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川幕府統治下的日本德川幕府的封建統治德川幕府統治時期(103—1867年),設在江戶的幕府是全國最高統治機關,國家大權掌握在幕府將軍手中。將軍稱為「徵夷大將軍」,他依靠以老中(有時在老中上面設置大老)為首的幕府官僚進行統治。天皇及其公卿(宮廷貴族)住在京都,天皇被剝奪了一切大權,只不過是全日本精神上的最高統治者。日本的土地是幕藩領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全國分為大小不一的許多封建領地,其中最大的是幕府將軍的領地,其面積佔全國土地的1/4,三大都市(江戶、大阪、京都)也歸幕府直轄天皇及公卿也擁有領地,這些領地合在一起,年收入在12萬石左右,還不如一個中等大名。其餘的領地分屬於260多個封建領主一大名。大名的領地稱曰藩,因之大名又稱為藩主,他們的領地在名義上是由將軍分封給他們的,所以他們要向將軍效忠,並且向他負擔軍事上的或其他義務。
在軍事上,幕府控制的軍隊最多,約8萬餘人,大名手下的兵力最多也不過1萬人。大名分為三類:(1)「親藩大名」,是德川將軍的同族;(2) 「譜代大名」,是德川家的舊臣,或在德川幕府建立前臣服於德川家的大名,他們可以擔任幕府顯要官職;(3)「外樣大名」,是1600年關原之戰①後臣服於將軍的大名,他們不能參加幕政因為他們與將軍的關係最為疏遠。為了控制「外樣大名」,幕府要求他們都把家屬安置在江戶,實際上是作為人質,以防備他們「作亂」,大名在藩內是最高統治者,握有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大權,居民都處在他的管轄之下。將軍和大名都養有許多武士(這是狹義上的武士,從廣義上說,將軍及大名也是武士),全國武士有40萬人之眾。
直屬於將軍的武士,有「旗本」和「御家人」之分,前者地位優越,可以參加幕政,而且德川家的領地有1/3是屬於他們的。大名手下的武士,有「權門武士」和下級武士之分,前者是高級門第出身的武士,可以參加藩政。武士中除旗本外,一般都沒有領地,他們靠將軍或大名所發給的祿米為生。武士是世襲的職業軍人,負有跟隨將軍或大名作戰的義務。他們有攜帶佩刀的特權。
以上便是所謂幕藩體制,在這個體制下,全國居民分為「士」、「農」、「工」、「商」四個等級。「士」便是統治階級其中包括將軍、公卿、幕府及藩的官員以及武士,共約佔全人口的10%。「農「工」、「商」是被統治階級。「農」便是農民,農民約佔全人口的80%,他們是將軍、天皇、公卿、大名及旗本的領地上的直接生產者,他們必須向封建領主繳納封建地租或年貢(大部分為實物,一部分旱田則繳納現款)。
地租按照「五公五民」(50%)「六公四民」(60%)甚至「八公二民」(80%)的比例繳納,可見剝削是很重的。領主還要求農民服各種勞役,其中最突出的是「納鄉」,在這個制度下,領主外出旅行沿途所需腳夫、馬匹等都向附近農民徵發,這對於農民是一個沉重的額外負擔。領主為了加強剝削,用種種方法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剝奪他 們的許多自由:遷徙的自由、轉業的自由以及買賣或處理耕地的自由,等等。甚至農民想在土地上種植自己認為最有利的作物的自由也被剝奪了。
各村實行「五家連坐」制度,一家拖欠地租或「犯罪」,其餘四家都要負連帶責任。大多數農民每年生產出來的糧食,在繳地租,年貢後,所餘無幾,無法維持全家溫飽。領主們公然說:「把農民弄得不死不活,政治秘訣。」在農村中,除了租種領主土地的農民(稱為本百姓)外,還有無地的貧農,如「水吞「小前」等,他們連參加村內公共事務的權利也沒有。「工」指手工業者,「商」指商人,他們都被稱為「町人」,是封建等級中的下層。幕府為了防止封建經濟瓦解,對町人的活動加以嚴厲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