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日前,國務院發布了 《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以下簡稱 《指導意見》),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資金籌集、待遇水平、領取條件和試點進程等內容提出了指導意見,標誌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實現對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全覆蓋。
近年來,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1997年統一了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覆蓋範圍逐步擴大到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05年進一步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在全國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2010年,我國出臺的第一部 《社會保險法》,對覆蓋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了規定。
人社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負責人介紹說,目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及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基本覆蓋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2009年國務院印發了 《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 [2009]32號),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有了制度保障。這意味著,只剩下未就業人員以及就業不穩定無法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城鎮居民還沒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
據估計,全國尚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城鎮居民至少有5000萬人以上,其中,60歲以上的大約有2000多萬人。根據 《指導意見》,這些居民將在兩年內被養老保險制度所覆蓋,今年的目標是覆蓋60%,將有1200萬名以上的城鎮老年居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實際上,北京、天津、重慶、浙江等省市已經在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將城鎮居民統籌納入了制度保障範圍。
農村社會保險司負責人強調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從2011年7月1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實施範圍與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這就意味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將在2012年基本實現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