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國家賠償能到位,卻鮮見對辦案人員的刑事追責?

2020-10-10 律協

絕大多數案件,刑偵人員同冤假錯案的受害人之間其實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敵我關係,我相信,刑偵人員並沒有絕對的「冤枉」冤假錯案受害人的原始衝動。


很多時候,他們本身也是建立在一定的證據調查和前期偵察之後才鎖定相應的「犯罪嫌疑人」並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的,甚至於在很多案件中他們可能仍然對該人屬於當案的犯罪分子形成了「自證」。只不過這種「自證」無法達到刑事司法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而已,這也可以從絕大多數的冤假錯案最終都是基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被宣告無罪中看出。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足以證明是你犯罪)」的無罪,並不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地表明不是你犯罪)」的無罪。而這是刑偵人員與審判人員很大的價值衝突之處。倘若對念斌案有所了解的朋友一定知道,福州中院即便被高院發回重審,仍然做出了死刑判決,即便最終被高院撤銷了判決,當地公安居然重新立案,繼續偵查,以至於念斌無法辦理護照出境。警方的這種「執著」難道真的意味著警方錯了嗎?

於念斌(資料圖)

刑事司法對證據的類型、收集、轉化、提交等等都有著嚴格的要求,並且對於是否能夠形成證據鏈,排除合理懷疑也有很高要求,這當然是必要且正確的,畢竟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因此為了追求更高的證明力,那種可以全面反映案件事實全過程的直接證據就成為了刑偵人員最優的選擇。

尤其在物證技術水平還不夠的20世紀,沒有足夠的監控攝像頭可以清楚地記錄案件的過程,或者至少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某個特定時期到過案發現場,那犯罪嫌疑人親口供述的自己是如何犯罪的全過程就成為了最好的直接證據。這種對案件事實直接證明上的優越性讓刑偵人員陷進去不可自拔,犯罪嫌疑人供述這種直接證據就像一根線,能夠將他們搜集到的其他間接證據串在一起形成一個閉環的鏈條。

除了這種技術層面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政策上的原因也使得他們走上了錯誤的道路,那就是「命案必破」的要求。重案要案的偵破不僅涉及職業榮譽感和正義感,更涉及到系統內壓力和社會壓力。現如今我們對於製造冤假錯案的他們盡情攻擊,彼時無法破案的他們同樣也遭受著不亞於當下的壓力,被害人家屬的責備、媒體的報導、領導的要求,都可能是他們偏離錯誤軌道的一陣橫風


當然,我們仍然應當對所有冤假錯案的製造者進行嚴格的調查和追責。如果是故意為之,惡意製造冤假錯案的必須進行相應的刑事追責;但如果確實是因為技術原因或者偵察的不備,那進行相應的黨內以及行政處罰也是一個可以接受的選項,但希望能夠對處罰的理由和結果都披露得更為具體詳細一點,也希望將那種不具備刑偵能力、不具備抗壓心理素質的人員排除出相應隊伍。

期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刑事司法理念的發展,能夠真正杜絕掉冤假錯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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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3、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4、2020年9月2日,賠償請求人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向賠償義務機關江西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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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尚滿慶一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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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尚滿慶一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向澎湃新聞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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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尚滿慶一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向澎湃新聞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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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尚滿慶一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向澎湃新聞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
  • 張玉環向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請求追責16名公檢法辦案人員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衛佳銘9月17日,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尚滿慶一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
  • 【法治新聞】張玉環向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請求追責16名公檢法辦案人員
    、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6位家人聯名籤署的控告信中,被控告的對象包括了16名當年的辦案人員。9月16日,張玉環及母親張炳蓮、前妻宋小女、兒子張保剛、張保仁、大哥張民強和妹妹張丹玉一同籤署了控告信,並於9月17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送。委託律師尚滿慶表示,他們請求上級機關對原辦案人員立案偵查,追究其造成冤假錯案的刑事責任,並對該案中有關人員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一併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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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記者從張玉環案追責代理律師尚滿慶處獲悉,張玉環已在刑事冤錯案件追責控告書上簽字,請求對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16名公檢法辦案人員立案偵查,追究其造成冤假錯案件的刑事責任,並對該案中有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一併追究責任。 尚滿慶表示,已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追責申請。
  • 張玉環入冤獄27年獲賠496萬無奈接受 追責辦案人員無門
    無罪釋放後索賠2,234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最終只獲496萬元的「國家賠償」。張玉環及家人無奈接受。他們仍要求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刑責,並願拿出5萬元獎勵追查當年案件真兇。(視頻截圖) 當年遭辦案人員通過吊打、電擊槍擊、放狼狗撕咬等酷刑逼供,蒙冤坐牢近27年的江西省南昌市民張玉環,10月30日獲國家賠償人民幣496萬餘元。但他要求追責相關當事人,迄今未得到官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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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尚滿慶一同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出了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16名當年的違法辦案人員案的材料。尚滿慶表示,張玉環平冤之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強烈追責會對其它冤假案件的產生增加障礙,也有利於理清源頭,放棄追責只能讓制錯者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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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他就告訴記者,將堅決追究辦案人員責任。同年12月12日,他獲得233萬餘元的國家賠償以及4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8月17日,曹紅彬接受記者回訪時表示,他至今沒有放棄追責。曹紅彬稱,去年5月24日,他去鄢陵縣公安局要求重新偵查當年的案件,並追責曾對其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但是警方對他避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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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玉環無罪釋放後辦理新身份證,將申請國家賠償、控告涉案司法人員
    延伸閱讀:張玉環將申請國家賠償、控告涉案司法人員目前,張玉環和他的兒子在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到張玉環老家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公安部門,辦理完身份證後,已返回家中。據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王飛透露,下一步,張玉環將下一步將申請國家賠償,同時也會控告在該案件中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司法人員。官方回應是否啟動對張玉環案追責江西進賢縣張玉環案近日持續引發關注。1993年,張玉環被指殺害同村兩孩童,後來被判死緩。被羈押9778天後,他於8月4日獲改判無罪,面對媒體採訪,他多次陳述自己當年遭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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