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面鏡子,既映照出學生的內心世界,也映照出教師的專業素養和個性品格。如果教師不會寫作、心中無愛,自然無法通過作文與學生對話,更無法發現字裡行間跳動著的一顆顆靈動、真摯、獨特的心。正如吳非老師所說:「你的胸襟有多寬廣,學生創造的天地就有多大。」
我在教學中有過類似的教訓。在指導某位學生作文時,我會建議「最好不要這樣寫」「最好還是能那樣寫」……我給出的那些具體建議出於什麼樣的考慮?——是按照我希望的「樣子」去改。我雖注意到了學生作文的「方方面面」,卻可能忽略了「這一位」「這一次」「這一題」的特殊性以及他想嘗試的願望。近年我對「怎樣批改」做了一些反思。教師辛辛苦苦批改作文,為什麼效果並不理想,「吃力不討好」?可能我們的「想當然」多,越俎代庖多,掣肘多,總要像不停地擔心「兒寒乎」「兒飢乎」的老祖母一樣嘮叨。著眼於基本能力的培養,尊重學生自由表達的意願,讓他在作文中能保持自我;在他需要教師的指導時,有能力提出多種可供選擇的建議或方法。我覺得,這樣的作文教學是比較正常的。對學生作文能力的培養,應重視「該會的,基本都會」——有了「基本」,就很好。比如,七年級學生能用200字的一段話描繪場景,用100字大致勾勒一個人的神情動作;高二學生能闡述對某一觀點的不同見解,能自圓其說,能用三五分鐘時間更換另一種結尾,等等。我覺得,這就是基本能力,就是「會寫了」。至於寫得有多好,是不是能得高分,是不是可以獲得推薦公開發表,大可不必在意。所以,教師不要用過高、過細的要求去幹擾學生,他本來已經比較有把握了,就不要把他的預想搞亂,不必非得提醒他「描繪的場景最好要能有色彩、溫度和氣味」「這個人的衣著描寫應當和性格習慣有關」「也要注意一下其他不同的見解」「結尾最好要點題」……沒完沒了的「引導」,反而有可能讓學生懷疑自己的作文能力,他也許索性不主動積極地去「想」了,他覺得自己的思維不重要了。作文「好與不好」,未必有令人信服的「標準」。同一篇作文,背靠背的三名教師能給出差距較大的分數,這種事經常見到,那又有什麼必要把學生的一次作文當作經典去反覆打磨呢?「落實」了那麼一大堆「指導」後,這篇作文還能有什麼「特點」「個性」?還記得手把手教學生修改作文的經歷。我要求學生動手改作文,學生像是沒有什麼辦法,速度極慢。我不耐煩,拿過來動手幫學生改了第一頁稿紙,讓學生看。學生很高興,表示很佩服。我問:「現在你知道怎麼改了吧?能不能自己改第二頁?」學生說:「你能不能再改幾處給我看?」他仍然看不出哪些地方需要改,也不知道該如何改,教師的代替完全沒有作用(這也是我不主張教師「批改作文」而主張「批作文」的原因之一)。這以後,我經常問學生的是:「你自己認為哪些地方要修改?」只要他能看出來,就該知道怎樣去改!因而,能發現問題是修改的前提。從這個意義上說,把自己的文章修改一遍,往往要比多寫兩篇有用。回顧自己在文章修改教學方面的經歷,有一點還是值得做點兒小結的,即對不同的學生提不同的要求,所提出的具體修改要求要稍高一些,讓他們「踮起腳跟才能夠得到」。在一個教學班中,幾十名學生的寫作能力不在一個水平上,沒有可能也沒有必要做統一的要求;即使同一名學生,他在不同文體的寫作方面,發展也是不均衡的,他最有必要提高的可能也只是某一方面的問題。因此針對不同情況,提出的修改要求也應當是不同的。我會對一位學生說:「你把段落重新整理一下,適當地搬搬家,讓文章有點兒起伏,你試試看。」我會對另一位學生說:「你就用順敘,把段落調整一下,不要把這件很感人的小事寫得太複雜。」要視學生的寫作個性和具體能力來提要求,我不願意學生把文章都寫成一個樣。也曾有學生問,為什麼老師提的要求不一樣,我則較多地從閱讀積累、寫作個性以及文體選材諸方面的不同做出解說。教師在指導修改時,還可以把要求說得明確一些。比如,我教「學會嚴密地論證」時,讓學生在交作文前再做如下考慮:「看看立論有沒有破綻,是否經得起質疑,看看說理的順序是否正確,看看表達有沒有不清楚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把話寫得更簡練一些,看看遣詞造句是否會出現歧義……最後讀一讀,有沒有什麼地方語句不通。」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允許學生上交塗塗改改的文稿,雖然「卷面不整潔」,但通過學生修改的痕跡,可以揣摩他修改的原因,了解他寫作的過程,我甚至想看看他究竟在猶豫什麼。如果在這樣的引導和寬容下,學生仍然懶得修改,那教師也就沒有什麼可說的了,我們應當允許學生嘗試並體驗失敗。教育,是慢的藝術,有時候需要等待。這個觀點,可能未必會有多少老師認同,然而,學生會永遠記住一名教師的語言表達。多年前,曾有學生家長找我溝通,說有位任課老師說話沒有禮貌,傷害了他的女兒。那名女生進入高一後學習遇到困難,有兩門課學得比較吃力,幾次測驗成績僅僅在及格線上。那位老師當著班上同學的面對她說:「我看你是沒什麼指望了。」女孩回家大哭,家長對老師這樣說話很不理解,認為這不是教師應有的職業修養,並提出調班甚至考慮轉學,因為「孩子的高中時代很重要,不能讓孩子生活在這種教師的陰影下」。在與往屆畢業生聚會時,我發現他們對教師的記憶,往往是其教學語言特徵,而未必是學科知識教學。這就是說,我們的語言表達會影響學生的思維和心靈,而且影響力會持續很久。因為學科因素,語文教師的表達更容易被學生關注——無論是口頭表達還是書面表達。那些富有智慧和激情的表達,是語文教師職業素養留給學生永久的記憶,這就是教育,正屬於那種離開學校後「剩下的東西」。1985年,我曾就當時本校的教學情況做了個統計:教師如果教兩個班的語文,他每學年要批改的學生作文和隨筆加起來在4500篇以上。如果一名教師每年要批改這麼多作文,自己卻不寫作,甚至說「我不會寫」,是說不過去的。語文教師應把寫作當作必備的專業素養。在一次座談會上,我說到教師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寫作方式時,原本聽得很認真的幾位高中教師忽然情緒激烈、異口同聲地說「我們不會寫」。我問:「你們為什麼不說『我不會寫』,而要說『我們不會寫』?」「那你們批改學生的作文時為什麼那麼苛刻,給個80分就像開『恩科』一樣?」——當然,承認「不會寫」比裝作「很會寫並能教你寫」要誠實,但我們畢竟是專業工作者啊!學校裡有些非語文學科的教師倒是很能寫,我也看過他們的文章,很好,這充分證明:寫作是一種基本能力。作為語文教師,我們不但需要具備這樣的能力,還必須具備教授、指導學生寫作的能力。教師缺乏寫作的經驗,就不大可能了解學生的寫作過程,也就不大可能對學生的寫作做有效的指導。我在教學中發現,相當多的學生非常重視教師的寫作示範,教師在寫作上比學生高明一些,學生就有了可以提高的「臺階」;教師的寫作經歷豐富,在和學生的交流中,他的經驗和教訓都可以成為學生寫作和思維的借鑑。回顧教學經歷中的一些個案,很有意思。有不少文章寫得好的學生,其他各科成績平平,有的甚至連語文成績也並不高。20多年前,有位學生留級到我班上,她的六門主課均不及格,但因為讀書多,隨筆寫得特別動人。後來她以一篇文章在年級出名(那篇文章被全國十多家報刊轉載,並受到冰心先生的賞識),因此找到了自信。這次成功支撐她度過了高中時代,她後來生活得很好。有些學生選擇寫作可能有特殊的原因(比如消沉、自卑),教師評價時要特別予以關注。在學校裡,數理化學習可以用一個尺度去衡量、評價,相對而言,寫作(尤其是創作)卻沒有固定的評價尺度,所以,一些學習有障礙的學生願意選擇寫作來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們未必想當作家,只是想從這裡尋找安慰和寄託。後來我每遇到類似的學生,總是留心發揮他們的作文優勢,幫助他們樹立學習的信心,找到前行的動力。如果他們的作文夠得上八十一二分,我總會往上再提一點兒,打個85分——作文的85分在班上是比較高的成績。我這樣做,沒有什麼理由,就是想讓他們比一般同學更多地、更早地看到光明,看到希望。——需要說明的是:我在考試中沒有這樣做,流水閱卷後,更不可能這樣做。我只想讓這些學生知道自己還有一「長」。事實也證明,這樣做沒有什麼副作用。我有不少這樣的學生,他們把學校教的東西差不多都忘了,但至今不畏懼寫作。特別是在那些寫作基礎比較弱的教學班,一定要堅持不提過高要求,想方設法讓學生看到作文的進步。對寫作有困難的學生,批改其作文時要特別予以注意:全篇好,當然要大力表揚;全篇一般,但有一段寫得好,不妨高度肯定這一段,這有可能使他反覆地琢磨這一段的好處,並設法把每一段都寫好;文章全篇很平,也找不到突出的段落,但有一兩句話說得不錯,就給他打上波浪線,加旁批,表揚這幾句話「寫得有意思」「說得清爽明白」,讓他看到自己的作文還有符合要求的地方;從頭到尾乏善可陳的,我有時還會設法寫上一句「標點準確」「字跡工整」……總之,在學習階段,要永遠讓他看到希望。(以上片段摘自《王棟生作文教學筆記》《王棟生作文教學筆記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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