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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一種罪過,就是不能迅速發現學生的程度深淺,及時調整教學方式乃至教學內容。
下面的學員有很多,在不同的問題上程度各有深淺。教師要能照應到絕大多數人的水平,用他們能夠接受、理解的方式傳遞教學內容。
如果學員的水平方差很大,教師最好有一種本事能讓不同程度的學生都能接受並獲得程度不同的理解。也就是說,可以把高深的內容隱藏看似容易理解的故事、現象裡。結果,眾生隨類各得解,深者得其深,淺者得其淺,所有的人都覺得有收穫。
教師可能會犯一種錯誤,迫切地想把自認為最有價值的東西給到學生。但問題在於,即便對學生很有價值,學生因為有限的判斷能力,可能會誤以為你講的東西根本沒有價值,甚至是胡扯。
這時候,有的學員可能就會笑了,這種笑至少包含了這幾層意思:(1)學生對教師要講的內容其實並不懂;(2)學生並不知道自己不懂;(3)學生認為教師在胡扯;(4)學生認為教師不值得尊重。
所以《論語》上說,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中等以上的人,可以給他講高深的道理,中等以下的人就算了。《道德經》雲,以其病病,是以不病。一個人知道自己有毛病有缺點,其實這已經算沒有毛病了。
子曰:不悱不發,不憤不啟。他暫時沒有疑問,就不用去啟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