才的認定評定?
答:東莞市特色人才的評定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認定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3、特色人才認定後,可以申請特色人才認定嗎?
答:可以。東莞市特色人才認定後,達到更高類別認定標準的,可以申請重新認定相應人才類別。
4、 申請東莞市特色人才認定應提交什麼材料?
答:申請東莞市特色人才認定,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1)《東莞市特色人才認定評定人才認定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護照);
(3)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榮譽與獎勵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證書、主要任職證明、主要業績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成果鑑定);
(4)來莞證明(與用人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和社保證明、個稅證明);
(5)近期大一寸電子版免冠照片。
文字:呂曉敢
編輯:鍾彥亮
【來源:東莞日報社i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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