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在日常生活中鄰居給我們提供很多的幫助。但在拆遷時,鄰居們好像突然變了個人…
有的鄰居在你還未籤協議之前就對你進行「狂轟亂炸」:最可怕的是他們明明已經籤完字,基於複雜的心態對你的決策通常會進行錯誤的信息幹擾,比如常常會說,「別再堅持了,補償不可能增加了,再堅持的話獎勵也沒有了。」
這是什麼心態?
就是你的補償不能比我高的心態,有人說有兩種幸福:第一種幸福是我真的很幸福;第二種幸福是我不幸福,但看到你比我還不幸福,然後我幸福了。
核心原則:補償是自己的
在房屋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是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人。因此,鄰裡鄰居的情況與自己的家的補償沒有直接關係。這是一個大原則,需要廣大徵拆人牢記!在現實生活中,徵收的一方經常會拿鄰居的情況做幌子,強調哪個鄰居已經把字籤了,如果你不籤字就會顯得怎樣怎樣,這種說法是沒有絲毫根據的。
一些人被徵拆人也習慣於按照鄰居的意圖走,例如本想聘請專業的徵收維護利益律師介入這件事,但鄰居表示沒有必要、讓自己再等等看,結果將是最好的維護利益的機會錯過了,錯過了最佳時間甚至導致房屋被強行拆除。「相信自己比相信鄰居更好」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模擬徵收:預籤約引發的鄰裡博弈
「模擬徵收」是什麼,按照法律規定,房屋徵收程序應當是「先做出征收的決定,然後再把協議籤了」;而「模擬徵收」就是「先把協議籤了,然後再對徵收決定是不是繼續生效這件事做出決定」把「籤訂補償安置協議」這一步驟的位置放在前面,讓這一步驟成為了能否推動徵收項目的決定性因素,這也就是「預籤約」模式的精髓所在。
在此過程中,項目區大多數人的意見將成為此過程的決定性因素,直接影響到項目的是否正式啟動。一旦比例達到一定水平(實踐中為80%-95%),項目就會開始進行,因為它已經贏得了廣大被徵收人的普遍同意和支持。一小部分想爭取合理補償的朋友不願意籤訂合同,這將成為公眾攻擊的目標。毫無疑問,在現實生活中,這個精心設計的程序所造成的鄰裡遊戲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
是否籤訂補償協議將影響到你鄰居的切身利益,將鄰裡進行利益捆綁。如果補償標準確實很低,或該標準顯然是不合理的,一定不能籤字。一定不要覺得有人請你籤協議就代表著涉案項目已經開始並且沒有挽回的餘地了,事實上只要實際比例達不到籤約的比例,項目不能繼續推進,咱們就享有對補償方案提出意見、要求修改補償方案的權利。
捆綁獎勵:鄰居來決定我的獎勵?
補助和獎勵辦法應該由市、縣級人民行政機關制定,給予被徵收人獎勵和補助。現實生活中被徵收方演繹出了許多經典的與商場促銷返券的套路相類似的場景:在某一棟單元樓內,單元樓中某一戶在規定的時間內籤約,能夠領取籤字早的獎勵1萬元;某一單元的所有住戶都率先將籤約完成了,便能夠在這個基礎上再領取2萬元;倘若整棟樓都將籤約完成了,便能夠繼續領取5萬元。
就按照這樣的方法來「獎勵」,實際上就把每家每戶是否籤約這件事同鄰居的獎勵金收益聯繫在一起了,我能不能拿到、拿全獎勵,決定權在鄰居的手中。
當把這一遊戲規則弄明白後,積極的做鄰居的思想工作便就成為了水到渠成的事情。最關鍵的一件事是,當被徵收人沉迷於算這筆小帳時,往往很容易將真正的大帳——補償標準是不是合理?不僅自己犯了把西瓜丟了去撿芝麻的糊塗,還一個勁兒的躥騰鄰居跟著一塊做撿芝麻丟西瓜的事。
集體維護利益困局:相信徵收方的說教,不相信法律
相信許多被徵收人,都希望能將周邊群眾團結起來,結合他們的力量,一起依照法律來委託律師維護利益,將更加合理公平的徵收補償爭取到,同時使維護利益的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但問題在於,在現實生活中是很難實現這種理想狀況的,哪怕出現了「集體維護利益」的想法也只會維持片刻,很容易陷於土崩瓦解的境地。
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有些「鄰居」的耳根子太軟,不能忍受住徵收方工作人員的政策宣講、軟磨硬泡,很容易就把自己原本已經確立的依法維護利益的目標給放棄了。就徵地拆遷而言,在人們心中,法律的分量好像永遠也不能與徵收方的恫嚇與說教相比,而這些也是集體維護利益很容易虎頭蛇尾的最關鍵的因素。
鄰裡之間的情感固然很重要,但在拆遷活動中利益是屬於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