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 吳碧慧/文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豬八戒網曾與員工因勞動爭議被起訴,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工資以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最終豬八戒網共賠付了10萬多,不知CEO朱明躍覺不覺得冤?
運營商財經網從該文書獲悉,2016年5月9日,張某和豬八戒商業保理公司籤訂勞動合同,約定其受聘擔任八戒保理公司總經理(二級機構),合同自2016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止,合同期限3年,月薪5萬元。
張某入職後,八戒保理公司要求每月發放70%的工資,剩餘30%的工資暫由公司扣著,年底一次性再發。
然而,2018年4月1日,八戒保理公司因豬八戒網絡公司大企業僱主事業部發展困難,需調一名營銷能力強的人去主持工作,而張某則被選中。被平級調崗至豬八戒網,並在2018年4月1日籤訂勞動合同,擔任大企業僱主事業部(一級機構)副總經理一職,合同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5月25日止,無試用期,勞動報酬與八戒保理公司的待遇一樣,月薪5萬元。
據張某訴稱,調任後一直表現良好,同時在工資待遇方面,豬八戒網絡公司要求每月發放60%的工資,剩餘40%的工資由公司扣著,年底一次性再發。但張某入職兩個餘月,豬八戒網絡公司卻於2018年6月8日以她不勝任工作為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向張某寄送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對此,張某認為這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工資並賠償她9萬多。
而豬八戒網辯稱公司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賠償損失。
法院則認為豬八戒網提供的證據並不能證明張某不能勝任工作,而且即使不勝任公司也應當先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故豬八戒網系違法解約需要支付賠償金。
最終法院判定豬八戒網支付張某未支付的工資並賠償其損失9萬多,合計十萬多。
資料顯示,豬八戒網創始人兼CEO為朱明躍,他在2006年創立了豬八戒網,不知他是否覺得冤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