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靳昊)第四次全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會議7月9日在山東青島召開。記者在會上了解到,我國有望制定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特別程序法。
會議指出,要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法院體系建設。加強現狀分析和國際趨勢研判,研究建立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要研究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創新保護需求較大、技術類案件數量較多、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適當增設智慧財產權法庭,有效滿足創新活躍地區對於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判的司法需求。
會議強調,全面完善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機制。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審判機制,切實把智慧財產權和反壟斷行政執法案件、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納入「三合一」審理範圍。要根據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的特殊性,比較分析域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研究制定我國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特別程序法。
會議要求,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訴訟制度改革。總結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速審機制經驗,探索對事實相對清楚、權利義務相對明確的案件集中進行快審快辦。推進裁判文書繁簡分流,簡化常見簡單案件裁判文書體例。強化疑難複雜案件裁判文書說理的針對性和適當性,處理好權威性和大眾性、專業性和通俗性的關係。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暢通訴訟與仲裁、調解的對接機制,探索案件調解前置程序改革試點,促使各類糾紛解決方式各得其所、各盡其能、多元共治、形成合力,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效率。
據了解,2020年,覆蓋全國的智慧財產權法院體系將基本建成。2035年,人民法院將基本實現智慧財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中國智慧財產權法院將成為當事人信賴的國際智慧財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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