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讀了熊明安 熊焰著的《中國古代教學活動簡史》,看到有關唐朝教育的章節,極度舒適。
大唐教師的政治地位,跟前朝歷代相比,相對較高,教師的品級地位甚而會超過同品級的官員。真正的不低於公務員。
其中,最讓現代教師羨慕的是大唐法律中有明文規定保障教師的尊嚴,使教師不至於受到侵害。
《貞觀律》中規定,最重的罪是十惡,毆打,殺害教師屬於十惡中的第九惡罪——不義。在古代信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毆打,殺害教師相當於殺害自己父親,就是不仁不義!所有犯此罪者,沒有資格上報申請減刑。就算遇到朝廷大赦,也不能赦免他們。
試想,如果現代社會,法律 上也清清楚楚這樣規定,並嚴格執行。學校裡與老師頂撞的學生就會少之又少,動手打教師的家長還會有恃無恐嗎?還會發生二十年後學生掌扇年老體弱教師的事情嗎?還會有因為學生之間打架,老師批評了無理的一方,而倒致兇悍的家長 衝到學校暴打教師,逼死教師的的事件嗎?
整個社會都知曉,毆打傷害教師要面臨怎樣的嚴刑。這才能保障教師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第二點是大唐教師的薪俸較豐厚。
薪俸包括一、米(實物),按教師品級的不同發放不同重量的祿米,好比大學教授多少斤,副教授多少斤,中學教師多少斤,小學教師多少斤。
二、俸料(工資),地方官學教師平均15貫,州縣以下學校平均10貫,一貫錢在當時能買到300鬥多的米。你自己算算相當於現在多少工資吧。
三、其他收入,與現在的績效有些相似,在職教師才有,退休的沒有。績效獎勵部分又分三大塊:
職田,按教師品級分田。現在人覺得不可思議,可是在唐代,畢竟還是以農耕為主,有田有糧,心裡不慌。教師們可以將分的田租給別人種,在災荒年,政府會要求所有外官降低租金,以保護更多難民。這也屬於一種捐款吧。
夥食尾子,政府劃撥的經費多,學校可以用來開源做生意,掙到的錢就作為福利分發給教師。那時候的管理者多有經濟頭腦呀,不比現代管理者差!
常食料,常聽說現代公務員待遇好,單位什麼都發,吃飯有飯券,理髮有理髮券,洗澡有澡券,連衛生紙都發。這常食料就相當於這些吧。
這些可以看出唐朝教師的待遇有多豐厚,經濟收入上的富足,從另一面也說教師的聲望和地位也是高於同級的政府官員的。
不過,高的地位和待遇,勢必就有高的要求,唐朝教師的招聘,沒有年齡限制,但有學問要求,不是普通讀書人都能入選的。是面向全社會招「淳師老德」的碩儒為教師。那時的教師很好地詮釋了「學高為師,身正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