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出頭」的霸道是權力任性
文 / 山梔子
日前,湖南一派出所副所長為女兒「強出頭」的消息引發爭議。因遲到,湖南株洲育紅小學一名三年級女孩,被何姓女教師罰站數分鐘。女孩父親,株洲淥口派出所一副所長知悉情況後,驅警車直入學校,將何姓教師帶走,並關入審訊室7小時。(今日泉州網10月19日)
驅警車直入學校,從教室帶走。一個派出所副所長,好大的官威!好霸道的作風!
關入審訊室7小時,全程被人監視,限制人身自由,沒給過一口水,一粒飯。法治社會裡,一名人民警察,竟如此膽大妄為!無法無天!
現實中,因對教育方式的不認同而引發家校矛盾,當事教師被家長責罵甚至毆打的現象並不鮮見。但,一名人民警察且身為派出所副所長的父親為女兒「強出頭」,在第一時間以非法拘禁的方式報復孩子的老師,真可謂刷新了大眾的認知。
立警為公,執法為民,這是人民警察的宗旨和本色;一名派出所副所長,比普通民警受到更多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兩學一做專題教育、法治教育和作風教育,其素養豈能等同或低於普通百姓?
學生遲到罰站的是與非、對與錯,姑且不論。但,派出所長的權力太「任性」。曾經,網絡上很是遊行「任性」一詞。「我爸是李剛」「大媽就是任性」「有錢就是任性」,今天又來了一個「所長就是任性」。權力任性的故事不斷變化著劇情和細節,再一次警示我們: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權力任性是可怕的。從孩子教育的角度看,它惡化和割裂了家庭和學校的關係。正如網友調侃,「孩子還是交給家長自己教吧,哪個老師敢教,風險太大!」更如當事教師悲泣,「我勤勤懇懇教書,為什麼會受到一個這樣的待遇。」對教師最大的傷害,莫于于感情和尊嚴。從社會公信的角度看,它敗壞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損壞了黨紀國法的尊嚴。公權私用,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狂妄無知。
權力任性的代價也是沉重的。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肅紀馳而不息,一批官員被「有權就是任性」燒得面目全非,自食其果。據悉,株洲縣公安局已停止該副所長的職務,紀監部門已介入調查。我們相信,處理決定不日將會公布於眾。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作風問題影響最壞,「強出頭」的霸道作風就該露頭就打。有一句流行語,「衝動是魔鬼」。只有切膚之痛、深入骨髓的教育才能讓人學會抑制衝動。
「以人民為中心」,不是一句寫在紙面的口號,更不是某些人自我宣示的「標籤」。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只有讓「任性」的權力回歸「理性」的思想,才能避免衝動的悲劇再演,才能做到凡事不逾矩,權力不任性。這個案例,應該列入作風教育的「反面教材」。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警示教育,進一步健全科學、合法、公平,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群眾監督的問責和懲戒機制。如此,才能真正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
(本文已刊於10月19日《荊州新聞網》「荊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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