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力度
引導群眾理性投資
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
溫榆河法庭
聯合開展
「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線上普法活動
刑庭法官助理肖聖雷
溫榆河法庭法官助理權成子
以非法集資和規範民間借貸為主題
為朝陽區平房鄉
社區居民進行雲端普法
非法集資行為有什麼特點?
01
以「高大上」為噱頭
「高」
高息
非法集資人為了吸引公眾投資,首先以高利息作為誘餌,吸引公眾進行投資。在司法實踐中,有的案件中承諾的年化利息甚至超過年化50%,遠遠超過金融機構一般理財的年化收益率。
「大」
大排場
辦公場所排場大,註冊資金多。非法集資公司多租在高檔寫字樓裡面,公司規模大、辦公環境裝修豪華,讓人有一種財大氣粗的感覺。並且,非法集資人利用公司的註冊資本多,來鼓吹經濟實力。
「上」
公司上馬的項目
為了吸引投資人,行為人多以公司所進行的項目為重點宣傳。這些項目往往涉及範圍廣,包括房地產、旅遊、新興產業等,但有的項目是虛假的。
02
以中老年人為主要犯罪對象
非法集資人尋找的目標人群多為中老年人。一方面中老年人有一定積蓄,無論從自己養老或者為子女兒孫考慮,都渴望資金增值。另一方面,老年人的生活圈子多為同齡人群,習慣於口口相傳,一傳十十傳百,就成了非法集資主要受害群體。
03
以免費贈品、活動打頭陣
非法集資人以發放小禮品、生活用品、免費旅遊,免費參加公司年會等各種方式吸引公眾,再尋找時機大肆宣傳,吸引投資人投資。這些行為人所發放的小禮品、生活用品,提供的一日遊或者參加公司年會等「蠅頭小利」的背後其實是更大的陷阱。
04
以「真情」牌套牢投資人
非法集資人在實施犯罪時,會打出真情牌,佯裝關心關愛投資人;有的業務員會把自己的提成再分一部分給投資人,或者頻繁請投資人吃飯,以此提升投資人對自己的好感度,無形中套牢了投資人。
05
以口口相傳擴大影響
非法集資人會深入小區,在小區裡組織活動,吸引一部分人來投資,然後利用介紹別人投資有返利、提成等手段,讓社區裡面的人成為自己的「業務員」,也降低了投資人的警惕性。
近年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引起了全社會關注,金融監管部門、司法機關均加大了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打擊力度,相關政策法規相繼出臺。
非法集資犯罪有什麼趨勢?
01
從線下向線上轉移
隨著電腦、手機等智能設備的普及,使得智能設備成為人們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智能無線設備具有攜帶方便、使用頻率高等特點,一些不法分子會通過手機app、微信等手段,宣傳自己的理財產品,從而實現非法集資的目的。
02
利息不再超高
隨著全社會對非法集資的加深認識,單純的以高利息的吸引可能會引起人們的警惕。所以非法集資人不再以高的離譜的年化利率來吸引投資,轉而可能將利息控制在一個看似合理的範圍。
03
出現「合法形式「外表下的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人可能以「合法形式」的外表進行非法集資行為。例如「飛單」等行為的出現,讓投資人自認為自己的投資是正規合法的。
如何守住錢袋子?
「一比」
比收益
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中,中低風險產品的收益率代表了社會投資回報的一般水平。在進行投資理財時,以同期銀行理財的年化收益作為標準來衡量。明確「收益與風險成正相關」的理念,如果投資保本保息且利息畸高,應提高警惕。
「二查」
查工商資料
工商部門備案的資料中,企業經營範圍均明確該公司是否可以進行金融業務。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除了營業執照,還需要金融牌照或者經國家金融管理機關批准的可以從事吸收資金的業務的執照。凡是經營範圍中特別明示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的,就沒有資質從事投資理財業務。工商資料中的註冊資本也並不能完全代表公司的實力,因為公司的註冊資本可能是認繳而並非完全實繳。對利用註冊資本鼓吹公司實力推薦投資的,不能完全相信。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網、天眼查、企查查等網站進行查詢。
「三問」
問自己、問家人、問法律
問自己
自己是否有足夠的判斷能力。結合自身實際進行思考能否做出理性的判斷。不急於投資,給自己的投資熱情降降溫後再作出判斷。
問家人
向家人尤其是家中辨別能力較強的年輕人徵求意見。將自己所掌握的關於此理財產品的全部信息以及自己在考察時產生的疑問告訴自己的家人,思考、辨別再決定是否購買此理財產品。
問法律
查法律法規、司法案例。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判斷投資理財項目的合法性,通過司法案例判斷相似情形是否被法院判決為違法犯罪。
「四杜絕」
杜絕貪小便宜的思想
不要輕易拿取贈品、參加活動,也不要相信某個業務員「無緣無故的愛」。小恩小惠、虛情假意背後,可能是一隻伸向你錢袋子的黑手。你看上的是他的利息,但他看上的可能是你的本金。
圍繞民間借貸案件中
涉及的法律知識風險進行講解
近年來,許多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公司往往以籤訂「借款合同」的方式讓投資人籤字,獲得當事人投資款項,尤其隨著P2P金融借貸平臺的興起,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犯罪往往交叉,如何在理性投資的同時能夠正常進行資金融通呢?
01 什麼是民間借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將民間借貸定義為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02 「兩線三區」是什麼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劃了「兩線三區」。首先劃的第一根線為民事法律應予保護的固定利率為年利率的24%。第二條線為年利率36%以上的借貸合同為無效,通過這兩線,劃分了三個區域,分別是無效區、自然債務區和司法保護區。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為無效區,如果當事人原來自願償還了利息,基於合同無效,債務人可以要求返還;對於24%至36%之間的利息為自然債務區,如果債權人基於此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保護,法院不會保護,但若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低於24%的部分為司法保護區,若債權人基於此標準提出利息返還主張,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03 債務人或借款企業涉嫌經濟犯罪,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04 如何避免出借風險?
01
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風險
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借條;借款人非當面出具債權憑證,叫他人代寫;借款人身份不明等。出借人可要求要借款人當面出具書面借款憑證,借條當中清楚、明確的寫明借款人真實的身份證號、詳細居住地址。
02
借貸用途的法律風險
主要表現為明知借款人借錢用於賭博等非法活動而仍然出借的情形,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在借款的起初要了解借款的用途,保證主張還款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03
借條內容不規範
不明確的法律風險
如將借條寫成欠條;借款金額大小寫不一致或小寫的金額數據不規範遭到篡改;還款時間不明確;內容因為太過簡單,遭到篡改引發爭議等等方面。為避免上述風險,應當明確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約定、逾期利息約定、借款大小寫金額一致等。
04
款項交付不明的法律風險
主要表現為現金交付方式特別是大額現金交付,或者應債務人要求將借款交付給第三方,事後債務人否認收到款項。遇到此類風險,請儘量要求用銀行轉帳的方式出借款項,如需將款項交付給第三人,應當保留相應證據。
供稿:朝陽法院
編輯:徐鵬俐 尚涵霄 程穎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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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京法巡迴講堂丨以「高大上」為噱頭的非法集資,您可千萬別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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