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來,與中國發生商貿往來的西方國家,已有英、法、美、俄、普等,來往於中國的外國人,也日漸增多,其中既有傳教士、商人、軍人,也有外交官等。在這些外國人中,特別是在那些傳教士、外交官中,絕大多數都是懷抱理想、知識淵博的精英人士,其中不乏想為這個國家做一點事情,幫助這個國家向文明邁進一點的人。在「同治中興」時期,為此出力甚多的,就有英國人羅伯特·赫德、美國人丁韙良和蒲安臣。
羅伯特·赫德
羅伯特·赫德於1854年來到中國,1861年起在上海海關總稅務司任職。1863年,經清廷任命,赫德正式擔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監督,直到離開中國。中國的海關由外國人把持,似乎是中國的恥辱。其實,這裡面有一番周折,而且是清政府樂意讓洋人來管的。
1853年8月,上海小刀會佔領了上海老城區,清朝官員為躲避戰亂,都逃了出來。當時清朝的海關監督吳健彰也不見了人影。「吳關長」原是廣州的行商,因為會與洋人打交道,又懂一點商務而得到了這一職務。當時科舉出身的官員,要麼只懂經學而不懂洋務,要麼都不願意做這種與洋人打交道的官,所以只好請行商出身的吳來管海關了。海關關長跑了,洋商很是高興,可當時英國駐上海領事阿禮國認為,公民納稅乃是義務,就與美國駐華公使馬沙利聯合設計了一套制度,據此,兩領事就代中國政府從他們各自國家的公民那裡徵集關稅。後來,英法美三國領事擔心本國商人交稅,其他國家的商人不交,顯得不公平,就與清廷的兩江總督協商,在上海成立了一個外國稅務司,幫助中國政府從所有洋商那裡公平地徵收海關關稅。誰知道,這個稅務司收的稅比中國官員自己管海關時收的還多,清廷便乾脆把整個海關交給外國人來管了。1861年,海關的稅收為496萬兩,赫德擔任總稅務司監督,到1887年,海關稅收就達到2000萬兩,佔清廷財政收入的24.35%。這一筆收入,成為清廷同治中興時代辦洋務的主要經費,也是後來甲午賠款、庚子賠款的主要擔保。
其實,由洋人擔任中國政府的官職,在清廷初年便有,只不過那時給他們做的是管曆法的官。但赫德擔任了「海關關長」後,有些做法,在中國歷史上是自古未有的。首先,他把原來條塊分割的海關,變成了垂直管理,使原來各自為政、隸屬混亂的海關全部由總稅務司領導,各級地方不再插手。這一個體制,直到今天仍在沿用。其次是按章徵稅、按律執法,改變了過去的隨意性。再次是他引進了「服務」和「公僕」等理念,他認為海關既是管理,也是為商人服務。1864年6月21日,他向所有海關僱員發布了一份通告,要求外籍僱員學習漢語,做事耐心而「不帶優越感」,工作時「力爭說服他人而非發號施令」,勤於補救而不發脾氣,因為發脾氣「便會暴露缺點」,「故本司署外籍僱員與中國官員交流時亦應切記,爾等乃彼等之同僚,而與中國平民人等交往時應切記,爾等頗有義務及責任姑作彼等之同胞,懷此念者即可趨於待官吏以禮貌,待百姓以友善。」此外,赫德還面向全世界公開招考選拔僱員,實行高薪養廉,給予僱員退休金、回籍旅費、帶薪年假、醫藥費等,使海關成為清朝唯一一個沒有腐敗的衙門。
1865年,他依據自己對中國的觀察,向總理衙門遞交了題為《局外旁觀論》的奏摺,講述鐵路、輪船、電報、採礦和實行西方外交的好處。他寫道:「我認為,派遣駐外使節一事至關重要,其本身就是進步。我覺得它是中國保持自由和獨立的最無可反對的方式。同時,我也認為,它將構成使中國與西方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紐帶,並使中國義無反顧地從事改進事業。」第二年,英國駐中國公使威妥瑪,也向恭親王遞交了一份《新政略論》的摺子,除了與赫德觀點相同、強調實務外,還勸告清廷:「不要回顧過去以尋求指導,而要展望未來以尋求啟示。」
丁韙良
丁韙良出生於美國一個牧師家庭,1850年,23歲的丁韙良志願參加美國北長老會海外傳教使團,並被派往中國寧波。丁韙良由香港抵達廣州,剛一下船,當地平民就圍住他,邊看邊喊:「番鬼,番鬼!殺頭,殺頭!」他在日記中寫道:「這難道就是令人引為自豪的中國文明嗎?我難道就是為了這些人而背井離鄉?」繼而他自我安慰:「他們若不是異教徒,我又何必遠道而來到這裡呢?」丁韙良在寧波傳教10年,期間不僅學會了漢語,還用拉丁字母編纂出一種拼寫寧波話的拼音系統。
1862年夏天,丁韙良結束在美國的休假,與妻子一起帶著兩個最小的孩子,再次回到中國,經上海轉往北京,在那裡建立教會和開辦學校。1864年5月,他在赫德的協助下,開設了一所走讀學校,後來發展為崇實中學,任校長達20年之久,該校即現今的北京第二十一中學。丁韙良於1864年加入同文館,三年後,他回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學習兩年,獲得博士學位後又回到了同文館,在同文館改學制、增學科,為大清培養人才。1873年,他在同文館開設了一個小型印刷廠,成為中國大學出版社的雛形,出版了17部國際法、政治經濟學、化學、物理和自然哲學等領域的重要著作。
丁韙良曾經於1858年作為美國公使列維廉的翻譯,參加過中美《天津條約》的談判。當時,他看到清政府的官員,在關稅自主、治外法權和最惠國待遇等一些重大問題上,輕易就作出了讓步,卻在諸如外交代表駐節和陛見皇帝時,行不行磕頭禮之類的事情上,拼死相爭,覺得中國官員太需要了解一些國際法知識了。於是,就在助手的幫助下,於1862年開始翻譯惠頓的《萬國法原理》。1864年該書譯成後,在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的幫助下,呈遞給恭親王。恭親王讀後,正巧遇到普魯士公使李福斯在中國大沽口捕捉了三艘丹麥商船事件,恭親王有意用一下在書中學到的知識,遂依據國際法向李福斯提出抗議,迫使普魯士公使釋放了商船,並支付了1500美元的賠償。恭親王就此發現了國際法的實用價值,遂將此書改名《萬國公法》,出資印刷了300本,給各省當局學習參閱。這是第一部完整譯介到中國的國際法,使中國官員第一次完整地了解了西方的國際法制度。
蒲安臣
蒲安臣,1820年11月14日生於美國紐約州的新柏林,1846年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先後做過律師、議員,是美國共和黨的創始人之一。1861年6月,林肯當選為美國總統後,被任命為美國第十三任駐華公使,於1862年7月到達北京,任期6年。在任公使期間,蒲安臣積極執行美國政府提出的「對華合作」政策,「在條約口岸既不要求也不佔領租界」,「也永不威脅中華帝國的領土完整」。所以,他得到了清政府的好感與信任。
1867年11月27日,清廷總理衙門為任職到期、即將離職回國的蒲安臣舉辦餞行宴會。會上,清政府官員提出:「嗣後遇有與各國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國派伊為使相同。」當時,清政府準備第一次正式派使團出使各國,但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外交人才,並對禮節問題十分為難。因為朝廷官員在國內政壇上,講起經書來頭頭是道,可一聽說要出使西洋,就認為是一種恥辱。恭親王便上了一道奏摺,建議委任蒲安臣為中國第一個出使西洋的全權使節,代表中國政府出使美、英、法、俄等國,進行首次正式的外交活動。奏摺一上,皇帝也就批了下來。
1868年2月25日,清政府第一個使團,一行十三人,在蒲安臣的帶領下,自上海出發,第一站便是美國。當時,給蒲安臣配備了兩位副使,一位是滿族人志剛,另一位是漢人孫家谷。按說,這兩位隨蒲安臣出訪的中國官員,應該是藉此機會培養的外交人才,志剛還寫了一部《出使泰西記》,記錄了出訪見聞與心得,回國之後當得到重用。可是,他們的命運卻是:一個被派往西部擔任了一個小吏,另一個則在蒙古邊境了卻餘生,原因恰恰是,朝廷認為他們被出洋玷汙了。
蒲安臣到達美國後,以中國使團的名義發表演講,會見美國官員,並與當時的國務卿西華德籤訂了《中美續增條約》,史稱《蒲安臣條約》。條約明確中美乃平等之國家,美國承諾不幹涉中國內政,兩國人民擁有在彼國內居住、宗教信仰、旅遊和入學的權力,條約規定了中國派駐領事和勞工到美國等。儘管這個條約事先未經清廷同意,但清政府還是承認了它。對這個條約,史家略有爭議。支持者以為,這是近代中國與西方國家在平等基礎上簽訂的第一個條約,使得其後的英國、俄國等都受到了這一條約的影響,不得不聲明以平等身份對待中國;而反對者,譬如治中國近代史的徐中約先生,則認為它助長了中國的保守主義,使得滿族官員認為,洋人畢竟是可以花錢來應付的,使他們變得更加自滿,對外來刺激也更加麻木,從長遠觀點看,這個使團阻礙了中國現代化的產生。
可在蒲安臣看來,他是在盡力地幫助中國的,而且他最終因此而死。1869年2月,使團到達俄國,他不幸染上了肺炎,於2月25日在聖彼得堡突然死去,終年只有50歲。清廷授予其一品官銜,給了一萬兩銀子的撫恤金。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則評價蒲安臣是「一個偉大的世界公民」,因為「他對各國人民的無私幫助和仁慈胸懷,已經超過了國界。」
不論我們承認與否,在同治中興的30年間,一些外國人對於帶有中興氣象的「洋務運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儘管這個中興最後失敗了。外國人襄助中國,既有客觀的原因,也有主觀的原因。
客觀的原因是,十九世紀中葉的中國,是一個剛剛被迫打開了國門,被迫走進了世界大家的古老帝國。可是,在這個國家裡,不說普通國民對於世界的了解,即便是知識精英們,除了極個別的思想解放者外,其他無不是被迫接受「中國衰落了」這個事實,至於因何「衰落」,更是一臉的茫然。即使是一些「清醒派」的官員,認識到要學習西方,可對於如何學習,也是盲人摸象。而這個時候,外國人的幫助便顯得難能可貴,也十分地必要。從主觀上說,很多來到中國的外國人,尤其是一些傳教士和受到過很好教育的外交官,看到中國文明的衰落,也懷有幫助中國人走向文明的理想。不說同治時代,就是後來的「維新時代」,也是許多外國人不斷地向中國傳播近代西方文明理念的結果,康有為、梁啓超等,最初無不是受到了外國傳教士,比如李摩提太等人的影響。
因此,隨著一些外國傳教士對於中國的了解,他們也漸漸地把當初的傳教理念,從宗教轉到了世俗,由開始的「把異教徒從地獄的苦難中解救出來」,轉變為「把異教徒從現實的苦難中解救出來」。可惜,儘管這些人心懷仁慈,可統治著中國的滿清集團,想的並不是要解救苦難中的國民,而是如何保住各種危機中搖搖欲墜的權力大廈。所以,最後只能眼看帝國大廈一步一步傾倒。
本文發表於《民主與科學》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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