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體制內,事業編比公務員收入低是客觀事實。而在事業編內部,因為崗位晉升等方面存在差異,收入也有高低,整體來看專技崗相對更高,管理崗次之,最差的是工勤崗。
為什麼管理崗收入總是上不去?
原因不外乎三點:
第一,事業管理崗普遍提拔太慢,越到基層越明顯。比如縣鄉兩級的事業編,晉升天花板就非常明顯。縣一級,頂格是管理七級(正科),位子就那麼幾個,絕大多數奮鬥一生只能定格在管理九級即科員水平,少數提拔到副科的管理八級,已屬幸運兒;最悲催的是鄉鎮,以前單位的頂配就是管理九級,用縣裡的說法是股級,意味著你幹得再好也就是一個科員,現在鄉鎮設置了綜合執法大隊、黨群服務中心等副科級崗位,鄉鎮事業編有了盼頭,可最多也不過是管理九級。到地市一級,事業編的晉升空間相對大點,不過一般最多也就到管理七級,能夠走到管理六級即副處的屈指可數,對比公務員晉升副處的比例,略顯慘澹。而事業管理崗的收入是與職務級別直接掛鈎的,提拔慢,自然收入低,說事業單位管理崗工資待遇提升慢就不難理解了。
第二,機構設置和晉升制度設計缺陷所致。事業單位的主體主要存在於行政機關的二層,少數為黨委政府直屬機構,這意味著事業單位的級別規格普遍要低於行政機關,單位級別低,直接影響到職工特別是管理崗的晉升,自然收入就低。另外,事業單位管理崗的晉升管理體制客觀上也存在缺陷。目前,事業管理崗唯一的晉升通道就是提拔實職,通過職務 提升待遇,而事業單位本身級別規格不高,雙重因素制約,對管理崗的晉升影響不可謂不大。而在這一方面公務員則要好很多,公務員有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提拔不了實職,還可以通過職級並行提升待遇。等什麼時候事業管理崗也有了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也許這種局面才會真正好轉。
第三,地區性的經濟差異影響。事業編的工資分兩塊,一塊是基礎工資,也就是所謂的國標工資,標準全國統一,不存在地區差異;另一塊是津補貼,主要由地方財政負擔,經濟條件好的,津補貼高,反之則低,地方經濟差異對事業編收入的影響非常大。比如小公所在的西部落後省,同樣是管理九級職員,普通地市扣除五險兩金以及30%績效外,打卡一般不過超過3000元,而省會城市以及省會周邊幾個地市基本上可以到3500-3600,一個月差五六百,一年就是六七千,加上年終績效的差距,普通地市事業編一年保守要比省會城市低15000以上,讓不少人好生羨慕。然而羨慕改變不了現實,誰讓省會城市財政實力雄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