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全教育日:性教育是否可以從七年級抓起)
今天是3月25日,是第24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這一日期的設立,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的宣傳,從而提高中小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而在眾多安全教育中,最容易被忽視、被誤解程度最深但又極其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性教育。(3月25日《中國公安報》)
據相關調查數據顯示,2018年媒體關於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報導多達數百起,且其中過半為熟人作案,作案者甚至包括親戚和老師。其中相當一部分案例都有一個共同點:許多未成年人在受到侵害時都選擇了沉默,作案者的行為往往是被第三方發現並揭露的。由此可以推斷,可能還有許多遭遇侵害的未成年人選擇了緘口不言,媒體所披露曝光的案例並非全部。
心理學家和教育工作者對未成年受害者沉默的原因已經作出了各種解釋,其中被提及最多的一點,就是「性教育的缺失」。因為性教育的缺失,許多中小學生不懂得保護自己的隱私,不懂得跟年長異性相處時應有的界限,從而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性教育的重要性已是不言而喻,部分中小學也開始了開設相關課程、下發專門課本的試點工作。我們欣慰地看到,對性教育的討論,正在從「能不能進行」向「何時進行」邁進。
如果就心理變化、認知思維、法律知識這三個方面綜合考慮,在七年級開展系統、全面、科學的性教育常識宣傳,可能是一個合適的試點選擇。
從心理變化來看,七年級學生大多為11—13歲,處於青春期的預臨階段、開始階段或初期階段。而從兒童期到青春期的過渡階段甚至更早,未成年人的心理都會出現巨大變化。這種變化,可以用「矛盾」二字來概括——依賴與獨立間的矛盾,閉鎖與開放間的矛盾,勇敢與怯懦間的矛盾。因為做不到完全獨立,未成年人無法就自己可能會遭受的性侵害作出有效預估;因為內心時常封閉,所以對自身受到的傷害難以啟齒,而如果整個社會的輿論氛圍都是「談性色變」,那就加劇了未成年人的封閉;因為掙扎於勇敢與怯懦之間,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害時不敢採取公開的方式反抗或告知父母。儘管這三種心理變化早就出現,但未成年人對這三點真正自覺的認識,可能還是要到七年級經過相關學科學習後才能完成。只有擁有了這種自覺的認識,學生對性侵害現象才會做到更加深刻的理解,從而提高性教育學習的主動性。
從認知思維來看,進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會更加顯現思維的獨立性,對許多事物會有自己的判斷和獨到見解。如果性教育在小學開展,學生的認知思維達不到能夠主動對此評判的獨立程度,而在當前性教育相關教材缺乏的情況下,在小學階段強行普及性教育,可能就會導致照本宣科,達不到預期的教學目的。七年級的學生已經初步形成對許多新事物的認知評判標準,通過道德與法治學科的課堂學習,也能自覺認識到,自己的確擁有相當程度的評判標準,能夠對所普及的性教育知識進行有效理解,且對這種有效理解的程度充滿信心,這就是開展性教育的有利時機。
從法律知識看,七年級的學生從小學階段對「品德與社會」學科的學習轉向初中階段對「道德與法治」學科的學習,開始掌握或了解生活中的法律常識,通過課堂學習也會認識到「法律是保護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有效武器和堅強後盾」。如果同期開展性教育的學習,學生將會更好地將防範性侵害的知識與所學的法律知識、所培養的法律觀念相結合,從而可以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當然,這僅僅是從學校教育的角度而言——保護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讓未成年人早早地了解性安全常識,家庭教育、社會宣傳、政府監督,一個也不能缺位。而關於開展性教育的年齡,也可能會有其他更好的視角來論證。但無論如何,必須要及時把性教育提升到同其他各方面安全教育平等的高度,唯有如此,「房思琪」式的悲劇,才會更少地重演。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