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編輯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現役士官,最近老家準備要拆遷,而現在我的戶口已經註銷,由於老家的政策是拆遷補償是按戶口人頭計發的,如果我結婚配偶在戶口上的話,就可以多分60平米的房子,但她現在隨軍戶口在駐地,我想問下,我現在能把老婆的戶口遷到我原先的戶口上嗎?該怎麼辦?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關於現役軍人入伍前承包的農村土地被拆遷補償的問題,根據下面的政策規定是可以享受相應的補償的:
1、《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中規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2、《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也有規定,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農村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或者佔用的,與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同等權利。
但對於你所提及的想把配偶戶口遷移到你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話,這個問題全國沒有統一的標準可以參考,各地的戶籍政策也不一樣。
據小編了解,現在大多數農村,對進村的外來戶口把關都特別嚴,比如戶口不是農民的不允許遷入,徵地拆遷期間不允許遷入等等。
部分可以遷入戶口的地方,也只能選擇投靠的方式,比如近親屬投靠遷入也就是說你的妻子可以投靠你的父母,因為你的妻子是你父母的近親屬。
另外你的子女是屬於你父母的直系親屬,直接可以把戶口遷到你父母的名下,這一點全國是統一的。
所以,建議你或者家人可以在入伍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諮詢了解相關政策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