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在頻發的校園欺凌惡性事件中,網絡欺凌日益嚴重,這是目前不爭的事實。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創新發展白皮書(2009-2019)》披露,隨著自媒體的發展和手機互聯平臺的普及,未成年人犯罪相關的近半數案件,已發展為網絡欺凌、網絡惡意傳播、網絡暴力。究其原因,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是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觸網絡不良信息而引發。
得出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是因為未成年人接觸網絡不良信息引發的結論,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十來年審理的4175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而來。白皮書顯示,大量網絡載體、電子遊戲中的色情、暴力、賭博等不良內容嚴重影響到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這個問題。某校各方面都表現優秀的羅某,引起班裡「大姐頭」蔡某的嫉妒。蔡某便糾結了幾個「閨蜜」,將羅某騙至教學樓廁所內,強迫其脫光衣服,對其進行毆打、辱罵,並用菸頭燙傷羅某的胸部。最終蔡某犯強制侮辱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這種校園欺凌現象,過去可能只有在某些影視劇裡看到,但現在的未成年人通過接觸網絡,不僅能看到這種現象,還會在現實中模仿,走向違法犯罪。
白皮書顯示,網絡欺凌、言語侮辱、關係排擠、惡意嘲笑、拉幫結派等欺凌現象,已成為校園傷害案件的重要誘因之一。北京市一中院辦理的有關案件表明,校園傷害,還出現在不同的校際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校園暴力使得受害學生由於受到暴力傷害的投射反應,出現各種違紀和越軌行為,甚至反過來去欺凌別的弱小同學。據法院審理的案件表明,被性侵案件當中,最小的被害兒童只有4歲,6至10歲的被侵害達近半數。
北京一中院在得出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與接觸網絡不良信息有關這一結論後認為,部分未成年沉溺網絡,主要是出於好奇、尋求刺激、崇拜模仿等心理,加上未成年人對網絡危害信息、不良人群的辨識能力差,以及對網絡的虛擬性認識程度不足,因被虛假信息欺騙導致被害。北京市一中院發布白皮書時提醒,未成年人在網絡社交媒體平臺、網路遊戲等不理性消費、過度消費等問題也不容忽視。
綜合上述可見,在網絡已經成為現實生活中重要組成部分的當下,要想讓未成年人不接觸網絡,根本上不可能。要防止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獲取不良信息,說實話也有相當難度。因此,預防未成年人通過接觸網絡受不良信息影響導致犯罪,北京市一中院建議,應立法網際網路信息分級制度,全面規制涉未成年人不良網絡信息。看來,對於網絡對未成年人帶來的不良影響這一問題,還真的不能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