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浙江省財政廳文化處
編輯|唐禮萍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新時代文藝工作,提出「堅持與時代同步伐、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精品奉獻人民、堅持用明德引領風尚」的明確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文化浙江建設。2016年,中共浙江省委出臺《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實施意見》,提出「探索建立省藝術發展基金,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藝創作生產和公益性文化活動,搭建公平開放、富有活力的藝術創作生產扶持平臺,逐步建立健全文藝創作生產資助體。」2019年,浙江省設立了文化藝術發展基金。近期,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財政廳聯合出臺《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項目資助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範基金使用和管理。
設立文化藝術發展基金,擬打破原來財政安排的文化藝術創作生產類專項資金僅在省級文藝單位體制內分配使用的界限,著力解決各部門分散使用導致資金「碎片化」和低效問題,通過公益性基金運作,帶動社會力量參與,讓浙江省內所有具有資質的機構和個人都有機會爭取省藝術基金資助,繁榮文藝創作、打造精品力作、培養優秀人才,推動浙江文藝事業走在前列,為浙江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在基金資助對象上,《暫行辦法》實現「三個打破」,即:打破體制內外界限,打破省級和市縣的界限,打破部門分割。在基金資助項目上,遵循公益屬性,覆蓋舞臺藝術、視覺藝術、電影、廣播電視、出版等各種門類,重點支持藝術創作生產鏈條中難以通過市場獲得資金支持的原創環節和其他薄弱環節。在資助項目選擇上,充分發揮專家作用,通過部門初審、專家評審、理事會終審三級評審機制,確保評審結果客觀公正。同時,對基金運作導入績效管理和外部監督,提高基金公信力和權威性。
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的創意、籌備和設立,是對財政文化投入機制的一項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資金分配方式上,文化藝術發展基金改變了財政直接資助和政府部門管理文化藝術類經費為基本特點的傳統管理方式,打破了部門分割,有助於發揮財政資金合力。二是資助受眾面上,文化藝術發展基金改變了財政資金只能在文化系統體制內分配使用的單一封閉模式,通過公益性基金管理,面向全社會文藝機構和個人,擴大財政資金資助覆蓋面。三是資助項目管理上,文化藝術發展基金建立了項目申報、專家評審、理事會終審、社會公示等一整套管理機制,增加了項目遴選公開透明度,提高了財政資金分配公正性。四是資助體系上,文藝發展基金主要來源為省級財政撥款,同時接受社會捐贈,這也是由傳統的財政直接補助向多元化混合資助方式發展的一次探索。
《暫行辦法》共七章三十六條,分為總則、資助範圍、申報與評審、經費使用與管理、實施與管理、績效評價與監督、附則七個章節。
● 一是明確了辦法制訂依據、基金性質和來源、基金宗旨和扶持原則以及運作模式等。明確文化藝術發展基金以「把握導向、突出重點、公開透明、科學管理、注重績效」為原則,按照「面向社會、部門初審、理事會聘請專家評審、理事會決策」的運作模式進行管理。
● 二是規定了資助範圍和方式。浙江文化藝術發展基金的資助範圍為:全省範圍內文學(含文藝理論和評論)、舞臺藝術、廣播影視藝術、視覺藝術和主題出版領域的創作、傳播、交流、收藏及人才培養等項目。基金資助方式分為資助和獎勵兩類。資助類項目主要根據項目申報類別、社會影響以及評審情況酌情予以資助。獎勵類項目主要對獲得全國「五個一工程」獎、茅盾文學獎及經中宣部認定的其他國家級重要獎項的作品,獲得省「五個一工程」獎及其他省級重要獎項的作品,在中央電視臺一套黃金時間播出的浙產電視劇等優秀作品給予獎勵支持。
● 三是明確了項目申報主體、條件和評審程序等。
● 四是基金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原則,用於項目資助支出和與其相關的組織管理支出。
● 五是明確了基金管理中心和項目承擔主體各自的責任、義務,以及項目資助資金的帳務處理要求等。對資助項目的成果使用、歸屬等作出相應規定。
● 六是要求基金管理中心建立基金使用績效評價制度,獲得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個人向基金管理中心報送基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基金管理中心每年開展基金資助使用情況的績效評價。
《暫行辦法》於2020年7月20日開始施行。下一步,基金管理中心將加快研究制定各門類項目資助管理細則,完善文化藝術發展基金管理制度體系,積極探索符合基金特點的運營管理機制,推動全省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