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點:建議下調未成年犯罪刑事責任年齡,「小惡魔」或被嚴懲

2020-12-11 GDX電競

近些年來,未成年犯罪現象頻發,其中不乏一些十分嚴重的犯罪行為,但是由於未成年犯罪者的年齡不足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所以出現了犯罪了,卻無法被嚴懲,只能被教育後釋放的現象。13歲大連男童殺害10歲女童的案例讓人觸目驚心,但是最終卻只能被收容管教三年草草了事,這樣的現象不改變,未成年保護或將成為一番空談。

在今年兩會中,就有聲音提出要下調未成年人法律責任年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現在的社會信息資訊傳播非常快而混雜,未成年的心智成熟的速度遠遠要比上世紀的未成年人要快,所以以過去的標準來衡量現在的未成年人,是有些刻舟求劍的嫌疑的。兩會上提出這種觀點,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此言一出,網友紛紛叫好。

此次兩會召開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疫情的影響,本次兩會採取網絡視頻方式,聽取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意見。但網絡的安全性則是這場最高級別會議的重點,這就離不開騰訊雲所提供的網絡了,騰訊安全服務就為騰訊雲保駕護航,更為兩會提供了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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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2020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 保護未成年受害者這個話題,相信很多小夥伴都非常有興趣了解,因為這個話題也是近期網絡上非常火熱的,那麼既然大家都想知道『2020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 保護未成年受害者,華圖教育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小編便從網上搜集了一些與2020全國兩會,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相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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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是不斷刷新年齡下限的小惡魔做惡,一面是法律真空對有效制裁的無可奈何。今後,這種情況或將改變。」10月12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發布會上透露: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根據刑法規定,在我國,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實施的任何犯罪行為均不負刑事責任。
  • 人大擬下調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低齡犯罪引關注
    文 | 小七 審 | 易桉隨著現今網絡越來越發達,社會發展越來越快,孩子們成熟地也是越來越早,部分未成年犯罪也是越來越呈現低齡化趨勢,而且犯罪手法,犯罪案件聽起來非常可怕。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天使,有許許多多的小惡魔們因為未滿14歲犯罪後無需承擔責任,讓那些受害者們卻無法為自己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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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會代表聯名提議,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或可以下調至12歲
    人大代表提出降低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謝家灣小學校長劉希婭等30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了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議案。《議案》關注了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具體建議:將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下限降低到12周歲;同時調整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為12周歲到14周歲,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只對性質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相應的調整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為14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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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10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下一步,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將作個別下調;並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 刑事責任年齡擬下調 未成年將不再是擋箭牌
    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 12至14周歲犯故意殺人傷害罪擬入刑據央視新聞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一些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代表、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實踐中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較為突出,引發社會關切,建議修改刑法相關規定。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草案作以下兩個方面補充完善。
  • 小學女生校內遭4名男生侵害,未成年犯罪頻發刑事年齡該下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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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未成年不再是免刑金牌
    近年來,未成年實施嚴重犯罪時有發生,如去年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國內法律規定,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免予刑罰,不管手段多惡劣,案件多嚴重,都是一視同仁,這也讓人感到有些無奈,特別是被害人家屬。
  • 為何個別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現代各國刑法都規定了刑事責任年齡,在刑事責任年齡以下的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年齡的設置依據,源自近代刑法中的一個基本原理——責任主義。什麼是責任主義?即「沒有責任就沒有刑罰」,就是說,即便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刑事違法行為,但如果他在實施行為的時候沒有故意、過失等主觀責任,或者不具備責任能力,那麼仍然不成立犯罪。
  • 下調未成年人刑責年齡,能否管住「小惡魔」?
    此番立法機關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是順應現實、回應民意的結果,體現了立法與時俱進。而只有儘快建立「家長責任制」,家庭、學校、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避免未成年人誤入歧途,有效減少未成年人犯罪。
  • 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代表、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實踐中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較為突出,引發社會關切,建議修改刑法相關規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草案作以下兩個方面補充完善:一是修改有關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和收容教養的規定。
  • 散打主席: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還應加大對監護人處罰力度
    7月17日,吉林散打協會主席鄭環宇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由於前段時間有代表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其中譚平川代表建議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現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從十四周歲降低到十二周歲,將完全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從十六周歲調整為十四周歲,以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 未成年人犯罪新規定!別讓年齡成為「小惡魔」的犯罪藉口!
    據不完全數據統計,在犯罪的起訴案件中,不滿16周歲佔未成年人的比例持續上升,2019年佔比9.6%,截止2020年9月,比例佔11.7%。並且全國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捕率為36.6%。在整體刑事犯罪中不起訴率高達32%。在今年前三季度,比例不斷分別為11.2%、11.2%、12.6%。
  • 下調刑事責任年齡,「惡意補足年齡」這個可以有
    據央視新聞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 刑法修正案草案擬個別下調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此次草案二審稿對社會各界高度關切的熱點、難點作出積極回應,擬個別下調刑事責任年齡、對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行為適用更重刑罰、將冒名頂替上學等行為入刑。  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個別下調至十二歲  近年來,一些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引發嚴重後果,許多人呼籲應下調刑事責任年齡或設置「惡意補足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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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四川省人大代表、省法院特約監督員、四川瀛領禾石律師事務所主任曾文忠認為,對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是否該追究刑責,實質是我國現行刑事責任年齡下限應否下調及下調多少的問題。他認為應當下調至12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