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國家稅務局、專業機構:
現將《呼和浩特市國家稅務局推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電子信息採集系統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採集方式軟體的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國家稅務局推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電子信息採用系統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採集方式軟體的方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應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採集方式的通知》國稅函[2003]327號和《關於推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電子信息採集系統的通知》國稅函[2003]328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全市國稅系統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推行方案。
一、實施部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電子信息採集系統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採集方式軟體以下簡稱「兩個軟體」的推行組織工作,由市局流轉稅科牽頭,市局信息中心、徵收局、各旗縣區國家稅務局、市直屬管理局、涉外局和軟體開發單位電子申報軟體由「北京中興通電子技術有限公司」開發;抵扣聯採集軟體由「北京中稅華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及軟體維護服務單位「兩個軟體」統一由「內蒙古華昕軟體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售後服務共同參與實施。
二、職責分工。一、市局流轉稅科負責「兩個軟體」實施方案的制定、具體組織落實和組織相關人員培訓及宣傳工作;二、市局信息中心負責稅務端相關軟體的安裝、網絡維護等工作;三、軟體開發單位負責稅務端「兩個軟體」的安裝及與資料庫、應用軟體的掛接、企業端軟體的銷售安裝及對軟體維護服務單位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四、軟體維護服務單位負責對「兩個軟體」企業端用戶的操作培訓和日常維護服務工作;五、徵收局及各旗縣國稅局負責組織相關操作人員培訓;六、各旗縣區國稅局、市直屬管理局、涉外局負責對相關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行宣傳及組織培訓工作。
三、推行範圍。一、電子申報軟體推行範圍。1、使用10萬元版以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外貿企業;3、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二、抵扣聯採集軟體推行範圍。月平均取得50份以上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及外貿企業。三、不在以上推行範圍之內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如自願安裝「兩個軟體」,經企業申請,也可一併納入推行。
四、日程安排。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統一部署,我市將在2004年12月底前完成「兩個軟體」的推行工作。推行採取先在市區部分企業試點,後逐步推行的方式。具體安排如下:一、2004年3月15日前完成「兩個軟體」稅務端的安裝及有關稅務人員的培訓工作。1、2004年3月12日至2004年3月15日,由兩個軟體開發單位分別完成各自軟體在市區的稅務端安裝;2、2004年3月15日,軟體開發單位對全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徵收窗口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二、2004年3月25日前在全市市區八個管理局分行業選擇50至100戶符合規定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完成企業端「兩個軟體」安裝、相關企業人員培訓工作。
2004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24日,軟體維護服務單位完成所選試點企業相關人員培訓工作,並在培訓完成後完成企業端「兩個軟體」安裝;各相關管理局負責組織所選企業人員按市局統一要求參加培訓及軟體安裝。三、2004年3月25日至2004年4月10日,所選試點一般納稅人企業使用「兩個軟體」辦理認證、申報事宜,其他一般納稅人企業繼續按現行辦法進行申報。四、2004年4月11日起,以各管理局為單位,逐局對所轄符合規定的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行相關培訓及軟體推行。
呼和浩特市國家稅務局
二00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