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所交納的養老保險跟商業性的養老保險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二者不能購,混為一談實際上,對於很多人來說,尤其是容易搞混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都被稱之為養老保險,很多人誤認為,商業性的養老保險跟我們靈活就業的養老保險是同一種,其實這樣的一種理解是完全錯誤的。
顧名思義,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實際上他跟企業在職職工所交納的養老保險是同一種,因為都是屬於職工養老保險的範疇。二者之間所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完全是可以相互轉移合併,累計繳費年限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比如說你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參保,日後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那麼就可以將自己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去記敘參保。
但是作為商業性的養老保險來講,那麼和這種我們社保當中的職工養老保險是有本質的區別,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所參加的養老保險,它就是屬於一種社保,既然是社保,那麼它跟商業性的保險是不一樣的,社保更多的意思其實並不是一種保險,而更多的含義是一種保障,也就是說是一種社會保障,所以說它的保障效率,包括今後所獲得相關,養老金的待遇水平都要遠遠高於商業性養老保險的水平。
我們在選擇參加養老保險的過程中,那麼首先應該考慮去參加一份社保,因為只有把社保當成我們的主要保險來使用,然後再去參加補充性的商業養老保險這樣的方式可以做到相輔相成,因為商業性養老保險的目的,他就是作為我們正常社保的補充保險來使用的,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社保她的養老金待遇普遍來講都比較偏低,想要讓自己退休,以後獲得一個更高的養老金,參加商業性的養老保險完全是沒有問題的。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已經有明確的概念來規定,他也就是說我們的社保不論是靈活就業方式參保,還是作為企業在職職工參保,都是屬於第1支柱養老保險,那麼第2支柱養老保險一般指的是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這種第2支柱養老保險,只有通過工作單位才能夠正常參保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是無法進行參保的。那麼第3支柱養老保險就是所謂的商業性的養老保險,所以說按照這樣的方式來進行歸類。
當然我們在選擇參保的順序方面也要按照123這樣的順序來參保,也就是說優先要考慮社保來進行參保,一般情況下你有企業單位,那麼都可以通過企業單位來參保,沒有企業單位的個人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在這樣的基礎上可以選擇第2支柱和第3支柱養老保險,由於第2支柱養老保險必須通過單位來參保,那麼很多人是不具備條件的,所以說對於每一個人來講,選擇第3支柱商業性的養老保險是完全可以的。
感謝閱讀,每天講講退休知識那點事,本人專注於社保和退休領域,有喜歡我文章的小夥伴可以加我的關注,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