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薪留職 是把開倒車當創新
原標題:停薪留職 是把開倒車當創新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國企員工想要創業,一份停職留崗的「三年之約」讓他們沒有了後顧之憂。經過單位批准後,職工可停職領辦創辦企業,3年期滿職工可自行選擇回原單位就業或停職繼續創業。
-
1月28日:停薪留職創業 誰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詳細】 把開倒車當創新 停薪留職本來就是開歷史的倒車。事實上,2006年江西省人事部門專門開展「停薪留職」清理工作。江西省人事部門認為,有些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停薪留職後產生了「吃空餉、佔編制」等現象,使得需要的人進不來,不需要的人出不去。國企應該參照政府及事業單位執行,為何開歷史的倒車呢? 對國企這種做法應該叫停,並要求國企進行用人制度改革,疏通國企的「出口」,用剛性措施解決冗員問題,而不是和稀泥,甚至把開倒車當創新。
-
停薪留職、內部休假辦法,你了解多少?
「編制內」的專技人員不用辭職可離崗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日前,人社部印發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創新創業的四種情形和支持鼓勵的具體政策措施
-
可不可以鼓勵機關事業幹部停薪留職創業?
可不可以鼓勵機關事業幹部停薪留職創業?碧翰烽/文多年前,關於停薪留職,是一個比較常見,也是比較時髦的說法。特別是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相信有一些人經歷過,也成功過。如今,一位公務員想要創業,只能是辭掉一切公職,不可能再有停薪留職這樣的好事。疫情之下,經濟社會面臨巨大挑戰,如何激活整個社會的活力,還是有許多工作需要去加強。我以為,能不能考慮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的停薪留職?讓他們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源泉。
-
新版"停薪留職"讓創業輕裝上陣
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紅利再度加碼,並且直接將受惠人群鎖定在科研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這種「定向」式的政策優惠十分接地氣。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內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本身就掌握了大量的原創技術,創造條件讓這部分人群投入創業大軍中,無疑給創新創業再添一把柴。這部分既有技術水平,又有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參與創業,成功率可期。
-
廣州日報:新版「停薪留職」讓創業輕裝上陣
原標題:新版「停薪留職」讓創業輕裝上陣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提出對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
「停薪留職」30年後「重出江湖」
允許科研人員保留職位3年離崗創業,這被稱為停薪留職的「2.0版」。近日,據《工人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包括浙江省在內,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廣東等16個省區市出臺了相應政策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2.0版停薪留職」紛紛落地。這一旨在推進科研成果轉化、提升創新品質的政策,怎樣才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實?記者調查發現,科研人員加入創業大軍還有多重藩籬待突破。
-
內心醫治——不要開倒車,讓自己再次回歸過去的錯誤之中(簡述)
從今天開始,我將給大家分享內心醫治的第四部分——不要開倒車,讓自己再次回歸過去的錯誤之中。⒉ 內心醫治的第四部分——不要開倒車,讓自己再次回歸過去的錯誤之中的第二個題目(遠離錯誤的信息和虛假的宣傳):主要講述的是有關不良信息的影響問題。
-
追憶「停薪留職」一族的五味年華
據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如今因『停薪留職』與原單位發生糾紛的案例頗多。」 「停薪留職調琴師顧伯良上訴」一案便是典型一例。也由此,讓我們再次從焦點中走入「停薪留職」這一塵封已久的話題。
-
停薪留職協議的效力?
事情經過:員工於1983年調入用人單位工作,1987年開始停薪留職自己創業,先後與用人單位籤訂了三份停薪留職協議,在雙方於1993年6月籤訂的第三份停薪留職協議中,約定停薪留職期間為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員工每年向用人單位交納管理費2147.52元,於每年的6月底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一個月不交齊,視為自動離職。
-
停薪留職是什麼東東?
停薪留職其實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它一般由用人單位和職工籤訂停薪留職合同(協議),具體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
-
停薪留職的概念及歷史
所謂停薪留職,是指企業富餘的固定職工,保留其身份,離開單位,從事政策上允許的個體經營。 停薪留職是80年代初的事物,《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
-
停薪留職手續辦理
1、職工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准,並籤訂停薪留職協議書。如果作了停薪留職申請,卻未經企業批准就擅自離職的,企業要按違反勞動紀律來做處理。 2、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有: 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及其他費用;停薪留職期間按期繳納費用的職工可計算連續工齡;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前即未辦理復工手續,又未辦理辭職、調動手續的,企業待職工停薪留職期滿後可按自行離職處理,並發給離職證明書;停薪留職期限,由企業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與職工具體商定
-
打工仔也可「停薪留職」
回來後原來待遇不變,已有一百多人在厚街這間私營企業辦理過這樣的手續 本報東莞訊記者黃玲、通訊員單輝強報導:在工廠打工,想請長假也可以,只要寫個申請,工廠就給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批准後不用交任何費用。回來上班,一樣享受原來的待遇。
-
關於「停薪留職」
有讀者諮詢停薪留職相關問題,以下為部分法律知識: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九條規定:原固定工中經批准的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有: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及其他費用;停薪留職期間按期繳納費用的職工可計算連續工齡;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前即未辦理復工手續,又未辦理辭職、調動手續的,企業待職工停薪留職期滿後可按自行離職處理,並發給離職證明書;停薪留職期限
-
專題:2016年關於停薪留職的規定
根據現行規定,民營企業職工不適用「停薪留職」的相關法規,也就意味著沒有「停薪留職」的說法。談到「停薪留職」這一話題,藉此這個機會,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做一梳理,與大家共享。一、停薪留職政策的前世今生1983年6月11日,當時的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
-
「停薪留職」難以讓國企「瘦身」
「停薪留職」對國企員工確實是一個福利。此舉並不新鮮,相信很多年以前大家就熟知了這個名詞。一看就知道其字面意思,就是保留你現有工作單位的職位,但是不用給你發工資,同時你可以選擇從事其他工作,哪一天你想回到原單位,又可以繼續工作繼續拿薪水。如此好處再明顯不過了,給了同一個人兩個選擇,有機會感受「圍城」內外不同的工作,進退自如,買下了工作「雙保險」,對於想創業的「鐵飯碗」一族更是絕佳選擇。
-
停薪留職政策爭議 - 網易新聞策劃
「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 臺灣停薪留職政策:多數人為撫育子女選擇停薪留職 針對安徽省人社廳發布的《關於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有媒體刊文直稱「停薪留職歸來有制度倒退之嫌」。文章稱,停薪留職,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時代轉型時期的特定產物。近年,停薪留職政策,在法律層面已走進歷史。安徽省此舉,無疑與時代潮流相背。文章指出,在一些地方,不少政府部門都在試行聘任制,而且很多事業單位實際上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實行了聘任制改革。
-
勞動法停薪留職規定有哪些內容?
下面就為大家介紹勞動法停薪留職規定。一、勞動法停薪留職的規定停薪留職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籤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金,其數額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的20%。
-
伍裡川:「停薪留職」再現,一聲嘆息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國企員工想要創業,一份停薪留職的「三年之約」讓他們沒有了後顧之憂。經過單位批准後,職工可停職創辦企業,3年期滿職工可自行選擇回原單位就業或停職繼續創業。這是江西省《關於大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的意見》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