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
8月12日,村民宋承義走出看守所那一刻,聽到了4歲孫子熟悉的呼喊聲。
這位江蘇沛縣楊屯村53歲的男人一下子眼睛溼潤,一把抱過孩子,兩人哭成淚人。
在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羈押480天後,宋承義被取保候審,恢復了自由身。
與他一同被釋放的,是同村的「大律師」呂復堂。
宋承義(左二)取保候審後走出看守所,抱著孫子哭了。圖/北京時間
因村子集體搬遷,宋承義、呂復堂兩人曾義務為村民普法,授課法律知識。
2015年4月18日,兩人突然被沛縣警方帶走,十天後因涉嫌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拘留。沛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其後,徐州中院裁定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2016年8月12日,沛縣法院對宋承義兩人辦理取保候審。10月9日,法院作出允許檢方撤訴的裁決。
因「普法」變成了「違法犯罪」,再到重獲自由,兩人的這段鐵窗歲月如同一個「黑色幽默」。
10月20日,宋承義和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兩人正在研究《國家賠償法》,準備申請國家賠償。
被「攪和」的搬遷大會
「我用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為村民義務普法,何錯之有?」至今,呂復堂否認自己是有罪之人。
呂復堂,63歲,孔莊煤礦退休工人,2002年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楊屯村村民眼中的「大律師」。
宋承義,53歲,診所醫生,村民離不開的「白大褂」。
因村子集體搬遷,這兩位村裡的「大能人」為維護個人和村民利益不受損害走到了一起:義務為村民普法,自費印發《搬遷知識問答》、免費授課法律知識。
呂復堂向「北京時間」回憶,自己最早產生普法想法,是源於和村幹部的一次爭執。
2014年10月的一天,楊屯村在楊屯鎮政府會議室召開集體搬遷村民代表大會。
呂復堂回憶,楊屯村支部書記杜善環會上宣布,姚橋煤礦要在村子下面採煤,全村搬遷到新鎮區已建好的安置房。
按照搬遷政策,本村戶口每人享受30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已出嫁但戶口未遷出者,給予每人12000元補償,煤礦退休工人若需安置房,交納12000元可享受本村戶口待遇。
宣布完政策,杜善環看無人提出異議,準備散會。
「等等,我有話要說!」
杜善環話音剛落,呂復堂接上話。
這時,起身準備離開的代表們,眼光齊刷刷聚焦過來。
呂復堂問:「我的房子怎麼說?」
杜善環回應:「以後再說。」
呂復堂是煤礦退休工人,在村裡兩處房屋面積250平方米,家裡幾口人僅有妻子一人戶口在本村,以楊屯村搬遷政策,250平方米的房子僅能換來3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
呂復堂當場質疑,「搬遷既沒有徵收土地手續,又沒有張貼發布搬遷公告是違法行為」。另外,他認為,《憲法》第48條規定男女平等,這樣的搬遷政策也涉嫌違憲。
頓時,會場內氣氛活躍起來,代表們你一言他一語,也加入到質疑搬遷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最後,代表們提出的異議未得到任何答覆,不歡而散。
有參加集體搬遷大會的村民代表向「北京時間」回憶,當時,呂復堂就像電視上見到的法庭辯護人那樣,對搬遷政策逐條指出不合法性,大家由衷地佩服。
呂復堂的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
呂復堂發現,大家有維權積極性,但對相關法律知識欠缺。於是,他摘抄了《土地管理法》、《物權法》、《憲法》相關條款,並印製了《搬遷知識問答》免費發放給村民普法維權。
為擴大普法覆蓋面,呂復堂還選擇在村裡一家停業的飯店,利用現成的桌椅板凳對村民授課法律知識。每堂課,自發聽課的村民都爆滿。
參與普法活動的宋承義,原本在村裡有三處宅基地共600平方米,但由於一家6口人僅2人戶口在村裡,也面臨著僅能免費享受60平方米的安置房。
他不但積極參與維權,還熱心提供自家開的萬壽堂診所大廳作為授課場所,讓更多前來就醫的群眾也受益。
消息傳開後,楊屯鎮政府官員一度跑來查看並錄像,但也並未明確提出不合法。
「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是為村民義務普法!」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
安置房建在了塌陷區
一份公函文件顯示,安置房建在了塌陷區。
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除了搬遷政策的苛刻,他通過查證還發現,新建安置房土地批文「張冠李戴」、安置房違規建在塌陷區等問題。
呂復堂稱,他和四名村民,向楊屯鎮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楊屯村整體搬遷徵收土地、房屋批文」及「楊屯村安置房建設徵地手續」。
楊屯鎮政府公開信息答覆:楊屯村整體搬遷無批文,安置房建設徵地手續文號為【蘇政地(2013)106號】。
而國土資源局查證給出的答覆讓村民意外:蘇政地(2013)106號批文,是楊屯鎮張莊村新建安置房徵地批文,並非是楊屯村。
與此同時,呂復堂通過江蘇國土資源廳官網查詢,2012年1月18日,江蘇國土資源廳以蘇政地(2012)1037、1042、1043、1047號文件,對楊屯鎮楊屯村等8個村莊進行了村鎮建設用地批覆。
之後,呂復堂等人又發現更大的問題。
他們查證到,2008年11月7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橋煤礦曾發給沛縣楊屯鎮政府的屯能司姚(2008)189號《關於禁止在姚橋煤礦井田範圍內興建建築物的函》。
該函載明,姚橋煤礦曾多次函告楊屯鎮政府,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採煤塌陷區域內興建永久性和臨時性建築物。經調查,楊屯鎮張街、甘莊兩村沛龍公路東側、十六K向北至甘莊村的採煤塌陷地內,有多處正在建設施工的建築群,以上建築地點均處於礦採塌陷地補償範圍,正在施工的建築屬違章建築。
「北京時間」對比發現,文件所指塌陷區域,正是村民搬遷新建安置房所在地。
拿到此次搬遷的違規鐵證,呂復堂維權的底氣更足了。
與縣領導叫板當場拍桌子
「北京時間」從楊屯村多位參加聽課的村民處了解到,呂復堂、宋承義每次課前必講五條禁令:
「不能對抗政府、不能打罵官員、不能破壞公共設施、不能阻止新建安置工程、不能給社會帶來任何負面之事。」>>鄭州拆遷戶殺人案傷者索賠200萬
即使這樣,呂復堂還是被村幹部請到了鎮政府。
呂復堂回憶,在鎮政府6樓會議室,在場人員有鎮黨委書記、縣政府法制辦主任、村幹部。
鎮幹部問:「你們究竟想要啥?」
呂復堂:「說出來我要的東西,你們能給嗎?」
「我要政府依法行政,我要楊屯村安居樂業的日子!」
雙方的這次對話,並沒能解決任何實質的問題。
2015年1月,呂復堂被楊屯鎮政府、楊屯村幹部帶到沛縣信訪接待室,與一位縣領導進行了一次對話。
呂復堂對話中提出,楊屯村已被批覆村鎮建設用地,為何欺騙村民是採煤?安置房違規建在採煤塌陷區,有無審批手續?出了問題誰負責?
縣領導回應,只要國家批覆了就允許。
呂復堂急了,「啪」得一聲拍了桌子,「你為啥不具體回應我的每個問題,給你講不通,不講了。」
呂復堂(左一)回憶和縣領導對話,右為宋承義。圖/北京時間
接下來,呂復堂更加大了普法宣傳,除了繼續為村民發放《搬遷知識問答》,還在授課時增加了一項內容,村民學法典型發言。
2015年3月29日,江蘇電視臺公共頻道播出《搬遷之爭》節目,呂復堂、宋承義登上螢屏,講述搬遷存在的多項不合法問題。
之後,有村民把視頻節目刻錄成光碟,自發找來電視機和DVD機子,每天晚飯後在村子大街上播放。
帶著戒具腳鐐上法庭
2015年4月18日下午,兩名警察來到楊屯村,將正在備課的呂復堂帶走。同一天,宋承義也被抓走。
次日,兩人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沛縣警方行政拘留十日。期滿又以涉嫌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5日、2016年3月4日,沛縣人民法院兩次開庭審理宋承義、呂復堂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案。
兩次開庭,兩人被戴著戒具腳鐐押上法庭。他們據理自辯,拒不認罪。
呂復堂回憶稱,「我們這點事還能享受重刑犯待遇、還能越獄不成?我心裡明白,戴著腳鐐無非是給旁聽群眾一震懾,誰再在村子裡普法維權,這就是下場。」
他告訴「北京時間」,譁啦、譁啦的鐵鏈聲,反而讓旁聽席上的村民鼓掌鼓勵。
重獲自由的宋承義則透露,「把我關押在看守所就是一個不定時炸彈,先後四次發病送醫搶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宋承義稱,二次開庭押回看守所後,他突發冠心病。管教緊急送往看守所外醫院搶救,他才撿回一條命。
宋承義告訴「北京時間」:「有一天,沛縣法院法官勸我說,家裡上有80歲的老人,下有幾歲的小孫子,只要籤字認罪、不上訴,籤字之日就是重獲自由之日。」
宋承義拒絕了法官,「哪怕判我一天,也要上訴。」
重獲自由「有罪」帽子未摘
2016年8月12日,沛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宋承義、呂復堂辦理了取保候審。480天後,兩人重獲人身自由。
取保候審決定書
兩個多月過去了,宋承義還沒走出監所的陰影。
宋承義回到家不久,趕上村委會集中收取社會養老保險金,村幹部念到「宋承義」名字時,他噌的一下立正答「到」。
羈押期間,宋承義的醫師職業資格證,也被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如今無法繼續行醫。
為了診所重新開業養家餬口,他已將司法機關相關裁定文書遞交沛縣衛計局,等待行醫資格。
不過,在村子裡,宋、呂二人成了村民的崇拜對象。這兩個月裡,幾乎每天都有飯局,這家請了那家請,兩人成了大忙人。
村民感激的是,楊屯村子保住了。
有村民得知兩人回家後,便找上門送錢讓買點東西補補身子,被兩人拒絕。
呂復堂說,「還有村民送來挖的野薺菜,這個我收下了,這是村民的一點心意,我不能拒絕。」
回到家的兩人也是好消息不斷。
2016年8月30日,沛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了撤回起訴決定書。10月9日,沛縣人民法院作出了允許撤訴的裁決。
宋承義兩人拿到這個裁定時,雖然法官告訴他們以後就是自由人了,但兩人仍在糾結:法院的取保候審為何不解除?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清告訴「北京時間」,按照法律規定,檢察院在撤回起訴之後,應該在30日內對案件做出不起訴決定。此時,取保候審狀態方可解除,兩人才能在法律上認定為無罪。
王常清表示,除非有例外,比如說,檢察院認為他們有其他的犯罪事實,可以另外起訴。
10月20日下午,「北京時間」致電沛縣人民法院,該院二審審判長常擁軍表示,目前檢察機關已撤訴,案件已不在法院,究竟誰來解除取保候審,這個不好說。
在等待「無罪」身份的同時,呂復堂和宋承義已開始研究《國家賠償法》。他們表示,要為這480天無故被羈押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