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店鋪轉讓消費者的充值卡怎麼辦?《民法...

2020-12-17 瀟湘晨報

充了一年的會員卡,商家突然宣稱店鋪轉讓。這是不少消費者遇到過的尷尬問題。商家走了,還沒到期的會員卡怎麼辦?別急,《民法典》裡有規定。

在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上,湖南思博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餘高勇表示,在面臨上述問題的時候,消費者最常遇到的套路就是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了所謂的「選擇權」,如消費者的會員卡權益轉讓到另一家商戶,但往往這個選擇消費者並不願意。而商家則通知,消費者超過一定時間未使用「選擇權「則視為同意。

《民法典》頒布前,如果商戶經營者向消費者發送上述通知、且消費者未按照通知要求行使「選擇權」時,消費者再向商戶轉讓者主張權利時,往往面臨障礙。中立的裁判者會認為商戶經營者盡到了通知義務,而消費者怠於行使權利,所以裁判結論會對消費者不利。

新頒布的《民法典》第551條針對該類問題新增了明確規定。《民法典》第551條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通知。」也就是說如果經營者要將充值債務轉讓給別的商戶應當徵得消費者的同意。如果消費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沒有作出明確的表示,則視為消費者不同意商戶轉讓充值債務。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來源:瀟湘晨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相關焦點

  • 「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民法典》擴大了肖像權的保護範圍
    在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上,湖南湘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瀟從肖像權保護方面對《民法典》進行了解析。什麼是肖像權?《民法典》第1018條首次將肖像定義為: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 山西省消費者協會舉辦《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題法律講座
    全面學好用好民法典 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促進《民法典》在消費維權工作中「落地」,加強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過程中應履行的義務,營造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 這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消費者的衣食住行都在裡面
    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了一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如衣食住行、消費金融、生活安寧······都能從裡面找到答案。6月18日,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與通程律師事務所舉辦了一場《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會上,律師們各抒己見,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熱門話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同時也為消費者答疑解惑。
  • 西北政法大學舉辦新時期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題講座
    2020年12月18日至19日,「新時期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系列專題講座」在西北政法大學成功舉辦,本次系列專題講座共分三場,由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主辦,陝西省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會、陝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尚公(西安)律師事務所協辦。
  • 我國民法典中的抵押財產轉讓
    □民法典在允許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前提下,承認了抵押權的追及效力,從而據此保護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故此,不能認為抵押權設立意味著就完全禁止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民法典接受了上述觀點,改變了物權法第191條的規定,民法典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民法典承認抵押權的追及效力  民法典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 淄博大潤發一餐飲店「跑路」 充值卡餘額退款難
    編者按: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國山東網淄博頻道聯合淄博市工商局向廣大消費者開通「3·15」維權熱線,如果您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隨時可以撥打本網電話0533-7996966進行反映,我們將全力助你維權。
  • 民法典來了|程嘯:《民法典》與個人信息權益保護
    本場活動由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程嘯以「民法典與個人信息權益保護」為題舉行講座。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在原第14條中新增了消費者「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並在第50條就侵害該權利的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這是我國法律首次從民事權利的角度對個人信息作出的規定。
  • 淄博大潤發商場一餐飲店「跑路」 充值卡餘額退款難
    原標題:淄博大潤發商場一餐飲店「跑路」 充值卡餘額退款難編者按: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國山東網淄博頻道聯合淄博市工商局向廣大消費者開通「3·15」維權熱線,如果您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隨時可以撥打本網電話0533-7996966進行反映,我們將全力助你維權
  • 「皮爾**」羊毛衫售假,消費者權益到底該如何保護?
    通常情況下,帶貨主播如果是為自己的店鋪產品進行宣傳銷售,那麼他就是以銷售者的身份來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其承擔的是銷售者的法律責任。如果帶貨主播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向消費者推薦產品,引導消費者到品牌方的店鋪進行消費,那麼他就是一個代言人的身份。像辛巴的回應就稱自己只是廣告代言。
  • 預付卡亂象與消費者權益保護途徑
    以「不退費」條約為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明確規定了經營者的退款責任。但是在實踐中,要麼接受(霸王條款),要麼被拒(不得享受服務)。在這種二選一的條件下,消費者很難保護己方權益,而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對經營者並無強制力的管轄,大量此類糾紛最後不了了之。
  • 《民法典》解讀丨老年人權益保護進入「民法典時代」
    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涵蓋了公民的生老病死,依法對全生命周期進行全方位保障,對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也具有重要意義,這標誌著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將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將產生深遠影響。
  • 「轉」「「檢」讀民法典④」APP洩漏個人信息怎麼辦?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它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它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它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檢察近期推出短視頻普法節目《「檢」讀民法典》以輕劇情+解讀的方式帶您了解民法典的方方面面(豎版視頻點擊全屏觀看更清楚)「買房嗎?」
  • 孩子巨額打賞怎麼辦?最高檢檢察長詳解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未來網北京9月5日電(記者 謝青)「未成年人巨額打賞網紅主播怎麼辦?」「未成年人見到老人倒地扶不扶?」「青春期的小秘密該如何守護?」……一個個發生在未成年人身邊的小案例被詳細剖析,以法釋疑。民法典如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 「旅遊糾紛怎麼辦,民法典裡找答案」專家助您安心踏上旅程
    央廣網北京10月2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中國之聲特別節目《旅遊糾紛怎麼辦,民法典裡找答案》,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繼續為打算旅遊或正在旅遊的你,提供法律保障。雙節到了,很多人喜歡選擇用在外旅遊的方式度過悠長的假期。
  • 民法典:消費者有權對「霸王條款」說「不」
    原標題:民法典:消費者有權對「霸王條款」說「不」撰文 雲南老年報 龍沙娜 編輯:鞠元雲南華度律師事務所 劉瑜劉瑜律師說,以「禁止自帶酒水」為代表的那些「霸王條款」不但違反了《民法典》第496、497條中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違背了民法自願、平等、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還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 辦理充值卡後理髮店貼店鋪轉讓信息 老闆:可繼續消費
    原標題:理髮店辦理充值卡卻一點也不方便  理髮店老闆:照常營業,充值卡可繼續正常消費  8月8日,市民張先生撥打潯陽晚報熱線電話稱,他在馬獅附近一家理髮店辦理了一張充值卡,可最近一段時間他去理髮,發現店門總是關閉,打電話給理髮店老闆,老闆就說明天開張,他想把充值卡裡的餘額退回,
  • 【解讀民法典】隱私權能放棄嗎?被上司性騷擾怎麼辦?民法典這樣說...
    【解讀民法典】隱私權能放棄嗎?被上司性騷擾怎麼辦?民法典這樣說......你的權益,民法典來保障!學問學問,邊學邊問今天要給大家帶來民法典保障生活50問中人格權編的精彩圖解知識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我國民法典最重要的創新之一和最大亮點關於人格權編,你的疑問
  • 【解讀民法典】《民法典》婦女權益保護「關鍵詞」
    女性群體是人民概念中的一半人,新的《民法典》充分體現了對婦女權益的保護。12348律師說法在《民法典》出臺之前,法律上對於「性騷擾」的明確規定來自於《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0條:「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規定較為籠統,可操作性弱,威懾力不夠。《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 中消協:網路遊戲經營者應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些網路遊戲經營者對上線遊戲產品的展示視頻中加貼「最終效果以遊戲內為準」的聲明,涉嫌利用不公平規定,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看到老闆發朋友圈「轉讓」店鋪 西安消費者想退購物卡卻遭拒
    「去年辦的卡,卡裡還有3000多元沒消費,但店主現在要轉讓店鋪,轉讓後新店的衣服風格我能不能接受暫且不說,如果對方不認我的儲值卡,那3000元錢可能就打水漂了。」店鋪轉讓不退卡7月14日,記者聯繫到彭女士,她對服裝店辦理儲值卡後堅決不退錢一事表示很氣憤。「那家服裝店在大寨路,6月18日在服裝店老闆的朋友圈裡發現服裝店要轉讓的消息後,我就有點著急了。」彭女士說,7月12日,她帶著朋友前去消費,希望花光購物卡內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