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現象
許可馨發表不當言論事件持續了幾日之後,至今依舊沸沸揚揚。其實這件事本不複雜,發展到今天的地步,甚至在某些平臺比此前的肖戰事件持續時間更長、關注度更高、參與度更廣,卻是難得一見。
許可馨發表了不當言論被曝光之後,其又進一步認為網友是耗子,關注她的熱度不會持續3天,這無疑激起了網友的逆反心理,再加上可能這陣子比較閒的人比較多。
02波及
因許可馨的不當言論,目前網友已經把矛頭對準了其家庭、親戚朋友,在網際網路中進行「人肉搜索」,試圖找出其父母的信息,要求徹查這個家庭,看看究竟是什麼來頭,但也誤傷了一些特徵相似的人。
我們可以看到,這群撻伐許可馨的人搶佔各類文章評論,無論是有關的還是無關的文章,使用格式化複製的措辭一頓粘貼複製,要求徹查的聲音有之,但對許可馨及其家庭進行謾罵的聲音更多,每每遇到與自己不一樣觀點的文章便大肆罵上一番,質疑他們是不是收了錢。
03問題
無疑這些人中,有部分是在行使網絡監督的權利,然而魚龍混雜,如此聲勢浩大的聲討隊伍,必然也是泥沙俱下。在行使網絡監督權利之中,夾雜了網絡暴力。這一直以來都是鑑別的難點,以前基本上聽之任之,但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日新月異,這個問題越發嚴重。
一方面,如果一律禁止,必然影響網絡監督權利的行使,畢竟這是目前最廣泛、最直接或許也是最有效的監督方式之一,解決了大量的社會「疑難雜症」;
另一方面,如果不加以約束,那麼又會誤傷無辜的人。輿論一旦掀起了狂歡,眾口難調,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追求公平正義的結果。就比如本次許可馨事件中被當作其親人遭到曝光的那些人。並且由於參與者眾多,給別人造成了傷害,但卻無法問責,因為人太多了,「法不責眾」。
我們只需要問一句,目前如此眾多的網友聲討許可馨,人肉其親屬,那麼出現誤傷的情況,會有參與的網友主動或者被動站出來負責嗎?不會。因為不必承擔責任,所以追求公正也好,肆無忌憚也罷,隨心所欲。不受約束地行使監督的權利,必然不是長久之計。
04類型
哪些行為是網絡暴力呢?根據最近發布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絡暴力的主要類型有:
對未經證實或者已經證實的網絡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我們綜合這幾條看,在許可馨事件中,都出現了它們的身影。幾乎可以肯定的說,在該事件中肯定是夾帶網絡暴力的。但我們卻很不容易將其中單純的網絡監督與網絡暴力的發布者進行區分。因為絕大多數的言論的發布主體都沒有被實名認證。
05觀點
類似的現象這些年以來並不罕見,但接下來如何解決,必然是社會治理中的一個重要課題。
在此,我認為單純意在網絡監督的網友應該文明理性發言,避免動輒侮辱謾罵,對當事人及其親友還有與自己觀點不一致的人人身攻擊。保持理性與文明,才是一種正確地行使權利的方式。如果說當初許可馨的言論是粗鄙的可恥的,那麼如今很多網友的言論和行為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嗎?
此外,我覺得官方也應該及時就事情的處理結果進行公布,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這樣才可以儘早的定分止爭,結束這場風波,那麼多人沒日沒夜、沒時沒刻的關注許可馨,浪費了太多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時間和精力,得不償失。
最終無論是誰,都應該為自己的不當言論付出代價,不管是許可馨還是網絡暴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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