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16日訊 集中供暖已經成了新房的標配,如果哪家地產商的房子沒有供暖,只怕是沒辦法吸引購房者的青睞。西海岸新區的都市港灣大廈交房一年多,業主們在這裡已經過了兩個供暖季,但這兩個供暖季卻都是冰冷的。因為開發商沒交齊配套費,合同上的集中供暖就成了一紙空談。今年,開發商同意給大家一筆供暖補助費,但前提是要先籤承諾書。但就是這張承諾書,卻讓業主感覺開發商毫無誠意:「是想要用一筆補助費來抵消往後幾十年的供暖嗎?」
開發商沒錢交齊配套費 業主挨凍已兩年
都市港灣大廈是2019年9月底交付,王先生是當年搬進去的,「交房第一年就沒供暖,當時我們雖然心裡不樂意,但是打聽了一下很多小區在交房第一年都是不供暖的,我們也就忍下來了。」到了2020年的冬天,整棟樓的業主都在盼著過個暖和的冬天,可沒想到這一回暖氣依舊沒來,「開發商跟我們說他們沒錢。」可王先生和鄰居們想不明白,開發商沒錢的後果憑什麼要讓大家來承擔?
據了解,都市港灣大廈的開發商是青島宏泰鼎潤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商與業主籤訂的購房合同上已經對供暖問題作出了明確約定:「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按照合同約定,都市港灣大廈在交房第一年就該具備了供暖條件,可為什麼王先生和鄰居卻打聽到開發商還有400多萬元的配套費沒交呢?信網撥打了青島宏泰鼎潤的辦公電話,工作人員也證實,今年未供暖是因為配套費沒交,「今年公司效益不好,沒錢。」
開發商同意給補助 前提是要求業主們放棄維權
一句沒錢,解釋了業主們挨凍兩年的根本原因。在此之前,雙方多次就供暖問題溝通,開發商也同意給業主一定的賠償,按照每平方米38.25元的標準向業主發放供暖補助費。只不過 ,想要拿到這筆錢,業主需要先籤一份承諾書;而當大家看到承諾書時,這個字又不敢籤了。
信網看到,這張承諾書的抬頭正是開發商宏泰鼎潤,但正文裡的條款卻有些讓人迷糊。「領取一次性供暖補助」、「本人在此承諾,不再就都市港灣大廈項目不能供暖問題向開發商主張任何權利」,這樣的表述讓王先生感覺開發商想「買斷」自己享受供暖的權利。
「比如說一次性供暖補助,給的是今年的補貼還是包含了以後的?是不是給了這筆錢之後,開發商就可以不交供暖配套費,我們就永遠用不上暖氣了?」王先生表示,開發商要求業主籤字的這張承諾書沒有公章和時間,大家也摸不準對方到底是什麼意思。同時,王先生向信網提供了一段視頻,視頻裡業主向開發商提出了以上幾個問題,但開發商的工作人員卻只說「沒辦法答覆」。
開發商「逃不掉」供暖配套費 補償款要寫清具體時間
對於都市港灣大廈的供暖問題,信網也聯繫了西海岸新區供熱辦,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都市港灣大廈項目曾是個爛尾項目,當時也是為了推進項目進程才同意供暖的,但不知道為什麼開發商一直沒有交齊配套費,「沒交配套費肯定就沒辦法供暖,我們也只能再催促開發商儘快交費。」
交齊配套費不是一天兩天能完成的,但對都市港灣大廈的業主來說,供暖是迫在眉睫的事。那麼,這張承諾書到底能不能籤字?籤字以後又可能出現什麼樣的局面呢?信網諮詢了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王律師認為,交齊供熱配套費是開發商的法定義務,即便開發商遇到了暫時的經營困難,也不能以給業主補償的方式來逃避這筆費用,所以即便是現在開發商現在給了業主補償,這筆供暖配套費在日後也是要補齊的。而對於承諾書上的一次性補償問題,王律師建議業主要求開發商寫清具體的時間,明確這筆補償是針對哪一年度或者哪一季度的補償。
信網首席記者 於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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