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西寧市民反映,「西寧金伊芙幼兒園發布一則告示,詳細列舉了『勸退幼兒』的七種情況,內容感覺有點怪。」(6月23日西海都市報)
告示一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有的人認為幼兒園既要保護孩子,也要保護教職工,況且拒絕「熊孩子」就是維護大多數孩子的權益,所以這樣的做法「沒毛病」;而有的人第一感覺就是「不公平」,因為條款「字裡行間」都透露出一種「強勢」,要求家長怎樣怎樣,否則就會被「勸退」,如此單方面的「標準」,就是「霸王條款」。
客觀的講,為了維護幼兒園的教育秩序,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公正公平的對待每位幼兒和家長,我們不能完全去否定幼兒園發布的「勸退七條」。但幼兒園是否該去反思,為什麼「一切為了孩子」的「告示」卻讓大多數人都持有反對意見?根源就在於,幼兒園錯誤的選擇了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以強硬的標準來要求家長,甚至以「勸退幼兒」作為「條件」,不免讓觀者,特別是幼兒家長有了「被威脅」之感,所以難以接受和不被支持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誠然,在家園共育過程中,一些家長的做法無異於也成了「勸退七條」產生的「催化劑」。現實生活中,有的家長對孩子的過分溺愛一直是我們無法迴避的現實,再加上一些習慣以自我為中心的家長,一旦認為自己孩子在幼兒園「受了委屈」,便會不分青紅皂白、大吵大鬧,甚至不依不饒「拳腳相向」,給幼兒園帶來一場「狂風暴雨」。所以作為家長是否更該去反思自己到底是不是「難纏」的家長,特別是面對孩子的「委屈」是否能保持理智?
可以說,幼兒園是孩子成長的「啟蒙之地」,對幼兒園來說,應該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向幼兒進行體、智、德、美全面發展教育,使其健康活潑的成長,為進入小學打好基礎。同時應該注意,活潑好動是這個時期幼兒最顯著的特徵,所以更要照顧到個別幼兒的情況,因材施教,對不同的孩子提出不同的要求,特別是出現問題的時候,不應該避重就輕簡單的把責任歸咎於孩子的「熊」,掩蓋真相、迴避問題、甚至以「勸退七條」相「威脅」,這樣的做法只能激化矛盾,讓矛盾一再升級,最後「兩敗俱傷」。
而對家長而言,把孩子送到幼兒園中,孩子就進入到了集體生活中,家長就不能一味的只考慮自己的孩子,還要照顧其他孩子的感受。同時更要清醒認識到磕磕碰碰、打打鬧鬧在所難免。畢竟一家一戶一個「熊孩子」都感覺招架無力,更何況幾百個「熊孩子」湊在一起。所以,對幼兒園的難處也應該多一些理解和寬容,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要努力配合幼兒園,做一名合格的家長。
特別是家長和幼兒園不是「敵我」雙方,在教育孩子問題上,更應該是一個戰壕裡的「戰友」。所以家長和幼兒園在盡好自己責任的同時,更應該多一些互動,拿出正確的態度互通信息,交流看法,取得共識,積極尋找教育幼兒的最佳切入點,只有如此問題才能得到正面解決,我們的孩子才不至於淪為「家園大戰」中的犧牲品。
不得不說的是,勸退七條」的產生不是偶然,與其說它是幼兒園自我保護的「無奈之舉」,倒更像是教育資源稀缺之下的「強勢入侵」,所以我們政府更該去反思要怎樣讓教育資源更平等一些。同時儘早拿出一個家園共同認可的規範,讓幼兒園和家長的行為都有一個「約束」,從而讓我們的孩子在家庭、幼兒園、社會的通力合作下走好人生「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