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性」這個概念用的也越來越多,以及隨意了。何謂「主體性」?這個概念對於社會科學的意義何在?我們擇要一說。
哲學上:「主觀性——與客觀性相關的術語。從本體論上講,主觀性是一種存在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中,一個事物的存在是由於它為一個主體所感知或體驗。從認識論上講,一種知識陳述,如果確定其真值需給對這一見解具有第一人稱觀點的人以首要性,它就是主觀的。可是,如果這種首要性代表的是與客觀事實無關的個人的看法、偏見及專橫的偏好,那就被認為是不合理,從這種意義上講,如果一種理論或一個判斷是主觀的,它就阻礙對真理和效力的獲得(略)」。(尼古拉斯·布寧、餘紀元編《西方哲學英漢對照辭典》)
「主觀性」即「主體性」,「客觀性」即「客體性」、「對象性」(objectivity),「本體論」即「存在論」(ontology)。那麼,為何大家喜歡用「主體性」這個漢語詞彙或概念呢?我懷疑,這與「主體性」的中文構成要素「體」有關。在中文脈絡裡,「主體性」與「主觀性」可能給人完全不同的感受或意義。例如,「中國社會科學的主觀性」與「中國社會科學的主體性」似乎便有不同的理解效果。再如,「尊重農民的主體性」與「尊重農民的主觀性」,同理。同一概念進入不同語境、文化脈絡內,因為翻譯、使用的原因而發生意義(語言值)方面的變化或許也是常態。還有,同樣是足球,不同的人踢起來,其觀感也完全不同?
在此,我們大體沿襲其哲學或存在論的脈絡討論主體性。如前所引,它與客體性或對象性對立。(索緒爾意義上的對立)「主體」對「對象」的注意、反應、體驗等能力(注意:是能力!)便是「主體性」。然而,如此的概念又該如何運用?
「我思故我在」(笛卡爾),那麼,「我們信任」(舒茨)呢?還有,據說同樣是「看山」、「看水」,有些人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有些人卻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且不論還有文化多樣性一類的現象。這對於「主體性」的理解或許構成了挑戰。對此,理論社會學在奧古斯丁這位智慧老人的啟發下,限定或收緊了主體性的所指,即,「主體」在過去的現在裡的注意是記憶,在現在的現在裡的注意是注意,在將來的現在裡的注意是期望。由此,「記憶、注意和期望」三類具有時間性的主體能力構成了理論社會學的「主體性」所指。(呂炳強等《聽與說》)
「注意」什麼?自然是「對象」或「客體」了。於是,「對象性」便由「主體性」衍生出來。我們在上文也指出,不同的主體會有不同的能力特質,在感受、理解和體驗方面可能完全不同。對此,正好有「能動性」(agency)這個概念,理論社會學把主體除「主體性」能力(記憶、注意和期望)之外的所有能力視為「能動性」。(還記得「能動性—結構」這樣的無休止的社科官司嗎?)
主體性與對象性成對出現,前者是人之能力,後者是能力所得。能動性作為人之能力,也不孤單,與它相伴而生或說由它衍生出來的是「他性」(otherness)。他性,由能動性衍生而來,是能動性的衍生物,自然也是主體性的小夥伴之一。當然,能動性並不獨立發揮作用,而總是會與主體性糾纏在一起。在此,舉個例子吧。
公眾號裡說過「氣」這個社會學概念,「氣」便是一類他性。凡喜怒哀樂,七情六慾所化之氣都是形形色色的他性事體。此外,諸如遊戲成癮、菸癮、毒品成癮也是情狀各異的他性事體。並且,一旦成癮,它又會反過來綁架或挾持人的主體性、能動性,並驅動後者為其所用。抑鬱、焦慮、躁狂等體驗同理。在此,現象學、社會學、心理學和腦科學、神經學等有了對話的平臺。不贅。
如現象學社會學(尤其是舒茨)所論,(參見本公眾號發文)主體(行動者)並不孤立於人群或諸主體(諸行動者)。諸主體/行動者彼此溝通、交往、互動的能力值得重視,由此,「交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也有翻譯為「主體間性」、「(主體)際性」的)便值得提出。但也有學者嫌它多餘,(參見俞吾金:《"主體間性"是一個似是而非的概念》,2002)可能是聚焦不同吧。注意,我們在此討論這些形上學構思,不是為了做哲學、玩思辨,而是致力於為社會科學提供一個相對堅實的存在論基礎。例如,上文所說「氣」、「癮」等在特定條件下便可在主體間發生作用,由此形成一類可稱之為現象學社會學的視角。(當然,徑直進入社會學研究亦可。)
有了「交互主體性」,「交互對象性(interobjectivity)」(也作「客體間性」或「交互客觀性」)也就自然而然地出來了。例如,當本文在公眾號發布之後,它便成為一類網絡上的交互對象性事體,可供讀者和各位師友交流、討論或批判之用了。
到此,理論社會學的存在論概念悉數登場,不多不少,一共三對、六個,矩陣式圖示如下:
對象性——交互對象性——他 性
∣ ∣ ∣
主體性——交互主體性——能動性
對於這組概念,不同領域的研究者聚焦不同,議論各異,有些已經超出了存在論的構思,進入實在論或詮釋論的領域,但是否合理,何種程度上合理以及有何問題,則有待具體討論了。
或許,還需再簡要交代一番。作為一類形上學構思,理論社會學的存在論構思與基礎存在論(foundmental ontology)構思一起為社會科學的實在論(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構思提供了理論基礎。毋庸多說,它是一個思辨所得、形上學構思,是研究者指定的,聚焦所在是主體或說行動者的能力,即「人之能力」的形上學思考。但看似簡單的一個存在論語意學矩陣(系統)似乎提供了不竭的理論構思或靈感,這種理論上的想像力對於社會科學議題的複雜性而言,或許不可或缺。
當然,對於我親愛的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生們,要理解這樣的構思,或許還需要一些哲學史、社會學理論(經驗研究)方面的閱讀、思考和批判。常讀常有常新。
最後,祝大家小年快樂!
讀者如有問題,歡迎通過以下郵箱討論:
intergaze@126.com