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木
當下,一些騙子盯著匯票交易市場出現的監管漏洞,鋌而走險、頻繁作案。2020年5月,河北省邢臺市、縣兩級檢察機關成功抗訴了一起匯票詐騙案,沉重打擊了那些抱有僥倖心理、唯利是圖的犯罪分子。
「我收一張面值100萬元的匯票,進貨時可作貨款使用,也可用作抵押。遇到有問題的匯票,只要有實際交易憑證,一般都能換票……」這幾年,在沙河市做玻璃批發生意的老闆馮燁憑藉辛勤勞動,賺了點錢。
2018年2月12日,一輛緩緩駛來的寶馬車停在了馮家門前。從車上下來三名男子,老馮熱情地將他們迎進客廳。三人依次落座,位於正中的是董某。老馮早就聽熟人說,董某做建材生意起家,能力超群,身價上億元。聞名不如見面,這個「80後」年輕人果然器宇不凡。寒暄過後,董某從隨身攜帶的黑皮包內取出兩張票面均為296萬元的匯票,語氣自然而真誠地說:「快過年了,我公司資金周轉不開,你看能不能貼現這兩張匯票…… 我們急著用現金。」
馮燁接過匯票仔細查看,又用自家的檢測儀器查驗一番,未見異常。他擔心匯票來路不明,再三詢問來源。
董某告訴他:「天津一家公司欠我公司貨款,這兩張匯票是頂帳而來……如果有問題,隨時可退還。」
聽董某這麼說,老馮一顆懸著的心放了下來。半個小時後,馮燁向朋友借了些錢,湊足了579萬元轉入董某的帳戶。
這兩張面值總額592萬元的匯票交易,老馮僅賺了百分之三左右的手續費。他想的是,日後倘若能和董老闆長期合作,便可賺更多的錢。
不料,這次交易成了老馮生意場上的噩夢。春節假期後的第一天早上,馮燁帶著兩張匯票到工行查驗信息。他在工作人員的指點下,發現了兩張匯票上的變造痕跡。馮燁頓時驚出一身冷汗,他趕緊撥通董某的手機……
董某,1981年出生,畢業於唐山警校,曾在橋東區公安局從警多年。2014年3月,董某辭職下海,成為苗瑞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麥鵬,曾為銀行信貸員,業務往來中與董某相識。2016年麥鵬辭職後,常與董某聯繫。
就在兩天前,號稱金融領域 「大咖」的鄭福成帶著數張匯票不遠千裡,入住邢臺新金山大酒店,自稱「就是讓大家多掙點錢」。麥鵬聞訊後與董某來到新金山大酒店,同鄭福成聊起匯票事宜。
據麥鵬在公安機關供述:「董總說他能貼現匯票,所以經由我手將鄭福成的兩張面值296萬的匯票給了董總……」案卷顯示,董某拿到這兩張尾號為23和25的匯票後,第二天上午便去找銀行工作的朋友王斌詢問情況,之後前往馮燁家,便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
馮燁發現被騙後,連忙逼著董某退錢。董某應道,「錢可以退給你,可上家要我把給你的匯票先退給他才能退錢」。馮燁覺得董某的話有些道理,未加思索,便將尾號23的匯票退給了董某。然而,馮燁沒想到這張匯票又成了董某騙取另一家企業錢財的「新籌碼」。
據歸案後的麥鵬交代:「董某跟我說,他把貼現匯票的80萬元轉給了鄭福成,把剩餘的錢花光了。可是老馮已發現是假票了,追著他要退款……必須用這張尾號23的匯票再貼現才能還上欠款。」於是,麥鵬便按董某的意思繼續尋找貼現匯票的「下家」。他聽聞好友英娟因投資項目缺少啟動資金,便答應英娟貼出這張匯票後,可將貼現的一部分錢借給英娟使用。2018年3月6日,英娟通過天津一家公司將這張尾號23的匯票以290萬元貼現給滄州明慧公司,英娟將其中150萬元打入苗瑞公司帳戶,董某很快取走了這筆錢。偵查員調查發現,董某用這筆錢償還了他個人的債務。
明慧公司發現尾號23的匯票系假票後,當即報了警。滄州警方立案調查的消息令麥鵬如驚弓之鳥,他多次與董某商議萬全之計。董某安撫麥鵬:「我在沙河關係廣……只要不讓邢臺警方和滄州警方聯手,這事就好辦。」麥鵬按董某指示與滄州警方周旋,可他很快便露出馬腳被警方網上追逃。事實上,董某在麥鵬面前只是故作鎮靜,他自己早已如坐針氈。之前騙取的700萬餘元已被他揮霍一空,馮燁夫婦每天追債並以「報警」相威脅,早令他惶惶不可終日。
2018年3月27日晚,董某輾轉反側、無法入眠,只得讓老婆艾玲從嶽父那裡借些錢還債。一周後,董某陸續退給馮燁26萬元,至此他再也拿不出一分錢。老馮最終還是報了警。接案後,沙河市公安局立刻成立專案組,制定詳細偵破計劃,圍繞尾號23和25兩張匯票的來源及去向展開深入偵查。四個月後,偵查員北上滄州、營口等地收集證據,一個以劉守文、宮天宇為首的製造假匯票團夥浮出水面。
原來,大連順和鑫隆貿易公司老闆劉守文通過網絡找到了製作假匯票、身在珠海的陳玉葵,讓陳玉葵將他所提供的十餘張小額真匯票變造成百萬元面值的大額假匯票,然後再以每張8萬元回收。
該團夥中的宮天宇又以每張25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專做假匯票買賣的唐景河7張。鄭福成以每張50萬元的價格購買到其中4張面值均為296萬元的匯票。隨後,他帶著尾號23和25的兩張票來到了邢臺。
2018年4月,宮天宇等多人相繼落入法網。三個月後,董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沙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票據詐騙罪批准逮捕董某。
《刑法》第194條規定:票據詐騙罪,必須是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明知是變造、偽造、作廢的票據而使用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如果事先不知道而出於過失使用了變造等有問題的匯票,則不構成票據詐騙罪。
果不其然,董某歸案後辯稱:「我作為常人,並不知道這兩張匯票是變造的……」為進一步查清事實,檢察官兩次詳細列明補查提綱,引導公安機關展開深入偵查。其間,偵查員又南下福建、湖南等地調查,掌握了董某多次在澳門參與賭博的線索。
此刻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傳來:逃亡一年之久的麥鵬在滄州被抓獲歸案。2019年3月,沙河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董某兩起犯罪事實:一是董某使用從鄭福成手中取得的兩張假匯票騙取馮燁579萬元;另一起是董某將馮燁退回的一張匯票交給麥鵬,共同騙取滄州明慧公司290萬元。
2019年11月22日,沙河市人民法院未認定董某使用兩張匯票從馮燁處貼現579萬元構成票據詐騙罪,僅認定檢察官所指控的董某與麥鵬共同欺騙滄州公司的犯罪事實,以票據詐騙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30萬元;責令董某退賠馮燁和明慧公司的損失。
宣判後,沙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二審開庭前夕,邢臺市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深入分析五本厚厚卷宗中的相關證據後,再次到看守所提審了在押犯麥鵬。
面對檢察官的問話,麥鵬稱:「鄭福成這次來就是為了匯票貼現的事。當時鄭福成和董某談的是五五分成,我們這些中間人多少給點好處費,夠吃住就行了,後來董某嫌給的比例低,鄭福成又讓了10%。談成後,鄭福成把票給了我,我又給了董某。」
匯票的面值等同於人民幣價值,董某沒有投入任何成本卻能有六成收益,這等投機取巧豈能縱容?
檢察官經調查認為:董某獲取尾號23和25兩張匯票並不是通過正常買賣等合法渠道取得的,且在馮燁處貼現時謊稱為「頂帳所得」,這明顯是故意隱瞞、欺騙涉案匯票的真實來源。董某將貼現的579萬元中的80萬元支付給鄭福成,剩餘部分用於償還個人債務,這不符合匯票的交易常理和習慣。此外,董某將麥鵬、英娟二次貼現中150萬元打給楊某、譚某等人帳戶。譚某、楊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據此,邢臺市人民檢察院作出支持沙河市人民檢察院抗訴意見的批覆。
2020年5月8日上午,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鑑於這起票據詐騙案的複雜性,二審合議庭報經審判委員會研究後,認為檢察機關抗訴意見成立,董某使用假匯票騙取馮燁579萬元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也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6月16日,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董某犯票據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責令董某退賠馮燁和明慧公司的損失。(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